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一、绪论1、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中,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条件、施工质量等因素,确定的每一项工程量的标准定额。
2、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建筑工程施工中重要的计量依据,是建筑工程计量费用定价的基础,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
3、本文针对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从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各个环节,分别阐述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计算方法,以及各项工程量的标准定额,以期为建筑工程施工提供参考。
二、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计算方法1、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计算方法,一般采用技术标准定额的方法。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结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条件、施工质量等因素,确定每一项工程量的标准定额。
2、根据建筑工程的不同工程量,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
如建筑工程的基础工程量,一般采用技术标准定额的方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结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条件、施工质量等因素,确定每一项工程量的标准定额。
3、建筑工程的装饰工程量,一般采用技术标准定额的方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结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条件、施工质量等因素,确定每一项工程量的标准定额。
4、建筑工程的安装工程量,一般采用技术标准定额的方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结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条件、施工质量等因素,确定每一项工程量的标准定额。
5、建筑工程的检测工程量,一般采用技术标准定额的方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结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条件、施工质量等因素,确定每一项工程量的标准定额。
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计算方法:(1)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工程的定额,一般采用技术标准定额的方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结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条件、施工质量等因素,确定每一项工程量的标准定额。
(2)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工程的定额,一般采用技术标准定额的方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结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条件、施工质量等因素,确定每一项工程量的标准定额。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1.定额工程量计算的目的和原则2.定额工程量计算的单位定额工程量计算的单位主要有长度单位、面积单位和体积单位。
长度单位包括米、千米、毫米等;面积单位包括平方米、公顷等;体积单位包括立方米、升等。
3.定额工程量计算的内容定额工程量计算的内容包括工程量计算公式、工程数量计算、工程量计算必要的材料性能参数等。
4.定额工程量计算的步骤定额工程量计算的步骤包括确定工程的基本要素和工程性质、编制工程量清单、确定工程量计算公式、计算工程量和编制工程量计算报告等。
5.定额工程量计算的基本要素定额工程量计算的基本要素包括工程的长度、面积和体积等主要尺寸参数,工程的材料消耗比例和材料的性能指标等。
这些基本要素是确定工程量计算公式和计算工程量的基础。
6.定额工程量计算的工程性质定额工程量计算的工程性质包括普通工程、重点工程和特殊工程等,不同的工程性质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和要求。
7.定额工程量计算的公式定额工程量计算的公式是根据工程的设计参数和工程性质确定的一套计算公式。
公式的编制需要考虑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定额工程量计算的材料性能参数定额工程量计算的材料性能参数包括材料的密度、强度、粘结性能等。
这些参数是计算工程量时必要的参考数据,对于确保工程量计算结果的准确性非常重要。
9.定额工程量计算报告的编制定额工程量计算报告是对工程量计算的结果进行总结和归纳的文档。
报告中需要包括工程的基本信息、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等内容,以便于工程监理和验收单位进行审核和评估。
总之,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一套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和规范,能够为建筑工程的施工提供准确、可靠的工程量计算依据。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合理应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能够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并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汇总

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一、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三、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定额说明和各章节规则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4、以重量计算的吨或千克(t或kg);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取小数点后两位;吨取小数点后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据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见表1-9)对照后确定;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渣清运方法及运距;5、其他有关资料。
二、一般规则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如需折算时,可按表1-3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表1-3)──────┬─────────┬──────┬──────虚方体积│天然密度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1.00 │0.77 │0.67 │0.831.30 │ 1.00 │0.87 │ 1.081.50 │ 1.15 │ 1.00 │ 1.251.20 │0.92 │0.80 │ 1.00──────┴─────────┴──────┴──────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最新《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第一章总说明2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34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划、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5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6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72.基础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83.基础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9104.基础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11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12它资料。
135.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14⑴.基础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1516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17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幅度差。
⑵.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1819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20⑶.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6.材料消耗量的确定:2122⑴.基础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2324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25放损耗。
其它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数表示。
⑵.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2627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28比和材料用量。
山东2023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山东2023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介绍山东省新推出了2023版定额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建筑行业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下面是该定额的详细说明及计算规则。
定额说明定额内容该定额包含以下内容:1.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 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人工标准单价3. 工程施工规范及技术要求定额编制方法该定额采用细目定额编制方法,即以建筑工程项目中不同的构建单元,拆分为一项项工程量清单,然后分别标明对应的工程施工规范及技术要求,最终以每项工程的材料、设备、人工标准单价进行计算得出。
定额更新根据山东省总工会计算(修订)工程造价的规定,该定额将于每年11月1日进行修订,调整后的最新版将于12月1日起生效。
计算规则人工计算工程施工人工费用计算规则:工程量(份) ×定额、综合单价(元/份) ×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材料、设备等加价率 ×结算折扣率 ×增值税率 = 实际结算款材料计算工程施工材料费用计算规则:工程量(份)×(定额、综合单价(元/份)×材料组成清单配合比系数+损耗及极限控制余量系数+文明施工系数+环境保护与农村建设等加价率)×结算折扣率×增值税率=实际结算款设备计算工程施工机械费用计算规则:工程量(份) ×定额、综合单价(元/份) ×设备租赁或购买方式与使用年限折旧情况、设备及管理人员工资、操作保养费用等成本费用占比 ×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材料、设备等加价率 ×结算折扣率 ×增值税率 = 实际结算款以上是山东2023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望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第一章总说明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划、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2.基础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3.基础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4.基础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5.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⑴.基础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幅度差。
⑵.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⑶.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6.材料消耗量的确定:⑴.基础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其它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数表示。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第一章总说明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划、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2.基础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3.基础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4.基础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5.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⑴.基础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幅度差。
⑵.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⑶.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6.材料消耗量的确定:⑴.基础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其它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数表示。
⑵.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比和材料用量。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建筑工程基础施工的定量定额标准。
