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煤矿斜巷运输管理规定及标准
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及斜巷装卸车管理规定

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及斜巷装卸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及斜巷装卸车行为,确保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依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一节特殊车辆运输管理标准1.特殊车辆运输指的是煤矿内部使用的特地用于煤矿生产的运输车辆,包含但不限于矿用车、矿车、运煤车等。
2.特殊车辆运输管理应遵守以下标准:1.特殊车辆运输需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查,符合煤矿特殊车辆运输管理要求的车辆才略投入使用。
2.特殊车辆运输应依照规定的运输路线、速度和装载限制进行运输,严禁超速、超载运输。
3.特殊车辆运输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的驾驶员驾驶,严禁无资质人员驾驶特殊车辆。
4.特殊车辆运输过程中应随时保持与煤矿管理部门的通讯,及时报告车辆运输情况和故障情况。
5.特殊车辆运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6.特殊车辆运输应具备相关的紧急救援措施和装备,以应对突发情况。
第二节斜巷装卸车管理标准1.斜巷装卸车是指在煤矿斜巷或坡道上进行煤炭装卸作业的车辆或设备。
2.斜巷装卸车管理应遵守以下标准:1.斜巷装卸车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才略从事斜巷装卸车工作。
2.斜巷装卸车操作应严格依照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装卸过程中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3.斜巷装卸车的装卸作业需经过煤矿管理部门审批,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操作。
4.斜巷装卸车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5.斜巷装卸车操作过程中应时刻保持与煤矿管理部门的通讯,及时报告作业情况和故障情况。
6.斜巷装卸车操作应配备专业的现场监督人员,确保操作符合规范要求。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一节特殊车辆运输考核标准1.特殊车辆运输的考核应依照以下标准进行:1.特殊车辆运输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目的地,并依照规定的装卸方式进行作业。
2.特殊车辆运输应依照规定的安全速度进行行驶,严禁超速行驶。
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及斜巷装卸车管理规定(二篇)

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及斜巷装卸车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安全、高效地管理煤矿特殊车辆的运输及斜巷装卸车工作,保障矿工人身安全,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制定本规定。
二、特殊车辆运输管理1. 特殊车辆包括运输炸药、油品等易燃易爆品的运输车辆,负责运输安全煤矿的危险物品。
2. 特殊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接受专业培训,具备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特殊车辆必须进行定期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技术状态达到相关要求,车辆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如车载灭火器、安全锤等。
4. 特殊车辆应按照煤矿领导的调度,安排运输计划,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行驶。
三、斜巷装卸车管理1. 斜巷装卸车工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负责。
2. 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帽、防尘口罩,穿防护鞋、耐酸服等个人防护装备。
3. 在斜巷装卸车过程中,应确保车辆牢固停放,严禁车辆晃动或滑动。
4. 斜巷装卸车操作前,必须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和安全装备,确保车辆和设备完好。
5. 斜巷装卸车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严禁擅自操作或违反规定。
四、安全措施1. 斜巷装卸车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2. 斜巷装卸车作业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监控人员,负责监督作业过程的安全进行。
3. 斜巷装卸车作业现场应设置完善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防滑设备等,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4. 所有参与斜巷装卸车作业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安全证书。
五、违规处理对违反本规定的特殊车辆驾驶员、斜巷装卸车操作人员,将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停止工作、扣除工资等,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也要进行严肃问责。
