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
简述特殊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简述特殊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特殊作业监护人是指在特殊作业场所中负责监护和保障工作人员安全的人员。
他们的职责包括:
1. 巡视监控: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负责巡视特殊作业场所,并监控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安全状况。
他们需要确保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作业,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风险。
2. 提供指导和培训: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特殊作业的操作要点和安全规定。
他们需要向工作人员传授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的知识。
3. 负责应急处理: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在发生突发状况或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他们需要熟悉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4. 安全设施和装备管理: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负责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的管理和维护。
他们需要定期检查设施和装备的完好情况,并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备。
5. 协调内外部资源: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与其他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和配合。
他们需要与安全监管机构、医疗机构等建立紧密联系,以便在需要时获取及时支援。
6. 安全记录和报告: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记录特殊作业过程中
的安全状况、安全事件和事故,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他们需要做好安全数据的整理和分析工作,为改进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提供参考。
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

监护人的主要职责监护人是指对正在进行现场直接作业的人员,负有安全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安全监护人是现场直接作业的最后一道防线。
作业监护人应指派本单位责任心强,业务技术水平高,熟悉八大规程,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化工安全基础知识和各种应急救援知识的人员担任。
高处作业:一、监护人的总体要求1、各部门安全员需对本部门监护人员进行培训,现场监护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监护;2、监护人在执行监护任务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并应随时注意自身人身安全;3、现场监护人需掌握作业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的状态,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按特种作业票实施),达到作业要求,各部门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禁止作业;4、现场监护人对施工所用的器具设备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并报部门安全员确认;5、监护人在执行监护过程中,应专心关注作业情况,发现危险情况或发现与作业许可证要求不符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要求消除危险或重新落实安全措施,待查明原因排除危险后方可恢复作业;6、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若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向相关负责人申请变更监护人,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7、监护人在执行监护过程中,不得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避免发生因监护不利,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故;8、监护人在监护时检查作业现场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是否完好可用,监护人员必需会使用应急救援器材;9、监护现场出现任何意外或发生事故,监护人应向分厂、公司领导及时上报。
10、一个施工点对一个监护人,监护人必须跟随施工单位一起上下班,监护作业必须按照监护人职责实施。
11、在高处、等危险环境、危险区域内的特种作业可增加监护人员,确保监护工作到位;现场直接作业安全二、高处作业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四篇

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四篇篇一: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动火作业监护人的职责1、监火人的必备条件动火监护人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生产实践经验,动火监护人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1)在动火负责人的授权下,对动火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2)必须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备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3)在接到工业动火许可证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确认落实后方准动火,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均有批评教育、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时有权提出暂不作业;4)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5)动火完工后,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并留守现场30分钟后方可离开。
2、动火监护人的安全责任1)动火监督人是动火作业的监督者,对动火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直接负责,对动火作业负有监督责任。
2)动火监督人应经过培训,在现场监督时应佩戴明显标志。
3)应熟悉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动火监督人应对照工业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和预案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工业动火许可证不相符、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任何异常情况时,动火监督人有权停止动火。
6)动火作业中,动火监督人必须对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动火作业人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有违反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必要时停止作业,并通知动火批准人或其授权人,待隐患整改后,方准许继续作业。
7)动火监督人在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动火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并在30分钟后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关闭许可证,对作业过程中任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记录注明后方可撤离。
3、动火作业全过程中监护人必须的工作3.1、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3.1.1、监火人应检查周边环境,督促将动火部位10米范围内的有毒有害物质全部移除,无法移除的应采取隔离措施进行隔离;3.1.2、动火作业使用气焊、气割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倒放使用。
特殊作业监护人职责

特殊作业监护人职责1. 背景介绍特殊作业监护人在特定场合下担任监护职责,确保特殊作业的安全进行。
特殊作业可以包括危险作业、高风险行业操作、特殊环境下的工作等。
特殊作业监护人的职责是为了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减少工作风险。
2. 职责任务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履行以下职责任务:2.1 组织与协调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在特殊作业开始前,组织和协调各方资源,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以应对特殊作业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危险。
他们需要与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作业计划的顺利执行。
2.2 风险评估与控制特殊作业监护人应对特殊作业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他们需要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并提供相应的措施来减少和控制这些风险。
特殊作业监护人还需要对作业现场进行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规程和操作流程,以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3 紧急事件应对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具备应对紧急事件的能力。
他们应该了解应急预案,并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各种紧急情况。
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在紧急情况下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组织疏散、提供急救和协调相关部门的支持等。
2.4 作业人员培训和指导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使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以安全地执行特殊作业。
他们应该针对作业人员的不同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材料,并通过实际操作、模拟演练和培训课程等方式进行培训。
特殊作业监护人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评估,确保他们掌握并正确应用所学的技能。
2.5 事故调查与报告特殊作业监护人有责任对特殊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他们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并进行事故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教训。
特殊作业监护人还需要提出改进建议,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 职责要求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具备以下职责要求:•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特殊作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熟悉特殊作业中的风险和危险,能够准确判断和评估风险,并提供相应的控制措施。
特殊作业监护人的职责1

