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定
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保险管理,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管理,确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
第四条医疗保险管理实行政府、社会、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参保与缴费第五条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第六条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缴费比例为5%左右;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左右。
第七条退休人员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但应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第八条参保人员应当如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个人信息,不得有虚假、隐瞒等情况。
第三章医疗保险待遇第九条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享受以下医疗保险待遇:(一)住院治疗费用报销;(二)门诊特殊病种费用报销;(三)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四)急诊费用报销;(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类别、医疗机构级别、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
第四章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第十二条医疗保险基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
第十三条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治疗费用、门诊特殊病种费用、门诊慢性病费用等。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费用、药店购药费用等。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医疗保险结算第十七条医疗保险结算实行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如实上传医疗费用信息,确保结算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审核医疗费用,确保医疗保险待遇的及时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
二、基金筹集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以下部分组成:(一)参保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三)政府财政补贴;(四)其他合法来源。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缴费基数真实、准确;(二)缴费比例合理、稳定;(三)缴费方式便捷、高效。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部门应当加强与税务、人社等部门的协作,确保基金征收的及时、足额。
三、基金管理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八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应当遵循以下管理原则:(一)安全性原则:基金投资应当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相统一的原则,确保基金安全;(二)合规性原则:基金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三)效率性原则:基金管理应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第九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一)银行存款;(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三)其他低风险、收益稳定的金融产品。
第十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投资比例应当根据基金规模、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十一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防范。
四、基金使用第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一)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二)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三)参保人员享受的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四)基金管理费用。
第十三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确保基金安全;(二)公平公正,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三)高效便捷,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第十四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基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基金使用监督。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是指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使用、监管和管理进行规范的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渠道和筹资方式:包括个人缴费、用人单位缴费、政府补助等。
2.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和支付标准:明确基金可以用于的医疗费用范围,以及各种医疗项目和服务的支付标准。
3.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管理:规定基金使用的程序和要求,包括申报、审核、支付等环节,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
4.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机制和监督措施: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或部门,对基金的收支情况、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保障基金的安全和合规运作。
5.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计报告和信息公开:要求每年对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统计报告,并公开相关信息,保障基金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保障基金的稳定运作,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能够加强对基金的监管和控制,防止基金的滥用和浪费,保证基金的公平分配。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办法一、总则1.个人缴费:个人在职工资中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2.单位缴费: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3.财政补助:国家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需求向基金注入一定的财政资金;4.投资收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合理投资所得到的利息和股息等。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管理1.缴费管理:个人和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确定;2.财政补助管理:财政资金应按照规定及时拨付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账户;3.投资收益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应进行稳健、风险可控的投资,确保投资收益最大化。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1.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目录及支付标准,及时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2.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对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和销售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价格合理;3.医保诊疗服务管理: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内容、质量进行监管,确保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合理、有效的医疗服务。
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管理1.跨地区统筹管理:为了解决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的医疗费用支付问题,应建立异地医保结算机制;2.跨保险种统筹管理:对于参保人员同时参保不同保险的情况,应统筹各项保险待遇,避免重复支付;3.基金结余储备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应建立一定的结余储备,用于应对意外的大额医疗费用支出。
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管理1.财政部门监管:财政部门应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2.监管机构监管:国家医保局应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3.参保人员监督:参保人员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权监督,并可以举报违规行为。
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信息管理1.参保人员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参保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参保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2.医疗费用信息管理:建立医保费用报销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报销效率和准确性;3.数据分析管理: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医疗费用变化等进行监测和分析,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医保基金管理规章制度

医保基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的管理,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医保基金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医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医保基金的管理第五条医保基金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
第六条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医保基金的征收、支付、结算等工作。