六、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 本规定由煤矿企业负责人负责实施,并定期进行复查和更新。
3. 对于新进岗的特殊车辆驾驶员和斜巷装卸车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后方可上岗。
4.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煤矿企业负责人所有。
2023年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2023年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保障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二、运输组织管理2.1 运输组织架构煤矿应建立完善的运输组织架构,明确运输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配备专业的运输管理人员。
2.2 运输计划煤矿应编制年、月、周、日等各级别的运输计划,并按期完成。
运输计划应充分考虑煤矿产能、需求情况以及运输设备的运行状态等因素。
2.3 运输调度煤矿应建立健全的运输调度制度,确保运输车辆和设备按时调度,合理安排运输,减少空载率和满载率的差异。
2.4 运输记录煤矿应建立运输记录档案,记录运输车辆的出入矿时间、重量、车号等相关信息,以便进行统计分析和管理。
三、设备管理3.1 轨道维护煤矿应定期对斜巷轨道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轨道的平整、牢固。
轨道存在损坏或不平整情况的,应及时进行修复。
3.2 运输设备的保养与维修煤矿应建立健全的运输设备保养与维修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和安全。
3.3 车辆负载限制煤矿应根据轨道的承载能力和车辆的负载能力,合理确定车辆的负载限制,禁止超载运输,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四、安全管理4.1 安全教育培训煤矿应对从事斜巷轨道运输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考核。
4.2 安全设备煤矿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包括紧急停车装置、火灾报警系统等,以便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4.3 隐患排查煤矿应定期进行斜巷轨道运输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4.4 应急预案煤矿应制定斜巷轨道运输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应急处置措施,并进行演练和评估。
五、监督检查5.1 内部检查煤矿应建立定期的内部检查制度,对运输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5.2 外部监督煤矿应接受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检查人员进行工作,并按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花秋二矿斜巷运送管理规定斜巷运送安全管理是本质型安全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井下斜巷运送安全管理, 规范斜巷运送安全设施, 提高斜巷运送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建立本质型斜巷运送安全环境;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窄轨铁路维修质量标准》的相关规定, 结合我矿斜巷运送管理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此规定。
一、斜巷运送基础管理(一)分工明确, 贯彻责任1.使用单位是斜巷运送安全的管理主体, 要做到积极管理, 规范管理, 超前管理, 精细管理;对于斜巷运送系统的设备、设施、环境、人员, 先管理、后使用, 管理不留死角;对于斜巷运送系统存在的各种隐患, 先整改、后使用, 现场不留隐患。
2、各使用绞车单位必须明确一名管理人员, 负责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斜巷运送管理工作, 抓好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运送设备、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及平常维护等工作;安监部、机运工区负责全矿运送管理安全的监督工作, 设专职人员负责平常监督、检查、验收、措施贯彻、制度的建立、建档等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并限期整改;当班安监员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运送设备、安全设施的检查、监督工作, 保证运送设备完好, 安全设施完善灵敏可靠正常运营。
(二)台帐管理使用单位要建立斜巷运送管理台帐, 登记斜巷运送设备和设施的技术参数, 具体内容为:1.斜巷的长度、倾角、轨型、轨距;2、提高系统图: 绞车安装位置、斜巷保险设施的规格和安装位置;3.绞车的型号、钢丝绳规格、控制开关型号;4.绞车的最大提高重量和最大串车提高数量;5.供电系统图;6.设备与安全设施的包机人;(三)选型设计斜巷运送设备、设施要有选型设计, 经审批后再安装, 选型设计纳入作业规程, 审批流程与作业规程审批流程相同, 安监部、机运工区参与审批。
选型设计内容: 绞车、钢丝绳有选型计算书(计算书存档管理),安全设施的形式及位置, 绞车安装位置, 绞车基础设计, 绞车硐室的尺寸及位置。
(四)现场管理1. 领用安装验收: 绞车安装完毕后, 必须由安监部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并试运转, 合格后挂牌方可投入使用。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煤矿)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一、斜巷各水平及上下口车场是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场所,严禁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入内。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或睡岗。
