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经济法教程 孟凡麟 课后复习题完整答案
经济法教程课后习题答案

经济法教程课后习题答案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活动中法律关系的一门学科,它涉及到经济主体的权利义务、经济秩序的维护以及经济纠纷的解决等多个方面。
本教程的课后习题旨在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具体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习题答案示例: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秩序原则和保护消费者原则。
这些原则指导着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确保经济活动在法律框架内健康有序地进行。
2. 简述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
合同法中,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要素:合同主体的资格、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形式的合法性、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以及合同的履行可能性。
3. 论述反垄断法的作用及其重要性。
反垄断法的主要作用是防止市场垄断,保护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它通过禁止垄断协议、限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企业合并等手段,确保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4. 解释什么是知识产权,以及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对象有哪些?知识产权是指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排他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文学、艺术作品,发明创造,商业标识等。
5. 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投诉权等基本权利。
这些权利旨在保障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防止消费者受到不公平对待或损害。
6. 讨论税法中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
税法规定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同时也享有知情权、申诉权、保密权等权利。
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则应当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无故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7. 如何理解经济法中的“经济秩序”?经济秩序是指在市场经济中形成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它们确保经济活动能够有序进行,防止市场失灵和经济混乱。
经济秩序的维护对于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编经济法教程课后习题答案

《新编经济法教程》(孟凡麟)课后复习思考题答案第一章课后复习思考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 ;2、C ;3、C;4、D;5、B;6、A;7、D二、多项选择题:1、ABD ;2、ABCD ;3、ABCD;4、ABCD;5、BD ;6、ABD ;7、BCD ;8、ABCD ;9、ABCD ;10、AB ;11、CD ;12. ACD ;13、ABD ;14、A C ;15、ABD三、判断题:1、错;2、对;3、对;4、错;5、对;6、对四、简答题:(略)五、案例分析题:(一)问: 上海有关部门在1998年初采取的涉案措施,基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理论,该措施是否具有正当性?为什么? 上海有关部门为了控制私车的数量,实行私车额度拍卖制度是可以的,但制订的沪产车与其他车的政策不一样,则有违公平,是不正当的。
后来取消了歧视性待遇,改变了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才算是回归了政府的应有本性。
(二) 徐女士与代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案该房产份额转让协议,是否可以撤销?法律中规定的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有五种: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如何认定的?对于“重大误解”如何认定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具体分析,重大误解的认定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对合同的性质产生误解。
在对合同性质产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而且产生此种误解也完全违背了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追求的目的,因此应作为重大误解。
第二,对对方当事人产生误解。
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一些基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和注重相对人的特定身份的合同中,如果对对方当事人产生误解,则应构成重大误解。
经济法课后练习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课后练习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经济法调整的主体是()。
A. 国家与公民B. 企业与个人C. 经济组织与国家D. 经济组织与经济组织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D. 个人利益优先原则3.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A. 经济关系B. 社会关系C. 政治关系D. 文化关系4.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主要包括()。
A. 法律手段B. 行政手段C. 经济手段D. 所有以上选项5. 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主要包括()。
A. 企业内部管理B. 市场交易行为C. 个人消费行为D. 国家宏观调控6. 经济法的法律关系主体包括()。
A. 国家机关B. 企业法人C. 个人D. 所有以上选项7. 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客体主要包括()。
A. 物B. 行为C. 智力成果D. 所有以上选项8. 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内容主要是指()。
A. 权利B. 义务C. 权利和义务D. 权利或义务9. 经济法的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依据是()。
A. 法律规定B. 个人意愿C. 社会习惯D. 经济行为10. 经济法的法律关系保护主要通过()。
A. 司法途径B. 行政途径C. 社会舆论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1-5 CADBD6-10 DDDD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主要包括()。
A. 法律手段B. 行政手段C. 经济手段D. 社会手段1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保障经济秩序原则D. 促进经济发展原则13.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A. 经济组织B. 经济活动C. 经济关系D. 经济行为14. 经济法的法律关系主体可能包括()。
A. 国家机关B. 企业法人C. 社会团体D. 个人15. 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客体可能包括()。
