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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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管理制度

属地管理制度

属地管理制度属地管理制度(Territorial Administration System)是指根据地理界限划定的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有关政府管理和服务的制度安排。

该制度旨在明确行政管理权限的划分,促进地方自治,并为政府提供有效的管理机制。

属地管理制度在各国各地的政府组织中都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一、属地管理的定义和基本原则属地管理是一种基于地理边界的行政管理方式,以地方为单位进行政府管理和服务。

它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地方自治原则:属地管理制度保护地方自治权,允许地方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决策和管理。

这有助于充分发挥地方的创新潜力,提高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 分权原则:属地管理将权力分散到地方政府,使其能够在各自辖区内独立行使管理职责。

这有利于政府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政策,提供符合当地需要的服务。

3. 协调原则:属地管理制度促进各级政府之间的协调合作,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共服务的整合。

这有助于解决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提高整体社会发展水平。

二、属地管理制度的特点与优势属地管理制度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1. 灵活高效:属地管理制度使政府能够根据地方需求制定相应政策和管理措施。

这种灵活性和高效性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的效率和满意度,满足公众的需求。

2. 授权责任明确:通过属地管理制度,政府可以将权力授予地方政府,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和责任。

这有助于减轻中央政府的负担,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3. 促进经济发展:属地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地方发展需求,采取灵活的经济政策,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

这有助于推动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和经济活力。

4. 民主参与:属地管理制度鼓励公众参与地方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提升民主治理水平。

这有助于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属地管理制度的国际经验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属地管理制度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下是一些国际上常见的制度模式:1. 联邦制度:联邦制度将权力分散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各级政府根据各自的宪法和法律行使管理职责。

精心抓牢属地管理制度

精心抓牢属地管理制度

精心抓牢属地管理制度一、属地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属地管理制度是以法律为依据的,地方政府必须依法行政,服从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

2.独立自主原则地方政府应当依法行使管理权和自主权,在保障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拥有一定的独立自主权。

3.依法管理原则地方政府在进行属地管理时必须依法行政,不得违法乱纪。

4.公平公正原则地方政府在管理地方事务时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公平对待各方利益,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5.依规管理原则地方政府在管理事务时要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办事,杜绝违规行为。

6.加强社会监督原则地方政府在属地管理过程中要积极听取公众意见,加强社会监督,保障社会公众权益。

二、属地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1.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责制度地方政府是政府的具体执行机构,必须承担起管理地方事务的责任。

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的负责制度,明确地方政府的权责,避免责权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

2.加强地方政府公开透明管理地方政府在属地管理中应当加强公开透明管理,做到信息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评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3.建立有利地方政府规范行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为了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政府干部积极履行职责,同时对不良行为给予严厉惩罚,确保地方政府的规范管理。

4.依法权责明确,建立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地方政府在管理地方事务时,必须依法行使管理权和承担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度,落实每个政府部门和政府干部的管理责任,实现管理责任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追责问责的制度。

5.加强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与考核为了规范地方政府的管理行为,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与考核制度,制定评价指标,对地方政府的管理绩效进行定量化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地方政府的管理行为不断向规范化和现代化迈进。

6.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为了防止地方政府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必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强化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追究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属地管理制度

属地管理制度

属地管理制度一、属地管理制度的背景1.1 地域广阔、地域发展不平衡中国地域辽阔,包括了东部发达地区、中部发展中地区和西部欠发达地区。

东部发达地区的城市化水平高、经济发展较快,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经济相对滞后,城市化水平较低。

地域之间的发展差距导致了资源分配不均,属地管理制度成为了对地域发展不平衡的一种解决途径。

1.2 属地管理制度的作用属地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对不同地区进行不同的管理和政策制定。

同时,它也可以通过分权和责任的方式,推动地方政府积极性,鼓励各地方因地制宜地发展经济、社会事业和文化教育,从而推动地方的快速发展。

二、属地管理制度的内容属地管理制度包括了对不同属地的管理方式和制度安排。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2.1 区域政策国家制定不同的区域政策,针对不同地区的发展状况和需求,进行不同的政策安排。

