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要证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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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公司相关证照的管理,保证其合理和高效使用,防止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和损失。

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规定:二、证件的使用1、证件的范围1.1公司各项资信证书:《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社会保障登记证》、《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电梯安装证》、《安防证》等。

1.2公司各项个人证书:《职称证》、《建造师证》、《消防施工员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九大员证》等。

2.证件的保管2.1公司各项资信证书及荣誉证书原件和个人证书均由项目管理中心档案室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和《证件借用登记表》。

2.2 确需长期借用公司资信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填写《证件借用审批表》,经公司经营副总批准,并承担管理、使用、归还的责任和义务。

3.证件借用程序3.1各单位或个人借用公司资信证书和个人证书须填写《证件外借登记簿》经经营副总批准后,由专人到项目管理中心档案室办理借用手续。

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和作业人员操作证书,还需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经办人应为公司正式员工,并按规定使用、保管好证件及资料。

3.2各类证书的借用期限原则为:长沙市内2天:长、望、济、宁四县3天;省内地区和省外交通便利的地区5天;其它地区8天。

按期归还,押金如数退还,逾期末归还的交滞纳金每本每天20元(从押金中扣除)。

证照损坏严重的将押金全部扣除,如有遗失,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借证人全部承担。

3.3中标项目如需压证,须由公司项目管理中心主任批准;所压证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由项目管理中心工程科技部协助办理解锁手续。

4.证件使用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为了规范各项证件和资料的管理、使用,经常性借证单位需一次性交纳固定押金3000元至项目管理中心档案室。

个人借证需交纳200—1000元至相关部室。

所有证件的借用必须按时归还,如需延期必须经相关部室批准。

公司加强对证照的管理制度

公司加强对证照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证照管理,规范证照使用行为,确保证照保管和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证照管理。

2. 安全保密:确保证照安全,防止遗失、损坏和非法使用。

3. 规范使用:规范证照使用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 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证照管理职责。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营业执照、建筑业资质证书、建筑业安全证、法人身份证件等证照的原件、复印件、扫描件。

第三章职责第五条综管部是公司证照的管理部门,负责证照的保管、申办、年审、变更、延期等工作。

第六条各证照归属部门负责本部门证照的日常使用、保管和报送。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证照管理负总责,确保证照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四章证照管理第八条证照原件由综管部统一保管,各部门需使用证照原件时,须填写《公司证件借阅台账》申请借阅。

第九条证照复印件、扫描件由各部门自行保管,使用时需在证件上填写使用权限,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条证照遗失、损坏,应立即向综管部汇报,并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

第十一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复印、转借公司证照;擅自涂改、伪造、复印、转借的证照一律无效。

第十二条不得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不得与公司印章一同保管。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发现有用证照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公司定期对证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对证照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综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公司将对证照进行更加规范、严格的管理,确保证照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证照证件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证件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证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证照证件管理工作,加强证照证件的使用和保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为公司所有证照证件的申请、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证照证件的种类和管理1、公司的证照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统计登记证、行业资质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海关、著作权登记和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件。

2、公司应当将所有的证照证件集中管理,进行分类存放,制定详细的登记册,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各证照证件应分别存档、备份,原件和副本不得放在一起。

3、各部门对涉及自己业务的证照证件,应当按照管理权限进行保管,不得私自调动、更改、遗漏。

4、对于到期的证照证件,应提前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公司证件齐全有效。

四、证照证件的使用1、公司的证照证件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私自借用或出借给他人,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严厉处理。

2、证照证件随时都要保存在公司规定的专用柜中,不得随便带出公司,防止证照证件遗失或被盗窃。

3、对于需要外出办公的员工,应当提前向领导请示,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证照证件的安全使用。

五、证照证件的申领和更新1、证照证件的申领应当于前期进行充分的准备和审查,确保所需材料齐全、准确。

如遇证照证件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领导请示并办理重新申领手续。

2、证照证件的更新工作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公司证件的持续有效。

3、对于证照证件的更新,应当按时提醒相关人员,并及时办理。

逾期未办理的,应当向领导作出解释并重新安排时间办理。

六、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罚对于违反公司证照证件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以上制度自公告之日起正式生效,提请各部门全面执行。

