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管理制度(经典完整版)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范文(5篇)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证照管理工作,提高证照管理水平,确保证照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公司的经济利益和合规经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供应商、顾客等其他相关方。
第三条公司证照管理部门是本制度的执行主体,负责公司所有证照的申请、办理、管理和保管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所有证照的管理均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政策的要求以及公司的内部制度,确保证照的真实、准确和有效。
第二章证照的申请与办理第五条公司员工在办理相关证照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并按照公司的规定提交申请。
第六条公司证照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的需求和操作指引,对员工的证照申请进行审核,并按照程序办理。
第七条证照申请通过后,公司证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确保证照的及时领取。
第八条公司证照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办理好的证照信息输入公司的证照管理系统,确保证照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证照的保管与更新第九条公司证照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证照保管制度,确保证照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条公司员工在办理相关证照后,应将证照送交公司证照管理部门保管,并妥善保管好相应的证照副本。
第十一条公司证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证照进行检查和清点,确保证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随着证照的更新换证,公司证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证照的更新手续,并对更新后的证照进行保管。
第四章证照的使用和归还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在需要使用相关证照时,应提前向公司证照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按照公司的规定使用证照。
第十四条公司证照管理部门应及时审核员工的证照使用申请,并对申请进行记录和跟踪。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证照,并向公司证照管理部门提供相应的归还证明。
第十六条公司证照管理部门应及时收回归还的证照,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证照的注销和报废第十七条当公司的证照已经过期、无效、被撤销或不再需要使用时,公司证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证照的注销手续。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5篇)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证照管理,确保公司证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和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等。
第三条全公司各部门及人员在公司证照日常管理中,应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保证证照的有效、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证照的申请、领取和变更第四条公司证照的申请和领取应由指定负责人进行,必须与公司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五条申请证照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材料并按照公司规定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第六条申请证照的材料填写错误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退回,并告知申请人有关错误或不符合要求的原因。
第七条证照变更需要重新办理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指定负责人负责办理,确保变更后的证照及时更新。
第三章证照的保存和保管第八条证照应当在办理完成后,及时送交同一单位指定部门负责保管,由专人进行登记和编号,确保证照的完整和安全。
第九条证照应存放在专用的文件柜或保险柜中,并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盗、防潮措施,保证证照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条证照的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存档,并标明存档日期和保管期限。
第四章证照的使用和借用第十一条公司证照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业务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使用证照的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妥善保管好证照,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指定部门。
第十三条对于需要借用证照的情况,必须填写证照借用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借用。
第十四条证照借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天,超时需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第五章证照的更新和注销第十五条证照有效期届满前,必须及时申请续期或更新,避免证照过期造成的不必要麻烦和损失。
第十六条申请证照更新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材料,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七条证照更新后,原证照应及时注销并进行相应的处理,确保证照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证照的管理,确保公司证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证照的申请、保管、使用、变更、注销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各类资质证书、许可证等。
第二章证照的申请第四条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证照申请,填写《证照申请审批表》,注明申请证照的名称、用途、所需资料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行政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申请证照所需的资料,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
第六条对于需要经过审批、审核的证照申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证照的保管第七条公司证照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设立专门的证照保管柜,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管规定,确保证照不丢失、不损坏、不被盗用。
第九条保管人员应建立证照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证照的名称、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保管人等信息。
第十条公司各类证照原件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第四章证照的使用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证照时,应填写《证照使用申请表》,注明使用证照的名称、用途、使用期限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行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确认使用用途合法合规后,方可将证照提供使用。
第十三条证照使用过程中,使用者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第十四条对外提供证照复印件时,应注明“仅供_____使用,再次复印无效”等字样,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五章证照的变更第十五条当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信息发生变更时,相关部门应及时通知行政部门,办理证照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行政部门负责准备变更所需的资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第十七条变更完成后,及时更新证照管理台账和相关档案信息。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证照管理,规范证照使用行为,确保证照保管和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所有涉及公司证照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证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开户许可证等。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公司证照管理实行归口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证照的保管、使用、登记、变更、注销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在证照申办、年审、变更、延期等环节中,应积极配合综合管理部的工作,确保证照的及时更新。
