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修改之处汇总
2019年专利代理人考试笔记-183

复习要点P146 外观设计的修改对于明显错误审查员可以依职权修改;对于超过两个月的主动修改,如果有授权前景,可以接受。
P147分案申请分案以后的原申请与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应当分别要求保护不同的发明,而他们的说明书可以允许有不同的情况。
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分案申请不得作为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提交分案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的副本。
分案申请的发明人也应当是原申请的发明人或者部分发明人;分案申请与原申请申请人不同的,应当提交有关申请人变更的证明材料。
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
《专利审查指南2010》“分案申请的核实”:申请人最迟应当在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期限(即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分案申请。
上述期限届满后,或者原申请已被驳回,或者原申请已撤回,或者原申请被视为撤回且未被恢复权利的,一般不得再提出分案申请。
对于审核员已发出驳回决定的原申请,自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论申请人是否提出复审请求,均可以提出分案申请;在提出复审请求以后以及对复审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间,申请人也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分案申请未填写原申请号的或者原申请号填写有误的,按照一般专利申请受理。
申请号填写正确,但未填写申请日的,以原申请号对应的申请日为申请日。
分案申请的期限和费用:分案申请的各种法定期限,例如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应当从原申请日起算。
对于已经届满或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至期限届满日不足两个月的各种期限,申请人可以自分案申请递交日其两个月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办各种手续;期满未补办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对于分案申请,应当视为意见新申请收取各种费用。
对于已经届满或者自分案申请递交日其至期限届满不足两个月的各种费用,申请人可以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缴;期满未补缴或未缴足的,审查员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通过率

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通过率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是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获得的资格证书,该考试旨在选拔具备专利代理职业素养和能力的专业人才,为我国专利代理行业提供更多优秀的人才支撑。
一、考试简介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通常在11月举行。
考试科目包括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三门。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二、通过率根据历年考试数据,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通过率相对较低。
2018年通过率为18.5%,2019年通过率为19.1%,2020年通过率为20.4%。
而2021年通过率更是下降到了17.8%。
可以看出,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通过率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
三、通过率低的原因1. 竞争激烈: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专利代理行业,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数逐年增加。
竞争激烈导致考试难度加大,通过率下降。
2. 考试难度增加:随着专利代理实务的考试内容越来越丰富,考试难度也在逐渐增加。
考生需要具备扎实的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同时还需要具备较高的实际操作能力。
3. 考生素质参差不齐: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生素质参差不齐,一些考生可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利代理培训或者缺乏实际工作经验,这也会影响考试的通过率。
四、如何提高通过率1. 提前准备:考生应该提前制定备考计划,充分准备考试内容,掌握考试重点和难点。
2. 系统学习:考生应该系统地学习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3. 参加培训:参加专业的专利代理培训课程可以帮助考生系统地学习相关知识,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应试技巧。
4. 多做模拟试题:多做模拟试题可以帮助考生熟悉考试形式和题型,提高答题能力和速度。
5. 注意心态:考生应该保持良好的心态,不要过分紧张也不要放松警惕。
在考试过程中要保持冷静,认真审题,合理分配时间。
专利法修改2019

