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及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公司证照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规范内部证照管理,并保障公司的合法经营和安全生产,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份700字的公司证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一、目的和依据(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证照管理行为,加强对公司证照的测控和利用,保证证照的及时更新和有效性,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合法经营水平。
(二)依据1.《公司法》;2.《营业执照管理条例》;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申请和管理程序(一)申请程序1.员工需要申请使用公司的证照,需提前向所在部门递交书面申请;2.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对申请进行核实和审批;3.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领取相应的证照。
(二)管理程序1.公司设立证照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公司证照的发放、注销和更新等事项;2.证照管理部门要定期审核公司证照的有效期和是否需要更新;3.对已过期或不需要使用的证照,证照管理部门应及时收回并做妥善处理;4.证照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证照档案,并定期检查和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责任和义务(一)员工的责任1.员工申请公司证照需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2.证照使用期限到期前,员工需向证照管理部门提前申请更新;3.对于公司证照的保管和使用,员工需妥善保存,并及时归还。
(二)证照管理部门的责任1.负责对公司证照的管理、监督和维护;2.及时更新证照信息,并保持证照档案的完备性;3.对发现的证照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4.对违反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的行为,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和警告。
四、违规行为处理(一)轻微违规行为对于未能按照规定使用、保管和归还证照的员工,证照管理部门可以给予口头警告,并做出书面记录。
(二)严重违规行为1.未经许可私自销毁、丢失公司证照的员工,将接受公司纪委或安全监察部门的调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故意伪造或篡改公司证照的员工,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五、附则(一)本制度由公司领导审核并下发,同时要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二)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领导。
公司证照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照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司证照的合法、合规使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进出口经营权证等。
第三条公司证照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原则:证照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
(二)合规原则:证照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三)安全原则:证照使用必须确保公司信息安全和商业秘密,防止证照遗失、被盗或被非法使用。
(四)节约原则:证照使用应当合理、节约,避免浪费。
第二章证照保管第四条公司设立证照保管部门,负责公司证照的保管、使用和归档。
第五条证照保管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证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证照保管部门应当建立证照保管档案,详细记录证照的名称、编号、领取人、领取时间、使用情况等信息。
第七条证照保管部门应当对证照实行分类保管,确保各类证照的完整、安全。
第八条证照保管部门应当定期对证照进行检查,发现证照遗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证照保管部门应当对证照进行定期归档,确保证照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证照使用第十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证照时,应当向证照保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一条证照保管部门应当对申请使用证照的员工进行审核,确认其使用目的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证照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不得擅自更改证照内容。
第十三条证照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应当妥善保管证照,防止证照遗失、损坏或被非法使用。
第十四条证照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应当及时将证照归还证照保管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证照保管部门应当对证照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包括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目的、归还时间等信息。
第四章证照遗失、损坏及补办第十六条证照遗失或损坏时,使用人应当立即向证照保管部门报告,并填写《证照遗失、损坏报告表》。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范文(5篇)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证照管理工作,提高证照管理水平,确保证照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公司的经济利益和合规经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供应商、顾客等其他相关方。
第三条公司证照管理部门是本制度的执行主体,负责公司所有证照的申请、办理、管理和保管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所有证照的管理均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政策的要求以及公司的内部制度,确保证照的真实、准确和有效。
第二章证照的申请与办理第五条公司员工在办理相关证照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并按照公司的规定提交申请。
第六条公司证照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的需求和操作指引,对员工的证照申请进行审核,并按照程序办理。
第七条证照申请通过后,公司证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确保证照的及时领取。
第八条公司证照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办理好的证照信息输入公司的证照管理系统,确保证照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证照的保管与更新第九条公司证照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证照保管制度,确保证照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条公司员工在办理相关证照后,应将证照送交公司证照管理部门保管,并妥善保管好相应的证照副本。
第十一条公司证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证照进行检查和清点,确保证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随着证照的更新换证,公司证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证照的更新手续,并对更新后的证照进行保管。
第四章证照的使用和归还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在需要使用相关证照时,应提前向公司证照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按照公司的规定使用证照。
第十四条公司证照管理部门应及时审核员工的证照使用申请,并对申请进行记录和跟踪。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证照,并向公司证照管理部门提供相应的归还证明。
第十六条公司证照管理部门应及时收回归还的证照,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证照的注销和报废第十七条当公司的证照已经过期、无效、被撤销或不再需要使用时,公司证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证照的注销手续。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公司证照的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法律合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是《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三、证照的定义和分类1. 证照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证照、税务证照、财务证照、进出口证照、行业许可证照等。
2. 证照的分类:(1) 工商登记证照:包括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2) 税务证照:包括税务登记证、税务备案证、税务发票等;(3) 财务证照:包括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4) 进出口证照:包括进出口经营权证、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等;(5) 行业许可证照:包括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