第六条公司证照的使用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负责,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复制、转让或涂改证照。
第三章证照保管与使用第七条公司证照原件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保管,各部门需要使用证照原件时,应提前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证照复印件、扫描件由使用部门自行制作,并在复印件、扫描件上注明使用范围、用途和有效期。
第九条证照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证照遗失、损坏或被非法使用,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证照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留存。
第四章证照变更与注销第十一条证照变更或注销,由使用部门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证照变更或注销后,综合管理部应及时更新证照信息,确保证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公司定期对证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对证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公司证照清单2. 公司证照使用申请表3. 公司证照变更申请表4. 公司证照注销申请表。
证照管理制度(完整版)

证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照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制定本《证照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证照包括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批文等,如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税务登记证、ISP经营许可证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证照的借用、复印等活动,具体管理工作由总经办指定专人负责。
第二章证照的管理第四条公司证照的管理工作由专人统一负责,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证照管理知识和经验,并定期接受培训。
第五条证照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所有证照,确保证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
第六条证照保管人应制定详细的证照目录,记录每个证照的名称、编号、发证单位、有效期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第七条证照保管人必须做好证照的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措施,保证证照的完好无损。
第八条证照保管人应根据需要制作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复印件”字样和公司公章,确保复印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九条证照保管人应建立健全的证照使用登记制度,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记录每次证照的借用、复印等情况。
第三章证照的使用第十条证照的使用包括借用和复印两种方式,必须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
第十一条借用证照的程序如下:1.借用人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并注明借用目的和借用时间。
2.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复核,确认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申请,确保借用符合公司政策和流程。
4.总经理核准借用申请,并签署相关文件。
5.借用人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证照给证照保管人。
第十二条证照的复印程序如下:1.借用人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并注明复印目的和复印数量。
2.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复核,确认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核实复印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主管副总经理核准申请,确保复印符合公司政策和流程。
4.借用人办理复印手续,将原件交给专人进行复印,并确保复印件的质量和准确性。
5.复印完成后,借用人应立即归还原件给证照保管人,如复印件未使用,应立即退还给证照保管人进行妥善保管。
证照管理制度(经典版)

证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照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公司证照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证照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批文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税务登记证、ISP经营许可证等。
第三条公司证照由总经办指定专人统一管理,该专人负责证照的保管、借用、复印等工作。
第四条证照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并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证照的借用、复印等行为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并获得相关审批。
第六条证照保管人必须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做好证照使用的记录和管理。
第二章证照借用管理第七条证照借用的程序如下:1. 借用人向证照管理专人提交《证照使用申请单》,说明借用事由。
2. 证照管理专人将申请单提交给借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复核,确保借用事由合理和必要。
3. 经过部门负责人复核后,申请单再次提交给主管副总经理进行审核,确保借用符合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4. 主管副总经理审核通过后,申请单提交给总经理进行核准,总经理核准后方可进行证照借用手续。
5. 证照管理专人按照总经理核准的借用事由和期限,办理借用手续,将借用的证照交付给借用人,并在《证照使用登记表》上进行记录。
6. 借用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使用借用的证照,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给证照保管人,并在《证照使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八条若借用的证照在规定的借用期限内无法归还,借用人应及时向证照管理专人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供合理的延期理由。
第九条证照管理专人在收到延期申请后,将申请提交给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进行复核、审核和核准,并及时通知借用人延期结果。
第十条若借用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证照,需经过总经理特批方可借用,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章证照复印管理第十一条证照复印的程序如下:1. 借用人向证照管理专人提交《证照使用申请单》,说明复印事由和数量,并提供复印文件的原件。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范本(5篇)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加强公司证照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司证照是指经政府职能部门核发给公司的证明企业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
第三条公司证照包括。
法人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行业资质证、房产证、土地证、及其它证件。
第四条公司应依据政府职能部门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证照,积极参与职能部门或行业举行的有利于公司经营、可以提高公司声誉、信誉的评比活动。
第五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公司证照管理的职能部门。
负责各种证照的申报、登记、变更、年检、注销;证照的保管、登记、备案;经营场所悬挂有关证照的检查。
在办理证照过程中有关科室根据职责承办部分事项和全部事项。
第六条证照的管理一、公司证照的管理范围。
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公司证照的管理内容。
证照的保管、登记、备案、归档和根据公司经营变化需加强管理的其它内容。
第七条证照管理的具体要求一、证照在申报、注册、年检办理完毕后,其相关文件和材料一律交由办公室妥善保管,按发证机关的要求在经营地点的显著部位正照上墙,副本、副证入柜。
二、如需使用证照必须经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批准,说明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办理外出携带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
三、公司证照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动、复印、外借。