二、斜井巷道的设计和巷道两侧管、线、电缆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主要绞车道严禁行人。
三、斜巷运输安全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条的规定,绞车提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一条的规定。
四、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工作。
五、必须明确一名把钩工负当班本岗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一名挂钩工配合工作。
调度绞车司机和推车工必须服从把钩工和挂钩工的正确指挥。
六、各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巷道轨道、绞车、钢丝绳、人行车、车辆连接装置、保险装置和其它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保证这些设备和设施安全可靠。
七、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和“行车不作业”制度,在行车时间内任何人不准进入斜巷。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调度室和上口把钩工同意,待停车后,方可行人。
八、挂钩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数量连挂车辆,并挂好钩头和保险绳,同时还必须对钩头、保险绳、连接环、插销、车辆及其装载情况等全面检查。
把钩工应严格进行复查、确认安全可靠、绞车无余绳,方可按规定发开车信号。
上口车场由把钩工负责安全门,挂钩工负责挡车器,推车下放。
下口及各水平车场的工作人员立即进入躲避硐。
九、各车场使用调度绞车调配车辆时,其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
采用小绞提升的斜巷,必须有安全措施,其司机要严格按照所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十、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和炸药、雷管等特殊物料,必须按照审批过的安全措施的要求运送。
十一、在斜巷内处理事故或进行其它作业,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十二、信号装置必须声光俱备,一声停车,二短声提升,三短声下降,二长声提升,三长声下降。
规定急速乱点为跑车和撞车事故信号。
煤矿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斜巷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井下斜巷运输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斜巷运输安全隐患,达到消除各类斜巷运输事故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本规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相关条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矿斜巷运输系统。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建立各级“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范围。
第五条明确一名矿级领导负责全矿井运输管理工作,对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成立运输职能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专业管理人员,机构负责人对本矿井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各单位主管,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运输职能管理机构职责范围:(一)负责制定绞车司机、刮板机司机、把勾工、信号工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划,会同培训部门做好窄轨运输各要害工种的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建立要害工种管理台帐。
(二)负责对运输系统各要害工种的持证上岗、遵章作业等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三)负责对全矿斜巷运输系统的全面检查及考核工作。
(四)参与斜巷运输安全设施的选型、设计、审查,负责其安装验收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五)负责矿井窄轨运输年、季、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总结。
第三章一般规定第九条斜巷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
“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支护质量好、轨道道岔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有信号及躲避硐室、有声光兼备报警装置;“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
第十条把勾工必须做到“六不挂”即:1、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2、联系不清不挂;3、“四超”(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车辆无措施不挂;4、物料装车不合格不挂;5、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6、斜巷内有行人不挂。
