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思想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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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法家思想观点总结

古代法家思想观点总结

古代法家思想观点总结古代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中的一支重要思潮,代表了一种理性主义的政治哲学,主张依法治国、法治为主,追求实用主义和权威主义的统一。

以下是对古代法家思想观点的总结:1. 法家思想的起源:法家思想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的齐国政治家韩非和秦国总理李斯。

韩非主张以法治国,强调事物的规律性和法治的重要性,李斯则提出法律应当是事前规定、公正有效的。

2. 一统百家:法家思想倡导一统百家,意即在政治上要实现统一,将百家争鸣中的不同学派整合起来,统一为一个理论体系。

这一观点激进而实用,主张采纳各种学说的优点,形成一个全面而高效的国家治理体系。

3. 法律至上:法家思想的核心是法律至上。

法家认为,法律是统治者的权威工具,能够促进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

他们主张以法律为基础,通过严格的法制建设和执行来管理社会,使法律成为统治者和人民共同遵守的准则。

4. 重视秩序和纪律: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法家强调纪律的重要性。

他们认为,官员应当坚守纪律,任职期间绝对服从上级,这样才能实现治理的有效性。

同时,法家主张通过加强监察和惩罚,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5. 重视权威和权力集中:法家思想中有一种明显的权威主义色彩,倾向于集中权力。

法家认为,国家的治理应该由一人或少数人掌握,以确保决策的快速和统一。

他们主张制定明确的法律和规则,并对违反法律者严惩不贷,以加强统治者的权威性。

6. 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法家思想关注实际问题和解决方法,以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为指导。

他们倡导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法律,并推行以利为导向的政策,追求社会的效益和国家的利益最大化。

这一观点在实践中强调注重现实情况,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

总体而言,古代法家思想倡导依法治国、法律至上,强调纪律和秩序,主张集中权力和统一决策。

他们的思想影响了中国历代统治者,在中国古代政治和法律方面具有重要影响。

虽然法家思想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式微,但其中的一些观点仍然对现代社会治理和法律体系建设产生了影响,成为中国古代思想宝库中的重要遗产。

法治思想起源小议

法治思想起源小议
谈 自己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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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 到法治 理论 , 多人 都会 不约 而 同 的将 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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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 这 种 理 想 国 只存 在 于 天 上 , 法 治理 论是 千百 年 来西 方 法 律 思 想 对 人 限制 在一 定 范 围 内 , 情 就 变 得 好 多 了” 事 。柏 也 感到 惶惑 , “ 让凡是 希 类 的最 大 贡 献之 , 也是 经 久不 衰 、 断深 化 拉 图还 主张分 权 。他认 为 , 了任何 国家 的永 他 说 , 或 许天 上边 有 它的一 个原 型 , 不 为 需 把 的 主题 。接 下 来 , 者将 就法 治思 想 的起 源 谈 久福 利 , 要 在 几个 方 面 划 分 最 高权 力 , 完 望看 见 它 的 人 能 看 到 自 己在 那 里 定 居 下 来 。 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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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起源的背景

法家思想起源的背景
家思想源于战火纷飞的春秋战 国时代,其成为了先秦诸子百家中对法 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 治国”的法治理念而闻名,而且提出了 一整套的理论与方法。这为后来建立中 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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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简略介绍
法家是反对礼制的 法家对于法律的作用的相关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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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与法之间的关系
商鞅说:“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 民也。”(《定分》)就是说,法令是人民的生命, 治国的根本,防止人民作恶的工具。就是说,治国不 可一日无法令,法令是国家治乱兴衰的前提和根本。 在《说文解字》中,“(法)灋,刑也。平之如水, 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可见“法”字 的本义本是可以盛液体的器皿,所以就有“平”的引 申义。韩非认为,在法律面前,全体臣民是平等的, 法律是高于一切的,任何个人都不得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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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法家代表:管仲
管仲认为人君应当以政令的监督的禁 令来谋求人民的根本利益,办法则要以 重视政策为中心,辅之以“节用”, “输财”,“济困”等措施。人民必须 享有充裕的衣食,但私人的财产不能积 聚过多,以免贫富差距悬殊而发生的危 机,因此主张工商大利归国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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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中期法家的派别
重术派 代表人物:申不害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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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各派的代表人物及其学说

初期法家代表

管仲 子产 李悝 重术派 重法派 重势派 申不害 商鞅 慎到

战国中期法家的派别

战国末期法家的代表——韩非子 将法家理论运用于实践的重要人物——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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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末期法家的代表 1

