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北师大版经济法经济法原理与实务课后习题答案
经济法课后习题参考答案汇总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参考答案一、简答题 1、请分析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法律渊源不同。
大陆法系表现为成文法,英美法系既包括制定法,(1答:两者区别:)法官权限不同。
大陆法系法官强调援引成文法中的规定来审判案件,法也包括判例。
(2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
英美法系法官既可以援引成文法也可以援引已有的判例,)诉讼程序不同。
大陆法系以法官为重心,具有纠问程序的特3而且可以创造新的判例。
(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英美法系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点。
不能参与争论。
2.何谓经济法律关系?有哪些要素构成?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形式表现出来法律关系,是指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答:的的社会关系。
缺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
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请阐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答:系。
以下从几个方面加以说明:)经济管理关系。
经济管理关系是指国家组织领导与管理国民经济所形成的经济关1(宏观管理经济关系一般包括国家在计划与产业系,包括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两方面的内容。
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经济预算及其投资引导,税收、金融、物价调节、土地利用规划、标准金融证券化管理等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关系;微观管理经济关系一般包括国家在税收征管、监管、贸易管制、物价监督、企业登记管理、交易秩序管理等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关系。
在实践中,这两方面的内容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
)维护公平竞争关系。
维护公平竞争是国家协调发展经济活动的重要方面。
这一关2(促进或限制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系是指国家为了维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保持其活力,竞争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经济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这里的经济组织是指以企业为主体的各类经济组织,其3(包括企业领导机内部经济关系是指其自身在组织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内部经济管理关系,各生产组织之间以及企业与职工之间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所发构与其下属生产组织之间、财务会这一内容包括经济组织的主体资格类型以及各类型的内部组织管理、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案例与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案例及课后习题参考答案【以下主要附上各章节题首案例和课后习题答案;第一题、第二题答案省略。
】第一章导论三、判断题1.经济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等。
(√)2.经济法律关系作为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具有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基本要素,三要素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称精神财富或精神产品,包括智力成果、道德产品和经济信息等,属于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内容之一。
(√)4.经济法与民法是邻近的两个部门法,它们之间具有较高程度的交融性,主要体现为民法制度向经济法的渗透,经济法对民法制度的借鉴较少。
(×)5.法典的制定是一个部门法取得独立地位的显著标志,也是唯一和根本的标志。
(×)6.按照国家调节经济的基本方式,可以分为宏观经济调节关系和微观经济管理关系。
(×)四、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经济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D )A.经济法是调整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B.经济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C.经济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即横向的财产、经济关系2.以下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错误的是:(C )3、以下关于经济法与宪法的关系中,说法正确的有:( D )B.经济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及国家生活的基本指导原则,其中包括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经济管理的基本体制和基本指导原则C.在特殊情况下,经济法能凌驾于宪法之上4.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主要有:( D )D.国家经济调节则特别强调兼顾各方经济利益,注重社会经济总体效益五、多项选择题1.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ABC )2.经营者的经济法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哪几种?(ABD )A.行为类经济法责任B.财产类经济法责任C.人身类经济法责任D.精神类经济法责任3.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BC )A.经济义务的来源主要有法定义务、约定义务和承担经济责任的义务B.经济职权乃经济权利的内容之一,是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形式C.合同债权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常见、最重要的债权4.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ABD )A.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法概念含义比较宽泛,经常与民法发生冲突B.“经济法”一词最早是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在1755年出版的《公有法典》中提出的C.“经济法”一词最早是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在1755年出版的《自然法典》中提出的主义国家的经济法概念含义比较宽泛,经常与民法发生冲突六、案例分析题甲市A食品厂冒充某知名奶粉企业,生产劣质的奶粉在市场上销售,这一行为被该知名企业发现,诉到有关政府管理部门。
经济法基础课后答案

经济法基础课后答案经济法基础课后答案概要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它涉及到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经济活动的组织、监管和维护秩序加以规范的体系。
作为经济学与法学交叉学科的核心内容之一,经济法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经济主体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经济法、经济活动、法律规则、组织、监管、维护秩序、交叉学科、经济发展、市场秩序、权益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经济法的主要职能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经济主体的权益。
不同国家的经济法体系有所不同,但其共同目标是为了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公平和经济主体利益的平衡。
经济法是经济学和法学的交叉学科,它既包含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又融汇了法学的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
经济法的核心内容包括经济活动的组织、监管和维护秩序。
在经济活动的组织方面,经济法规定了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经济组织的设立、变更和解散的条件和程序。
在经济活动的监管方面,经济法规范了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管理与监督的具体制度。
在经济秩序的维护方面,经济法重点处理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等违反市场竞争原则的行为,同时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的核心原则主要包括公平、效率、公正和法治。
公平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方都能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不存在不公正的情形。
效率是指经济活动能够以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效益。
公正则是指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监管和调节应当具备公正和公正性。
法治是指经济活动应当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事,保证经济秩序的稳定。
经济法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专门法律。