专利法修改2019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专利制度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适应创新环境的变化,不断优化专利制度,各国纷纷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
2019年,在我国,专利法也经历了一系列的修改,旨在提高专利保护的效力,加强创新能力的激发,并提升我国在全球创新竞争中的地位。
1. 专利保护范围的拓展为了更好地促进创新和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2019年专利法修改中对专利保护范围进行了拓展。
首先,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案必须具备创造性、实用性和新颖性,而实用新型专利则只需要具备实用性和新颖性。
这一改变旨在释放创新潜能,更好地保护创新者的权益。
其次,在实用新型专利中加入了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规定。
通过扩大实用新型专利的范围,更好地保护了创新设计的权益,进一步推动了工业设计的进步。
2. 专利保护期的延长为了鼓励企业对创新的持续投入,2019年的专利法修改还对专利保护期进行了延长。
在此前的规定中,专利保护期为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
而在新修改的专利法中,发明专利的保护期延长至25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也从原来的10年延长至15年。
该修改使得创新者能够更长时间地享受专利保护,有助于激励企业不断创新、推动技术发展。
同时,这也使得企业能够更好地回收投资,并有更多时间在市场上获取竞争优势。
3. 专利申请和审查流程的优化为了提高专利的申请和审查效率,2019年专利法修改还对申请和审查流程进行了优化。
首先,专利申请的电子化进程得到了加快。
申请人可以通过在线电子申请系统提交专利申请,大大提高了申请的效率,并减少了纸质材料的使用。
其次,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加速了专利审查的进程。
引入了优先审查制度,为技术需要提供了快速审查的机制,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技术创新。
4. 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加强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2019年的专利法修改还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首先,在专利权的保护上,对于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201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60页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说明:蓝色的是2019年大纲中修改的。
2 0 1 1 年目录第一部分专利法律知识 (1)第一章专利制度概论 (1)第一节专利基础知识 (1)第二节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 (2)第三节专利代理制度 (2)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3)第一节专利保护的对象和主题 (3)第二节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 (5)第三节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 (6)第三章对专利申请文件要求 (7)第一节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 (7)第二节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8)第三节单一性要求 (9)第四章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 (9)第一节基本概念 (9)第二节专利的申请及审查流程 (10)第五章专利申请的复审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14)第一节概要 (15)第二节专利申请的复审 (15)第三节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 (16)第四节口头审理 (16)第五节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 (17)第六章专利权的实施与保护 (17)第一节专利权 (18)第二节专利侵权行为与救济方法 (19)第三节其他专利纠纷与违反专利法的行为 (20)第四节专利的推广应用与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20)第七章专利合作条约及有关规定 (21)第一节专利合作条约 (22)第二节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特殊要求 (23)第三节相关专利国际条约 (23)第八章专利文献与专利分类 (24)第一节专利文献基本知识 (24)第二节专利分类 (24)第三节专利信息检索 (25)第二部分相关法律知识 (25)第一章相关基本法律法规 (25)第一节民法通则 (25)第二节合同法 (27)第三节民事诉讼法 (30)第四节行政复议法 (32)第五节行政诉讼法 (34)第六节其他相关法律 (36)第二章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37)第一节著作权法 (37)第二节商标法 (40)第三节反不正当竞争法 (42)第四节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43)第五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44)第六节其他知识产权法规、规章 (46)第三章相关国际条约 (47)第一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47)第二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48)第三部分专利代理实务 (49)第一章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49)第一节说明书及其摘要的撰写 (49)第二节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51)第二章其他专利代理实务 (53)第一节实质审查意见陈述书及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 (53)第二节无效宣告请求书与意见陈述书 (54)第一部分专利法律知识第一章专利制度概论基本要求了解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史;熟悉各种专利体系及特点;熟悉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及其特点;掌握专利代理的概念和相关的规定;掌握与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相关的概念和规定。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2019)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2019)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全国统一的专利代理师执业准入资格考试。
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考试组织工作,制定考试政策和考务管理制度,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考务工作,负责考试命题、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颁发、组织巡考、考试安全保密、全国范围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
考试委员会审定考试大纲和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其成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有关人员和专利代理师代表组成,主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担任。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试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考务工作,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考试政策和考务管理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考务组织、考试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上报、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包括以下科目:(一)专利法律知识;(二)相关法律知识;(三)专利代理实务。
第六条考试为闭卷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
第七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阅卷的组织协调工作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第八条应试人员在三年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经审核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第九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十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及时预防和有效应对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最新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修改之处汇总

最新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修改之处汇总201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修改之处汇总第一部分专利法律知识修改点一:第一章第三节专利代理制度一、专利代理专利代理的概念专利代理的作用二、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1.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机构的概念和组织形式申请办理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满足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专利代理机构的事项变更专利代理机构的解散、注销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分支机构的备案、变更和注销2.专利代理师申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申请专利代理师资格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师执业条件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师的执业规范、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徳三、专利代理执业和监管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的方式避免利益冲突的要求保密义务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信息公示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和执业活动的检查和监督四、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和法律责任1.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挙报投诉的情形和层级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3-撤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情形4.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行政处罚专利代理行政处罚的种类专利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专利代理师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5.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法律责任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情形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法律责任6.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联合惩戒对象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类型五、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职责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对于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监管。
201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律知识top81核心考点速记(勘误表)

