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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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合理用药公示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临床合理用药公示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医院临床合理用药公示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为加强我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规范医师合理用药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市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合理用药公示通报制度:1、临床合理用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处方点评制度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监测、分析制度,每月将日均药费超过1000元的分管医师排序、单日药费超过2000元的患者分布、每周消耗金额超过2万元药品的分管医师排序和患者日均床药费科室排序,并将汇总情况和合理用药分析报送院领导,并进行全院通报。

2、药剂科对临床科室每月使用量前10位的药品及使用量前十位的科室和医师进行公示,并分析其用药合理性,在每月质控会上进行全院通报。

3、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小组每月组织对全院临床科室、临床医生药物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进行督查。

每月抽查处方1000张、病例100份,由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家组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对使用不合理的科室和医生,及时予以干预,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科室或医师,由院长或主管院长召集有关科室主任或医师进行诫勉谈话,并对药品使用情况、评价结果、处理结果在院质控会上通报全院。

二、诫勉谈话制度:1、诫勉谈话制度适用范围:①、未达到临床合理用药专项整治活动目标并存在严重问题的。

②、不合理使用药物屡次教育不改的。

③、因不合理使用药物引发医疗纠纷、差错或事故的。

④、对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小组的工作进行抵触、刁难、打击报复者。

2、谈话诫勉的对象:①、临床科室负责人;②、相关临床医师。

3、谈话诫勉的程序:谈话由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小组提出意见,经院长或主管院长同意后进行。

4、谈话诫勉工作的实施:谈话由院长或主管院长主谈,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参加,并进行记录,被谈话人在记录上签字。

5、诫勉谈话的后续工作:①、谈话人要明确指出被谈话人的问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②、谈话了解问题与事实不属实,应教育被谈话人正确对待,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待问题。

诫勉谈话情况通报

诫勉谈话情况通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诫勉谈话情况通报篇一:通报、诫勉谈话制度华阴市人民医院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通报、诫勉谈话制度为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1、未达到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目标并存在严重问题的。

2、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屡次教育不改的。

3、因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引起医疗纠纷、差错及事故的。

4、对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的工作进行抵触、刁难、打击报复的。

二、通报、谈话对象1、临床科室负责人。

2、相关科室负责人。

3、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

三、通报、谈话程序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提出意见,经院长同意后进行。

四、通报、谈话的实施由院长或分管院长、医院办公室及医务科负责人参加。

五、诫勉谈话的注意事项1、进行诫勉谈话时,参加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做好记录。

2、谈话要事先通知被谈话人,约好谈话时间和地点。

3、允许被谈话人对告诫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及陈述,并保密。

4、被谈话人接到谈话通知后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的回答问题,不得编造隐瞒事实及事后报复打击。

5、谈话人科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被谈话人提供书面材料。

六、诫勉谈话的后续工作1、谈话人要明确指出被谈话人的存在问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2、谈话后了解谈话内容与事实不符,应教育被谈话人正确对待,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待问题。

3、经谈话,发现被谈话人确实存在严重问题,应对其进行核查,并根据严重程度依据有关规定及程序处理。

篇二:诫勉谈话整改报告安全事故诫勉谈话整改报告20XX年x月x日,发生xx 事件,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24事故,给公司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20XX年x月x日,此次安全事故,先后上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和公司党委会,可见公司内部对安全事故的高度重视。

x月x日下午,对我个人发出诫勉谈话通知书,且公司党政xx书记、xx总经理两位领导百忙中挤出时间,亲自约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制度、遴选、定期评估制度、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制度、遴选、定期评估制度、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对纳入《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的采购品种要进行临床评价,由临床医师、药师填写抗菌药物临应用床评估表,反馈意见。

内容包括该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结果,临床疗效评价结果,临床用量等情况。

三、不良反应发生率频繁高、安全性低、效价低的品种,根据临床医师或临床药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表,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药事管理委员会调查评估,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四、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对耐药率较高的抗菌药物,根据抗菌药物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进行效价评估,采取相应措施。

五、违规使用抗菌药物,如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等,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应在全院通报警示,以防止再次发生。

六、医院应定期组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感染专业临床药师、临床微生物技术人员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评估,同时结合国内外先进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经验,提出适合本院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持续改进意见,并在全院推广实施。

七、定期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报、信息。

共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理论知识。

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一、医院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二、医院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丰矿总医院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三、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杭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具有相似或相同药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制度、遴选、定期评估制度、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制度、遴选、定期评估制度、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一、抗菌药物治理工作组负责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状况进展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公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二、抗菌药物治理工作组对纳入《抗菌药物选购供给名目》的选购品种要进展临床评价,由临床医师、药师填写抗菌药物临应用床评估表,反响意见。