这些法律旨在规范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保护各方的权益,同时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实际应用中,经济法往往需要与其他法律学科相结合,进行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
总而言之,经济法作为一门重要的交叉学科,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经济主体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经济法规范了经济活动的组织、监管和维护秩序,以公平、效率、公正和法治为原则,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经济法基础课后答案

经济法基础课后答案经济法基础课后答案第一题1. 经济法的定义和内容: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一门法律学科。
它以保护国家经济秩序、维护市场经济体制和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主要研究国家在经济活动中实施的法律规范,以及经济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经济法的内容主要包括市场经济秩序、企业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国际经济法等方面。
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市场经济秩序原则:主张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2)平等自由原则:强调经济主体之间的平等地位和自由选择权,保护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3)公平竞争原则:主张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4)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强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者权益的平等和合理化。
(5)保护环境原则:主张保护环境资源,实行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二题1. 企业法律制度的概念和分类:企业法律制度是规范企业组织、经营和管理行为的法律规范体系。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企业法律制度分为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个体工商户法等。
(1)公司法:以公司为中心,对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内部管理等进行规范和监管。
根据不同的公司类型,可以进一步分为股份有限公司法、职工合作社法等。
(2)合伙企业法:主要针对合伙企业的组织和经营进行规范,包括普通合伙、特殊合伙等形式。
(3)个体工商户法:以个体工商户为主体,规范其经营活动、财务管理和纳税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2. 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特点: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组织形式。
(1)有限责任公司:由发起人、股东和企业法人组成,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和运作相对简单,股东可以灵活调整投资份额。
(2)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股东和企业法人组成,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限度为其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适用于较大规模、较复杂的公司,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和融资能力。
经济法基础和实务案例分析答案解析

经济法基础和实务案例分析答案解析一、经济法基础解析经济法是指调整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行为的法律体系。
它是指导和保护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基础主要包括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等。
下面对经济法的基础进行详细解析。
1. 宪法的作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对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宪法规定了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和政策,如保护私有财产权、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
2. 民法的作用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对经济法也有一定的影响。
民法规定了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合法的经济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3. 行政法的作用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对经济法的实施和监督起着重要作用。
行政法规定了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权限,保障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
4. 刑法的作用刑法是调整刑事关系的法律,对经济法有一定的补充作用。
刑法规定了一些经济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保护市场经济的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二、实务案例分析解析实务案例分析是指通过对实际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原则。
下面将对实务案例进行分析解析。
1. 案例背景假设某公司在市场上经营一种特殊产品,该产品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
某竞争对手公司认为该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导致市场竞争不公平,向法院提起反垄断诉讼。
2. 案件分析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垄断是指市场上某个经营者或者少数经营者控制了市场的竞争规则,导致其他经营者无法有效参预竞争。
如果该公司被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解决方法针对该案件,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法:(1)调查证据:对该公司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进行调查,采集相关证据,包括市场份额、市场竞争情况等。
(2)分析市场竞争状况:通过对市场竞争情况的分析,确定该公司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3)制定相应措施:如果确实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如罚款、责令住手违法行为等。
(完整版)经济法课后答案

第一章一、简述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干预社会经济的过程中说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个方面的含义1.经济法是有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属于法的范畴。
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存在着普遍的联系2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在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调整这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由一个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因此经济法属于国内法范畴,而不是国际法范畴,它不同于国际经济法3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不仅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而且这种运行过程体现了国家干预,经济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等部门法有本质区别二、简述经济法的基本构成体系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国家指定的,以宪法为主导的,由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和法规所构成的内容和谐一致,有下列4部分构成1经济组织法 2市场调控法 3宏观经济调空法 4社会分配法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资源优化配置原则 2国家干预原则 3经济民主原则 4经济公平原则 5经济效益原则四、经济法律的构成要素有哪些?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五、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方法和责任形式有哪些?保护方法:1,行政执法 2,仲裁 3,审判责任形式:1,行政责任 2,经济责任 3,刑事责任、第二单元1、比较合伙与公司的区别合伙是指两人以上的合伙人按照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而组成的企业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最终税负和责任承担方式上。
合伙只向合伙人征收一重所得税,而公司则是双重(先向公司征收,然后又向股东征收),因此合伙的最终税负比较轻。
