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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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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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0级)一级学科:公共管理(代码:1204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学位授予权一、培养目标1.硕士生(1)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基于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具备公共管理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3)掌握常用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4)具有胜任科学研究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管理工作的能力;(5)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学科的专业外文资料。

2.博士生(1)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基于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着重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和有仁爱之心的、有志于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2)把握公共管理学思想发展脉络,系统、扎实地掌握公共管理学理论与专业知识,关注并研究公共管理的前沿知识和发展方向;(3)熟练掌握现代研究方法和手段,包括掌握常用的统计软件或质性研究工具;(4)能够熟练阅读本学科外文资料,具有本学科外文学术研究论文写作能力;(5)具有独立从事创新性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能在科学研究或专门工作中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二、学科方向与主要研究内容三、学习年限1.硕士生硕士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2-3年。

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答辩通过的硕士生可以在2年或2年半完成学业。

2.博士生博士生学制3年,硕博连读生、本科直博生学制为5年,延期毕业的各类博士生学习总年限不超过6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11.硕士生(最低学分:35分)1注:(1)打通学校和一级学科平台课中的方法类课程,如果学生选的平台课程超过10学分,而且其中有两门以上的方法课(其中量化分析类课程至少要有一门),可免修学校开设的方法课。

(2)政府管理学院在必修环节增设“国际化课程”,3学分。

2.博士生(政管院最低学分:23学分,社发院最低学分:23学分)22注: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每学期所修课程不得超过12学分。

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基本流程 -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基本流程 -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对于硕博连读生,如考核小组认为不适合继续博士研究 生学习、可完成硕士学位学习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 意,由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获得批准 后可按硕士学位要求申请硕士学位。
国际化经历 (2学分)具体标准和形式请参看本专业当年执行的培养方案。
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
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规定、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身份公开发表规定数量与质量的学术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是北京师范大学,且其内容须与所修读学科专 具体数量与质量要求请咨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联合
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基本流程(2015版培养方案适用)
普通博士生(含硕博连读)
港澳台博士生
留学博士生
本科直博生
备注
基本学制
3年
3年
3年
5年(2年+3年)
阶段划分 学分要求
第一外语 马克思主义理 论课
学位基础课
博士生阶段
博士生阶段
博士生阶段
预备博士生阶段(2年)+博士生阶段(3年)
20学分(公共必修课8学分+ 学位基础课不少于6学分+必
业及研究领域相关。
培养博士生按联培协议执行。
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原则上应用中文撰写(外语专业及留学生执行相关规定),须符合学术规范要求,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编写规则》。
材料 《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核表》、学 科综合考试试卷、科研考核材料。
对于本科直博生,如考核小组认为不适合继续博士研究
考核合格者进入博士生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可在3个月后 生学习、可完成硕士学位学习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
结果 申请参加第二次考核,合格后进入博士生阶段,不合格者
意,由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获得批准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代码:030505 )(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学位授予权一、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1.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具有宽广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和扎实的理论功底;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与专业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风。

本专业毕业生可从事学校、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研究工作,从事学校辅导员工作,从事编辑出版工作,从事组织、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及行政管理等工作。

2 学习年限1.硕士生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3年。

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答辩通过的硕士生可以在2年或2年半完成学业。

2.博士生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北京地区的定向、委托培养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可以为4年。

硕博连读生学习年限为5年。

本专业不招收本科直博生。

博士生原则上不允许提前毕业。

二、专业研究方向三、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研究生实行学分制。

1.硕士生注明:本专业选修课由学生自愿选修,选课人数满5人方可开课。

公共选修课由研究生院培养处组织开设,除一外为小语种的研究生必修二外英语以外,其他研究生可以不修公共选修课,如选修,每人累计不超过3门。

下同。

2.博士生总学分:13学分。

3.关于必修环节⑴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阅读大量专业文献的基础上,撰写文献综述,并在此基础上对学位论文选题意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向考核小组汇报,通过后方可进入撰写论文阶段。

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内完成。

⑵硕士生实践活动,包括社会实践或教学实践任选一项。

实践活动的工作量不少于30日,可以分散使用,也可以集中使用。

社会实践或教学实践安排在一年级暑期或第三学期,具体安排由导师和教研室共同商定。

四、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1.硕士生培养与中期考核的基本要求硕士生课程学习安排在前三学期完成,中期考核在第三学期末完成,考核的结果将作为硕博连读候选人选拔的重要依据。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设计方案策划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设计方案策划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 )(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一、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1.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并树立正确的学术道德规范。