四、证照的管理原则1. 全面管理:公司对所有证照进行全面的管理,确保证照的及时更新和合规性。
2. 统一管理:公司建立统一的证照管理机构,负责证照的申请、管理和归档。
3. 专人负责:公司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证照的管理工作,确保证照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4. 及时更新:公司负责人应及时了解证照的有效期限,并确保证照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更新。
5. 定期审核:公司应定期对证照进行审核,确保证照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6. 存档备份:公司应建立证照档案,确保证照的安全存储和备份。
五、证照的具体管理措施1. 证照的申请:(1) 公司负责人或专门人员负责证照的申请工作;(2) 申请证照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和申请表格,确保材料的准确和完整;(3) 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申请。
2. 证照的核发:(1) 证照的核发由相关部门负责,核发前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2) 核发结果需及时通知申请人,并确保证照及时领取。
3. 证照的更新:(1) 公司负责人或专门人员负责证照的更新工作;(2) 在证照即将失效之前,及时对证照进行更新;(3) 更新后的证照需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进行备案。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5篇)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证照管理,确保公司证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和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等。
第三条全公司各部门及人员在公司证照日常管理中,应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保证证照的有效、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证照的申请、领取和变更第四条公司证照的申请和领取应由指定负责人进行,必须与公司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五条申请证照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材料并按照公司规定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第六条申请证照的材料填写错误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退回,并告知申请人有关错误或不符合要求的原因。
第七条证照变更需要重新办理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指定负责人负责办理,确保变更后的证照及时更新。
第三章证照的保存和保管第八条证照应当在办理完成后,及时送交同一单位指定部门负责保管,由专人进行登记和编号,确保证照的完整和安全。
第九条证照应存放在专用的文件柜或保险柜中,并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盗、防潮措施,保证证照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条证照的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存档,并标明存档日期和保管期限。
第四章证照的使用和借用第十一条公司证照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业务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使用证照的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妥善保管好证照,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指定部门。
第十三条对于需要借用证照的情况,必须填写证照借用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借用。
第十四条证照借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天,超时需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第五章证照的更新和注销第十五条证照有效期届满前,必须及时申请续期或更新,避免证照过期造成的不必要麻烦和损失。
第十六条申请证照更新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材料,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七条证照更新后,原证照应及时注销并进行相应的处理,确保证照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精选)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精选)企业证照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公司证照的管理流程,确保公司证照的合法有效,提高证照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证照的申请、领取、审批、查验、变更和存档等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公司证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证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由董事长任命。
2. 证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证照管理工作,包括证照的申请、领取、审批、查验、变更和存档等。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证照的申请、使用、保管等工作。
四、证照的申请与领取1. 公司员工根据需要向所在部门提出证照申请。
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内容并决定是否向证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 证照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 领取证照的相关人员需填写领用登记表,并注明用途和期限。
4. 公司证照由证照管理部门进行颁发,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存档。
五、证照的审批与查验1. 公司证照需经过相应部门和上级主管审批后方可生效。
2. 公司证照的有效期届满前,有关部门应对其进行查验,确保证照的合法有效。
六、证照的变更与更新1. 公司证照在变更或更新时,必须及时向证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证照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按照公司流程进行相应的变更和更新手续,并进行记录和存档。
七、证照的保管与使用1. 公司证照需由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妥善保管,并定期进行清点和检查。
2. 持有证照的人员需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期限使用,禁止私自借用、转借或过期使用。
3. 对于证照的遗失、损坏或过期的,需及时向证照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补办手续。
八、证照的存档与归档1. 公司证照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归档,建立起完整的证照档案。
2. 证照管理部门负责进行证照的存档和归档工作,并进行备份和保密。
九、培训与宣传1. 公司应定期开展证照管理相关培训,提高员工对证照管理制度的了解和遵守程度。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证照管理,确保公司证照的合法、合规使用,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许可证等。
第三条公司证照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证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证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证照管理的全面工作负责。
第六条行政部负责公司证照的统一保管、使用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证照的使用、保管和报备工作。
第三章证照保管第八条公司证照统一由行政部保管,并设立专门的证照保管柜。
第九条行政部应将证照按照类别、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登记记录。
第十条证照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证照,确保证照的完整、安全和保密。
第四章证照使用第十一条公司证照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使用证照前,需填写《证照使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行政部审批。
(二)证照使用过程中,应确保证照的合法、合规使用,不得用于非法目的。
(三)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证照归还行政部,并做好使用记录。
第五章证照变更与注销第十二条公司证照发生变更或注销时,应及时办理以下手续:(一)变更证照内容,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行政部审核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
(二)注销证照,需提交注销申请,经行政部审核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
(三)变更或注销证照后,应及时更新证照信息,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行政部应定期对证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证照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证照的管理,确保公司证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证照的申请、保管、使用、变更、注销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各类资质证书、许可证等。