但是有限公司的好处在于股东只须以自己的所有出资为限承担风险(这也就是有限公司“有限”的原因),而合伙的债务须由所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简述跨国公司的特征1生产经营活动的跨国性2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3公司内部的相互关联性3、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均富有有限责任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证明股东出资份额的权利证书称为出自证明书,而不是股票股东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是50人设立程序比较简单。
《经济法》整册课后练习及答案

《经济法》第一章导论课后练习一、单项选择题共 5 题1、民法属于()。
A . 公法B . 私法C . 带私法属性的公法D . 带公法属性的私法参考答案:B2、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
A . 人身关系B . 财产关系C .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D . 债权债务关系参考答案:C3、我国在立法体例上采取()。
A . 民商合一B . 民商分立C . 民法包含商法D . 商法包含民法参考答案:A4、(狭义)经济法的体系主要包括()。
A . 民法B . 商法C . 民法和商法D . 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参考答案:D5、公司法属于()。
A . 宏观调控法B . 商事行为法C . 商事主体法D . 市场规制法参考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共 4 题1、商法包括()。
A . 商事主体法B . 经济法C . 商事行为法D . 民法E . 行政法参考答案:AC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 . 社会整体效益原则B . 经济公平原则C . 效率第一原则D . 保护环境原则E . 经济干预法制化原则参考答案:CD3、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 . 平等原则B . 意思自治原则C . 诚实信用原则D . 公序良俗原则E . 绿色原则参考答案:ABCDE4、商法的基本特点有()。
A . 营利性B . 技术性C . 国际性D . 专业性E . 私法兼公法性参考答案:ABCE三、判断题共 2 题1、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对错参考答案:正确2、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
对错参考答案:错误四、名词解释题共 1 题1、(狭义)经济法参考答案:(狭义)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经济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课后练习一、单项选择题共10 题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A . 抵消权是一种形成权B . 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C . 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D . 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参考答案:D2、下列权利中不属于人格权的是()。
东北师大经济法学练习答案(高起专)

《经济法学》练习题一答案一、名词解释1、权利人在规定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虽然权利人仍有权起诉,但其所享有的权利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也就丧失了胜诉权。
诉讼时效不消灭实体权利,即时效过后义务人自愿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有权受领。
2、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享受其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3、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并为其中的一个公司或创设一个新的公司的法律行为。
4、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给予处置的权利。
5、受理是人民法院通过审查原告的起诉,认为符合起诉条件,而决定立案审理的一种法律行为。
6、物权的优先效力是指,当物权和债权并存时,物权效力优先于债权效力;另外,当同一物上并存数个物权时,先设立的物权的效力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的效力。
7、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不具备代理权,但因某种表面现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对被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与代理人进行一定的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依法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二、填空题1、行为人行为违法、行为人的行为有损害发生、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被害人的损害有因果关系。
2、组织、管理、监督、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3、代理权、第三人、被代理人4、占有、使用、收益、处分5、收取质物的孳息、对质权的保全。
6、停止营业活动、渐渐终止其法人资格7、修改、补充、增加、删除8、行为人行为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被害人的损害有因果关系。
9、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合同自由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10、权利人提起诉讼11、个人直接从属于他人或某种社会组织12、交付、登记三、论述题1、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即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确认调整的社会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经济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而实现的。
2、所谓格式条款,是指由一方当事人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制订的,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在订立合同时不能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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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一,1,B(但法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C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2,D二,1,BC(D,没有金额限制)2,ABC三,1,,企业的设立是否合法?答: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十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单独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时法律仅要求投资人申报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但并不要求须缴纳最低注册资本金。
因此刘某单独以一元人民币经法定工商登记程序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但根据第十一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与其责任形式相符合”,而个人独资企业为投资人个人负无限责任,因此刘某将其取名为“远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与纠正。
2,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应向谁求偿?答: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故债权人应向刘某求偿。
3,在刘某不能清偿债务时,该企业的债权人能否向刘某的家庭求偿?答: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刘某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且法律规定只有投资人在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可以依法由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债权人不能向刘某的家庭求偿,而应当是由刘某个人负无限责任。
4,刘某决定自行解散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答: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刘某作为该企业的投资人,有权决定自行解散个人独资企业,因此刘某的做法并不违法。
5,大刘能否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答:不能。
