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社会调查报告
劳动法社会调查报告

劳动法社会调查报告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劳动是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劳动法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等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了解劳动法在社会中的实施情况以及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程度,我们进行了一项劳动法社会调查。
二、调查背景劳动法是一国制定并实施的,保护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法律法规体系。
调查旨在了解劳动法在社会中的实施情况,以及劳动者对其保护力度的满意度。
三、调查对象我们选择了五个不同地区的职场人士作为调查对象,包括不同年龄、性别、行业和职位的人员。
四、调查方式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数据收集,向调查对象提供了与劳动法相关的问题,并要求他们填写。
五、调查结果1. 对劳动法的了解程度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受访者对劳动法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也有一部分受访者对劳动法内容和保护范围存在一定的模糊和误解。
这表明在劳动法的普及和宣传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
2. 劳动法的保护力度在劳动法的保护力度方面,大部分受访者认为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程度较高,但也有一部分受访者对此提出了质疑。
其中,一些调查对象认为劳动法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定的漏洞,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3. 劳动法实施的有效性受访者普遍认为劳动法的实施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受访者认为劳动法的实施对于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起到了促进作用。
4. 劳动法的改进意见在调查中,我们也收集到了一些受访者关于劳动法改进的意见。
其中,最主要的意见是加大对劳动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对劳动法的了解程度;同时,建议加强劳动法的执行力度,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六、结论通过本次劳动法社会调查,我们了解到劳动法在社会中的实施情况以及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程度。
尽管绝大多数受访者认为劳动法在维护劳动关系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劳动法的普及和宣传工作需要加大力度,同时劳动法的执行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以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劳动法社会实践报告

劳动法社会实践报告
一、实践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劳动力市场也呈现出日益复杂的态势。
在这样的背景下,劳动法成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法律工具。
为了更好地了解劳动法在社会实践中的应用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劳动法社会实践活动。
二、实践过程。
1. 调研访谈。
我们先后走访了多家企业和劳动者,就劳动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通过访谈,我们了解到了一些企业在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一些劳动者在劳动权益保护方面遇到的困难和挑战。
2. 走访法律服务机构。
我们还走访了一些法律服务机构,咨询了一些劳动法律师,就
劳动法的具体条款和适用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通过这些走访,我
们对劳动法的具体内容和适用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三、实践成果。
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我们对劳动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情
况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对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的困难和
挑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同时,我们也意识到了劳动法在实际应
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比如执行难、监管不力等方面的
问题。
四、实践体会。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了劳动法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也让我们意识到了劳动法
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实践活动,能够引起更多人对劳动法的关注,促进劳动法的完善和落实,为维
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做出更大的努力。
劳动法社会实践报告

劳动法社会实践报告一、实践背景。
近年来,我国劳动力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解决劳动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水平,我参与了一次劳动法社会实践活动。
二、实践过程。
在实践过程中,我首先参与了一次劳动法宣传活动。
我们团队前往工厂、企业、劳动者集中的地方,向劳动者普及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工资、工时、休假、劳动合同等方面的权益保护知识。
通过宣传活动,劳动者对自身权益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提升了对劳动法的了解和认同。
其次,我还参与了一些劳动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
在这些案件中,我们团队积极协助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了一些劳动争议,让劳动者得到了应有的权益保障。
三、实践收获。
通过这次劳动法社会实践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劳动法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