特殊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1、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定的人员。
2、监护人应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如有疑问需及时联系方案编写人员,必要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安全措施。
3、监护人应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4、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定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6、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若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向相关负责人申请变更监护人,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7、带电作业应设专职监护人。
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
监护的范围不准超过一个作业点。
监护人由技术水平较高及有相关经验的人担任。
8、消防监护人职责:
1)负责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2)负责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3)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现场)可燃性气体、可燃液体的可燃气体含量符合安全要求。
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

动火作业监护人的职责1、监火人的必备条件动火监护人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生产实践经验,动火监护人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1) 在动火负责人的授权下,对动火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2) 必须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备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3) 在接到工业动火许可证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确认落实后方准动火,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均有批评教育、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时有权提出暂不作业;4) 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5) 动火完工后,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并留守现场30分钟后方可离开。
2、动火监护人的安全责任1)动火监督人是动火作业的监督者,对动火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直接负责,对动火作业负有监督责任。
2)动火监督人应经过培训,在现场监督时应佩戴明显标志。
3)应熟悉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动火监督人应对照工业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和预案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工业动火许可证不相符、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任何异常情况时,动火监督人有权停止动火。
6)动火作业中,动火监督人必须对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动火作业人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有违反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必要时停止作业,并通知动火批准人或其授权人,待隐患整改后,方准许继续作业。
7)动火监督人在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动火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并在30分钟后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关闭许可证,对作业过程中任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记录注明后方可撤离。
3、动火作业全过程中监护人必须的工作3.1、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3.1.1、监火人应检查周边环境,督促将动火部位10米范围内的有毒有害物质全部移除,无法移除的应采取隔离措施进行隔离;3.1.2、动火作业使用气焊、气割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倒放使用。
特殊作业监护人职责解读

特殊作业监护人职责解读
特殊作业监护人是负责监督和保护特殊作业现场的人员,其安全职责非常重要。
首先,他们应当对人员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停止作业。
同时,他们需要向区域管理人员及安全员汇报任何违章行为。
在监护期间,特殊作业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如果必须离开,他们应该叫停作业或待其他监护人员到场后向到场监护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这些安全职责的履行对于保障特殊作业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对已经依法取得
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特殊作业监护人的通用职责