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与政治理念

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与政治理念

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与政治理念在中国古代,法家思想是一种重要的政治理念,对中国政治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作用,将法律视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统治稳定的关键因素。

本文将对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和其对政治理念的影响进行探讨。

1. 法家思想的起源与核心观点法家思想起源于战国时期的中国,代表人物有韩非和李斯等。

法家思想认为,社会秩序的维护需要依靠一套合理且严明的法律体系,而不是依赖道德和仁爱。

法家强调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追求明确的权力关系和明确的奖罚制度。

法家的核心观点可以总结为:法者,国之大端;法者,国之治器;法者,国之利器。

2. 法家思想与封建统治的结合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是以皇权为核心的,而法家思想与封建统治相结合,提供了一种稳定的统治理念。

法家思想支持君主集权,主张君主通过法律来管理国家事务,实现统治的稳定和有效。

法家强调坚定的君主权力,强化中央集权,实施严格的法律监督和奖罚制度,以维持社会秩序。

3. 法家思想对官僚制度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家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效力,倡导规范化的管理和官僚体系。

在法家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古代建立了严密的官僚体系,官员们依法行政,遵循法律规则,规范了政府运作和社会秩序。

4. 法家思想对法律文化的塑造法家思想的强调法律作为国家治理的核心工具,为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法家的法治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强调依法治国,推崇法律的权威性和效力。

法家思想对中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观念的塑造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5. 法家思想与现代政治理念的对比与启示尽管法家思想在中国古代的政治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历史的演进,现代政治理念已经超越了法家思想的限制。

现代政治理念注重法治、民主和人权的保障,强调个人的自由和公民的参与。

对比现代政治理念,我们可以看到法家思想的局限性,同时也可以从中汲取启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现代政治制度。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和影响。

法治是指以法律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使社会各个成员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行为规范与管理的一种制度。

在中国古代,法治起源于商朝的制度,经过周朝、秦朝等不同朝代的发展和完善,形成了多种不同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

在中国古代的法治中,儒家思想对法律的影响非常重要。

儒家主张以仁爱为核心的道德伦理观念,认为法律应当以道德为基础,通过教化、道德教育来培养人们的良好品德和行为规范。

儒家经典如《大学》、《中庸》等都强调了道德的重要性,提倡君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

除了儒家思想,佛教和道教也对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佛教强调人们对自己行为的善恶负责,通过修行和觉悟来追求解脱。

道教则注重人们与自然的和谐,强调身心的平衡与修养。

在中国古代的法治中,法律体系相对较为完善,有成文法与刑律制度。

同时,官府与官员在法治中起着重要的监督和主导作用,通过审判和刑罚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是综合了儒家思想、佛教和道教等各种文化影响的结果。

通过教化和道德教育,以及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中国古代社会得以保持相对稳定和和谐。

简评中国古代法治思想

简评中国古代法治思想

简评中国古代法治思想中国古代法治思想是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社会和国家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就中国古代法治思想进行简评。

一、古代法治思想的起源中国古代法治思想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

在这个时期,众多思想家对于社会秩序和法律制度都有着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孔子认为应以仁爱为基础,推崇"德治",主张通过道德教化来维持社会秩序;荀子则主张以法治为主,认为法律应该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

这些思想为后来中国古代法治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贞观之治与法治思想的高度发展隋朝贞观年间,杨广实行了一系列以法治为核心的改革措施,推动了法治思想的高度发展。

杨广注重立法和法律实施,制定了一系列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律条文,统一了各地法律标准,加强了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同时,他还注重官员的选拔和培养,以保证法律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这一时期的法治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建立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三、明清时期的法治思想明代至清代是中国法治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

明代法治思想主要体现在理学家的思想中,他们认为天理即法律,宇宙运行有度,人类社会也应该有所规范和限制。

清代法治思想则体现在康熙、乾隆时期的律例制定上。

清廷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法律制度,并注重司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民众权益。

这些法治思想的发展,为中国古代法制的健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中国古代法治思想的意义中国古代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对中国社会和国家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法治思想强调法律的权威和约束力,使得社会秩序更加稳定,人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法治思想强调公正和公平,要求刑罚适度,司法公正,为后来中国法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此外,法治思想还强调人治与法治的结合,主张统治者应该有德有能,依法执政,使得政治权力得到有效约束,避免了专制统治。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法治思想在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

