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为了防范和减少施工现场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和施工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个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议内容:1.制定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和原则。
明确排查事故隐患的重要性,强调安全第一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要求。
2.确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每个部门和个人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3.建立排查工作的频率和周期。
制定排查工作的时间表和周期,例如每天、每周或每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4.列出常见的施工现场事故隐患类型。
包括高空坠落、机械设备故障、电气设备问题、消防安全、材料储存等问题,明确每类事故隐患的排查要点。
5.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流程。
明确隐患排查的步骤和方法,包括现场巡视、设备检查、人员培训等,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
6.规定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和汇报要求。
明确隐患排查的记录方式和内容要求,建立完备的隐患台账,并定期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7.建立隐患整改的跟踪和督促机制。
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要求,并规定整改的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8.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机制。
对于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未按要求整改的个人和部门进行批评和处罚。
以上是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内容,具体的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是指为了预防和控制建筑施工现场事故而建立的一套措施和制度。
这套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健全每日、每周、每月和每年的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责任人、时间和检查内容,确保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和整改。
2. 隐患整改要求:在发现隐患后,要求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对于存在重大隐患或无法及时整改的情况,要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相关部门。
3. 事故隐患汇报和记录:建立事故隐患汇报制度,责任人需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发现的隐患,并记录隐患的整改情况,以便后续追踪和评估。
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引言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安全风险较高的环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制定并执行科学有效的排查治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行详细探讨,旨在为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参考。
一、制度目的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最终实现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包括土建施工、装饰装修等各类工程。
三、制度内容(一)隐患排查责任1.项目经理担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协调指导现场各部门进行排查治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排查,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每位施工人员都应对施工中的安全隐患负有责任,及时上报,并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隐患排查标准1.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明确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排查的基本标准。
2.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工种,确定相应的隐患排查要求和重点。
例如,在土建施工阶段,应重点排查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电击等风险;在装饰装修阶段,应重点排查电气安全、消防隐患等。
(三)隐患排查方法1.定期组织全面检查,明确检查的频次和检查的内容。
2.采用现场观察、实地勘查、设备检测等多种方法排查隐患。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隐患排查的能力和水平。
(四)隐患排查与整改要求1.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暂时性的隐患控制。
2.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的时限和责任人,并按时落实。
3.对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的效果。
(五)隐患排查记录与报告1.建立隐患排查记录,记录排查的时间、内容、人员、整改措施等信息。
2.及时编制隐患排查报告,报告中要包括隐患的种类、数量、整改情况等详细信息,并提交有关部门备案。
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四篇)

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施工行业的规模日益扩大,同时也伴随着安全事故频发的局面。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制定并贯彻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范本,以供参考。
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二)1. 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保障员工安全、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3. 主要内容3.1 施工现场隐患排查3.1.1 施工现场日常巡查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记录,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1.2 定期安全检查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施工区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员工是否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
3.1.3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及其职责,并进行演练,以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反应并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
3.2 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3.2.1 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分工施工单位应明确安全隐患的整改责任分工,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员。
整改责任人应及时整理隐患清单,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整改。
3.2.2 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施工单位应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并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对于严重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应立即停工整改,并通知相关主管部门。
3.2.3 隐患整改验收施工单位应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隐患整改验收工作,并及时报告验收结果。
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作业。
4. 监督与追责4.1 监督机制相关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定期抽查施工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4.2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安全隐患整改要求的施工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整改、吊销执照等。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全体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本制度中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根据危害和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局部停工停产,需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四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章隐患排查各项目部应成立由分管安全项目副经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施工技术人员、作业班(组)长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项目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各项目部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彻到生产活动全过程中,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账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每月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开展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及法定节假日前期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排查事故隐患。
对查出的隐患,应尽快制订及落实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被排查项目(部门)应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尽快制订及落实隐患治理方案。
建筑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建筑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建筑行业中确保施工作业安全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制度。
以下是一个建筑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1. 目标和原则:- 目标:建筑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并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 原则:安全第一、综合治理、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
2. 管理责任和组织机构:- 确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并明确职责和权限。
- 设立安全管理小组或专门组织,统筹安全工作的开展,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
3. 安全隐患排查:-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设备、工艺、人员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 确定检查内容、频次和检查方法,制定相应的检查记录和整改措施。
4. 隐患整改和责任追究:- 发现安全隐患后,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设置整改时限。
- 确定责任人,对于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追责和处罚。
5. 安全培训和教育:- 安排建筑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向员工宣传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 安全监督和评估:- 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定期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进行安全评估,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找出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7. 安全奖惩措施:- 设立奖励机制,对于安全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奖励,激励他们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或未按时整改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通过建立和实施建筑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可以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降低安全风险,提高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建筑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一、前言安全是建筑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利益的重要因素。
为了规范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制定建筑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确保工人和机械设备的安全,预防和减少施工中的事故发生,维护建筑工地的安全和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建筑施工活动。
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工人以及承包商及其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是指对建筑工地进行全面的、有计划的、高效的、科学的、系统的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要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从严管理,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教育、技术、管理等手段来消除和降低施工隐患的发生。
第二章排查的内容及范围第五条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临时设施和安全通道的设置情况。
(二)作业人员使用的施工机具、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技术状态。
(三)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四)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五)施工材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隐患。
(六)施工现场环境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有无污染、噪音等造成的安全隐患。
第六条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范围应该包括建筑工地内的所有区域和设施。
对于关键区域和设施,排查频次应该更加细致和频繁,确保隐患能够及时被发现和处理。
第三章排查的方法和程序第七条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应当采取定期排查和临时排查相结合的方法,既要进行有计划的定期排查,又要根据施工情况进行及时的临时排查。
第八条定期排查是指对建筑工地进行有计划、定期的、全面的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施工的周期和风险程度,确立相应的排查频次和细则。
第九条临时排查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工地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第十条排查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明确排查的目标,确定排查的范围和周期。
建筑工程隐患排查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隐患排查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建筑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建筑工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
三、隐患排查范围和内容1. 隐患排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临时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材料、施工工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
2. 隐患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施工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职业健康等方面。
四、隐患排查程序1. 定期排查:各相关单位应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定期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隐患排查。
2. 专项排查:针对特殊环节、特殊作业、特殊季节等,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隐患排查。
3. 举报排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举报制度,鼓励和奖励员工、群众积极举报安全隐患。
4. 第三方排查: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隐患排查。
五、隐患排查治理1.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资金。
2. 整改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 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紧急措施。
4.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建立完整的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记录隐患排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人、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等信息。
六、监督检查1.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 各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3. 对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责令其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本园区所有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总则):园区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
三、检查标准:1、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____四、检查内容: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2、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职能部门和项目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3、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
4、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防范措施。
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查组织: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规定配备。
7、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五、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织者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
重大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整改完毕。
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科或项目部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科或项目部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事故隐患排查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五条安全科或项目部每10天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科或项目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项目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第九条.
科、总公司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项目部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
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科或项目部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
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六条安全科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五条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
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4、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处安全科主要负责人500元罚款。
重庆市德宜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号楼项目部4、3润庆·山予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