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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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与授权机制研究

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与授权机制研究

士 、 士后 及 硕 士 研 究 生 论 文 。 万 方 通 过 “ 层 授 权 ” 方 式 博 层 的
取得学 位论 文的授权 , 体操作 步骤是 : 具 学生通 过填 写 关= i 一 论文使用的授权声明 , 将学位论文的“ 信息 刚络传播权 ” 转i
中图 分 类 号
著作权
授权
商业数据库
A 文章编号 10 0 2—16 (0 90 2 —0 9 52 0 )14 2
G 5 . 25 2
文 献标 识 码
1 研究背 景
自 20 0 7年年底以来 , 北京 、 上海等地 已有逾千名硕 士、
已发表作品而言。因此 , 只有确定 了论文 是否属 于已发表作
品才能决 定如何使用学位论文资源。
目前 理论 界大多认为学位论文属 于未发表作品 , 山东 但 理工大学 的郝勇 、 张赞 中学者基于学术资 源有效利用和避免 不必要侵权纠纷 的角度出发 , 认为未声明保密 和未采取保 密 措施 的论文应该推定为已发表作品, 认定论文答辩属于一种
发表行 为。 在法理上 , 已发表作品在授权过程 中, 需要使 用方 , 比如

要 从 近期 学位论文侵权案件入手 , 分析 了我 国学位论文著作权 归属及相 关问题, 对商业数据库获得 学位论 文
的三级授权模式进行 了研 究, 认为学位论 文的合理合 法使 用前提在 于征得作者 同意 , 权链 中学生与 学校 之 间的授 授
权 是 最 关键 的环 节 。
关键词 学住论文
增 刊
张 琦 : 学位 论文著作权 归属 与授权机制研究
・ 2 ・ l5
3 商 业数据 库获得 学位 论 文的授 权模 式
根据《 著作法》 捐 规定 , 使用他人作 品必须 得到著作仅 人 的事先授权许可。根据上面分析可以得出 , 位论 文的著 学 作权属 于作者 商业数据库 收集 的学位 论文必须 得作者 同

学位论文版权授权书

学位论文版权授权书

本人(以下简称“授权人”)在此郑重声明,本人已将所撰写的学位论文《(论文题目)》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授予(以下简称“受权人”)。

一、授权范围1. 授权人授权受权人对其学位论文进行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权、表演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2. 授权人授权受权人可以将学位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用于学术交流、研究、教学等非商业性用途。

3. 授权人授权受权人可以将学位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用于学术会议、学术期刊、学术出版物等。

二、授权期限1. 本授权自授权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授权人获得学位后的五年。

2. 在授权期限内,受权人可对学位论文进行使用、发表、出版等行为。

三、权利归属1. 本授权书的签署并不意味着授权人放弃其学位论文的著作权。

2. 在授权期限内,受权人使用学位论文时,应注明作者姓名、学位论文题目、授予学位的院校及学位授予时间。

四、其他约定1. 受权人在使用学位论文时,应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律法规,尊重作者合法权益。

2. 受权人在使用学位论文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 受权人不得将学位论文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人同意,不得将其用于商业活动。

4.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人和受权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违约责任1. 如受权人违反本授权书的约定,使用学位论文进行商业用途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授权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如授权人违反本授权书的约定,未经受权人同意擅自撤销授权,授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授权!授权人:(签名)授权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受权人:(签名)受权单位:(盖章)受权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论学位论文著作权的权力行使

论学位论文著作权的权力行使
都 必须按 一 定要求撰 写 学位论 文 。 而 在我 国大 陆地 区 , 大 部分学 阅 。 ” 位 论文都 存 在的著作 权 归属不 明确 , 授 权机 制不 完善等 问题 , 并
第二 部分 : 一般 是授权 内容 , 即“ 本人授 权学 校可 以将学位论
以赢 利为 目的的前提 下 , 学校可 以适 当复 制论文 的部 分或全部 内
于灰 色地 带 。“ 千 余硕 博 士诉 万方 数 据 公司 学位 论 文著 作权 侵 权” 案0 中北 京 、 上海 等地 的逾 千名硕 士 、 博士, 因 自己的学位 论文 导师签 字具有 法律 效 力。 经 过 比对 , 笔者认 为这一类 型 的授 权书 内容主要 可 以分为三
未经授 权, 即被收 入 “ 万 方数据 资源 系统 ” 的“ 中国学位 论文全 文 个 部分 : 数据 库” , 而将 北京万 方数 据股份 有 限公 司诉至法 院 。这一 案件 第 一部分 : 一般是 声 明条 款 , 即“ 本学位 论文作者 完全 了解学 的发 生 引起 了各界对 学 位论 文著 作权保 护 问题 的广泛 关注 。无 校有 关保 留、 使用 学位论 文 的规定 , 同意学 校保 留并 向 国家 有关 论是 大学 本科 生 、 硕士研 究 生还 是博士研 究 生 , 在获 得学位 之前 部 门或机 构送 交论 文的 复 印件 和 电子版 ,允许论 文被 查 阅和借
复旦 大学将 学位论文 著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权 归属界 定为两 种情况 , 分别是 个人或 显然 是一份 格式 合 同。
学校; 南开大学与兰州大学在使用授权书中明确指出作者是学位
论文 的著 作权人 ; 哈 尔滨工 业大学 和新疆 大学则规 定学校 是学位 论 文著 作权所 有人 。