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管理理论和数理分析基础,掌握系统深入的管理知识,并能正确地运用管理方法、系统分析方法及相应的工程技术方法解决社会经济系统中与管理有关的理论与实际问题。

了解管理科学与工程的学科与专业方向的进展和动向。

能够独立从事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理论与实际应用的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继续学习提高的基础和能力,具备跨学科复合型人才的基本素质。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硕士学位获得者可在科研院所、高校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或科研工作,亦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

2.学习年限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3年。

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答辩通过的硕士生可以在2年或2年半完成学业。

二、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及研究生导师三、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注明:公共选修课由研究生院培养处组织开设,除一外为小语种的研究生必修二外英语以外,其他研究生可以不修公共选修课,如选修,每人累计不超过3门。

四、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1.培养方式采取系统地学习理论、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法。

硕士研究生必须修完规定的公共学位课程与专业学位课程并取得规定的总学分。

参加讨论班,并进行学科基础的报告与自己工作的报告。

鼓励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

要求每个研究生必须参加相关研究方向的研讨班,对有关问题可发表自己见解,讲述指定的相关文献内容;鼓励研究生从事高水平的科研工作并在相关领域期刊上发表论文。

2.考核方式硕士生课程学习安排在前三学期完成,中期考核应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中期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撰写论文阶段。

中期考核合格者在导师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经答辩合格者授予硕士学位。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自级开始执行)
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心理健康专业专业(代码:)
(学生类型:全日制双证教育硕士)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专任教师和从事相关工作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具体要求为: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二年。

三、专业研究内容及部分导师列表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各类课程模块学分设置
(二)课程列表
为了提高教育硕士的素养,课程教学内容结构化为基础素养、学科素养、教学素养、管理素养、研究素养、信息素养六大课程模块。

其中,公共必修课须修读学分,公共选修课须修读学分;专业必修课须修满学分,专业选修课须修满学分;实习实践环节为学分。

总学分为学分。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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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代码:030503 )(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学位授予权一、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1.硕士生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科学的理论研究方向;熟悉马克思主义主要的经典著作,了解马克思主义形成的历史背景和产生的历史必然性;了解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发展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理论来源;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当今世界和中国的实际问题开展研究,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解决本学科范围问题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了解本学科的前沿研究动态与最新成果;胜任本学科相关的教学、科研和宣传、党政工作。

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3年。

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答辩通过的硕士生可以在2年或2年半完成学业。

2.博士生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科学的理论研究方向;熟悉马克思主义主要的经典著作,了解马克思主义形成的历史背景和产生的历史必然性;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进程与理论成果;深入了解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发展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理论来源;深刻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当今世界和中国的实际问题开展高水平研究,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解决本学科范围问题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和进行本学科的学术交流;掌握本学科的前沿研究动态与最新成果;胜任本学科相关的教学、科研和宣传、党政工作。

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北京地区的定向、委托培养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可以为4年。

硕博连读生、本科直博生学习年限为5年。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1.硕士生2.博士生3.港澳台研究生总学分要求与普通研究生相同,免修公共政治课。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版)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版)

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版)一级学科:心理学(代码:0402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学位授予权一、培养目标1.硕士生培养心理学研究和应用的专业人才。

具有较系统的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心理实验、心理测量、问卷调查等主要研究方法与研究范式。

具有综合分析和解决心理学专业领域问题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独立查阅及较为系统地分析外文专业文献;具有专业写作和学术交流能力,能准确地分析、阐释所从事的心理学专业的主要问题。

能独立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和应用的工作。

2.博士生培养心理学研究和应用的高级专业人才。

系统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具有开阔的学术视野、熟悉相关领域研究与应用的进展与趋势;熟练掌握本领域科学研究的方法和技术,具有批判性分析和创造性解决心理学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中所研究的领域有独到的见解。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系统深入查阅和分析本专业的外文文献,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能从不同角度准确分析、阐释所研究方向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能独立开展本学科领域的前沿科学研究,胜任高等院校心理学的教学工作,或主持开展有关心理学应用的工作。

二、学科方向与主要研究内容三、学习年限1.硕士生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硕士生必须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一级学科和所在培养单位的毕业要求。

2.博士生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本科直博生学习年限至少为5年,各类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博士生必须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一级学科和所在培养单位的毕业要求。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课,应从一级学科平台课程中的方法课中选择至少两门修读。