四、公司证照不得丢失、损坏。
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外,要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五、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六、企业证照交办公室保管,管理人员要及时登记证照管理台帐。
证照的登记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金、企业类型、主要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号、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使用期限等。
第八条证照的备案一、经有关部门核准后的证照每年均需到公司办公室进行备案。
(连续使用的证照除外)二、备案内容。
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荣誉认证及相关的认证手续、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和对外租赁场地、房屋、设备的协议书。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6篇)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6篇)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精选6篇)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篇1一、公司证照由总经办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二、证照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批文等。
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等。
三、证照的使用包括借用、复印等。
四、证照使用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
五、证照借用程序: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借用完毕后,应在时限内归还证照保管人。
六、证照复印程序: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如证照复印件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证照保管人)。
七、如需使用原件,则须总经理核准。
八、证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再复印无效章”。
证照保管人必须做出登记,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篇2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证照资质的管理,确保证照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安全、有效、合法的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证照管理本着“及时办理、及时年检、统一保管”原则,保证证照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行政部负责办理、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节资质证照的种类第三条种类一、资质证照种类包括基础证照、专业证照及获奖证照三类:(一)基础证照是指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企业合法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证照;(二)专业证照是指经营中取得的专业类证照: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社保登记证、建造师证、安全员证、岗位资格证、技术人员学历证、个人的职称证等。
(三)获奖证照是指公司经营中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专利证书等。
第三节资质证照的办理部门第四条办理部门(一)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由行政部统筹办理;(二)公司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均由财务部统筹办理;(三)公司专业证照、专利及获奖证照均由行政部统筹办理;第五条证照除正常的年检和换证外,凡涉及变更或注销的,必须由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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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证照管理,保证证照的安全、合法和有效使用,制定本证照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证照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批文等,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税务登记证、ISP经营许可证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人员的证照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公司证照由总经办指定专人进行统一管理,该专人负责证照的领取、存储、使用和归还等工作。
第五条证照的使用包括借用和复印,任何人员在使用证照前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六条证照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将证照用于非法活动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公司证照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携带证照外出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八条证照保管人必须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做好证照的登记、存储和保密工作。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进行证照清查,确保证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违反本制度的,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证照的借用管理
第十一条证照借用程序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借用人填写《证照借用申请单》,并注明借用事由和期限。
2.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单,核实借用事由和期限是否合理,并签署批准意见。
3.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申请单,审查借用事由和期限是否符合公司规定,并签署批准意见。
4.总经理核准申请单,审批借用事项,并签署批准意见。
5.办理借用手续,由专人负责出库和记录借用信息。
6.归还借用完毕后,借用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归还证照,并由专人记录归还信息。
第十二条证照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如需延长借用期限,借用人应提前申请并经批准方可延长,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第十三条借用人在使用期限内应妥善保管证照,不得私自更改、涂抹或损毁证照内容和形式。
第十四条如证照遗失或损坏,借用人应立即向证照管理专人报告,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补办或修复。
第三章证照的复印管理
第十五条证照复印程序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借用人填写《证照复印申请单》,注明复印目的和数量。
2.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单,核实复印目的和数量是否合理,并签署批准意见。
3.主管副总经理核准申请单,审查复印目的和数量是否符合公司规定,并签署批准意见。
4.办理复印手续,由专人负责复印并加盖“再复印无效章”。
5.归还原件或未使用的复印件,借用人应立即退还给证照管理专人。
第十六条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复印公司证照。
第四章特殊情况下的证照使用
第十七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证照的原件,借用人须提前向总经理申请,并说明使用原因和期限。
第十八条总经理对使用原件的申请进行审批,并签署批准意见。
第十九条使用原件期间,借用人应妥善保管证照,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给证照管理专人。
第五章证照的登记和清查
第二十条证照保管人应做好证照的登记和记录工作,包括证照的名称、编号、颁发机关、颁发日期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定期进行证照的清查工作,确保证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发现证照遗失、损坏或不符合规定,应及时进行补办或修复。
第二十二条证照保管人应严格保守证照的机密性,不得将证照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第六章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如发生证照遗失、损坏或被私自转借他人使用等情况,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对证照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证照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补充,应经公司总经办审核批准后生效,并及时通知各部门和人员。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以前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