第二章证照的申请第四条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证照申请,填写《证照申请审批表》,注明申请证照的名称、用途、所需资料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行政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申请证照所需的资料,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
第六条对于需要经过审批、审核的证照申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证照的保管第七条公司证照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设立专门的证照保管柜,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管规定,确保证照不丢失、不损坏、不被盗用。
第九条保管人员应建立证照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证照的名称、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保管人等信息。
第十条公司各类证照原件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第四章证照的使用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证照时,应填写《证照使用申请表》,注明使用证照的名称、用途、使用期限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行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确认使用用途合法合规后,方可将证照提供使用。
第十三条证照使用过程中,使用者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第十四条对外提供证照复印件时,应注明“仅供_____使用,再次复印无效”等字样,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五章证照的变更第十五条当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信息发生变更时,相关部门应及时通知行政部门,办理证照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行政部门负责准备变更所需的资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第十七条变更完成后,及时更新证照管理台账和相关档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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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保障*****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促成新公司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加强企业证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88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部(以下简称总部)及
各分/子公司。
3. 职责:
3.1 新公司的登记设立业务由新公司筹备小组(人员)负责,由总部行政部对其
进行协调、监督和统筹管理;未成立筹备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的由总部行政部负责组织承办。
3.2 各公司行政负责对公司所有证照原件实施存档管理。
3.3 各公司行政负责公司证照的年度审查及延期、换证。
3.4 总部行政部负责对各公司证照管理的检查、监督。
4. 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证照分类:
4.2 新公司设立
4.2.1 拟订《新公司设立请示》在OA流程上报资产总部、房产事业部及集团领导
审批。
其主要内容包括:对拟设立公司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预测、确立公司的
意向和组建方案;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各方出资
额及出资方式,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等提出参考建议。
4.2.2 遵照审批意见和《公司法》规定,循序、连续进行新公司设立相关工作:
1)订立发起人协议(或者股东会协议书),以明确发起人在公司设立中的权利
和义务。
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经营的宗旨、项目、范围和生产规模、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以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盈余的分配和风险分担的原则等;
2)拟订公司章程:章程主要是规范公司成立后股东之间、公司机构之间以及它
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和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
公司章程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名盖章,报登记机关批准后正式生效;
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和《企业名称登记
管理实施办法》第22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公司名称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审批。
4)出资、验资
⑴缴纳出资是公司设立中履行设立协议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的行为。
发起人协议和章程签订后,发起人就应该按照协议和章程履行出资义务;
⑵验资是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对股东的全部出资的价值和真实性进行检验并出
具检验证明的行为。
这类法定的验资机构通常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
⑶总部下属新公司设立的出资、验资工作均由总部财务部负责对接发起人及法
定验资机构,主导完成注册资本出资、验资工作。
总部新公司设立的出资、
验资工作均由总部财务部负责完成。
5)向拟设立新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取得法人资格,凭登记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公司可以刻制印章(遵照权责完成审批
流程)、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4.3 企业年检
4.3.1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三证合一为新的营业执照。
4.3.2 各分/子公司行政部负责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工作。
每年1月1
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年
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因行政管辖不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年度
报告公示工作的时限及材料要求略有不同,各公司行政部应按照当地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时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工作。
4.3.3 各分/子公司行政负责工商证照办理,年审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4.4 证照管理
4.4.1 属第一类、二类、三类证照的,办理完成后均须至公司行政部归档。
由经办
人员及时履行交接手续,证照管理员采取扫描/照相等形式留取图片资料并
建档登记,包括证照名称、颁发部门、数量、登记日期、启用时间、有效期、年审年检情况等,填写“公司证照汇总表”。
各分/子公司应在取得证照2个
工作日内,将扫描件报总部行政部登记存档;总部行政部建立各分/子公司
工商登记信息台账,实时掌握监控各公司工商登记基本情况、变更登记情况,各分/子公司行政部必须自行建立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台账。
4.4.2 除固定年审外,各分/子公司必须按时完成具有时效性的证照的延期或换证
工作。
4.4.3 其他类证照由各证公司/项目/个人在获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行政部报备
并留取图片资料,更新“公司证照汇总表”后可由公司/项目/个人领取、张
贴。
各公司行政部在登记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备总部行政部。
4.5 证照使用
4.5.1 证照使用根据《****资产权责手册》(修订版)进行报批。
4.5.2 使用要求:
1)一类和二类证照原则上不外借原件,可在行政部借阅复印件,如因特殊情况外借,按审批权限签字确认后方可借出。
借出时公司行政部必须派专人携带,并在资料证照印鉴借领用登记表(见附件)上做好外借登记工作。
借阅期限
为1个工作日,超过借阅期限必须按管理权限报批;
2)借用证照一般使用副本,若需借用正本,应在审批表中注明;
3)使用证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时,证照专管员应在证照注明“仅限于xxx事项办理”,注明事项与申请报批内容一致。
4.6 变更和注销
4.6.1 公司法人、董监事成员、股东及证照上相关信息变更或注销,应按《新希望
鼎晟资产权责手册》(修订版)报资产总部、房产事业部及集团审批后方可
执行,并将相关办理资料作为档案资料存档。
各公司在办理完变更或注销5
个工作日内报备总部行政部。
4.6.2 变更、注销须按照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办理。
5. 附则
5.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管理制度由总部行政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6. 附件
SCDSZC-RE-ZD-XZ01-2016-F1 公司证照汇总表
SCDSZC-RE-ZD-XZ01-2016-F2 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台账
SCDSZC-RE-ZD-XZ01-2016-F3 资料证照印鉴借领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