【国学】法家起源和法家思想

【国学】法家起源和法家思想

【国学】法家起源和法家思想展开全文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

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

法是通过具体的刑名赏罚来实现的。

《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

法家思想渊源可上溯到春秋时的管仲、士匄、子产,而实际的始祖,当推战国初的李悝。

此外还有吴起、慎到、申不害、商鞅、韩非子等,均被称为“前期法家”。

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而以商鞅为前期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

还有齐法家,除主张推行法治外,也主张容纳礼义教化。

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各家之长,兼言法、术、势,成为法家思想。

法家学派的背景法家学派是春秋战国时的一个重要学派。

起源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发展于战国时的李悝、商鞅、慎到和申不害等人。

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

到了战国末期,韩非加以综合,集法家学说之大成。

在中国传统法治文化中,齐国的法治思想独树一帜,被称为东方法家或齐法家。

齐国是“功冠群公”的西周王朝开国功臣姜太公的封国,姜太公的祖先伯夷辅佐虞舜,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创始礼法并用的制度。

太公封齐,简礼从俗,法立令行,礼法并用成为齐国传承不废的治国之道。

管仲辅佐齐桓公治齐,一方面将礼义廉耻作为维系国家的擎天之柱,张扬礼义廉耻道德教化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强调以法治国,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的人。

至战国时期,齐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和百家争鸣的策源地,继承弘扬管仲思想的一批稷下先生形成了管仲学派。

管仲学派兼重法教的法治思想成为先秦法家学派的最高成就。

在稷下学宫“三为祭酒”、深受齐文化熏陶的荀子,还培养出韩非和李斯两位法家代表人物。

先秦法家主要划分为“东方法家”即齐法家和“西方法家”即秦晋法家两大阵营。

秦晋法家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齐法家主张以法治国,法教兼重;秦晋法家奉法、术、势为至尊与圭臬,齐法家既重术、势,又重法、教。

谈谈法治中国的认识(优秀)

谈谈法治中国的认识(优秀)

谈谈法治中国的认识(优秀)法治是现代社会的一项重要原则和核心价值观,也是实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

法治中国是指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法治中国的认识。

一、法治的概念和起源法治的概念是指以法律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全面推行法治国家的制度。

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法治的观念和实践,并经历了漫长而艰苦的发展过程。

在中国,古代的“儒家法治观念”强调德治和礼治,并提出了“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的治国理念。

而在现代,法治的概念则更加强调法治国家的建设和法律的意识形态。

二、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国的法治建设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进程。

在1949年以后,中华民国政府建立起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和实施,明确了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此后,中国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科学、普遍、长期有效的基本法律,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使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三、法治中国的价值法治中国的建设对中国和世界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首先,法治使得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更加规范、有序,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

其次,法治可以有效地减少和预防社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此外,法治可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国家的文明进步和民族的精神文明。