第十一条绞车司机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车辆无措施不开。
斜巷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斜巷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运输车辆的要求:斜巷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具备良好的行驶性能和稳定性,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
2. 驾驶员的要求:斜巷运输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且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和技能,能够熟练驾驶运输车辆。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 装卸操作的要求:斜巷运输车辆的装卸操作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措施,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装卸过程中必须保持货物和车辆的稳定,防止货物滑落或车辆侧翻等事故的发生。
4. 装载限制的要求:斜巷运输必须按照车辆的装载限制要求进行装载,不得超载,避免因车辆装载过多而导致的运输安全问题。
5. 安全设施的要求:斜巷运输道路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护栏、标线、警示牌等,以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
必要时,还需设置监控设备,及时监测运输过程中的情况,并能有效应对突发状况。
6. 应急预案的要求:斜巷运输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7. 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要求:斜巷运输企业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驾驶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总之,斜巷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规定了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操作、装载限制、安全设施、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要求,以降低运输安全风险,保障人员和货物的安全。
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及斜巷装卸车管理规定

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及斜巷装卸车管理规定为了规范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及斜巷装卸车的工作,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订立本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及斜巷装卸车的管理,包含运输车辆的驾驶、运输路线的选择、装卸车的操作等。
二、特殊车辆运输管理1.特殊车辆运输指煤矿中的货车、运输机械等特殊车辆的货物运输工作。
2.特殊车辆驾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证,并经过煤矿安全培训合格。
3.特殊车辆依据装载物质特点和车辆自身情况,进行合理的装载和固定。
司机需确保装载坚固,以防货物脱落或倾覆。
4.特殊车辆应通过煤矿专设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不得随便更换路线,必需遵守交通规定,保持车距,并遵守煤矿内部交通指引。
5.特殊车辆驾驶人员应注意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情形,遇到道路情形异常、天气恶劣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特殊车辆驾驶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停车或停靠在禁止区域,更不得在斜坡、隧道等不安全区域停留。
三、斜巷装卸车管理1.斜巷装卸车指煤矿斜坡巷道内进行货物装卸作业的管理工作。
2.斜巷装卸车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证,并经过煤矿安全培训合格。
3.斜巷装卸车作业前,需检查和确认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包含护栏、扶手、安全锁等的完好情况,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斜巷装卸车操作人员应遵守装卸车作业规程,严格依照操作步骤进行操作,避开不必需的事故发生。
5.斜巷装卸车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不得分心或与他人交谈,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6.斜巷装卸车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清理现场,确保无遗留物,维持通道畅通。
