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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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招标条件

工程施工招标条件

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一、项目背景为了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我公司决定对某城市的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升级项目。

该项目包括道路的修建、排水系统的改善、建设公共设施等内容。

为了实现该项目的顺利进行,现拟定以下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以期吸引资金和承建单位的参与。

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某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项目2.项目地点:某市某区域3.项目规模:总投资额为X万元4.项目内容:包括道路修建、排水系统改善、公共设施建设等5.项目周期:预计工期X年三、招标条件1.招标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2)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和经验;(3)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资金实力;(4)能够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保证金。

2.招标范围(1)道路修建:包括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路面铺设、交通信号灯安装等;(2)排水系统改善:包括雨水排放管道的安装、雨水收集池的建设等;(3)公共设施建设:包括公园、广场、垃圾站等公共设施的建设等。

3.招标要求(1)具备工程设计和勘察资质的单位应按规定提供设计、勘察文件和资质证书;(2)承包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资料;(3)承包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工程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4)中标单位应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并按时按质完成工程。

四、招标流程1.编制招标文件:我公司将根据项目需求编制详细的招标文件,包括项目概况、招标条件、投标资格、招标范围、招标要求等内容。

2.发布招标公告:我公司将通过合适的渠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承建单位参与竞标。

3.接受投标:承建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提交给我公司。

4.评标和中标:我公司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并选定最终中标单位。

5.签署合同:中标单位与我公司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

五、注意事项1.承建单位在招标期间应认真了解招标文件要求,并按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关资料;2.承建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3.我公司将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4.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并接受相关部门的验收。

工程施工投标须知

工程施工投标须知

工程施工投标须知一、投标人资质要求1.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或外国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格证书的承包商优先考虑。

1.2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有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3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品牌形象。

1.4 有与本项目规模、技术、财力相适应的业绩和经验。

1.5 具有独立开展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和条件。

1.6 投标人应是在建筑施工领域内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企业或个人。

1.7 投标人应提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承接项目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文件的准备和提交2.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完整的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书、资质证明、业绩材料、技术方案、价格清单等内容。

2.3 投标文件应按照要求的格式和规定的时间提交,逾期提交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2.4 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可以选择快递递送或现场送达,递送地址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评审和选定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将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包括资质、价格、技术方案等多方面因素。

3.2 招标单位将根据评审结果选择最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3.3 选定后的中标单位将与招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合同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按时按质完成工程项目。

四、合同履约和工程施工4.1 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

4.2 工程施工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标准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3 中标单位应及时报告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接受招标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4.4 工程竣工后,中标单位应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完成验收手续。

五、合同变更和索赔处理5.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合同变更或索赔情况,中标单位应及时与招标单位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或索赔。

5.2 双方应尊重合同的约定,遵守责任和义务,妥善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一、招标单位XX市政府二、项目名称XX市城市道路改建工程三、招标范围本项目为XX市城市道路改建工程,包括道路拓宽、路面修复、交通标志设置等工作。

四、工程内容1. 道路拓宽:对已有的道路进行拓宽,提高通行能力。

2. 路面修复:对老化或损坏的路面进行修复,保障道路安全。

3. 交通标志设置: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引导交通有序通行。

五、施工单位要求1. 具备相关建设工程资质证书。

2. 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3. 具备完善的施工设备和施工团队。

4. 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责任心。

六、招标条件1. 施工单位需提交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

2. 施工单位需提交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等相关文件。

3. 施工单位需支付一定的招标保证金。

4. 招标单位将根据施工单位的综合素质和报价选择中标单位。

七、招标流程1.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竞标。

2. 提交投标文件:施工单位准备投标文件,包括资质证书、施工计划、报价等。

3. 开标评标:招标单位组织开标评标过程,根据文件内容和报价选择中标单位。

4. 签订合同:选定中标单位后,双方签订合同,确定具体的工程执行方案和工期。

5. 开工施工:中标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开始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八、注意事项1. 施工单位需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工程。

2. 施工单位需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3.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需保持与招标单位的沟通畅通。

4. 招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以上为XX市城市道路改建工程的施工招标条件,希望各位施工单位能够按照要求踊跃参与竞标,共同为城市交通建设贡献力量。

建筑工程招标合同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招标合同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招标合同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招标合同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招标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二、招标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第四条招标人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下达后,编制招标文件,其中包括合同条款、技术规格、工程量清单、投标须知等。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文件报送给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