该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公司人员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员证照管理,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健康证明等。

第三条公司人员证照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证照管理工作的合法性;(二)全面细致:对各类证照进行全面、细致的管理,确保证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证照管理职责,确保证照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二章证照管理职责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员证照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证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证照的收集、整理、保管、更新和报送。

第六条各级领导对员工证照管理工作负总责,对证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证照收集与报送第七条新员工入职时,需提供以下证照:(一)身份证;(二)学历证明;(三)劳动合同;(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各部门在收到新员工提供的证照后,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员工证照发生变更或失效时,应及时更新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章证照保管与使用第十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证照保管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证照保管柜应设置密码,仅限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人员进入。

第十二条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证照时,需填写《证照借用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三条借用证照的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逾期未还,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证照回收与销毁第十四条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有证照归还公司。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离职员工证照进行回收、整理和销毁。

第十六条销毁证照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信息安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在证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证照规范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证照管理,规范证照使用,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证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各类许可证、合同、协议等。

第三条公司证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二)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三)使用规范、审批严格;(四)及时更新、定期检查。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四条公司证照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

第五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证照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公司证照管理制度;(二)负责证照的收发、登记、存档、保管工作;(三)负责证照的更新、续期、补办等工作;(四)负责证照的借阅、归还、使用等工作;(五)负责证照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证照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子公司证照的具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公司证照管理制度,对本部门、子公司证照进行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二)严格按照证照使用规定,办理证照使用手续;(三)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送证照使用情况;(四)负责本部门、子公司证照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三章证照管理第七条公司证照分为以下类别:(一)法定证照: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二)资质证照:包括各类许可证、资质证书等;(三)其他证照:包括合同、协议、证明文件等。

第八条公司证照的收发、登记、存档、保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证照收发:各部门、子公司在收到证照后,及时送至综合管理部;(二)证照登记:综合管理部对收到的证照进行登记,包括证照名称、编号、发放日期、有效期限等;(三)证照存档:将证照按照类别、编号顺序存放在专用档案柜中;(四)证照保管:综合管理部负责证照的保管工作,确保证照的安全、完整。

第九条公司证照的使用规定:(一)证照使用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批准;(二)证照使用需填写《证照使用申请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三)证照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公司证照管理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管理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管理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证照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证照合规、有效、安全、完整,提高公司证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管理范围公司证照管理涵盖公司所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各类证照。

第三条管理机构公司设立证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证照的领取、存档、更新、报废等工作。

证照管理部门由证照管理员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证照领取1. 公司职工在领取公司证照时,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领用登记表。

2. 证照管理员在核对职工身份信息无误后,将证照交付职工,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五条证照存档1. 公司证照应按照证照种类、颁发时间等分类进行存档管理。

2. 存档柜应设在防尘、防潮、防火的环境中,并定期进行清理、整理。

3. 不需要再次使用的证照应进行归档处理,确保证照档案整齐清晰。

第六条证照更新1. 公司证照有效期满前,证照管理员应提前向相关部门发出提醒,并完成证照更新手续。

2. 更新证照时,应及时归还原证照,领取新证照,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七条证照报废1. 公司证照损坏或过期应及时报废处理,不得再次使用。

2. 证照管理员应对报废证照进行登记,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证照完整性。

第八条证照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公司应定期进行证照管理制度的宣传,使全体职工了解公司证照管理的重要性和规范要求。

2. 证照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公司职工进行证照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提升员工证照管理意识。

第九条证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公司领导应加强对证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证照管理工作规范有效。

2. 定期对公司证照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整改,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条违章处理对于公司职工违反证照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罚款等。

第十一条附则1. 本证照管理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需修改,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 对于未尽事宜,按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相关证照日常管理制度

公司相关证照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照的管理,确保证照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保障公司运营的合规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专利证书、商标证书等。

第三条公司证照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证照保管第四条公司证照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保管,确保证照的安全、完整。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证照保管柜,配备必要的保险设施,防止证照丢失、损坏。

第六条公司证照的存放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整理,方便查找和使用。

第七条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取用、复制或外借证照。

第八条对于即将到期或已过期的证照,综合管理部门应及时提醒相关部门进行更换或续期。

第三章证照使用第九条公司证照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条使用证照的部门或个人需向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目的、时间、用途等。