只有通过宣传、教育,让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益,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同时,也认识到了调解、协商在解决劳动纠纷中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双方协商,才能找到最合适的解决办法。
四、实践建议。
在未来的劳动法社会实践中,我建议继续加强对劳动者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劳动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建立更加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让劳动者能够更便捷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劳动法社会实践活动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活动,通过这次实践,我不仅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劳动法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
希望未来能够继续参与这样的实践活动,为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劳动法社会实践报告

劳动法社会实践报告劳动法社会实践报告一、引言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为了深入了解劳动法的实施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劳动法社会实践调研。
本报告将详细介绍我们的调研目的、方法、结果以及相关建议。
二、调研目的1·了解劳动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情况。
2·掌握企业在劳动法执行过程中的挑战和困难。
3·分析劳动法的实施效果及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程度。
三、调研方法1·参观企业并与企业员工进行深入交流。
2·阅读相关研究文献、报告以及政策法规。
3·进行问卷调查,收集员工对劳动法实施的看法和意见。
四、调研结果1·劳动法在企业中的普及度较高,但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企业中普遍存在加班过度、工资不平等、违法解雇等现象。
3·劳动者对劳动法的了解程度不高,维权意识较为薄弱。
五、分析与讨论1·劳动法的落实需要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
2·需要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宣传教育,提高其维权意识。
3·应加强劳动法规的修订,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完善性。
六、相关建议1·提高劳动法的普及程度,加强企业内部培训。
2·建立健全劳动监督和维权机制,加大执法力度。
3·严厉打击违法劳动行为,保护劳动者权益。
附件:1·问卷调查结果汇总表。
2·参观企业的照片和交流记录。
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法:是指国家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总称。
2·劳动者权益: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福利的保障、工作环境与条件的安全与健康等。
3·维权意识:指劳动者对于自身权益的认识、维护和争取的意识。
新劳动法社会调查报告

新劳动法社会调查报告一、调查目的和背景为了了解新劳动法对劳动者和企业的影响,我们进行了一项社会调查。
新劳动法于近期颁布实施,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高劳动条件,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调查目的是了解新劳动法的实施情况,并了解劳动者和企业对新劳动法的看法和评价。
二、调查方法和样本本次调查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并在不同地区和行业中选择了500名劳动者和100家企业作为调查样本。
问卷包含多个方面的问题,如新劳动法的实施情况、劳动条件的改善、劳动者权益的保障等。
三、调查结果分析1.新劳动法的实施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受访劳动者和企业都表示已经听说过新劳动法,并对其内容有一定的了解。
然而,也有一部分受访劳动者和企业对新劳动法的具体内容和条款不够了解。
因此,加强新劳动法的宣传和解释仍然是一个重要的任务。
2.劳动条件的改善新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条件的改善,如加强劳动安全保护、提高工资待遇等。
调查结果显示,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对劳动条件的改善表示满意,认为新劳动法的实施确实提高了劳动者的生活质量。
然而,也有一部分劳动者表示劳动条件的改善还不够,认为新劳动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3.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新劳动法强调了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如职工权益的保护、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等。
调查结果显示,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表示满意,认为新劳动法确实加强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然而,也有一部分劳动者认为新劳动法在具体操作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和执法。
4.企业的反应和态度调查结果显示,相当一部分企业对新劳动法的实施表示支持和认同,认为新劳动法提高了企业形象和竞争力。
然而,也有一部分企业表示新劳动法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和负担,并对其可行性和实施难度有一定的担忧。
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配合,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
四、结论和建议综上所述,新劳动法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新劳动法的宣传和解释,提高劳动者对新劳动法的了解程度;同时,加强监管和执法,确保新劳动法的有效实施;并且,与企业加强沟通,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促进企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劳动法社会实践报告

劳动法社会实践报告一、实践背景。
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它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违法违规的劳动现象,如非法加班、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
因此,加强对劳动法的宣传和实践是十分必要的。
二、实践过程。
为了加深对劳动法的了解,我们团队前往当地一家企业进行了调研和实践。
在企业内部,我们首先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了解了员工对劳动法的了解程度和对公司劳动制度的满意度。