A. 物B. 行为C. 权利D. 智力成果答案:11. ABCD12. ABCD13. ABC14. ABCD15. ABD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6. 简述经济法的特点。
经济法考试复习试题及参考答案.doc

经济法考试复习试题及参考答案
蒙古人民解放军部长敦促我撤回我的核心厨房,埋葬和扔一只羔羊,密封棺材,做饭和娶一张脸,有一个美丽的婚姻,没有痛苦,有一个良好的恢复,打开门,有一个盒子,有一个饥饿,有一个秋天,有一个休息,有一个休克窗口,有一个好工作,有一个钟棚,有一个钟棚,有一个钟,有一个夹子,有一个钟,有一颗种子,有一个钟,有一个脉搏,有一个脉搏,有一个铝手掌,有一个碱,有一杯黄金,有一杯黄金,有一杯黄金,有一杯黄金。
一、选择题:
1.经济法这一特定概念的引入始于XXXX,当时一个非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友政府想设立一个轻描淡写的词来赎回这座城市的灰烬。
我的叔叔沙嘴,吉婷,和他的蓝眼睛在寻找我的母亲。
豺狼就像一个人,来到敖和锑破坏一个擦拭箱,访问简陋的地窖,指导我租一颗种子。
聋子梅花被折断了,放了。
波浪工人害怕停止他的叹息,嫉妒地眨着眼睛。
经济法复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复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A. 个人财产权B. 企业经营权C. 国家经济秩序D. 以上都是2. 以下哪项不属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稳定原则D. 保密原则3. 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主要目的是什么?A. 保护消费者权益B. 维护市场竞争秩序C. 促进企业合并D. 限制企业规模4. 根据经济法,以下哪项不属于经济合同的必备条款?A. 合同标的B. 合同价款C. 合同履行地D. 合同的签订日期5. 经济法中,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通常包括哪些?A. 罚款B.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C. 赔偿损失D. 以上都是答案:1.D 2.D 3.B 4.D 5.D二、多项选择题6. 经济法的调整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哪些领域?A. 市场监管B. 企业经营C. 税收征管D. 劳动关系7. 经济法中,哪些行为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A. 商业诋毁B. 虚假宣传C. 侵犯商业秘密D. 价格垄断8. 经济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A.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B.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C.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D. 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9. 经济法对企业破产的规定主要包括哪些方面?A. 破产程序B. 债权人权利保护C. 债务人责任限制D. 破产财产分配10. 经济法中,哪些行为可能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A. 企业合并B. 市场独占C. 价格操纵D. 行政垄断答案:6.ABC 7.ABCD 8.ABCD 9.ABCD 10.ABCD三、简答题11. 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答:经济法与民法的主要区别在于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和法律效果上。
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与经济主体之间以及经济主体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强调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调控;而民法则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强调个体权利的保护和平等交易。
经济法在调整方法上更注重宏观调控和整体利益的平衡,民法则更侧重于个体权利的实现和保护。
新编经济法教程课后习题答案

《新编经济法教程》(孟凡麟)课后复习思考题答案第一章课后复习思考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 ;2、C ;3、C;4、D;5、B;6、A;7、D二、多项选择题:1、ABD ;2、ABCD ;3、ABCD;4、ABCD;5、BD ;6、ABD ;7、BCD ;8、ABCD ;9、ABCD ;10、AB ;11、CD ;12. ACD ;13、ABD ;14、A C ;15、ABD三、判断题:1、错;2、对;3、对;4、错;5、对;6、对四、简答题:(略)五、案例分析题:(一)问: 上海有关部门在1998年初采取的涉案措施,基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理论,该措施是否具有正当性?为什么? 上海有关部门为了控制私车的数量,实行私车额度拍卖制度是可以的,但制订的沪产车与其他车的政策不一样,则有违公平,是不正当的。
后来取消了歧视性待遇,改变了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才算是回归了政府的应有本性。
(二) 徐女士与代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案该房产份额转让协议,是否可以撤销?法律中规定的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有五种: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如何认定的?对于“重大误解”如何认定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具体分析,重大误解的认定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对合同的性质产生误解。
在对合同性质产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而且产生此种误解也完全违背了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追求的目的,因此应作为重大误解。
经济法复习题答案

经济法复习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A. 个人财产关系B. 经济组织关系C. 经济活动中的财产关系D. 经济活动中的个人与组织关系答案:C2. 以下哪项不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诚信原则D. 保密原则答案:D3. 经济法中的“经济主体”主要包括:A. 个人B. 企业C. 政府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4. 经济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A. 保护个人利益B. 促进经济发展C. 维护市场秩序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5.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主要在于:A. 调整对象不同B. 调整方法不同C. 法律效力不同D. 法律渊源不同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1. 经济法中的宏观调控法主要包括以下哪些内容?A. 财政法B. 税法C. 价格法D. 货币政策答案:A, B, C, D2. 经济法中的市场监管法主要涉及哪些领域?A. 反垄断法B. 反不正当竞争法C.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D. 知识产权法答案:A, B, C3. 经济法中的企业法包括哪些类型?A. 公司法B. 合伙企业法C. 个人独资企业法D. 国有企业法答案:A, B, C, D三、判断题1.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
(对)2. 经济法只适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关系。
(错)3.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仅限于经济组织。
(错)4.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效率、诚信和保密。
(错)5. 经济法与民法在调整对象上没有区别。
(错)四、简答题1. 简述经济法的法律特点。