7.斜巷装卸车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立刻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1.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及斜巷装卸车作业中,严禁酒后驾车、疲乏驾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2.煤矿应定期对特殊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况良好,防止故障发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阳煤矿斜巷运输管理规定及标准为了提高我矿提升运输管理水平,有效遏制提升运输事故,保障职工安全生产,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区队安设小绞车前必须在3日内向机电科提出申请,由机电科组织生产、运输、安检及区队对小绞车的安设位置进行现场确定,区队根据现场绞车位置及巷道的实际情况编制设计方案(包括巷道坡度、巷道长度、绞车提升能力计算、安全设施安设位置等),方案由相关科室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方案必须附绞车安设布置图并将此方案一式三份,一份自行保管,一份交运输区,一份交机电科。
第一章管理与责任第一条由本矿分管机电的副矿长全面负责运输管理工作;由分管生产的副矿长负责斜巷运输管理工作;由分管安全的副矿长负责运输安全监督工作;由机电副总工程师全面负责运输技术标准的制定、贯彻落实工作;由分管安全的副总工程师负责有关运输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监督工作;由生产副总工程师负责斜巷运输技术标准的制定、贯彻落实工作;矿机电科是全矿运输管理的业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矿安监科是全矿的运输管理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全矿的有关运输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落实和执行监督工作。
第二条机电科必须明确一名副科长负责矿井的运输技术管理工作;由运输区全面负责运输管理工作及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与部分区域的维护、使用指导工作;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运输安全管理的监督工作,要设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跟班安监员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做好绞车“放行牌”的管理工作,填写日记台账;各生产区队负责所辖区内的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运输设备完好,安全设施灵敏可靠正常运行。
第二章小绞车管理第三条小绞车使用坚持“管、用、修”一致的原则,每台绞车的“管、用、修”必须落实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非本单位的司机严禁开车,否则从严追查开车人和指令开车者的责任。
小绞车司机和摘挂钩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发证上岗,并做到持证上岗。
第四条要严格执行小绞车放行管理制度,凡有满足不了下列要求之一的,一律不得放行使用。
1、小绞车的安装(1)采掘区队只允许距工作面最近的第一部绞车采用临时固定安装,其余所有绞车都必须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安装。
偏轨道中心线安装的小绞车,出绳方向尽可能接近轨道中心线,且安装拨绳器,和轨道中心线重合安装的小绞车,出绳方向和轨道中心线要重合。
安装,压柱、戗柱必须采用最小直径不小于16厘米的优质木柱,严禁采用摩擦支柱、工字钢或液压支柱等金属物代替。
(3)绞车开关必须安装在绞车硐室内,硐室必须按照绞车的安装要求,保证操作人员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设备摆放要留有足够检修空间,其硐室规格不小于1.8米×1.5米×1.2米(高×宽×深)。
(如图2所示)(4)小绞车的安装与其他设备、设施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规程(二十二、二十三条)及标准化要求。
绞车必须安装在主运行轨道一侧,安装绞车时,绞车靠近轨道侧前部地脚螺栓距临近绞车一侧轨道的距离不得小于500mm,靠近轨道侧后部地脚螺栓距临近绞车一侧轨道的距离可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标准如图所示(如图5所示)。
(5)安装绞车时,绞车基础必须选择在上平车场主运行轨道的一侧,且绞车基础必须保持水平,(绞车基础安装标准如图6所示)底鼓导致绞车倾斜时必须及时调整。
上平车场必须要保持水平,车场轨道不得呈曲线状。
车场长度必须大于绞车点至变坡点的总长。
车场两边与斜巷相接处必须制作拱翘,不得用轨道直接对接。
(6)钢丝绳固定在滚筒上时,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固定绳头时,必须有专用容绳或卡绳装置,严禁系在滚筒上。
②穿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
③滚筒上应经常缠留3-5圈绳,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
(7) 固定安装绞车地脚螺栓牢固,基础无开裂松动。
钢丝绳无断股,断丝面积不超限,无死弯;钩头插接,保险绳、绳径、长度符合要求,钩头有鸡心环,护绳板无变形,制动器、离合器完好有效;绞车制动、离合闸把下压角度不大于135°,并有限位螺栓。
代替,信号所用的小型电器必须上板并在绞车操作硐室内固定,小绞车的远端信号必须设置信号硐室,其规格不小于1.8米×1.5米×1.2米(高×宽×深)。
对于较大斜巷(斜长超过50米或坡度大于12°);多队交叉作业区域的上、下部车场;甩车场和斜巷中有交叉巷口时,绞车必须同时装备与绞车联动的声光警示信号,绞车的信号对于提升、下放、停车和事故信号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绞车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绞车:①护绳板、压绳板固定合格;②挡车安全设施齐全灵活;③地锚螺栓紧固可靠;④正确使用连接装置及保险绳;⑤声光信号齐全可靠;⑥闸或离合齐全完好。
手把下压角度不得大于135°。
使用绞车时,钢丝绳长度在最大提升长度时滚筒上还必须留有3-5圈余绳。
停止工作后必须将钢丝绳回收在滚筒上。