特殊作业监护人的通用职责特殊作业监护人是指在特殊作业场所中,对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进行监护和管理的专业人员。
特殊作业是指在危险环境中进行的作业,如高空作业、井下作业、爆破作业等。
特殊作业监护人的职责十分重要,他们需要保障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介绍特殊作业监护人的通用职责。
一、制定安全措施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根据特殊作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他们需要对特殊作业场所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分析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
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措施。
二、监督特殊作业人员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对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他们需要对特殊作业人员的操作进行监控,确保操作符合安全规范。
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考核,确保他们的操作符合安全规范。
三、应急处置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对特殊作业场所的应急处置进行规范。
他们需要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置能力。
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在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障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
四、记录和报告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对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
他们需要记录特殊作业人员的操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
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对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报告,向上级领导汇报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情况。
五、维护设备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对特殊作业场所的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他们需要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对设备进行保养,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对设备进行更新和升级,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六、提高安全意识特殊作业监护人需要提高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他们需要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动火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1、监火人的必备条件
动火监护人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生产实践经验,动火监护人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1) 在动火负责人的授权下,对动火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
2) 必须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备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3) 在接到工业动火许可证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确认落实后方准动火,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均有批评教育、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时有权提出暂不作业;
4) 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5) 动火完工后,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并留守现场30分钟后方可离开。
2、动火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动火监督人是动火作业的监督者,对动火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直接负责,对动火作业负有监督责任。
2)动火监督人应经过培训,在现场监督时应佩戴明显标志。
3)应熟悉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动火监督人应对照工业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和预案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工业动火许可证不相符、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任何异常情况时,动火监督人有权停止动火。
6)动火作业中,动火监督人必须对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动火作业人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有违反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必要时停止作业,并通知动火批准人或其授权人,待隐患整改后,方准许继续作业。
7)动火监督人在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动火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并在30分钟后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关闭许可证,对作业过程中任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记录注明后方可撤离。
3、动火作业全过程中监护人必须的工作
、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
、监火人应检查周边环境,督促将动火部位10米范围内的有毒有害物质全部移除,无法移除的应采取隔离措施进行隔离;
、动火作业使用气焊、气割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倒放使用。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与动火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两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关闭附近的门窗,封堵周边的孔洞;
、5级(含5级)以上风力时应禁止室外动火作业;
、监护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物料特性检查设备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禁止动火作业;
、监火人应对动火作业证进行逐项审查,明确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作业时间,作业范围,作业人及审批手续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监火人应制止超时间、超范围作业,作业人违章作业;、监护人应该时刻在作业现场,不得离开或在监护时做其他工作,如果确实需要离开时,应找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接替;
、在动火结束后监护人应留在现场30MIN以上对现场进行检查,扑灭余火并在动火证最后一栏签字确认。
密闭空间作业监护人职责
密闭空间作业前监护人应做以下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到相关几点:
1、设置障碍并加标志
“危险,勿进入”的标志当容器或设备打开时,放置在每个进入点
所有涉及的“不得进入”处都已设置障碍
2、机械救援装置和救生绳
机械救援装置和救生绳的强度应能足以承受两个以上进入者的重量,救生绳的材质应能经受得起工作环境的侵蚀和磨损机械救援装置的动力源在工作期间应能始终提供
3、净化受限空间
冲洗、使用蒸气或净化以确保无危险物质残存,进行空气检测以确保受限空间已清洁,若例行空气检测无法进行,准备特殊检测程序
4、适当的通风
吹入受限空间的空气应从无污染的区域吸入,受限空间的通风应能满足整个受限空间的换气量不小于2次/分钟,压缩空气不应作为一种气体源考虑
5、安全装置就位且状态良好
洗眼器必须就位且完好
急救箱物品必须齐全
应急关停装置须正常
6、适合限制区域使用的工具
所有的电动工具和灯使用接地故障断路器( GFI)或低压电力(12伏特)。
所有小工具必须有工具包
具有锋利开口的工具须有皮套
气动工具的气源必须是可呼吸空气
7、PPE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准备合适的PPE
8、通信工具
须有主要和备用通讯装置。
如无线电对讲机、喇叭、机械通信器具等
9、确保无其他可能影响此工作的工作证
是否有可能影响通风源的热工、化学品作业
是否有可能影响锁定的管线开拆、电工作业
其他可能影响本工作的作业
若限制区域有电动设备,按照工厂能源隔离/锁闭程序进行锁闭、封锁和检测在搅拌等设备的轴上安装机械锁以阻止其在限制区域移动
封闭所有管道或在容器处断开
不可用关闭阀门、锁上已关闭的阀门或使用双重锁的方法为进入限制区域进行隔离
已断开的管道应安装盲板、加盖或在容器上断开除非开口用于通风,气体测量应在工作开始前进行,工作开始后应保持持续监测
毒性测试结果应为0%或低于活动水平。
氧气测试。
氧气浓度应在%以上,若浓度超过%或低于% 应停止工作
LEL测试结果必须为0%。
作业证填写情况
1、作业证是否进行相关部门审批
2、已落实措施是否如实填写
3、作业时是否有超范围作业现象
10、监护人在监护时的职责
监护人应在作业过程中时刻观察作业人的情况,作业人在作业时,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时应找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接替
监护人在监护时每隔10min与作业人进行联系,判断是否有异常情况
监护人应督促作业人进行间歇作业一般作业时间不宜超过30min
作业结束监护人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并督促作业人进行现场清理与整理
监护人在作业证最后一栏确认情况并签字确认。
吊装起重监护人职责
一、吊装起重监护人应配合作业人遵循10不吊原则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
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
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
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吊。
9、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二、监护人对作业证的审查
1、必须对作业证每一项进行审查,并对作业证上措施逐一督促落实到为
2、作业证及作业方案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
3、作业证不得超范围使用
4、作业结束监护人应做好现场检查工作
三、监护人注意要点
1、在作业前监护人应配合申请部门做好防护措施
2、监护人在监护时应在现场时时监护,不得从事其他作业
3、监护人对现场来往人员做好疏导工作,告知人员注意绕行
4、对作业人违章作业及违反10不吊原则进行制止并进行上报
高空作业监护人职责
一、监护人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作业现场是否进行隔离并做好标识
2、登高的梯子支脚是否已采取防滑措施
3.、梯子摆放是否安全,是否放在斜坡上或架在有空洞处
4、作业工具是否用专用工具包装好
5、通讯工具是否有效可用
二、监护人对作业证的检查
1、必须对作业证每一项进行审查,并对作业证上措施逐一督促落实到为
2、作业证及作业方案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
3、作业证不得超范围使用
4、作业结束监护人应做好现场检查工作
三、监护人注意要点
1、在作业前监护人应配合申请部门做好防护措施
2、监护人在监护时应在现场时时监护,不得从事其他作业
3、监护人对现场来往人员做好疏导工作,告知人员注意绕行
4、对作业人违章作业进行制止严重的应进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