第十一条综合管理部门对使用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证照交由申请人使用。

第十二条使用证照的部门或个人在使用过程中,应妥善保管证照,防止丢失、损坏或泄露。

第十三条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应将证照及时归还给综合管理部门。

第四章证照变更第十四条公司证照的变更包括证照内容的变更和证照的增减。

第十五条证照内容发生变更时,相关部门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综合管理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证照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证照增减时,相关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办理证照的增减手续。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证照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证照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综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证照进行盘点,确保证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条对证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证照资质的管理,确保证照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安全、有效、合法的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证照管理本着及时办理、及时年检、统一保管、分级使用、严格审批、规范操作的原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所有的证照资质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证照资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健全证照资质管理体系,确保证照资质的合法性、有效性、安全性和及时性,以支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

第二章证照资质分类与办理第五条公司证照资质分为以下几类:1. 法人营业执照2. 组织机构代码证3. 税务登记证4. 社会保险登记证5. 统计登记证6. 行业许可证7. 其他必要的证照资质。

第六条各部门应根据业务需要,向公司行政部提出证照资质办理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七条行政部负责对公司证照资质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证照资质的办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证照资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证照资质的保管与使用第九条公司证照资质的原件应由行政部指定专人统一保管,并建立证照资质档案。

第十条各部门在使用证照资质原件时,应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使用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证照资质的保管工作,确保证照资质的安全、完整和有序。

第十二条证照资质的复印件应由各部门自行保管,并确保复印件的数量和内容与原件相符。

第十三条各部门在对外提供证照资质复印件时,应注明“仅供XX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字样,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第四章证照资质的变更与年检第十四条当证照资质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应向行政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行政部负责办理证照资质的变更手续,并通知各部门。

第十六条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时进行证照资质的年检工作。

第五章违规与责任第十七条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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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要证照管理制度1
重要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重要证照的管理,严肃公司管理流程,规范重要证照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经营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列入管理的重要证照
第二条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证照主要包括公司基础证照、行业资质类证照、财务类证照、资产权益类证照四大类。

第三条公司基础证照主要包括:
(一)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信息卡;
(三)公司印章管理信息卡。

第四条行业资质类证照主要包括:
(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二)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三)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五)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六)其他特许经营行业的资质证书。

第五条财务类证照主要包括:
(一)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副本,代交税款证书;
(二)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帐户管理卡;
(三)贷款使用证正、副本、贷款卡。

第六条资产权益类证照主要包括:
(一)房、地产证;
(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代码卡;
(三)股权证书。

第七条公司认为有必要列为重要证照管理范围的其他证照。

第三章管理部门及人员
第八条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基础证照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登记保管。

第九条行业资质类证照、资产权益类证照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登记保管;财务类证照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登记保管。

第十条重要证照必须存放于保险柜内,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掌握保险柜的密码和钥匙。

重要证照在未使用的情况下不得放于他处。

第十一条保管重要证照的部门负责人协调并督办相关部门做好各项证照的年检工作。

第十二条重要证照发生意外毁损或丢失,保管人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迅速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四章重要证照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使用公司重要证照复印件,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机要文秘专员在复印件上加盖“本复印件仅限用于办理,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印章,并由使用人如实填写后方可提供。

第十四条借用公司重要证照原件,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借用。

借用人使用完公司证照后应及时归还证照保管人。

第十五条公司重要证照的借用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如需超过时限应在审批手续上注明。

第十六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机要文秘专员必须对重要证照复印件和原件的使用(借用)情况详细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期、使用(借用)人、用途、审批、归还时间等(详见附件)。

第五章重要证照停用
第十七条公司重要证照无法年检或即将停用、失效的,证照保管人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总办会授权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证照借用审批表
编号:号
借用部门(单位)经办人借用
日期
年月日
证照名称
用途
借用部门(单位)
负责人批示
主管领导批示
□综合管理总经理
□财务管理副总经理
□资产管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批示
□归还日期
注:1、审批表的编号由北大资源武汉地产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填写。

2、按证照借用审批权限,经有权签字人审批后,即可借用。

3、此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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