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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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预习重点1

2016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预习重点1

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预习重点1掌握质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

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1、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权利:放弃质权义务: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不得擅自转质2、出质人的权利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掌握施工许可制度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满足的条件涉及建设用地管理、城市规划管理、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施工技术文件、质量安全措施、建设资金落实等方面。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都将被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工,可以处以罚款。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文物保护工程、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和军用房屋建筑等工程不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当开工条件出现某些变化时,要依据法定条件废止或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或者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建筑法》第7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1、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注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规定进行了审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哦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为3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6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讲解7

2016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讲解7

2016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讲解72Z201072 掌握投标的要求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二)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概念所谓投标保证金,是为防止投标人不审慎投标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招标人通常不希望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标书或中标后不能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署合同。

因此,为了约束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保护招标人的利益,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招标人通常会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

在发生下列情形时,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2.投标保证金的额度和有效期限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相关考题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2)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旦)A、备案B、注册C、审批D、认证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C)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

则张某(D)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2016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讲解10

2016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讲解10

2016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讲解102Z201115 熟悉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的责任(一)依法承揽工程的责任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二)执行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二、勘察单位的质量责任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三、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一)科学设计的责任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选择材料设备的责任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三)解释设计文件的责任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由于施工图是设计单位设计的,设计单位对施工图会有更深刻的理解,由其对施工单位作出说明是非常必要的,有助于施工单位理解施工图,保证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

”(四)参与质量事故分析的责任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2Z201116熟悉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

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相关考题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C)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A、备案B注册C、审批D、认证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C)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

则张某(D)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2016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讲解4

2016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讲解4

2016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讲解42Z201062 掌握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单位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一、建设工程企业的必备条件建筑工程从业的经济组织包括: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注意:无建设单位!资质条件:(1)注册资本;(2)专业技术人员;(3)技术装备;(4)已完成的建筑工程的业绩。

二、建设工程企业的资质管理(一)管理机关(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各行业部门配合管理;工商部门营业执照管理)先工商登记注册后资质申请。

(二)企业资质分类管理: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2、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二级建造师法规课程重点难点易考知识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法规课程重点难点易考知识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法规课程重点难点易考知识点总结》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1. 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包括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

2. 法的形式,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要掌握其制定主体和效力层级。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 法人的条件和分类,重点掌握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的区别。

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地位。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如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2.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认定及法律后果,这是易考点。

3. 代理关系的终止情形。

(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 物权的种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 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的特点和设立条件。

3.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的区别和适用范围。

(五)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 债的发生根据,如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

2. 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如施工合同债、买卖合同债等。

(六)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 知识产权的基本类型,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2. 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和侵权责任。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1. 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包括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等七个条件。

2.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和延期,以及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的规定。

(二)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1. 施工企业资质的分类和等级,以及资质申请、延续、变更等规定。

2. 禁止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规定。

(三)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1. 建造师的注册管理,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等。

2. 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和权利义务,重点掌握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的条件和职责。

三、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1. 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要准确记忆具体的金额和项目类型。

二级建造师中的法规法规知识点整理

二级建造师中的法规法规知识点整理

二级建造师中的法规法规知识点整理法规法规是指对某一领域的规定、要求、标准等的总称。

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法规法规是考生必备的知识点。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几个方面进行整理,以帮助考生全面了解这些知识点。

一、建筑工程法律法规1.建筑法《建筑法》是建筑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的定义、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保修等方面的规定。

2.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该条例主要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环境保护工作,并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建筑市场监管条例《建筑市场监管条例》规定了建筑市场的管理制度,包括建筑市场主体的认定、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信用服务等方面。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1.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详细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要求,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组织、质量标准、质量检测、质量验收等方面。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等方面。

3.建筑工程质量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建筑工程质量损失的界定、责任主体、责任承担方式、赔偿期限等,为保障建筑工程质量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法规,规定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2.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条件、办理流程等。

3.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对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和备案等方面。