第七条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医保基金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经办机构应定期对医保基金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第九条经办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医保基金的支付工作,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十条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零售药店)应遵守医保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不得有以下行为:(一)虚构医疗服务或者销售药品行为;(二)伪造、变造、隐匿、销毁相关医疗和财务资料;(三)违规开具处方、使用医保基金;(四)其他违反医保基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医保基金的监督第十二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保基金管理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定期对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审计、检查,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医保基金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工作人员在医保基金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医保基金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的管理,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院就医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第三条医院医保基金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医保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医保基金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第二章医保基金的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医保政策,合理控制医保基金支出,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保基金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实行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保基金使用审批制度,对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医保基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保基金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控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医保基金管理中的问题。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保基金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医保基金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保基金审计制度,定期对医保基金管理进行审计,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使用合规。
第三章医保基金的监督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建立健全医保基金使用监督机制,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保基金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保基金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保基金管理制度的宣传和解释,提高参保人员的医保意识和满意度。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医院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一、总则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促进社会卫生事业发展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二、参保范围1. 基本医疗保险适用于具有我国国籍的居民,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参保人员等。
2. 参保人员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医疗保险费。
城镇职工的保险费由雇主和职工共同缴纳;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人员的保险费由个人缴纳。
三、待遇1.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服务时,可享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补偿。
2. 医疗费用补偿范围包括治疗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手术费用等。
3. 参保人员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信息,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基金管理1.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各级财政提供,并通过统一的基金池进行管理。
2. 基金使用须遵循合理、规范、公平原则,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
3. 基金使用情况应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医疗服务机构管理1.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享受医疗服务。
2.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要求,包括设备、人员和服务质量等。
3. 监管部门需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服务质量。
六、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行为,监管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
2. 严重违规行为会被列入黑名单,并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七、监督机制1. 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保证政策的有效执行。
2.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3. 听取参保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和改进管理措施。
总结: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出台,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广泛、更加公平的医疗保障。
各级政府、医疗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都有责任遵守规定,共同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医保基金的管理制度

医保基金的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合规、高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保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三条医保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二、医保基金管理第四条医保基金由政府设立,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五条医保基金来源包括:(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三)政府补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条医保基金支出包括:(一)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二)医疗救助支付;(三)医疗保险管理费用;(四)其他法定支出。
第七条医保基金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收支平衡;(二)保障基本医疗需求;(三)合理使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医保基金预算编制应当根据以下因素:(一)上年度医保基金收支情况;(二)本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预测;(三)本年度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四)本年度医疗需求预测。
第九条医保基金预算审批程序:(一)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编制预算草案;(二)财政部门审核预算草案;(三)政府批准预算;(四)医保经办机构执行预算。
三、医保基金使用第十条医保基金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保障基本医疗需求;(二)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三)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第十一条医保基金使用范围:(一)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二)医疗救助支付;(三)医疗保险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医保基金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支付;(二)支付费用应当与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等因素挂钩;(三)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行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十三条医疗救助支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重点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二)合理确定救助范围和标准;(三)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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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
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是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健康运行的必要条件
因此我院积极做到以下几点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款专用。
二、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用。
三、基金支出,要严格按照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量入为出,以收定支。
坚持做到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或个人自付;统筹基金要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四、要切实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建立事前、事后、事中的监督机制。
同时还要加强社会监督。
五、建立健全基金预决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六、增强服务意识,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医疗费要做到,准确无误、审核及时、结算及时、拨付及时。
实施严格的管理方式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医务管理
1.中西药品处方书写要求有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剂型、剂量、用量、用法、医师签名。
2.控制药品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3.急诊处方不开与急诊无关的药品、控制使用的抢救药品要注明病情、履行审批手续。
4.患者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理药品必须填写自费项目认同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开药严格按规定执行,禁止挂牌就医。
6.特殊检查和治疗,应指征明确,审批手续完备,实行自负比例的,按比例收取费用。
(三)药房管理
1.按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划价正确。
3.医保用药占医院药品目录比例,不得串换药,而无医师签名处方的药品。
(四)财务管理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证》、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及时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病人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各医保窗口和财务部门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五)信息管理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作人员及时通知耐信解释,由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信息科及时向市医保中心汇报。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及时检查确保结算正确,如在查帐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医保中心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