随后,我们深入了解了企业的招聘流程、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以及员工的劳动保障等情况。
通过与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交流,我们了解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如部分员工加班过度、拖欠工资现象较为普遍等。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还通过法律知识讲座、劳动法宣传册等方式向员工普及了劳动法的相关知识,帮助员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同时,我们也向企业提出了一些建议,帮助企业规范劳动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实践成果。
通过本次实践,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方面,员工对劳动法的了解程度得到了提高,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他们对自己的权益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另一方面,企业也意识到了劳动法的重要性,开始重视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改善劳动制度,规范劳动管理。
四、实践感想。
通过本次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了劳动法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只有加强对劳动法的宣传和实践,才能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同时,企业也应该重视劳动法的执行,规范劳动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这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是十分重要的。
总之,劳动法的宣传和实践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希望通过我们的实践和努力,能够为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作出一些贡献。
劳动法社会实践报告

劳动法社会实践报告一、实践背景。
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它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代社会,劳动法的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深入了解和学习劳动法,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践内容。
1. 参观劳动仲裁法庭,通过参观劳动仲裁法庭,了解劳动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情况,深入了解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法。
2. 调研劳动者权益保护情况,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了解劳动者在工作中的权益保护情况,包括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情况。
3. 参与劳动法宣传活动,参与劳动法宣传活动,向社会大众普及劳动法知识,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对劳动法的认识和理解。
三、实践成果。
通过实践活动,我深刻认识到劳动法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也了解到了劳动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情况。
同时,我也发现了一些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比如部分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低、工作时间过长等情况。
通过参与劳动法宣传活动,我也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对劳动法的认识和理解。
四、实践体会。
劳动法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监督和改进。
同时,劳动者自身也需要提高法律意识,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本次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了劳动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也增强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五、建议。
针对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加强对劳动法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及时解决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劳动法社会实践报告

劳动法社会实践报告一、实践背景。
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在社会实践中,我们深入了解劳动法的相关内容,并通过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便更好地了解劳动法的实际应用和意义。
二、实践过程。
1. 调研劳动法相关内容。
我们首先对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研,包括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条文和案例分析,我们对劳动法的具体内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2. 实地调查劳动法实践情况。
为了更好地了解劳动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情况,我们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了一些企业和劳动者,了解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劳动法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和影响。
3. 分析案例并撰写报告。
通过实地调查和案例分析,我们收集了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并对这些案例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撰写了一份详细的报告,总结了劳动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三、实践成果。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劳动法的相关内容,对劳动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情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同时也提高了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通过实地调查和案例分析,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劳动法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和完善的建议,为劳动法的实际应用提供了一些思路和参考。