内容包括该药物的不良反响监测结果,临床疗效评价结果,临床用量等状况。

三、不良反响发生率频繁高、安全性低、效价低的品种,依据临床医师或临床药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响监测报告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表,经抗菌药物治理工作组、药事治理委员会调查评估,打算是否连续使用。

四、定期公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对耐药率较高的抗菌药物,依据抗菌药物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进展效价评估,实行相应措施。

五、违规使用抗菌药物,如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等,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应在全院通报警示,以防止再次发生。

六、医院应定期组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感染专业临床药师、临床微生物技术人员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状况进展分析、汇总、评估,同时结合国内外先进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治理阅历,提出适合本院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持续改进意见,并在全院推广实施。

七、定期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报、信息。

共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理论学问。

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一、医院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选购供给,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选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选购供给的抗菌药物。

二、医院应当依据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根本药物名目》、《丰矿总医院处方集》和《国家根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名目》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三、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5 种;同一通用名称杭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 2 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 1-2 种。

具有相像或一样药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选购。

抗菌药物使用诫勉谈话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tán huà)制度为了(wèi le)切实加强对抗菌药物(yàowù)使用与管理,有效(yǒuxiào)防范不合理使用(shǐyòng)现象的发生,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适用于以下事项(1)涉及到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情况,需要听取本人意见的。

(2)经帮助教育仍无改进,需进一步批评教育,促其重视,使之改正的。

二、诫勉谈话的对象临床工作中参与抗菌药物使用的相关人员。

三、确定诫勉谈话对象的程序对医务人员的谈话,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医院分管的领导同意后进行。

对科室负责人的谈话,一般由医院领导决定。

四、主谈和参与谈话的分工与科室负责人的谈话,一般由分管该科室(部办)的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主谈;与一般的医务工作人员的谈话,一般由该科室(部办)的负责人主谈,可请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人员参加。

五、谈话(tán huà)的主要内容(1)向被谈话人指出反映的问题,说明(shuōmíng)谈话的目的。

(2)被谈话人就反映(fǎnyìng)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或检讨。

(3)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chénshù)情况,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

(4)被谈话人对诫勉(jiè miǎn)的问题及希望表明自己的态度。

六、诫勉谈话的注意事项(1)进行诫勉谈话,要事先通知被谈话人,预约谈话的时间和地点。

(2)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谈话情况要做好记录。

(3)谈话人要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并予以充分重视;对被谈话人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

(4)被谈话人接到诫勉谈话通知后,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

七、诫勉谈话的后续工作结合谈话的情况,按照抗菌药物应用奖惩制度对其进行惩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院2016.12目录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三、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规定四、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公示制度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诫勉谈话制度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质量持续改进制度九、抗菌药物新药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十、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调整办法十一、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与程序十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评价标准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发〔2015〕42号)为主要依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及部门职责(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行责任制。

院长是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临床科室主任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目标考核及晋升、评先树优等的重要指标。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安全性、疗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21〕188号)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卫办发〔2012〕82号)3.《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三、名词定义抗菌药物: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四、内容1.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加强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2.医院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示和诫勉谈话制度。

对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情况予以公示;对排名前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部门负责人、医师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及考核。

3.医院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抗菌药物处方点评专家组,由抗菌药物处方点评专家组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4.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5.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1)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的;(2)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3)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4)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5.09•【文号】国卫办医发〔2018〕9号•【施行日期】2018.05.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要求,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加快建设多学科抗菌药物管理和诊疗团队(一)逐步转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模式。

各地要转变管理思路,逐步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从“以行政部门干预为主”转变为“以多学科专业协作管理为主”。

通过建立多学科的专业化工作团队,开展宣传教育、技能培训、监测预警、干预指导等,持续提高抗菌药物管理水平。

(二)持续完善多学科诊疗体系。

加强感染性疾病科、临床微生物学、临床药学和医院感染控制等学科建设,完善感染性疾病的多学科诊疗体系。

落实《关于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细菌真菌感染诊疗能力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281号)有关要求,将细菌真菌感染诊疗能力的建设情况纳入抗菌药物管理评价指标。

(三)充分发挥临床微生物检验在多学科抗菌药物管理中的作用。

加强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加强临床微生物检验人才培养,联合使用传统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和免疫学检验方法,提高临床微生物检验能力。

积极引进临床微生物新技术、新项目。

借助医联体建设,提高区域微生物检验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区域临床微生物检验中心,加强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满足临床微生物检验需求。

二、继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重点环节管理(一)继续实施抗菌药物专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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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一、医院每月进行抗菌药物的专项点评,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进行通报,并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诫勉谈话,进行教育,督促其改正。

二、医院每季度对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及用量排名前3种中的前10名医生进行用药调查。

对调查中发现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谈话、教育。

三、对存在严重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由医院分管院长进行谈话、教育。

四、对谈话、教育之后,仍不改正的医师,按《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考核奖惩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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