比如“西部大开发”政策,针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推动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2.2 财政分权国家财政分权,允许各地自主使用部分财政资源,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自行制定投资计划、财政支出和收入安排。

这样一来,各地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需求,开展相应的建设和发展。

2.3 所有制国家对不同的所有制单位采取灵活的管理方式,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种所有制经济单位。

例如,国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点工程建设。

2.4 管理模式国家鼓励各地根据自身的情况,采用不同的管理方式。

例如,对于重大工程建设,可以采用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2.5 政策支持国家给予不同地方支持和扶持,帮助各地改善基础设施、加强技术创新、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支持等,以推动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

三、属地管理制度对中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影响3.1 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属地管理制度的实施,让各地区都能够因地制宜地发展经济,积极推动了国家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

属地管理制度

属地管理制度

属地管理制度属地管理制度是指在政府行政管理中,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服务于特定地区的行政区域,建立起一套特定的管理制度。

根据地域和行政区划的不同,属地管理制度可以应用于各个不同的层级和领域,包括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等。

属地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将行政权力和责任下放到特定的地区单位进行管理,从而实现更有效的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资源配置。

这种制度可以有效提升地方政府和地区单位的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同时也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回应公众需求和解决地方性问题。

在具体的实践中,属地管理制度可以体现在各个层面。

例如,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力下放到各个地区进行综合管理,包括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企事业单位将管理和服务范围限定在特定区域内,以满足地方居民的需求;社区层面的管理也可以通过属地管理制度来推动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

属地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符合一定的原则和条件。

首先,应根据特定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合理划分管理范围,避免过于分散或过于集中的管理模式。

其次,地方政府和地区单位应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统一合力,避免存在管理盲区和责任漏洞。

最后,应加强政府监管和评估机制,确保属地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绩效评估。

通过属地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地方政府和地区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同时也可以促进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增强居民对政府的信任和满意度。

此外,属地管理制度还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升地区的整体发展水平。

总之,属地管理制度是一种灵活、高效的管理模式,可以在各个层级和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

它能够促进地方政府和地区单位的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地方居民的需求,推动地区整体的经济和社会进步。

因此,在今后的政府事务和社会治理中,属地管理制度将会更加广泛地应用和深入实施。

单位属地管理制度

单位属地管理制度

单位属地管理制度一、引言单位属地管理制度是指中央政府颁布的规定,对单位管理机构结构、权责关系、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指导,以确保单位属地管理工作能够科学、规范和有序进行。

单位属地管理制度的完善对于保障单位稳定运行、提高管理效率和提升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单位属地管理制度的概念、意义、内容、构建和完善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概念与意义1.概念单位属地管理制度是指国家一级机构颁布的关于单位管理及其属地管理的制度和规定。

单位属地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所在地的管理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管理权限、管理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等。

2.意义(1)规范单位管理:单位属地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单位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避免出现权责不清、职责不明的现象,确保单位行为合法、稳定和有序进行。

(2)优化单位服务环境:单位属地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单位服务环境的优化,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属地人民的需求。

(3)营造健康的管理氛围:单位属地管理制度可以营造健康的管理氛围,加强单位内部的组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内容1.管理机构设置单位属地管理制度应规定单位管理机构的设置方式、层级和职责分工,明确各级管理机构之间的上下级关系和相互配合关系,确保单位管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2.管理权限单位属地管理制度应规定单位管理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管理范围,规范管理权限的行使方式和程序,确保管理权限的合法、公正和有序行使。

3.管理程序单位属地管理制度应规定单位管理程序,明确各项管理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步骤,确保管理程序的科学、规范和有序进行。

4.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属地管理制度应规定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等,明确各项内部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规定,确保内部管理制度的科学、规范和有序实施。

四、构建与完善1.构建单位属地管理制度构建单位属地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适度集中、分层负责、法定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

属地管理规章制度

属地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属地管理,明确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以及在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领导负责属地管理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属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属地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各岗位员工按照岗位职责,参与属地管理,确保本职工作与属地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建立属地管理协调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属地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八条环境卫生管理1. 各部门应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打扫。