它是根据我国建筑工程基础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而制定的,旨在规范建筑工程的基础施工,保障施工质量和工期的同时降低工程成本。
基础定额主要包括工程量、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方面的内容。
具体来说,工程量是指建筑工程基础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程量,例如基槽、基础底板、基础柱、地下管道等。
人工费是指完成这些工程量所需的各种工种的工人工资。
材料费是指使用的各类建筑材料的费用。
机械费是指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的租赁费用或购买费用。
管理费是指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各种管理费用,例如安全费用、办公费用等。
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计算基础施工工程量可以使用体积法或面积法。
体积法是以工程所占的总体积来计算,例如基槽施工量可以根据基槽的长度、宽度和深度来计算。
面积法是以工程所占的总面积来计算,例如基础柱施工量可以根据柱子的底面积和高度来计算。
计算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可以分别按照《劳动合同法》、《价格法》和《建设工程施工机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计算。
一般来说,人工费是根据工人的工作时间和工种来计算的,材料费是根据所使用的材料的单价和数量来计算的,机械费是根据机械设备的租赁费用或购买费用来计算的。
管理费的计算可以根据施工管理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为基础定额的一定比例。
同时,还需要考虑工程的建造期限、地区特点、材料价格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管理费用。
总的来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建筑工程基础施工过程中的定量定额标准,它的制定旨在规范施工过程,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降低工程成本。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运用这些定额标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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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第一章总说明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完毕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划、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拟定工程造价、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公司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2.基础定额合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3.基础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公司的施工机械装备限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4.基础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估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5.人工工日消耗量的拟定:⑴.基础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达。
内容涉及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幅度差。
⑵.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送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⑶.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6.材料消耗量的拟定:⑴.基础定额中的材料涉及重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个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涉及: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送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其它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数表达。
⑵.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达,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本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比和材料用量。
⑶.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材料按不同的施工、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在相应章后附录列出)和一次摊销数量。
⑷.施工工具用品性消耗材料,归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使用费项下,不再敖定额消耗量内。
7.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拟定:⑴.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送机械(涉及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送机械等)分别按机械、容量或性能及工作对象,按单机或主机与配合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达。
⑵.随工人班组配备的中小型机械,其台班消耗量敖相应的定额项目内。
⑶.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类型拟定的,各省、生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如需重新选用机型、规格时,可按选用的机型、规格调整台班消耗量。
⑷.定额中均己涉及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送,所需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如发生再次搬运的,应建筑安装工程用定额中二次搬运费项下列支。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和钢构件安装是按机械回转半径15m以内运距考虑的。
8.基础定额除脚手架、垂直运送机械按建筑物檐口20m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m 时,另按本定额建筑物超高增长人工、机械台班定额项目计算。
9.基础定额合用海拔高程2023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可结合高原地区的特殊情况和地震烈度规定,由各省、协调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办法。
10.各种材料、构件及配件所需的检查实验应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的检查实验费项下列支,不计入基础定额。
11.基础定额的工程内容中己说明了重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己考虑在定额内。
12.基础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涉及×××自身;“×××以外”或“×××以目”者,则不涉及×××自身。
第二章土石方工程本章人工土、石方工程含人工挖土方、淤泥、流砂人工挖地槽、地坑,人工挖孔桩,冻土开挖,人工回填土、打夯、平整场地,人工土方运送,人工支挡土板,人工凿石,人工打眼爆破石方,机械打眼爆破石方,人工三方运送等。
机械土、石方工程含土方工程、石方工程、打消工程。
所用机械:土方工程涉及:推土机、铲运机、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强夯机械、压路机械等。
三方工程涉及推土机、挖掘机、凿岩机、自卸汽车等。
一、基础定额说明1.人工土石方⑴.土的分类:详见“土的工程分类表”。
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普通土)Ⅲ为定额中三类土(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关土(砂砾坚土)。
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作补充定额。
⑵.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 1.18。
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⑶.人工挖孔桩定额,合用于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
⑷.本定额未涉及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挖土方时有地表水需要排队时,亦应另行计算。
⑸.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⑹.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⑺.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⑻.人工挖孔桩,桩内垂直运送方式按人工考虑。
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 项目工人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
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有流砂、流泥时,另行解决。
⑼.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⑽.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⑾.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 计算。
2.机械土石方⑴.岩石分类,详见“土的工程分类表”。
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Ⅻ类为特坚石。
⑵.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假如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度乘以下表中的系数计算:坡 度 区 段 系 数⑶.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己综合在相应的运送定额项目中,不同另行计算。
⑷.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
⑸.土的含水率定额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若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⑹.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厚度平均厚度小于300mm 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1.17。
⑺.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偷香窃玉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定额内不涉及垫板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⑻.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⑼.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时,如实际土的类别不同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表系数:⑽.定额中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解决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⑾.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⑿.汽车运土运送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拟定的,己考虑了运送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进,另行计算。
二、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1.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拟定的各项资料⑴.土壤及岩石类别的拟定:土石方工程土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的工程分类表”对照后拟定;⑵.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⑶.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⑷.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⑸.其它有关资料。
2.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⑴.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按下表系数计算拟定:⑵.挖土一律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平整场地及辗压工程量计算规定⑴.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⑵.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m2计算。
⑶.建筑场地原土辗压以m2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m3计算。
4.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定⑴.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⑵.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按下表规定计算。
注:1.沟槽、基坑中土的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的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线处的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⑶.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⑷.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下表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