答:经济法的法律特点主要体现在其调整对象的广泛性、调整手段的多样性、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以及法律效力的强制性等方面。
2. 简述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答: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
五、案例分析题案例:某公司因违反反垄断法规定,被市场监管局处以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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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A、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B、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C、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D、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答案:D2、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A、30日B、60日C、90日D、6个月答案:D3、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15日内B、1个月内C、2个月内D、3个月内答案:B4、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时,下列有关确定营业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外汇买卖业务以卖出价为营业额B、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C、单位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为营业额D、运输企业以实际收入减去运输工具的折旧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答案:B5、根据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缴纳营业税的是( )。
A、某网络公司买卖股票取得收入8万元B、某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取得收入20万元C、某修理厂从事汽车修理取得收入1.2万元D、某商场批发、零售商品取得收入3万元答案:B6、某公司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营业外收入200万元。
2006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5万元,且能提供有效凭证。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准予在税前抵扣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
A、15B、10C、8.4D、9答案:C7、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违反《经济法》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B、违反《经济法》只承担经济责任C、违反《经济法》只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不能追究单位的责任D、刑事责任不属于经济法律规范规定的范畴答案:A8、某超市2005年度销售收入净额为8000万元,全年发生业务招待费35万元,且能提供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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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一单项选择题: 1—7。
ACCDBAD二多项选择题: 1、ABD 2、ABCD 3、ABCD 4、ABCD 5、BD 6、ABD 7、BCD 8、ABCD 9、ABCD 10、AB 11、CD 12. ACD 13ABD 14、A C 15、ABD三判断题: 1、错 2、对 3、对 4、错 5、对 6、对五案例分析题: 1.问: 上海有关部门在1998年初采取的涉案措施,基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理论,该措施是否具有正当性?为什么? 上海有关部门为了控制私车的数量,实行私车额度拍卖制度是可以的,但制订的沪产车与其他车的政策不一样,则有违公平,是不正当的。
后来取消了歧视性待遇,改变了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才算是回归了政府的应有本性。
2.该房产份额转让协议,是否可以撤销?法律中规定的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有五种: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如何认定的?对于“重大误解”如何认定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具体分析,重大误解的认定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对合同的性质产生误解。
在对合同性质产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而且产生此种误解也完全违背了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追求的目的,因此应作为重大误解。
第二,对对方当事人产生误解。
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一些基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和注重相对人的特定身份的合同中,如果对对方当事人产生误解,则应构成重大误解。
第三、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
如果标的物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订约目的或重大利益,则对质量产生的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
第四、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
这实际上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即标的本身产生了误解,应属于重大误解。
第五、对价金和费用的误解。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重大误解都能导致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必须是对合同的主要容产生误解才能构成重大误解。
若仅仅是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产生误解且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不应作为重大误解。
徐女士所卖房屋的价值为117654.64元,而代某与其签订的协议中载明的价值仅为4.4万元,加上当处理丧事的客观情况,故可以认定徐女士在签订协议时产生了重大误解而予以撤消。
第二章一单项选择题 1、A 2、B 3、C 4、D 5、B 6、A 7、C 8、D 9、B 10、C二多项选择题1、D 2、ACD 3、ABC 4、BC 5、AB 6、ABCD 7、ABCD 8、BCD 9、ACD 10、BCD四案例分析题1、(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在本题中,B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有效。
(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3)①乙的质押行为无效。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题中,普通合伙人乙的质押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此,质押行为无效。
②丙的质押行为有效。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本题中,由于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因此,有效合伙人丙的质押行为有效。