2. 严禁乱扔垃圾,设置分类垃圾桶,并确保垃圾得到及时清理。

3. 加强绿化工作,保持绿化带整洁美观。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1.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2.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3. 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第十条设施设备管理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2. 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加强设备使用培训,提高员工设备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人员管理1. 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

2. 严格执行请假、出差等管理制度。

3. 加强员工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建立属地管理考核制度,将属地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第十三条定期对属地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解决属地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五条对在属地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由单位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明确属地管理制度

明确属地管理制度

明确属地管理制度一、属地管理制度的概念属地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地方政府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种制度安排。

具体来说,就是以地方政府所属的地域范围为基础,规定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和行政行为的管理方式,使地方政府在行使权力时,遵循法律规定,保证公平公正。

属地管理制度体现了地方政府与国家法律制度的有机结合,是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的法律保障。

二、属地管理制度的特点1. 法律规定性。

属地管理制度是依据我国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法律规定而实行的,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依法行政的原则。

2. 区域性。

属地管理制度是以地方政府所属的地域范围为基础,强调地方性和区域性,适应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

3. 程序性。

属地管理制度包括政府管理的程序和方式,旨在规范政府行为,保障权利公平。

4. 独立性。

属地管理制度要求地方政府独立履行职责,保持政府管理的独立性,不受其他利益团体的干扰。

5. 统一性。

属地管理制度是国家统一部署和管理的制度,要求地方政府遵循国家法律和政策,确保国家政策的一致性和实施有效性。

三、属地管理制度的意义属地管理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强化地方政府的依法行政。

属地管理制度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和行政管理范围,使地方政府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

2. 促进政府机构的规范行为。

属地管理制度要求地方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保证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

3. 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和评价。

属地管理制度通过法律规定和制度建设,加大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评价力度,确保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4. 促进地方政府的自治。

属地管理制度保障了地方政府的自治权,使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5. 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权威性。

属地管理制度保证了国家法制体系的统一和权威性,维护了国家政权的稳定和统一。

四、属地管理制度的现状在我国,属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属地管理制度

属地管理制度

属地管理制度属地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将特定区域的管理权限委托给地方政府,并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和责任。

这一制度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既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的管理效能,又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围绕属地管理制度展开讨论,分析其背景、特点、优缺点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背景属地管理制度的发展源远流长。

在封建社会,地方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

而近代以来,随着国家治理模式的不断演进,属地管理制度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

自20世纪以来,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的一种趋势是,国家权力逐渐下放,地方自治权得到加强。

属地管理制度在这一历史背景下逐渐形成,并成为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特点属地管理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分权与协作:属地管理制度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实现了政府职能的多层次分工管理。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管理政策,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2.弹性与适应性:属地管理制度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管理,具有较强的适应性。

不同地区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环境存在差异,属地管理制度能够在这些差异上灵活调整,更好地满足地方需求。

3. 创新与竞争:属地管理制度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创新,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各个地方政府可以竞争性地引才、引资,通过政策创新和优惠措施吸引更多投资,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优缺点属地管理制度有其独特的优缺点:1. 优点(1)由于地方政府更了解本地的实际情况,属地管理制度能够更好地推动经济的发展。

地方政府能够根据本地资源和特点制定出更加符合实际的政策和措施。

(2)属地管理制度分散了政府权力,能够减少权力滥用的风险,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为民众服务。

2. 缺点(1)属地管理制度可能导致地方政府间的不平衡发展,一些地方可能会因为资源和地理等因素的限制而无法实现良好发展。

(2)地方政府的能力和水平有差异,一些地方政府可能缺乏有效管理能力,导致政策执行不彻底,甚至产生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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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管理制度1.总则1.1 目的为落实直线管理责任,细化安全管理,树立“安全是我的责任”的意识,依据“我的属地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的安全理念,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和“谁主管 , 谁负责”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各部门的所有办公场所、生产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现场,以及为集团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1.3 术语和定义属地是指员工所负责日常管理的工作区域,可以是工作区域(或作业场所),管理的实物资产,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