关于博、硕士的学位论文著作权问题

关于博、硕士的学位论文著作权问题
著 作权法对著 作财产权 的一种 限制 , 关 键问题是在 电子技术条件 下, “ 合理使用 ” 的范 围比较模糊 。为了个人 学习 、 研究或欣 赏 , 使 用他人 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 合理使 用” 范围之 内 , 可是 除对他人 作 品大量抄袭 可 以构成 侵权外 , 即使对作 品 的一小部 分进行 复制 尤其 是被复 制部分质量很 高或对作 品的其他 部分非常重要 , 也会 构成侵权 。文献资源被数字化 之后 , 为著作 权人 实现 自己的权利 带来 了相当大的困难 , 著作权人无法 知道 自己的作 品被谁 利用 了, 如果利 用的话 、 利用 了多少次 , 也无法行使 自己的权利——发放许 可并收取报酬 。法律即使规 定了作 者有绝 对权 , 个人根 本无法 实 现, 其实这更是一个如何实施法律 的问题 , 如何保护著作权人 的权
如今 , 博、 硕士研究生协 助导 师进行科 研研究 工作 , 他们 已经 是 高校科研活动 中的主力军 。研究生 的科研 工作 一方 面在 导师指 导下进行 , 另一方面又是自己独立完成的, 研究生与学校之间的关
系根本不是雇佣的劳动关系, 而是求学知识, 他的身份只不过是一 个学生 , 研究生身份的特殊性导致人们对其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 益, 让资源最大限度共享。 有了不同的看法。看法 : ( 1 ) 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完成过程 中导 从 著作权保护角度讲 , 信息 资源共享 绝不是无 条件的 , 控制 使 师对他们进行指导 , 提出修改的意见或建议, 学位论文著作权应归 用就是条件, 在“ 合理使用” 的范围内, 可以无偿利用, 否则必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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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论文被查 阅, 学校可以公开该论文全部或部分 济权) , 既: ( 1 ) 发表权。( 2 ) 署名权。( 3 ) 修改权 , 既自己修改、 授 用 该学 位论 文 ,

高校学生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问题研究

高校学生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问题研究

供物质技术条件 的科研成果 , 其权利主体的归属就显得 比较特殊 。 我国著作权法第 1 6条规定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 “ 任务所创作 的作 品是职务作 品。职务作 品主要应具备以下几个法律 ” 特征: 1 作者与该 单位应 当具有劳动合 同关系或聘任合 同关系 。即 ()
依据 劳动合 同, 一方面作者有权利从单位 定期领 取劳动报酬 , 享有该 称创作 , 是指直接产生文学、 艺术和科 学作 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 单位为其工作人员提供的劳动或工作条件 ; 另一方面作者有义务接受 作进行组织工作 , 提供咨询意见 、 物质条件 , 或者其他辅助工作 , 均不 单位在劳动合 同范 围内安排的工作任务。 2 创作的作品应 当属于作 () 视 为创作 。就是说, ” 某作品没有包含某人 的思想和智慧 , 即使其作了 者 的职责范 围。 只有在劳动合 同或工作单位的职 责规章 、 长期工作规 再 多的工作, 那也只能是辅助性的, 其也不能成为该作品的作者 , 不能 划 明确规定 的职责范围 内所创作的作品或该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执行 享有该作 品的著作权。 的其他规定指明创作该作品为著作人 职责, 才是职 务作 品。() 品 3作
目前 , 高校学生 日益成为学校科研活动 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 高校 学生 的科研工作一方面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另一方面又具有一定的 独立性 。高校学生特殊的法律地位使得人们对其学位论文著作权归 属 产 生 了不 同的 认 识 。 学位 论 文 的特 殊 性 在 于 它 是 在 导 师 的指 导 下
学 位 论 文是 对 学 生 学 习成 果 的检 验 , 是考 察 一 名 学 生在 校 几 年 时 与作者工作单位的正常业务活动直接 相关。 就是说, 创作该作 品应 当 间分析 问题 、 解决 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学生都必 是作者工作 的正常业务活动所必须的, 或者应该直接服务于作者工作 须 由本人独立完成学位 论文 。这不仅仅是 《 中华人 民共和国学位条 单位 的法定业务宗 旨。 否则, 即使作者与该工作单位之 间有劳动法律

