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钦港环管字〔2018〕14号关于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乙醇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报来《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乙醇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钦州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告书的技术评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查,批复如下:一、该项目(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17-450700-26-03-027697)拟建于广西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果鹰大道北面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属改扩建项目,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利用现有产品乙醇,延长产业链,主要包括新建2套3万吨/年的乙醇制乙醛装置,改建现有的甲醇制甲醛装置(12万吨/年37%甲醛提浓为8.8万吨/年50%甲醛),新建2套2万吨/年吡啶合成及精制装置,新建1套5万吨/年乙醇制乙基胺装置,并配套建设危废处置中心(包括2台危险废物焚烧炉等处置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部分配套工程依托厂区原有。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改建原有甲醛生产装置,新建1套2万吨/年吡啶吡啶合成及精制装置、1套3万吨/年乙醇制乙醛装置,以及危废处置中心、变配电室、冷冻站、液氨罐组、原料成品罐组、中转罐组等公用设施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建设1套5万吨/年乙醇制乙基胺装置,建设1套3万吨/年乙醇制乙醛装置、1套2万吨/年吡啶合成及精制装置,以及配套建设相应的变配电室、冷冻站、液氨罐组、原料成品罐组、中转罐组等。
项目总投资643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90万元。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乙醛生产以乙醇为原料,采用空气做氧化剂,将酒精蒸汽和空气混合加热至130℃左右自顶部进入装有银催化剂的固定床反应器,进行氧化脱氢反应生成乙醛,经精馏后得到乙醛产品。
在银催化剂的作用下,蒸汽中的乙醇和氧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乙醛和水;采用甲醇空气氧化法生产甲醇,醇空气氧化法采用“电解银法”,又称“甲醇过量法”;吡啶生产将甲醛、乙醛与氨三种原料按比例经计量泵送至预热汽化器加热后送入装有硅酸盐催化剂的流化床反应器,反应温度控制在400℃~500℃范围内,催化反应生成所需要的吡啶及其衍生物,通过分离、精馏得到高纯吡啶及3-甲基吡啶产品;乙基胺装置的生产工艺采用催化胺化法生产,原料乙醇及回收的未反应的乙醇在循环槽液相混合,混合液与氨塔顶来的氨经预热、汽化、过热后进入固定床反应器,在临氢状态下进行气相催化反应,生成三种乙基胺的混合物,与未反应原料一道经冷凝,汽液分离后,进入精馏系统,经过多只塔多次分馏,可得产品一乙胺、二乙胺、三乙胺,分离后的原料重新回反应系统参加反应,氢气作为循环氢循环使用;危废处置中心主体装置为2台危险废物焚烧炉,焚烧炉以天然气和公司污水处理站自产沼气为燃料,主要是上述生产装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气和废液等)通过管道从生产装置区输送到焚烧炉装置区的缓冲罐区内暂存后再输送到焚烧炉焚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转运单元、焚烧单元、余热回收单元、烟气处理单元四部分。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青海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青海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5.06.01•【字号】青环发〔2015〕240号•【施行日期】2015.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青海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青环发〔2015〕240号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上报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青机字〔2015〕52号)及海西州环境保护局《关于青海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西环字〔2015〕79号)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格尔木市机场改扩建项目在现有机场设施的基础上主要建设0.8万平方米航站楼、1.7万平方米站坪等,配套建设航管、导航、气象、通信、供电、供油、消防救援、供热、供气等公用辅助工程设施。
项目将原机场供热锅炉燃料由燃煤改为燃气,对原污水处理及固废处置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本)》鼓励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青海省主体功能区划》及《格尔木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公司必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缓解和控制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在施工场地外围设置围挡墙,施工作业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或建设抑尘设施,物料进行密闭运输。
施工作业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建筑垃圾送指定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堆存、统一处置。
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改扩建环评报告表

改扩建环评报告表1. 项目概述本文档是对某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评价的报告表,以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和可持续性发展的影响。
2. 项目背景该项目是对某建筑物进行改扩建,包括建筑面积扩大和设备更新等。
改扩建项目将改变原有建筑的结构、功能和外观,以满足需求的增加和改进。
3. 环境评价方法在本报告中,我们采用了以下方法对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评价: * 通过实地考察和数据收集,对项目区域的自然环境、土壤和水资源、生态系统等进行评估; * 使用定量和定性方法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 * 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对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评估。
4. 环境评价结果4.1 自然环境评价通过实地调查和数据分析,我们对项目区域的自然环境进行了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项目区域的自然环境较为稳定,没有明显的环境问题,并且没有受到重大的自然灾害威胁。
4.2 土地资源评价在项目改扩建过程中,需要占用一部分土地资源。
经过评价发现,该区域土地资源富足,土地利用率相对较低,项目对土地资源的占用不会对土地利用造成重大影响。
4.3 水资源评价项目改扩建过程中需要使用一定量的水资源。
经过评价发现,项目区域的水资源充足且稳定,项目对水资源的使用不会对水资源供应造成明显的影响。
4.4 生态系统评价通过评价发现,项目区域的生态系统相对完整,不受到重大破坏或干扰。
项目改扩建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周边生态系统,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5. 环境保护措施为减少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我们提出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 在项目设计阶段,合理规划建筑布局,减少土地占用; * 采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减少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 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净化废水排放; * 建立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减少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采用封闭施工、扬尘控制等措施,减少施工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6. 环境管理和监测为确保项目改扩建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建议实施以下环境管理和监测措施: * 建立环境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管理流程; * 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噪声等参数; *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环境问题,并记录整改过程; * 定期组织环境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和保护能力。
桂环 建函〔 2020〕10号

桂环建函〔2020〕10号关于桂东县城区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桂东县星火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桂东县城区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桂东县城区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桂东县城区,自来水厂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6′57.58″,北纬:26°5′58.85″,总占地面积66666.67平方米,总投资77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9.2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桂东县县城原有自来水厂日处理规模由1万m3/d扩建到3万m3/d,扩建自来水产能2万m3/d,新建城区供水管网40公里,二次加压泵2套,新增管网压力在线监测设备1套。