属地应有明确的范围界限,有具体的管理对象(人、物等),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

属地主管是指属地的直接管理者(包括各级业务管辖范围的责任人、某项工作任务或项目执行的责任人或承包商作业所在属地直线责任人等)。

属地管理:即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

属地主管对属地享有管理权,即属地主管要对属地范围内的各类设施和设备以及进入属地的各类人员(包括施工人员、参观人员、维修人员等)实施管理。

2.属地划分原则和依据2.1 属地划分原则2.1.1 属地划分应有明确的范围界限,有具体的管理对象(人、事、物等),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

2.1.2 属地划分应遵循层级负责、人人有责的原则。

层级负责: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从领导到一线员工每个层面均应有自己的属地。

人人有责:每一个属地(例如,车间、办公室、工作或作业岗位)每一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做到不空位、不越位、不错位。

2.2 属地划分依据2.2.1 工作区域划分:主要针对基层人员。

需将本公司的管辖区分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本公司所属的每一个人、每一片区域、每一个设备(设施)、每个工(器)具、每一块绿地、闲置地等均有人负责管理。

2.2.2 资产(装置 / 设备)划分:主要针对直接作业(使用)人员。

各公司需将本公司的管辖设备设施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每一台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设施和办公设施、公共设施)等每一个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

2.2.3 职能权限划分:主要针对各级管理人员。

需将属于本公司(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细化分配给各位人员,做到事事有人管,管理不缺位、不错位。

2.2.4 主顾关系划分:主要针对外委项目。

各公司及属地主管需对属地内作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对其作业内容、安全措施、行为规范等进行过程监督,做到每一项作业、每一个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均受控。

2.3 属地划分2.3.1 所有区域必须有明确的属地主管。

各公司指定属地管理归口部门负责部门级属地的划分,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分,包括:各公司所属的生产区域及设备、设施、资产其属地划分、生活办公区域其属地划分、管线属地的划分。

2.3.2 组织各部门制定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描述和岗位工作说明,明确各级人员属地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2.3.3 各公司属地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属地管理制度的制定,提供业务咨询、培训和其它技术支持,并负责监督和审核。

2.3.4 属地第一负责人负责本公司属地的全面管理工作,应将本公司的管辖区域和本公司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细化后逐级明确分配给下属,即按照工作区域和岗位职责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同时写入下属岗位职责描述和岗位工作说明中。

3.属地管理实施3.1 成立属地划分实施小组。

3.2 开展全员属地管理理念的培训。

3.3 编制属地划分实施方案。

3.4 划分属地区域(包括人员、设备等)。

3.5 制定属地职责,逐级明确各属地主管的责任、权限以及各级管理范围。

3.6 在原有各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将属地职责写入该岗位的岗位职责。

3.7 设立属地区域标识,属地标识应设置在醒目位置,便于识别。

3.8 实施属地管理审核,根据审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

4.属地管理要求所有的区域必须有明确的属地主管。

属地主管对属地享有管理权,任何人进入属地都要接受属地主管的管理。

4.1 属地管理职责:4.1.1 负责属地的全面管理工作,并须将责任和工作任务细化后逐级明确分配给下属。

4.1.2 完成上级属地主管的管理要求,对下级属地主管负责,并为下级属地主管提供用于维护本属地安全、环保的必要资源。

4.1.3 按层级履行各自职责,不能越级,更不能相互推诿。

4.1.4 对属地内的一切 HSE行为负责(包括对进入属地的人员进行风险告知和监督管理),其既是属地管理者,也是属地执行者,负责管理和维护本属地的安全行为和状态,杜绝各类隐患和事故。

4.1.5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及时学习、吸纳先进的 HSE管理经验,掌握 HSE工作动态,合理处置安全隐患。