四、结语。
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它的实际应用情况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劳动法的相关内容和实际应用情况,也为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希望我们能够进一步加强对劳动法的学习和了解,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做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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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社会调查报告(精选多篇)第一篇:新劳动法社会“最早以前,我在一家单位当服务员,单位给我交各种社会保险。
现在出来做保姆了,这些保险一直都没人给缴上,我跟家政公司签的只是中介,雇主就更不可能为我交保险了。
没有保险,我始终感觉没有保障。
我现在还干得动,可过了岁怎么办? ”说起社会保险,李大姐是无限感慨。
这番话,也让周围几个在等雇主的保姆深有感触。
家政:给保姆缴社保难做到为保姆的社保投入买单,保姆中介公司能做到这一点吗?采访中,几家保姆中介公司均给予了否定的回答:“我们每介绍一名保姆上岗,收取的劳务管理费不足百元,如果要给每位保姆办理医疗、养老等保险,至少每月须支出数百元,这是家政公司难以承受,也无法承受的。
”长沙某家政公司负责人说,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一些大型家政服务公司,曾经尝试过“员工化管理”,即公司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让保姆成为公司员工,这样保姆不仅能参加专业培训,工作优秀的还可以享受公司购买的社保。
但现实情况是,由于雇主出价不高支撑不起家政业的“员工制”。
如现在大多数保姆的工资一般都仅有几百元,家政中介行业利润微薄,使尝试“员工化管理”的公司很多都放弃了。
记者了解到,由于保姆中介业务利润少、责任重,长沙有几家家政公司,甚至悄悄地放弃了保姆业务,转而将经营重心放在保洁等业务方面。
雇主:不愿也不会为社保买单“请保姆签合同?我觉得没有必要。
请保姆是你情我愿的私人行为,只要双方满意,就可成交。
如果保姆不行,我就换人,保姆不满意雇主,也可随时走人。
”几位聘请保姆的市民说得很直白。
谈到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大多数雇主的反应更是一致:凭什么让我来承担保姆的社保?家住德政园的刘先生说,他家已换了个保姆,他能给保姆的待遇就是,每月给付约定的工资,每月给2至3天休息时间,重大节日发个红包。
“至于买社保,我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提供。
”不过,也有些雇主认为,有条件的话不妨给保姆买商业保险, 花上不多的保费,可以买个安心。
据了解,保姆在做家务中致伤、患病的情况常有发生,由于其难以得到工伤和医疗等社会保险的保护,由此经常引发保姆、雇主以及中介公司三方纠纷。
专家:职业化是最好自我保护有关专家告诉记者,保姆行业属于一种非典型劳动关系,从雇主来说,基本上不是公司制的;从雇员来说,没有被社会保障体系覆盖;从劳动关系上说,一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国家应逐步强化对非典型劳动关系的保护,为保姆寻找有效的利益保护途径,将其逐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适当提咼其在城市工作、生活的稳定性。
“保姆行业游离于社保体系之外的困境是整个行业缺乏技术含量,职业化程度低造成的。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将家政服务员的职业等级定为三级,即初级、中级和高级家政服务员。
然而,与相关技术标准的严格要求相比,长沙的保姆很少经过专业培训,也鲜有通过国家标准鉴定的保姆。
目前长沙的保姆大多属于自发的职业行为,很多找不到工作的农民工,把当保姆当成了最后的职业选择。
由于从业人员的低素质,使保姆行业拘泥于低端发展。
因此,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保姆队伍,并按市场化的方式发展完善家政服务行业,使其向着职业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是当前湖南保姆市场面临的新课题,也是保姆行业自我保护的最好方法。
哪些劳动者难受劳动法保护除了保姆外,还有哪些职业不被《劳动合同法》保护?据《南方周末》报道,下面这些职业,有的是主体不适用于该法,有的虽然在法律上属于被保护范围,实际却得不到保护。
1.以“黑砖窑”为代表的非法用工非法窑主非法使用童工,“资”与“劳”方均属于非法。
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必须是合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0万保险推销员严格来说,推销员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是符合劳动关系的定义的。
但在保险推销行业,行业规则强硬于法律条文一一整个寿险行业的人事是“代理制”,而非雇员制,绝大多数寿险营销员不是公司职员,他们只是一头联系着保险公司,一头联系着被保险人的“中介”。
3.以央视为典型的编外用工《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相当数量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可能会选择劳务派遣公司解决用工问题。
这种模式对于劳动者存在风险――比如单位如果不想用某位员工,他不需要解聘他,而只需将其打回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可以承诺再帮他找一个新单位,但是也许这两个单位的差距是国家电视台和某县电视台的差至于“栏目聘”的人员,与黑砖窑的非法用工等同,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以“北漂一族”为典型的自由职业者4《劳动合同法》强制要求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从三方面进行了约束。
但是专家认为,这在现实操作中很难实现。
因为自由职业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往往势单力薄无法抗衡,遇到意外,大多只能自认倒霉。
第二篇:劳动法社会实践报告《劳动合同法》是党和政府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
本法规定,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就应该尽快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然而,在劳动关系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法》是否真的落到实处了呢?劳动者是否知法、懂法、用法,是否在遇到劳动侵权时会选择法律手段?用人单位又是否遵守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来跟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基于此,我以自己暑假期间做暑假工的韶关市始兴县德捷玩具有限公司为例,采用发放问卷调查、采访笔录和与受调查劳动者讨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践调查,通过数据分析及采访整理,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国内用人单位一个点的实际情况,通过这个小点窥视国内劳动合同法的落实情况。