四、法治中国的实践和成果法治中国的实践和成果在各个领域表现得淋漓尽致。

在政治方面,法治原则已成为中国政府治理和决策的重要指导原则,保证了公正和有效的行政执行。

在经济方面,法治为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经济的建设。

在社会管理和文化建设方面,法治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法治环境,促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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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现代法制
中国近现代的法制变迁,大致也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清末变法修律。在中国,习惯上把1840年鸦片战争至1911年清代灭亡这段时间称为“清末”。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由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沦为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段历史时期内,中国丧失了国家领土主权(如香港),或是行政司法管辖权(如在华领事裁判权)。西方列强在华领事裁判权的确立,就是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一个法律表现。同时,在1840年以后,特别是在清政府存在的最后十年(即1901年至1911年)中,清政府被迫进行了范围广泛的法律改革,大量引进了西方近、现代法律学说与法律制度,对清代原有法律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改造。从此,中国的法制踏上了近代化之路。
(二)学习、研究中国法制思想起源应该着重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领会中国传统法制发展的历史阶段性。古代法律皆以刑法为重,而刑法、刑罚的重心又在维护皇权与宗法伦理等等。在夏、商、周及春秋前期,以不公开、不成文的习惯法为主体,法律规范简单粗糙,整体法制水平相对低下。而且,法律的解释、说明和执行的权力操纵在少数上层贵族手中,法律的不平等、不合理性比较明显。春秋以后,随着公开的成文的制定法大量出现,由少数上层贵族“罪行擅断”的情形有了很大的改观。秦代法制的特色,在于重法重刑,其留给后世的,是尚法的精神,和严刑峻罚的反面教训。汉代中期以后儒家独霸局面的形成,则为后世几千年的封建法制奠定了思想基础。在秦汉时期所确立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政治框架内,魏晋南北朝时期一方面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实施法律的“儒家化”,同时在立法技术、法典编纂、注释法学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这些法律上的进步,直接构成了隋唐法制的文化基础。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隋唐之际的法律制度也体现出了中国古代文明全盛时期的风范;体系完整,结构严谨,制度严密,轻重得宜,影响广泛。宋、元、明、清各朝的法制,由于处在中国封建社会的衰落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矛盾愈趋激化,这一时期内法制的重心也进一步向巩固中央集权、强化君主专制、加强刑事镇压方面倾斜。因而,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法制,日益显现出集权化、严密化和严酷化的特点。
以公元前21世纪夏王的建立为起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在夏、商、西周三代,不成文的习惯法居于主导地位,到春秋末期,公开、成文的制定法终于破茧而出,具有成文法系基本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律制度开始迅猛发展。就立法而言,自秦汉至明清数千年间,各朝各代,各主要政权在其建立之初几乎无一例外地都要制定一部大而全的基本法典,作为国家法制的基础,并作为“祖宗成宪”垂范后世。除基本法典以外,历史上还先后出现过令、科、比、格、式、典、例、指挥等名目繁多的法律形式,作为成为法典的补充,全面调节和规范各方面的社会关系。应该说,就立法规模之宏大、立法内容之丰富、法律形式之多样而言,中国古代法制在世界古代史上是首屈一指的。中国古代在长期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司法体制也有极富特色的一面。从秦代开始,一套从中央到地方、基层的完整司法体制,以及包括会审制度、调解制度、原情断罪等一系列极具中国古代特色的诉讼方式在内的各种审判制度逐渐建立并不断丰富、发展。中国的立法技术、司法体制,都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由于儒家学说的影响、官方的强有力的引导等许多因素的交互作用,塑造了中国古代法律的“伦理法”性格。而在1840年以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所依附的社会基础逐渐崩溃,中国的法律制度开始由古代封建法向近现代法律文明艰难地转变。
一.中国法制思想起源的概念与研究范围
(一)中国法制思想起源的概念与研究范围
中国法制思想起源是指研究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法律文化的一门学科。其特点在于中国法制思想起源学是同时带有法学与历史学双重特性的交叉学科。也就是说,中国法制思想起源既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同时还是法学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基础学科。因此,中国法制思想起源具有历史学与法学的双重难度。
2.战国以后的古代法制(封建法制时代)
战国以后的古代法制,在时间上包括包括自公元前475年至公元1840年这两千余年的法制历史。自春秋以后,中国的法律开始由原来的不公开、不成文法的状态,过渡到以成文法为主体的状态。我们通常所说的“传统法律文化”、“传统法律制度”,其主体就是在这一时期形成、发展和成熟的。我们可以把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划分为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春秋时期处于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动荡、大变革的前期,此时社会变革的重心在于“破”,即西周所建立的家国一体的宗法制度,包括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个层面都受到否定和挑战。在法制方面,以反对“罪行擅断”、要求“法布于众”为内容的公布成文法运动沛然而起。郑国子产“铸刑书”、邓析著“竹刑”及晋国“铸刑鼎”等,都是这一法制变革运动的代表性成果。
二.学习中国法制思想起源的意义及应注意的问题