开办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设立条件是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不能是企业法人!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查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也不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所以大刘不能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第四章一,1,D,(具体看41 页下方)2,C 3,B 4,B(B,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C,有限合伙人可以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二,1,ABCD(还有社会团体)2,BCD(B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出质;C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D,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责任)3,ABCD4,AC(B,普通合伙人失去偿债能力,当然退伙,有限合伙人除外,D,有限合伙人在有限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能力行为能力,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退伙)三,1答:甲的主张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答:乙的主张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债权人B银行可以要求甲清偿全部的60万。
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债权人B银行可以要求乙清偿全部的60万元。
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在本题中,乙应当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银行贷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债权人B银行可以要求丙清偿全部的60万元。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债权人B银行不能要求丁清偿全部的60万元。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在本题中,由于有限合伙人丁在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因此,债权人B银行只能要求丁清偿20万元。
7,债权人B银行不能要求戊清偿全部的60万元。
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8,债权人B银行可以要求庚清偿全部的60万元。
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章一,1,C 2,C 3,D(P73) 4,B(经证明在表决时曽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纪录的可以免责,董事G未参与董事会议,故不承担责任)二1,BCD(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2,CD(P69,(三)1)3,BD(A应该为30% ,C董事会秘书是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4,ABC(P70)三1答:食品公司与研究所的协议中,货币出资低于注册资本的30%,因此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应当调整。
董事会的组成人数为5人,由双方按出资比例选派合法,但董事长的产生方式不正确,不应由一方股东选派,而应当双方协商产生。
经理、财务负责人由董事长任命的作法不正确,应该由董事会聘任。
2,答:丁某不具备作董事长的资格。
丁某因贪污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于1993年3月刑满释放,公司于2005年4月成立,刑满释放已超过5年,任职资格不受法律限制。
但是,个人所负到期债务数额较大,未予清偿,不符合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丁某向朋友借5万元炒股一直无力偿还,属上述情形。
因此丁某不具备作董事长的资格3,答:汪某不具备作经理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规定,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经理、厂长,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者,不得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经理。
汪某对某公司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破产清算还没有超过3年,因此不能担任甲公司的经理。
4答:董事B的提议不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应依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而本案设立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以及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才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八章一1(P141)答:1.合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之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以确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以下的网上查的:(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从合同的主体看,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第二,从意思表示看,必须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第三,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是为了满足当事人的某种需求或实现某种愿望。
(3)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没有上下级之分,没有高低,不分大小,一律平等。
任何一方都不得以强凌弱,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4)合同是国家规定的一项法律制度,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和约束。
合同一旦成立生效,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2,P143答: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合法原则3,答: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即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要约承诺阶段宣告结束,合同成立是当事人合意的成果。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
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合同成立的要件是:(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而合同生效的要件是:(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4,P144 答:1、要约是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要约邀请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往往采用对话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如明确的标的额、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等;而要约邀请则不具备这些条件。
5P186答: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6P168答:代位权以及撤销权7P161答:1全面履行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下列为网上的:1适当履行原则2协作履行原则3经济合理原则4情事变更原则)8p164答: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债权人在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的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9p188答: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因延迟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因延迟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10p173p175答: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2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3当事人在合同中具有形成权,其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4在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法院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合同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合法性。
11p197答:过错责任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12(找不到,有找到的亲们告诉我)答:二1答:乙方不完全履行合同而违约在先,理应双倍返还定金,但乙方已部分履行了合同,故应按比例双倍返还相应的定金。
2答:双方定有违约金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此规定支付违约金3 答:甲方应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并原数退还另外定金2万元,但不能要求乙方同时承担违约金责任。
4答:不应支持。
因为甲方仅有权就未履行部分解除合同。
5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6答:甲方能够要求乙方承担该损失。
因为乙方有责任承担赔偿非违约方可得利益损失的义务7答:甲方可在违约之债请求权与侵权之债请求权中任选一种,请求乙方承担责任。
(还有十二十三章自己看书上网查查好了,答案就不想再弄了,@_@原谅我这么懒吧,没有电脑很麻烦)2014年12月19日,14工管8班汤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