第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确定中标人。

第八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第九条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应当将合同副本及有关材料报送给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三、合同的履行与监督第十条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十一条合同双方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人员职责,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质,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有违法行为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邀请书)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邀请书)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邀请书)甲方(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进行工程建设,并邀请乙方参与投标,现甲乙双方就本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达成如下协议:一、邀请事项及投标要求1. 甲方对本次工程建设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乙方参加投标活动。

本次招标的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具体工程内容)。

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包括技术方案、工程预算、质量保证措施等相关内容。

乙方应确保投标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1. 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从甲方指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即视为乙方已经充分了解本次招标的各项要求。

2. 乙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澄清要求。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的疑问进行解答,并以书面形式回复。

三、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递交1. 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以确保投标活动的诚信。

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

2. 乙方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在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日期等必要信息。

四、开标及评标1. 甲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投标人平等参与竞争。

2. 甲方应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工程合同招标投标规定

工程合同招标投标规定

工程合同招标投标规定一、招标人资格要求招标人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或者其授权的代理机构。

招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布招标文件应当包含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招标文件一经发布,不得随意更改。

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般为合同估算价的1%至3%。

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满后无息退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五、开标、评标与中标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确定中标人。

六、合同的签订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工程合同。

合同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七、异议与投诉处理对于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应当设立专门的渠道进行处理。

投诉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或者有关监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八、监督与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得违法设置障碍。

九、法律责任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确保工程合同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这也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1. 引言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旨在明确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评标、中标等标准和条件,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2. 合同订立条件2.1 合同订立人及主体资格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的订立人应为合法注册的建设单位和承包商。

建设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资质;承包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和信誉。

2.2 合同订立方式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电子合同或其他方式进行订立。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合同的订立方式,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3 合同文件和标的确定合同文件应包括合同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等相关文件。

合同标的应详细描述工程建设的具体内容、工期、质量要求、费用等,并确保合同标的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 合同履行条件3.1 工程验收与交付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的履行应符合国家相关建设工程验收和交付标准。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并进行相关备案手续。

建设单位应按时验收工程,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3.2 变更和索赔处理如果由于合同变更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建设需要进行变更或承包商需要提出索赔,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协商和处理。

任何变更和索赔都应在合同的变更和索赔条款下进行,并经过双方的书面确认。

3.3 质量保证及维修责任承包商应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需要维修维护,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和期限进行维修。

建设单位应按时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

4. 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4.1 合同解除条件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

常见的解除条件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严重违约、不可抗力等情况。

解除合同时,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协商和处理。

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

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

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一、项目概述1.1 项目名称及地点:本次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名称为XX工程,地点位于XX省XX市XX区。

1.2 项目范围:本工程项目包括XX工程X部分、XX工程Y部分、XX工程Z部分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 项目备料:招标人将提供包括图纸、设计方案、技术要求等必要资料供投标人参考。

二、招标内容2.1 工程标的:XX工程施工项目。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涵盖XX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计划编制、材料采购、施工施工等工程。

三、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单位。

3.2 经营范围: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并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 施工经验:投标人应具备同类型工程施工经验,且需提供至少三个相关工程的施工业绩。

3.4 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投标文件4.1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须完整填写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经营范围证明、施工业绩、施工方案、报价等内容。

4.2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逾期不予受理。

4.3 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交至指定地点,迟交或错交不予受理。

五、评标标准5.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资格预审和综合评分相结合的方式。

5.2 评标标准:根据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理性、技术方案、经济性、施工组织等方面进行评分,最终确定中标人。

六、中标及合同签订6.1 中标通知:中标人将在评标结果公示后收到中标通知书,并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

6.2 合同内容:施工合同将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工期、质量要求、报酬方式等内容,需严格执行。

七、其他事项7.1 补充条款: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规定,投标人需严格遵守。

7.2 其他事项:本招标文件中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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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条件Contract conditions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bidding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合同编号:XX-2020-01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条件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

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部分定义及解释1.1 定义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a)(1)“业主”指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

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投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__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

(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1)“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 标题和旁注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

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

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 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第二部分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2.1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

但规定:除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批准:(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

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外的。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

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

但:(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

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

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

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 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c)决定价值,或(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

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第三部分转让和分包3.1 合同的转让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

但除了:(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a)提供劳务(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5.1 语言和法律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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