毕业论文中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推荐五篇)

毕业论文中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推荐五篇)

毕业论文中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推荐五篇)第一篇:毕业论文中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毕业论文中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我们大学生是创新,创作的主体。

在毕业论文中,创造和形成一项具有知识产权的成果的现象很普遍。

但是知识产权归属在很多学校很混乱。

下面是我对知识产权归属学生还是学校的一些看法。

知识产权是归属著作权人的,我认为只要找出应该享有著作权的是学校还是学生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在著作权利方面,可以肯定的是学生创作而成的,虽然创作过程中会得到学校的帮助,但是仍然是学生独立完成自己的毕业论文的。

根据著作权法16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因为学生与学校的关系不是雇佣与被雇佣,因此毕业论文不属于职务作品,所以学生当然拥有著作权。

另外学校是无权利用行政命令和毕业要求学生将著作权交给学校;还有就是有的学校承认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属于学生,但认为毕业论文中的成果使用了学校的资源,应将其成果交给学校,这种显然是按照职务作品的规定来要求学生的,这是无效且违法的。

我认为只有当学校与学生签订知识产权转让等合同时,学校才有权行使和使用其成果。

如果在校期间学校和学生签订知识产权归属协议,若在学生了解并且同意的基础上有效,否则就是欺诈行为,不具法律效力。

最后我认为毕业论文知识产权归属于学生,在一些情况下,学校或许有优先使用的权利(这也应是学校向学生支付报酬的结果)。

第二篇:学生毕业论文知识产权归属探讨毕业论文知识产权归属之探讨电气学院何承桂摘要:学生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中所产生的专利权、著作权是学生智慧的结晶,学校不能单方面规定其属于学校所有,而不顾学生的利益,损害学生的创新积极性。

学校应该将这些权益交还给学生,保护学生创新的积极性;如果有必要,至少应该与学生商量,达成一致认识。

硕士论文版权使用规范

硕士论文版权使用规范

硕士论文版权使用规范一、引言硕士论文版权使用规范是为了维护学术研究的公正性、保护作者的知识产权和学术声誉而制定的准则。

本规范的实施旨在明确硕士论文的版权归属和使用范围,规定各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学术成果得到妥善利用。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提交硕士论文并获得学位的研究生。

二、版权归属1. 硕士论文的版权归属于作者本人。

作者享有对其创作成果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表、展示、演讲、修改和出版等权利。

2. 硕士研究生在提交论文之前,应声明论文中所引用的他人研究成果,并获得相应的引用授权。

若论文中使用了他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注明出处并遵守相关的引用规范。

三、使用许可1. 学校拥有对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论文进行保存、备份、检索和使用的权利,以便他人参考和查询研究成果。

2. 学校有权将硕士论文以纸质或电子形式提交学术评审机构或相关部门进行评审、鉴定、宣传等目的,并可以将论文的摘要或全文公开发布。

3. 学校有权将硕士论文以合理的方式进行展示和传播,包括但不限于在图书馆、学术会议上展示、进行学术交流等活动。

四、侵权责任1.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硕士论文用于商业目的或未经授权的任何其他用途,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擅自使用他人硕士论文的行为,学校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并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规定1. 硕士研究生在提交论文时,应签署相关的版权协议和使用许可协议,确认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2. 学校有权对硕士论文进行审核和检查,确保论文的原创性和合法性。

3. 硕士研究生应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妥善管理和维护自己的学术声誉。

4. 学校将加强对硕士论文版权使用规范的宣传和教育,引导研究生遵守相关规定,提高学术道德水平。

六、结论硕士论文版权使用规范的制定对于推动学术研究的进展和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制定出明确的规定和准则,才能营造公平、健康的学术环境,并促进学术界的繁荣发展。

