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宝鸡分厂信息设备使用

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信息资源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规范信息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计算机使用管理工作由部门主要领导总体负责,指派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使用指导工作。

第三条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计算机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熟练掌握计算机及网络操作技术。

第四条操作员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开机,工作结束后按操作规程关机。临时离岗必须退出应用系统。

第五条操作员在计算机操作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如实作好现场记录以便于维护,不可强行操作,以免引发事故,造成损失。

第六条操作员必须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办理各项业务,不得越权操作。操作员注册密码只限本人使用,相互保密,定期更新。发现泄密,要立即修改和报告。

第七条操作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责任。操作员要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第八条操作员未经许可,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信息统计科处理。

第九条本机所带系统软件及驱动软件必须作好备份,由信息统计科妥善保管。对重要的可变数据应定时清理、备份,并报送信息统计科存放。

第十条不得随意修改系统引导或使用其它引导盘,特别是不得随意重新安装系统。

第十一条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不得使用工作以外或不知来源的程序。特殊情况须经信息统计科检查批准。

第十二条需要安装的应用系统,安装前必须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发现计算机启动不正常或应用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要及时报信息统计科进行诊断,发现“计算机病毒”,立即清除。

第十四条每周进行一次病毒检查,保证系统的无毒状态运行。

第十五条应及时备份,定期清理、删除硬盘中无用文件,以保持计算机中有足够的空间。

第十六条正常工作期间,如果计算机系统出现了某些原因不明的故障,如经常死机、异常响声、异味、显示器工作区的异常抖动等,应及时关机,并向维护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当外部设行出现工作异常或输出的图像、数据等异常时,应及时关机,并向维护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所有外部设备与其它设备的连接电缆均严格禁止在带电的情况下进行插、拔。

第十九条保障计算机设备的清洁卫生,定期保洁。

第二十条每月应对打印机及其他外设进行清理,包括灰尘、纸屑等,保持滑轨无异物。

第二十一条任何违规操作的,按《职工违纪处理办法》相关条款及厂内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信息统计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计算机设备检查表》)

计算机设备检查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