4.1.6 负责对本属地人员的培训、检查与考核。

4.2 总体要求:4.2.1 进入属地作业必须征得属地主管的同意,在作业期间,作业区域内的HSE管理由作业者负责,并接受属地主管的监管。

4.2.2 属地主管因特殊情况不能达到工作要求时,可申请上级主管进行协调,并重新明确属地范围和职责。

4.2.3 由于属地主管不作为或作为不力,致使进入属地的人员造成属地设备设施损坏、环境破坏或人身伤害,属地主管应负管理责任。

4.2.4 由于属地外原因造成属地设备设施损坏、环境破坏或人身伤害,属地主管必须按照工作程序或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尽可能减少损失,并要从属地内部查找和分析原因。

4.2.5 属地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责任重叠或责任空白情况,应由上级属地负责人重新组织人员进行属地责任划分。

4.2.6 上级属地负责人定期组织对属地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纳入HSE绩效考核。

4.2.7 为保证属地区域的安全,属地人员有权制止一切违章、违规行为或作业。

在属地作业过程中,对不服从管理的作业人员,属地主管有权将其清理出作业现场。

4.2.8 属地内出现异常情况影响人员进出时,属地人员设置警戒,禁止非专业人员、维修人员或其它无关人员等进入,异常情况处理完成后警戒解除。

4.3 细则要求4.3.1 在进入运行作业区域属地的路口处设置属地划分标示牌属地划分标示牌的内容包括:属地名称、范围,属地主管姓名,疏散路线,属地划分标示牌设置在属地的主要入口处。

4.3.2 内部人员进出4.3.2.1 机电仪的巡检人员进出进出属地(关键区域)应告知属地当班人员。

4.3.2.2 机电仪检维修作业人员进出进入属地作业应取得属地的工作安全许可证,凭证作业。

4.3.2.3 质检人员进出质检人员进入属地告知属地当班人员,关键取样点由属地当班人员陪同现场取样。

4.3.2.4 生产、技术、安全等管理人员进出进入属地关键区域前应告知属地当班人员,根据自身对属地的了解程度确定是否需属地人员陪同进出属地。

4.3.2.5 公司内其他人员进出公司内其他人员进出生产作业区应经属地主管同意,并由属地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4.3.3 外来人员进出属地主管应告知访客属地的工况、主要危害和疏散方式。

4.3.3.1 访客进出访客进出属地时,应由接待部门人员陪同;进入属地前与属地主管联系,取得属地主管的同意,并由属地主管或其授权人陪同参观属地。

4.3.3.1 承包商人员进出承包商人员进出属地(作业)按照 4.3.2.2 执行。

4.3.4 属地交接对于倒班作业的可以实行属地管理权的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后,属地的管理权相应交接。

4.3.5 平行属地关系4.3.5.1 非自己部门属地区域的作业,均应事前征得该作业区属地主管的同意,办理作业许可票证后方可作业。

4.3.5.2 跨区域作业,应征得不同属地公司的同意,办理作业许可票证时应进行会签,经同意后方可作业。

4.3.6 属地移交管理当其他部门或项目在属地内施工作业时,属地没有多余的资源或人力进行监管时可办理属地移交。

首先双方进行讨论,若达成一致可直接办理属地临时移交,若达不成一致由上一级进行协调解决,作业过程中按照相关属地的安全标准执行,作业完成后,经属地主管组织验收合格后,原作业区的管理权自动移交给属地主管。

4.3.7 人员变更管理属地管理不受人员变更(休假、替班等)影响,应与岗位挂钩,属地随人员的变更而进行责任交接。

4.3.8 外来车辆管理4.3.8.1 外来车辆进入厂区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到达指定区域后由该属地人员进行监管。

4.3.8.2 属地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对进入属地的车辆进行监管,发现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进行制止。

4.3.9 高危作业、作业许可、工作安全分析属地对高危作业、作业许可、工作安全分析负责。

涉及高危作业的属地管理参考高危作业管理制度。

涉及到作业许可的属地管理参考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涉及到工作安全分析的属地管理参考工作安全分析管理制度。

4.3.10 偏离管理4.3.10.1 属地叠加(含区域移交)部分按照相关属地的最高安全标准执行。

4.3.10.2 属地管理出现偏离以上条款时应报上一级属地主管进行批准。

5.附则5.1 本制度由集团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5.2 各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5.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质量安全环保部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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