根据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桂东县城区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结论,在建设方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同意工程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运营、管理过程中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1、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物料堆场用篷布覆盖,定期洒水抑尘,设置施工围挡、冲洗平台,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护措施,杜绝施工噪声扰民。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管道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施工废水、洗车废水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控制措施进行处理。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建设单位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应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条款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控制项目建设产生的扬尘污染,防止建设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空气及敏感点不良影响。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关于2018年11月作出的建设项目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关于年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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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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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改扩建工程环评报告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工程名称——指工程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址——指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工程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工程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工程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工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工程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工程,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工程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迭部县洛大路道路改扩建工程建设单位迭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人代表杨志明联系人任文明联系电话0941- 传真/ 邮编747400 通讯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迭部县兴迭东街9号建设地点迭部县电尕镇洛大路、旺藏路、林海西路、西环路、尼傲路以及支线立项审批部门迭部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迭发改发(2019)560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E4852管道工程建筑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39435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744.62其中:环保投资(万元)47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3%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1年10月项目建设背景及概况1、项目概况近年来,随着迭部县经济和旅游的迅速发展,城市道路车流量逐年不断增加,主要道路陆续出现路面窄、路况差,致使交通混乱,交通阻塞严重,道路通行能力低和排水不畅等诸多问题,给城区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影响。
加上城区路灯设备陈旧,线路老化等设施问题也日趋突出,对城市市容市貌造成了不良影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0)环境质量状况 (10)评价适用标准 (16)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33)环境影响分析 (35)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48)结论与建议 (49)附图附图1附图2附图3附图4附图5二、附件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三、环境质量状况四、评价适用标准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七、环境影响分析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青海湖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青海湖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4.12.17•【字号】青环发〔2014〕602号•【施行日期】2014.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青海湖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青环发〔2014〕602号青海省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你局《关于青海湖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青湖管〔2014〕75号)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海湖二郎剑景区、鸟岛景区和沙岛景区,属于改扩建项目。
建设规模为对二郎剑景区、沙岛景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分别升级改造为日处理污水840立方米和240立方米,沙岛景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为日处理污水500立方米,并铺设1270米污水排水管道。
三个景区污水处理站均采用缺氧/接触氧化(三级)处理工艺,污泥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格栅、泵房、调节池、A/O池、二沉池、污泥脱水机房、贮泥池,并配套建设供电、供水等公用辅助工程。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厅原则同意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局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缓解和控制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施工期产生的砂石料冲洗、混凝土拌和、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区和道路降尘。
结合高原地区高寒环境特点,项目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方案和设备选型,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冬季保温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厂冬季正常运行,污水排放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处理后污水近期内利用洒水车浇灌草地,远期统筹考虑建设喷灌管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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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环建〔2019〕48号
关于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审的《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它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我局同意你公司为“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的设立办理环保手续。
二、该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霞露南干渠工业区,占地面积2265m2,建筑面积11000m2;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进行扩建,拟投资200万元新增生产设备,增加产品产量,扩建后项目年产糖果制品4400吨,并将现有1台2t燃成型生物质蒸汽锅炉拆除,新增1台4t燃成型生物质蒸汽锅炉。
三、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项目生活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后接入潮安区污水处理
厂处理排放;厂界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中臭气浓度二级标准的新改扩建标准值;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废水不设总量控制指标;SO2:
0.102t/a;NO x:0.408t/a;颗粒物:0.025t/a。
四、项目应按照《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建议落实相关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该项目今后的生产项目、生产规模、生产地点如有较大改动,必须另报我局审批。
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5日
抄送:潮安区庵埠镇人民政府、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