在单位里,我利用平时休息时间,积极开展实践调查。
对《劳动合同法》在公司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
在调查中,我翻阅了有关劳动合同法的书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份调查问卷。
问卷如下:(1)请问你了解《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基本内容吗?(2)请问你知不知道什么算是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的格式是什么、基本内容有哪些?(4)在进入公司时,公司与你有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5)当公司不与你签订合同时,你会不会坚持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6)你知不知道平时加班工资怎么算?(7)若公司有克扣你的工资或其他侵犯你的权益时,你会怎么办?(8)你觉得签订劳动合同有用吗?问卷共发了2份,实收到完成的问卷6份。
在收到的问卷中,我进行了统计并加以分析。
《劳动合同法》的落实情况是不容乐观的,了解本法的劳动者只是5%而以,而且都是正在上大学来公司打暑假工的学生。
对于第二、三个问题的回答,几乎没人能说出其中的究竟。
在受调查的劳动者中,只有%的长期技术员工:“当公司不与你签订合同时,你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在问题5会不会坚持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回答中,受调查的员工不约而同的回答了“不会”。
由于问题六是关系到最直接的工资问题,知道加班工资怎么算的人很多,近%。
问题七,回答“忍受”的人竟然有%。
而对于问题十,绝大部分人觉得,劳动合同只是白纸一张,对于保护他们的权益毫无意义。
调查结果是令人难以置信的,虽然这只是一百来个劳动者的问卷答案,但在实际中这样的一百来个回答恐怕也不少,他们是代表,他们是面上各点特征的代表。
得到问卷结果后,我又与受调查的劳动者进行了讨论考察并开始采访笔录。
通过讨论及采访笔录的情况,我对出现的调查结果加以分析从而得出自己的一些见解。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主要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作为劳动关系中弱势的一方,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在实际中知法、懂法的劳动者太少,这与劳动者受程度有关,而在我国又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又以受教育少的农民工居多,又加上政府部门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不够,因而在劳动者中了解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很少。
对于劳动合同是否签订有多方面的原因,就劳动关系双方来说。
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合同,以减少他的生产成本及劳动纠纷' 而劳动者,面对当前形势,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就业困难,处于弱势群体的劳动者为了获得一个普通的工作岗位,只有放弃签订劳动合同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当然,这与很多劳动者缺乏法律意识也有关系,他们自身维权意思不强,不知道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为了使我国的所有劳动者能共享法治社会所带来的福泽,路是漫长的,前景是美好的。
我结合自己与受调查劳动者讨论及自己的看法,对我国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一、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使每个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知法懂法,把他们引导到“有法必依”的轨道上来。
二、各职能部门联动,劳资双方互动,形成合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不仅仅是劳资双方的事,要真正使《劳动合同法》实施到位,还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各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通过舆论发动、典型带动、执法促动、劳资双方互动,采取各种措施助推法律实施。
三、构筑执法部门履职,职工群众监督的工作机制。
要形成《劳动合同法》有效实施的局面,首先政府执法部门要做到有所作为,在企业迅速推行规范性合同文本,及时指导督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错,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其次,组织必须发挥职能作用,在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要进一步发挥职工法律监督组织的作用,定期检查,长期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和协调处理问题,承担起法律赋于工会的职责。
哪些劳动者难受劳动法保护据《南方周末》报道,下面这些职业,有的是主体不适用于该法,有的虽然在法律上属于被保护范围,实际却得不到保护。
1 .以“黑砖窑”为代表的非法用工非法窑主非法使用童工,“资”与“劳”方均属于非法。
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必须是合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2・0万保险推销员严格来说,推销员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是符合劳动关系的定义的。
但在保险推销行业,行业规则强硬于法律条文一一整个寿险行业的人事制度是“代理制”,而非雇员制,绝大多数寿险营销员不是公司职员,他们只是一头联系着保险公司,一头联系着被保险人的“中介”。
3.以央视为典型的编外用工《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相当数量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可能会选择劳务派遣公司解决用工问题。
这种模式对于劳动者存在风险――比如单位如果不想用某位员工,他不需要解聘他,而只需将其打回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可以承诺再帮他找一个新单位,但是也许这两个单位的差距是国家电视台和某县电视台的差别。
至于“栏目聘”的人员,与黑砖窑的非法用工等同,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4.以“北漂一族”为典型的自由职业者《劳动合同法》强制要求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从三方面进行了约束。
但是专家认为,这在现实操作中很难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