2. 全英文课程采用由一级学科培养单位的教师或外聘教师集中授课的形式开设。

注:博士生方法课需在导师的指导下修读。

博士生方法课包括硕博一体的各方向方法课、心理学一级平台方法课以及学校公共必修模块中的方法课等。

3. 本科直博生(最低学分:45学分)本科直博生可免除硕士阶段的中期考核、免修博士阶段的公共必修课(政治、外语、方法课),应完成除此之外的全部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课程和必修环节。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版知识交流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版知识交流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学院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专业(代码:0837xx )(一级学科:安全科学与工程)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一、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1.硕士生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典型自然灾害及其引发的生产事故等公共安全的风险分析和应急响应理论与技术领域的专业人才。

本专业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良好的道德品质;拥有公共安全科学与工程领域较全面的知识体系、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扎实的自然灾害相关的风险识别与评估、灾害调查与应急处置、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能力,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专业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应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了解与研究方向有关的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求实创新的科研精神;具有独立从事公共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具有团队精神。

本专业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工作(或继续深造)去向主要在保险、民政、应急、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专业管理部门,保险行业或防灾减灾与防护工程行业,以及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

2.硕士生学习年限本专业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2.5-3年,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生可以在2.5年内完成学业。

二、专业研究方向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下设三个研究方向(表1)。

表 1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研究方向三、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总学分要求:36分。

各培养环节与学分要求见表2。

表 2 培养环节与学分设置1: 一外为小语种的学生必修英语二外;鼓励学生多修专业课或跨院系、跨校选课获得学分。

2: 港澳台研究生总学分要求与普通研究生相同,免修公共政治课。

3: 外国留学硕士研究生免修公共政治和外语课,必修“中国概况”(2学分),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

四、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1.硕士生培养与中期考核的基本要求硕士生课程学习安排在前三学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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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版)
一级学科:系统科学(代码:0711)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一、培养目标
1.硕士生
培养导向为交叉学科复合型人才,强调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所培养的学生应拥有系统思维,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掌握扎实的数理基础和系统科学的基本概念、方法、工具,了解系统科学的研究进展与发展方向;具有系统科学专业实践能力;有开阔的国际视野,严谨求实的态度和科学作风,良好的道德素养,以及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毕业生将初步具备独立从事系统科学理论及其应用的科学研究、教学等能力及跨学科复合型人才的基本素质,就业面广;可在高新技术、金融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政府机构从事整体系统分析、数据、模型、政策制定等技术、研究或管理工作。

2.博士生
培养导向为交叉学科复合型人才,强调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所培养的学生应拥有系统思维,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有宽广而扎实的数理基础,掌握研究复杂系统的数学方法及基本理论,并对某一领域特定系统的性质、特点和理论有深入的了解;能熟练运用数学、计算机等手段对复杂系统的结构、性质和演化进行深入研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和经验,严谨求实的态度和科学作风,良好的道德素养,以及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备学术带头人或项目负责人的素质,能够独立承担并完成有重大意义的科研课题,能胜任高等院校教学、科研以及高新技术与金融等领域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高级研究、技术和管理工作。

二、专业研究方向
系统科学一级学科下设3个二级学科,分别是系统理论、系统分析与集成、复杂系统建模与调控。

系统理论
系统分析与集成
复杂系统建模与调控
三、学习年限
1.硕士生
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3年。

按规定提前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符合学位分会提出的硕士生科研要求,答辩通过的硕士生可以2年或2年半完成学业。

2.博士生
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需符合学位分会提出的博士生科研要求,其中定向、委托培养在职脱产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可以为4年。

硕博连读生、本科直博生学习年限为5年,各类博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注:(1)学分计算说明:①公共必修课的方法类课程是指在学校平台开设的方法课,也包括其他院系开设的一级学科平台课的方法类课程。

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业规划选修其他学院开设的课程。

在学分认定过程中,若其他学院开设的学位基础课或学位专业课不在系统科学学科培养方案的课程一览表里,需在入学制定培养计划时由导师书面确认,才能在计算学分时认定为学位专业课。

未在培养计划中书面确认的,则自动认定为专业方向课。

③公共选修课由研究生院培养处组织开设,除一外为小语种的研究生必修二外英语以外,其他研究生可以不修公共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不计学分,但会在成绩单中出现。

④补修课是导师根据学生本科专业背景和研究生科研工作要求学生补修的本科生课程,不计学分,但会在成绩单中出现。

(2)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

研究生在阅读大量专业文献的基础上,撰写文献综述,并在此基础上对学位论文选题意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向考核小组汇报,通过后方可进入撰写论文阶段。