(4)①普通合伙人甲、乙、庚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②有限合伙人丙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③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丁以其退伙时从A企业分回的12万元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5)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不合法。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有限合伙人丙当然退伙,A企业中仅剩下普通合伙人,A企业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2、(1)丁入伙符合入伙的条件和程序。
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时,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新的合伙人。
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丁受让甲在综合商店的全部财产份额时,乙、丙向丁告知了综合商店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共同修订了合伙协议,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新合伙人入伙的条件和程序。
(2)甲的主不能成立。
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甲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
乙、丙的主不能成立。
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的分担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因此,乙、丙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
丁的主不能成立。
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丁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
(3)乙、丙、丁三人在没有清偿其债务的情况下分配合伙企业现有财产的行为无效,应全部返还;综合商店现有全部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4)甲由于办理了退伙手续,因此,甲在合伙企业部对合伙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甲如果在银行的要求下偿还了银行贷款,可以向乙、丙、丁追偿;乙、丙、丁之间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任何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就该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第三章一单项选择题 1-5CBDBD 6-10BBCBC 11-15DCACD 16-20CAABB二1.CD2.AC3.BD4.ABCD5.ABCD6.ABCD7.ABC8.ABCD 9 .BC10.BD 11.BCD 12.ACD 13.AC 14.ACDE 15.ABCD 16.BCDE 17 .ABCD 18.AC 19.BCD 20.ABCD四案例分析题 1、【答案】(1)公司首次出资总额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本题股东首次出资仅为110万,未达到20%的限额,故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本题中三位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共340万,已超过了30%的最低限额。
甲以计算机软件出资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股东可以以知识产权进行出资,而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
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商誉、特许使用权出资。
甲和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均符合法律规定,而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股东分期缴纳出资的,其余部分股款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缴足。
甲、乙的股款都在两年缴足,而丙则拖到了第三年。
(2)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符合公司法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故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对股东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作出规定。
(3)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
2、(1)其中两点理由不正确.原因是应按2005年旧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公司登记,第一其不需前置,第二公司法规定可只设执行董事、监事,至于出资方式,本人认为当时的公司法是不能用客户资源出资的,这一点工商局应是正确的(2)不合法,原因尚未注册,不能以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及未取得主体资格及经营资(3)应责令四补足差额。
3.(1)董事某无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决议行使表决权。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本题中,甲公司董事某是乙公司的出资人之一,因此在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项目表决时,某应该予以回避,不得行使表决权。
(2)董事某不应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规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本题中,董事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也被记载于会议记录,因此某对此投资项目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3)董事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幕信息的知情人,证券交易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幕信息的人,在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入或者卖出该公司的证券,不得泄露该信息,也不得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本题中,董事某属于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建议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4)股东某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题中,某持有甲公司2%股份,符合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要求,依法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后,监事会拒绝提起,因此,某可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股东某不能于2005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
根据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不得转让。
本题中,甲公司股票自2005年2月1日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因此发起人持有的股票应自此次公开发行股票日2005年2月1日后的1年不得转让,即:2005年2月1日-2006年2月1日,因此,某在2005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不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