4、斜巷提升使用的绞车必须使用保险绳,其长度必须大于所提升最大数量矿车总长,其规格与绞车绳相同。
小绞车钩头必须采用插接固定方式严禁使用绳卡固定方式,插接长度不小于500mm,保险绳用同规格钢丝绳卡连接在插接段以上的主绳上。
停止工作后保险绳必须悬挂在钩头吊挂装置上。
5、斜巷提升所使用的小绞车必须使用可逆开关控制,杜绝不带电运行和放飞车;必须采用远方操作按钮进行操作。
6、严禁使用断股、松股、锈蚀严重和变形严重、断丝数超过规定的钢丝绳(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总和不得超过总面积的:提物10%。
提人5%)。
钢丝绳严禁打结连接和插接使用,钢丝绳钩头要使用桃形环,其桃尖向外编接长度不小于0.5米,并用相应绳卡固定。
钢丝绳规格的选用必须符合设计和设备说明书的要求。
停止工作后必须将钢丝绳回收在滚筒上,并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和维护。
7、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8、标志牌、放行牌必须齐全清晰。
一套绞车牌板共计5块。
上部绞车硐室安设4块,安装时应面向牌板,从左向右顺序为:运输“五人”责任制、绞车管理牌、放行牌、小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下部信号硐室安设1块,信号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管理牌内容包括:绞车型号、坡度、坡长、提车数量(按照设备能力,载荷大小、钢丝绳规格等进行计算)、设备维护负责人等内容,并悬挂绞车硐室内。
放行牌:悬挂在绞车安装处,内容包括:编号、绞车完好状态、信号状态。
安检员要对当班作业进行检查登记,对不符合放行标准的要及时摘牌,并通知当班班长,停止运行立即整改,同时电话向上一级主管及调度室汇报,直至区队处理好后再发牌运行。
9、平巷使用绞车的标准除不用配备保险绳外,其他标准必须与斜巷绞车标准相同。
第五条绞车司机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三不开:绞车达不到放行标准,无放行牌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
停车后必须切断绞车电源,方可离开。
第六条挂钩工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作业时,应做到五不挂,即:安全设施不全、不灵敏及不符合要求不挂;信号联系不畅通不挂;重车装的不标准(超重、超高、超宽或绑的不牢等)不挂;超过规定车辆数不挂;绞车道有行人不挂。
发信号前一定要对钩头、插销、链环、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后方可发信号开车。
第七条运送较长或超长、超宽、超高等物料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只能采用单车运输,严禁串车连挂),符合审批程序,并贯彻考试。
必须使用装用车辆装载。
第三章斜巷坡挡设置第八条斜巷轨道运输中,必须设置足够的坡挡设施,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斜长小于50米(含50米)或坡度小于5度的斜巷:①上部车场(坡头)距变坡点1米处必须安设1常闭挡车器;②下部起坡点向上5米处必须安设1速度挡车器;③下部起坡点向下延伸一列车加1米处必须安设1挡车栏。
即:一坡三挡。
2.对于斜长超过50米或坡度大于5度的斜巷:①上部车场(坡头)距变坡点1米处必须安设1常闭挡车器;上部变坡点下大于一列车长度处(15-20米),下部车场略大于一列车处,各设置一档;②下部起坡点向上5米处必须安设1速度挡车器(如斜长超过100米时,需安设多组速挡并保持两速挡间距不大于100米);③下部起坡点向下延伸一列车加1米处必须安设1挡车栏;④上变坡点向下一列车+1米处需安设一组常闭式挡车栏,在提放车和摘挂钩时都处于关闭状态。
即:一坡四挡。
(如图1所示)3.上部坡头阻车器,必须是能够自动复位的常闭式挡车器,且操作柄距相邻轨道外侧不得小于0.5米,脚踏杆不得设在绞车出绳侧。
4.上部变坡点向下一列车处的常闭式挡车栏,操作机构的安装与坡头阻车器操作柄同侧相邻,不得跨绳操作。
5.坡中与下部起坡点5米处的挡车装置,必须采用常开式速度挡车器,必须保证安装牢固并保证灵活可靠。
在挡车器的两边必须紧挨速挡安设小型托绳辊,防止钩头运行中卡入速挡中间的卡槽中。
6.下部起坡点向下延伸一列车加1米处的挡车装置,采用常闭式挡车栏,在提放车和摘挂钩时都处于关闭状态,以免摘挂钩时其他车辆进入摘挂钩区域伤及挂钩工和事故车辆进入其他轨道伤及其他人员。
7.在斜巷的变坡点处要装设地托辊。
斜坡及平段加设托辊间距必须保持在30米且所有的地托辊必须固定在轨道上。
如发生地鼓导致钢丝绳磨损轨枕时,则必须及时起底调平。
8.掘进工作面在走下山掘进时,除按上述斜巷坡挡设置外,还必须装设下列安全设施。
(1)扒装机后10米处装设坚固的安全防护遮挡。
随扒装机前移,且必须有专人操作,随时处于常闭状态,只有在矿车通过时方可打开,通过后立即关闭。
(2)如耙斗机走下山时,必须在安装防护遮挡上方10米处装设速度挡车器一组且随遮挡一起移动。
9.掘进工作面在走上山时,必须在绞车前方装设安全防护遮挡,以免矸石、物料车辆碰伤绞车司机与设备。
10.铺设双股轨道车场时,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第四章综合防护与其它第九条车场布置要求1、车场的设置。
各单位必须有正规的车场设计,包括车场的布置方式、地点、长度、巷道断面宽度及高度,管线敷设,风筒吊挂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标准化标准要求;车场宽度要保证人行道侧1.6米高度内矿车与巷壁宽度不小于0.8米,矿车与另一侧巷壁宽度和矿车与矿车之间宽度不小于0.3米,车场有效长度不得小于1.5倍的列车长度等,确保运行安全。
2、停车场轨道要水平,上部车场不得向斜巷下运方向倾斜,以免矿车自滑,造成跑车。
3、轨道巷(除采煤工作面机轨合一运输巷外)的小绞车上、下部车场合适位置必须加设挡人帘。
挡人帘要求全断面封闭巷道,放下时要求加锁。
4、所有的道岔必须使用正规道岔。
1.轨道敷设质量达到规程及标准化要求,轨道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左右错不得大于2mm,轨距偏差不得大于+5—-2mm,水平偏差不得大于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