开题报告应安排在第三学期完成。

(3)硕士生实践活动包括社会实践或教学实践,任选一项。

硕士阶段实践活动的工作量应不少于30日,可以分散使用,也可以集中使用。

社会实践或教学实践安排在一年级暑期或第三学期为宜。

(4)研究生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具体可采用笔试/口试、闭卷/开卷、撰写论文、完成项目等形式进行。

除实习、实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可采用考查进行考核外,其他课程都要进行考试。

研究生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实验报告、文献阅读、课堂讨论、作业等)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录;考查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

学位基础课程原则上必须进行笔试。

笔试必须有正规试卷,时间不少于2小时。

注:公共必修课的方法课是指在学校平台开设的方法课,也包括其他院系开设的一级学科平台课的方法类课程。

3.本科直博生(最低学分:45学分)
本科直博生应修读全部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课程(可免修硕士阶段外语课和政治课),并完成全部博士必修环节(免除硕士阶段的必修环节—实践活动和中期考核)。

4.硕博连读博士生(最低学分:35+20学分)
硕博连读博士生必须分别修满硕士和博士学分,即在硕士阶段的两年内修满至少35学分,在博士阶段修满至少20学分。

5.港澳台研究生
总学分要求与普通研究生相同,免修公共政治课。

6.外国留学研究生
免修公共政治和外语课,必修“中国概况”(2学分),硕士生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博士生不低于20学分。

注: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的学业基础和学业规划指导研究生修读课程。

对于非本校生源和跨学科生源研究生应要求相应的补修和先修课程。

五、培养方式与培养环节
1.硕士生实践(实证、实验)活动要求
硕士生需要阅读导师(组)提出的文献,参加导师(组)的科研活动,每周不少于3小时。

并在学院和导师(组)的讨论会上报告文献阅读进展与研究进展。

硕士生实践活动包括社会实践、教学实践或科研实践,任选一项。

整个硕士生阶段,社会实践的工作量应不少于30日,可以分散使用,也可以集中使用,安排在一年级暑期或第三学期为宜。

教学实践应至少有1学期2学分的课程辅导工作量。

科研实践包括完成实验室实验或其他特定科研任务。

2.硕士生中期考核要求
硕士生课程学习安排在前三学期完成,中期考核将在第三学期进行,包括课程学习成绩考查、经典与前沿文献阅读考查、学术道德规范考查、开题报告等环节。

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撰写论文阶段。

中期考核的结果还将作为硕博连读候选人选拔的重要依据。

3.博士生科研活动
博士生需要阅读导师(组)提出的文献,参加导师(组)的科研活动,每周不少于3小时。

并在学院和导师(组)的讨论会上报告文献阅读进展与研究进展,写出本领域综述报告,在第三学期末由导师(组)给定成绩和学分,文本提交学位分会。

4.博士生国际化经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必须阅读并综述本学科领域国际前沿文献,参加至少三次国际交流活动,或一次境外学术活动(包括访问交流与国际会议)。

5.博士生中期考核要求
博士生课程学习安排在第一学年完成,在第三学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开题报告会议由3-5名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由专家讨论决定是否通过开题和中期考核。

开题未通过者可延期3-6个月再次开题。

六、学位论文与论文答辩
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七、导师责任
学业规划方面,根据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和研究兴趣,制定学生的课程学习计划和科研培养计划。

科研能力方面,形成良好的科研氛围,培养学生的讨论技巧和批判性思维能力;提供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机会,在此过程中培养学生如何开展科研工作,并对科研工作提供经费支持;指导学生完成论文的写作和发表。

合作交流方面,带领学生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熟悉相关研究领域的前沿问题,提供与其他研究人员交流的机会。

学位论文方面,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监督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关的专业技术支持。

八、课程一览表
本培养方案完全打通硕士生和博士生课程,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1.硕士生
说明:①该课程一览表中的学位基础课均为一级学科平台课,标“*”号课程均为方法类课程。

②该课程一览表未包含其他学院开设课程,选修其他学院课程的学分认定细则见“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2.博士生
说明:①上述课程除“系统科学进展”为学科前沿研讨课以外,其余课程均为方法课。

②除上述课程以外,博士生也可以选修硕士生课程中课程类别为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的其他课程作为博士生的学位基础课。

③硕博连读生在硕士阶段选修上述课程的学分认定如下:如果剔除该课程后其学分仍满足硕士生的最低学分要求,则该课程学分可被认定为博士生学位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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