(一)学习中国法制思想起源的意义
中国法制思想起源是历史学与法学的一个交叉学科。既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又是法学学科里面的一门重要基础课程。1997年,国家教育部确定中国法制思想起源为全国法学学科本科学生14门必修的核心课程之一。全国所有的法律专业,如果没有或不能开设中国法制思想起源课程,就要取消其办学资格。简而言之,学习中国法制思想起源的意义主要在于两个方面:
中国法制思想起源的研究以法律制度为主线,在这一点上与集中研究中国历史上各学术流派、各重要思想家法律思想的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相区别。
(二)中国四千年法制发展概述
按照发展的阶段来划分,中国法制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早期法制、战国以后的古代法制和近现代法制三个大的部分。
1.中国早期法制(习惯法时代)
中国早期法制,一般是指夏、商、周及春秋时期的法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奴隶制时代的法律制度。在时间上包括自公元前21世纪到公元前476年这一历史阶段。中国早期法制的突出特点,是以习惯法为基本形态,法律是不公开、不成文的。
(2)秦汉时期。这是中国古代成文法法律体系全面确立时期。时间上包括自公元前221年至公元220年这段历史时期。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中央集权为特征的统一的专制王朝,确立了以后几千年中中国传统政治格局和政治模式。在指导思想上,秦代奉行的是法家学派的“法治”、“重刑”等理论,而且在实践上贯彻得比较彻底。在中国历史上,战国时代和秦代是法家学派最活跃的时期,而法家理论得到完整的实践,也仅仅是在秦代。
第三,加强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伦理特性的认识。重家族、重血缘、重伦理,这是中国文化的固有特征。这种特征,在中国古代法律中,就有极为明显的表现。中国几千年的农耕社会,塑造了中国传统法律“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性格特征。也就是说,在中国古代,确定罪的有无,决定刑的轻重,主要是依据伦理关系。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君臣、父子、兄弟、夫妇、长幼、尊卑、贵贱、上下,存在着巨大的社会差别。在法律上,同样一种行为,由不同主体实施,或是施加予不同的对象,其法律后果是绝然不同的。按唐律的规定,子孙殴打父母和祖父母,属于“十恶”大罪中的“恶逆”,不问已伤未伤,一律处以最高刑——斩刑。相反,父母、祖父母殴打子孙,一般是不用负法律责任的。
中国早期法制的鼎盛时期是西周。作为传统文化基石的哲学思想、伦理道德观念等思想文化因素也都在此时发端。从法律上看,西周法制的形式和内容都达到了早期法制的顶峰。在西周时期所形成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制指导思想、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区分故意和过失等法律原则,以及“刑罚世轻世重”的刑事政策,都是具有当时世界最高水平的法律制度。所以,西周法律制度是中国法制思想起源学习的重点之一。
公安海警学院课程教案∕讲稿用纸
第1次课
教学课型:理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实践课□技能课□其它□
主要教学内容(注明:*重点#难点):
第一章导论
教学目的要求:
了解中国法制思想起源的研究对象、方法,了解中国法制思想起源的概念、研究范围,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1、课堂讲授法
2、比较分析法
特别提出的是,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唐代法制,达到了中国古代法制的最高水平。《唐律疏议》也就成为中国古代法制、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在中国法制思想起源和世界法制思想起源上都具有重要地位。所以,唐代法制、《唐律疏议》自然是学习中国法制思想起源的一个重点。
(5)宋元明清时期。这是中国古代法制走向极端专制的时期。在时间上包括自公元960年北宋建立到公元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这段历史时期。随着皇权不断强化,中国传统法制的重心也开始向维护皇权、加强专制的方向倾斜。明代的廷杖和特务统治、明清之际盛行的“文字狱”等,都是这方面的具体反映。
在总体上看,汉代的法律制度呈现出阶段性的特点。从风格上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是指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前,主要是“汉承秦制”,就是在秦代留下的法律框架内进行局部改造,形成了一套与秦代法制有根本差别的法律体制;后期则是指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在指导思想上接受儒家的理论,使儒学成为官方的、正统的政治理论,从此,汉代的法律制度在理论、制度上开始“儒家化”。汉代以后的中国古代法律,都是沿着汉代儒家化的方向逐步发展的。所以,汉代法制在中
1.中国法制思想起源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有哪些?
2.学习中国法制思想起源的意义?
参考书目: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讲授内容
教学设计∕备注
第一章 导论
在人类历史上,古巴比伦人、古埃及人和古印度人都曾创造过辉煌而显赫的古代文明,但后来都遭受到外来文明文化的侵略,国家多次被灭亡,原来的古老文化也都未能完整、独立地保存下来。惟有中国传统文化一直保持着发展的连续性和主体的纯洁性,成为东方文化的主流。自古以来,“刑德”就被视为经世治民之“二柄”,以刑法和刑罚为中心的古代法律制度,也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部分,成为中国传统观念与制度的重要载体。
第一,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的法律文化。学习、研究中国法制思想起源,对于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进一步完善现代法制,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有利于充实学生的专业知识,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历史的发展是一个不间断的链条。今天的法律,无不是从昨天发展过来的。要学好今天的法律,就必须寻根溯源,了解历史上的法制情况。在中国,我们习惯于成文法,所以只有对于某一法律的源流、变迁有清楚的了解,才有可能深刻地理解这个法律的真实含义。从这个方面看,学好中国法制思想起源的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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