修改后内容
3.在专利代理机构实习满 1 年,但具有律师 执业经历或者 3 年以上专利审查经历的人员除 外; 2.与专利代理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 3.实习评价材料。
2.有 2 名以上合伙人或者专职律师具有专利 代理师资格证。
(5)专利代理师从专利代理机构离职未妥善 办理业务移交手续,造成严重后果; (6)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信息与企业登 记管理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的登记信息或者实 际情况不一致,未按照要求整改,给社会公众 造成重大误解; (7)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不符合规定 的条件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备案,严重损害当事 人利益; (8)默许、指派专利代理师在未经其本人撰 写或审核的专利申请等法律文件上签名,严重 损害当事人利益; (9)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专利代理机构 执业许可证,严重扰乱行业秩序。 三、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在得到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支持的前提下允许对权力要求书 进行的修改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 利权的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 知书后,申请人在规定期限 内……。 (1)《专利法》:第二十三条、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至第四 十七条; (2)《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 十七条、第六十条至第七十二 条、第八十六条至第八十八条; (3)《专利审查指南 2010》:第 四部分第一章至第八章。
修改后内容 3.申请日是专利申请授权后受到法律 保护的时间起算点:发明专利保护期是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是 10 年,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是 10 年; ……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 3 个月 内,提交
1.外观设计的优先权 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 利申请之日起 6 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 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 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 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 可以享有优先权。
2020年 VS. 2019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专利代理实务 卷三)新变化

第二节 无效宣告请求书与意见陈述书
一、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提供咨询意见
2.有针对性地进行论述
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针对专利文件进行准确、具体的
分析,具体指明其存在何种不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
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缺陷,详细论述为什么认为不符合
有关规定的理由。以专利权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为理由
请求宣告无效的,应当充分、合理地运用有关证据,通过 专利文件与有关证据公开的技术方案的对比,论述专利权 利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的理由。运 用两项以上现有技术,以专利权利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不
见。
二、针对无效宣告请求的意见陈述书
1.正确分析无效宣告请求书和请求人所提供的证据提供咨
询意见 撰写针对无效宣告请求的意见陈述书和提供咨询意 增加了“提供咨询意见”,所
见,应当认真阅读理解无效宣告请求书,全面了解请求宣 指向的却是最近几年常考的方 式,相当于“无变化”
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准确判断其是否属于《专利法实施
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范围,核实请求人提供的
支持其无效主张的所有证据,对其是否属实或者成立,及
其与无效请求理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作出正确判断。
2
3.正确撰写意见陈述书和提供咨询意见
如果专利代理师认为专利申请还存在被批准为专利的
前景,意见陈述书应当全面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表达的所 有审查意见、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专利代理师应当区分审 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缺陷是形式缺陷,还是实质性缺陷。 对于前者,应当尽量配合审查员,通过修改专利申请文件
增加了“提供咨询意见”,所 指向的却是最近几年常考的方 式,相当于“无变化”
来克服或者消除缺陷。对于后者,认为有必要对专利申请 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有理有据地阐述所作修改能够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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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修改之处汇总
第一部分专利法律知识
修改点一:
第一章第三节专利代理制度
一、专利代理
专利代理的概念专利代理的作用
二、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
1.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机构的概念和组织形式
申请办理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满足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专利代理机构的事项变更专利代理机构的解散、注销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分支机构的备案、变更和注销
2.专利代理师
申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申请专利代理师资格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师执业条件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师的执业规范、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专利代理执业和监管
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的方式避免利益冲突的要求保密义务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信息公示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和执业活动的检查和监督
四、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和法律责任
1.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
举报投诉的情形和层级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
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
3.撤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情形
4.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行政处罚
专利代理行政处罚的种类专利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专利代理师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
5.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法律责任
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情形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法律责任
6.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
联合惩戒对象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类型
五、专利代理行业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职责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对于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监管
修改点一的修改依据:
1. 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代理条例》
2. 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3. 2018年11月21日印发的《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修改点二:
第五章专利申请的复审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基本要求
熟悉复审请求与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制度和程序;掌握复审请求与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原则及规定;掌握关于口头审理的规定。
第一节概要
一、专利复审和无效部门的任务
……
第五节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
一、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问题的法律适用
二、当事人举证
举证责任的分配证据的提交
三、对证据的调查收集
修改点二修改的依据:
1. 2019年2月14日印发的《关于变更业务用章及相关表格/书式的公告》中说明,根据中央机构改革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员会。
因此,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再是独立法人机构,而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个部门。
第二部分相关法律知识中的修改
第五节行政诉讼法
基本要求
了解行政诉讼的概念、基本原则。
理解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的有关规定;
掌握行政诉讼的程序和判决的规定;
理解行政赔偿基本制度和程序。
本节内容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标注说明:
此处为红色划线字部分为2019年考试大纲中的内容,但该两项司法解释已经于2018年2月8日废止,取而代之的是当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并且在2018年的考试内容中,已经大量考试了现行司法解释的有关内容,建议备考同学以现行司法解释为基础进行学习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