通过加强版权意识的培养和监管,我们相信能够进一步提升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问题研究_张小勇

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问题研究_张小勇
关键词: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职务作品;委托作品
2008 年发生的千余名硕博士诉北京万方公司侵犯著作权 纠纷案引起了社会对于学位论文著作权保护问题的广泛关 注。 学位论文作为具有新的见解或创造性的成果,它们应当受 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 保护学位论 文著作权的先决条件是确定学位论文著作权的归属。 然而,鉴 于学位论文在属性和创作来源上具有一些特殊之处, 通过适 用《著作权法》并不能完全解决学位论文著作权的归属问题。 在实践中, 各个学位授予单位就学位论文著作权的归属至少 做出了四种不同的界定, 这些不同的界定不仅不利于学位论 文的创作及其真正创作者权利的保护, 而且极易引发不同主 体在学位论文使用问题上的利益冲突。 此外,审理上述案件的 司法机关基于裁判的需要对涉案学位论文著作权的归属进行 了界定,但这毕竟是一种被动的、事后意义上的界定,而且这 种界定事实上无法排除其他主体就学位论文提出著作权主张 的可能性。 显然,从鼓励创作和调整相关主体之间因学位论文 创作而产生利益关系的需要出发, 极有必要对学位论文著作 权的归属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讨论, 以便在充分理解和把 握学位论文的属性及其不同的创作来源在界定学位论文著作 权归属中所扮演的角色的基础上,准确、恰当地界定学位论文 著作权的归属, 从而最终实现保护学位论文著作权人权利的 目标。
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归属于研究生, 这一推论符合法律规 定已如上述,其也合乎学位论文创作的事实。 上文提到,自由 选题是学位论文的一个创作来源。 以自由选题作为学位论文 的创作来源意味着研究生独立创作并完成了学位论文。 当然, 导师在研究生创作和完成学位论文的过程中从不同方面给予 了指导,但是导师的指导并不构成《著作权法》上的创作行为, 因此,导师无从就学位论文提出著作权要求。 同理,学位授予 单位为研究生创作学位论文提供了有关物质条件的事实也不 构成《著作权法》上的创作行为①。 可 见 ,在 以 自 由 选 题 作 为 学 位论文创作来源的情形下, 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应当归属于研 究生。 需要说明的是,研究生所享有的著作权包括《著作权法》 规定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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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著作权属于研究生所有, 与研究生的类型、身份及为完成学位论文 所参加的研究项目无关。
三四般认识 归所在高校或所在单位

1. 基于职务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 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 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 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 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 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 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 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一般认识 研究生本人所有



我国著作权法第9 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 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我国《著作权法》第11 条规定,著作权属 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对于研究生自我选题,既不是导师的科研 项目,也不是学校的科研任务,没有利用 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独立完成的学位论文, 其著作权应归研究生本人所有。
三四般认识 归所在高校或所在单位



教育部1999年颁发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 第十条 主要利用高等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高等学校承担 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以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者合同约定着作权由高等学校享有的职务作 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高等学校享有。 第十三条 在高等学校学习、进修或者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的学生、研 究人员,在校期间参与导师承担的本校研究课题或者承担学校安排的 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及其他技术成果,除另有协议外,应当归高等 学校享有或持有。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的人员,在进站前应就知识产权 问题与流动站签定专门协议。 利用以上红色字体所创作的论文?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归属问题
为什么会有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问题? 1. 研究生类型 2. 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 3. 研究生特殊身份或论文内容来源的不 同 职务作品 法人作品
不同的认识
1. 2. 3. 4. 归研究生本人 归研究生与导师共有 归研究生所在高校 (职务作品 法人作品) 归研究生所在单位 (在职 职务作品 法 人作品)

特征一 作者与该单范围。 特征三 作品与作者工作单位的正常业务活动直接相关。
三四般认识 归所在高校或所在单位
2. 基于法人作品 相关法条: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由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 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教育部1999年颁发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 理规定》第九条规定:“由高等学校主持、代表 高等学校意志创作、并由高等学校承担责任的作 品为高等学校法人作品,其著作权由高等学校享 有。
二般认识 研究生与导师共有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 “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 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 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 或者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对于作品独创性的表达做了实质性的贡献 才能被认定为参与创作。 导师起到的是辅助作用。如提供物质技术 条件,提出意见和建议,审阅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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