四、其他法律法规1.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制度,明确了招标投标的程序、条件和要求,保障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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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 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 一、注册管理 概念: 注册建造师 1、 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 的专业技术人员 2、 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不得以 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 相关考题 1、 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 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 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 项目经理。 D、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 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 B)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 3、 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 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证书后 30日内报国务 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 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 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张某所在工作单 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张某(D)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D只能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1、初始注册 申请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② 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③ 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④ 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规定:①初始注册申请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 3年内提出申请。 ② 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 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2、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3年)后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 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3、 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变 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4、 增项注册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规定申请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前提:须在同一单位内申请注册。 PS: 以上注册需提交的材料见书P2-P3,其间只有变更注册需要提交执业印章 例题: 以下建造师注册手续中应当提交执业印章的是( £ )。 初始注册 B、延续注册 C、变更注册 D、增项注册 工程师李某经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工作单位变动,通过新聘用单位进行的注册属 于(A )。 初始注册 B 、延续注册 C 、变更注册 D 、增项注册 工程师肖某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因故没能在 3年内申请注册,3年后必须(B )方可申 请初始注册 重新取得执业资格 提供新的业绩证明 注册建造师延续执业,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B )年。 2 B 3 注册建造师卫某2006年1月办理了延续注册,2007年1月因工作调动而办理了变更注册,变更 后他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A )年内有效。 A 2 B、3 C 、4 D 、5 解题: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由于已经办理过延续 年还有二年,•所以冼.A答案 (多选题)•申请建造师初始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填写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注意:这是注册时提交的资料) 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 .......................... 没有明确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行 (二)不予注册 重点:见本笔记本P 对比表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 1、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 申请在2个或2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 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 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出发尚未完毕的; 5、 因执业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 5年的; 6、 因第5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法执行完毕之日起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 3年的; 7、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到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1、 A A 3A C 4、 A

B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D 、符合继续执业的条件

注册,并且已经过了一年,总有效期 3 年减去 6 A B C D E、 9、 申请人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 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PS:.记忆方法:.关键词关系 例: 因执业活动受刑罚执行完不满5年 r 其他原因受刑罚执行完不满3年 L不予注册 吊销注册证书不满2年 注册之日前3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丿

(三)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

1、 聘用单位破产的; \ 2、 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 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4、 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I 5、 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产这些情行都将被注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6、 年龄超过65周岁的; .............................

7、 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J

(四) 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 (又称:注销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消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 业印章作废: 1、 规定的印章失效的情形发生:既(三)的 8个情形 2、 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3、 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4、 受到刑事处罚的; 5、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例题: 某2007年取得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2008年赵某所在单位因违法活动被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 证书,主管部门应对赵某作出(D )的决定。 不予注册 B、撤消注册 C 、吊销注册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罚处罚的人员,处罚完毕满(

2 B 、3 C 、4 D、5 2007年3月1日 B 、2008年3月1日

2009年3月1日 D、2011年3月1日 考点:•吊销注册证书后的申请年限为 2年。. 4、赵某于2006年9月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但他在 2004年3月担任项目经理时所负责的工程曾发生 重大质量事故,则他只有在(A )后才能申请注册。 A 2007 年 3 月 B 、2007 年 9 月 C 、2009 年 3 月 D、2009 年 9 月 二、执业管理

1、 D注销注册 )年,才能申请建造师注册。 2、 A 考点:.受刑罚处罚的二个年限,一是因执业受刑罚满 注册建造师王某2006年3月1日,因违规被吊销注册证书,正常情况下他只能在( B )后再申请 注册。 3、

5年;其它原因受刑罚则是满3年 1、 执业范围原则性规定: ① 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② 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③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在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具体规定: ① 应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②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③ 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 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 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2、 注册建造师的权利与义务:.(书P4.P5阅读了解即可). 权利与义务中都有的一条是:接受继续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有关练习题: 1、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 D )资质的企业。 A、特级 B、一级 C 、甲级 D、建设工程服务 2、 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B )0 A、施工单位的注册建造师,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二个项目施工的负责人。 B可以从事项目总承包管理、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咨询。 C经受聘单位同意,临时出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D在保证执业成果质量的前提下,以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第二职业。 3、 注册建造师有权(D )。 A、超出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B在二个或二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C允许信得过的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D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解。 4、 建造师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相关工作连续二年以上的,应( ?)注册。 A、中止 B 、变更 C、重新 D 、注销

4、吴某通过考试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后,可以受聘到建设工程( A、B C、D)单位 A 勘察B、设计 C、施工监理 D、招标代理 E、材料供应 注意:.材料供应不属于建设工程单位,所以 E答案是错

的。. 6、(多选题)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造师的职业范围包括(B、CD )。 A、 担任工商管理工作。 B、 担任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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