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评估规范
20090921 海船船员评估大纲和规范(船长与甲板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大纲和规范第一篇驾驶专业第一部分评估大纲航次计划海上搜救与海事案件分析货物积载与系固(大副)货物积载与系固(二副/三副)气象传真天气图分析海图作业航线设计航海仪器的正确使用备注:《船舶定位》、《测罗经差》两个评估项目的内容纳入到《航海仪器的正确使用》评估项目中。
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第二部分评估规范航次计划(适用对象:无限、近洋航区船舶船长)1.评估目的通过评估,检验被评估者在世界航区内是否具有熟练评估航次计划及对航次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的能力,满足STCW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的有关要求。
2.评估内容2.1 图书资料的配备要求及信息获取2.2 审核计划航线2.3 对预定航次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能力3.评估要素及标准3.1图书资料的配备要求及信息获取(30分)3.1.1 熟悉世界各主要航海国家对海船船舶应配备航海图书资料的要求。
(15分)(1)评估要素:世界各主要航海国家(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对海船船舶应配各航海图书资料的要求。
(2)评估标准:①回答准确、熟练(15分);②回答准确、比较熟练(12分);③回答准确、熟练程度一般(9分);④回答较差(6分);⑤回答差(3分);⑥不能回答(0分)。
3.1.2 应用英版《航路指南》、《无线电信号表》和《进港指南》获取预定航次相关信息。
(15分)(1)评估要素:(三项选一)①利用英版《航路指南》获取港口附近水文气象资料;②利用英版《无线电信号表》获取港口VTS或港口通讯资料;③利用英版《进港指南》获取港口资料;(2)评估标准:①查阅准确、熟练(15分);②查阅准确、比较熟练(12分);③查阅准确、熟练程度一般(9分);④查阅较差(6分);⑤查阅差(3分);⑥不能查阅(0分)。
3.2 审核计划航线(30分)3.2.1 审核英版航海图书和海图的适用性和改正的完整性(15分)(1)评估要素:应用《英版航海图书总目录》、《航海通告》、《年度摘要》、《航海通告累积表》等检验英版航海图书和海图选取的适用性和改正的完整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评估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评估规范的通知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评估规范的通知各直属海事局,船员培训机构,航运单位,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中国海事服务中心:为做好海船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工作,按照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推进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关于做好的通知》(海船员〔2011〕923号)及《关于印发<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海船员〔2012〕17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海船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评估规范》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过渡期适任培训(实操部分)中的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驾驶台资源管理(BRM)和机舱资源管理(ERM)要按照相关评估规范和标准(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执行。
二、过渡期适任培训(实操部分)中电子电气员的评估规范和标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规范》中的相应项目执行。
三、从事过渡期适任培训中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驾驶台资源管理(BRM)和机舱资源管理(ERM)三项评估工作的评估员和主考官在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前,需参加过渡期适任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开展过渡期培训的各培训机构要为每个学员发放实操训练记录簿,记录每次训练内容、承担角色、自我评价及教员评价等情况,作为主考官确定学员平时成绩的依据。
五、自2012年10月1日起,开展海船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实操部分)和评估的单位应严格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1:驾驶专业过渡期适任培训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评估规范(略)附件2:驾驶专业过渡期适任培训驾驶台资源管理评估规范(略)附件3:轮机专业过渡期适任培训机舱资源管理评估规范(略)2012年9月28日——结束——。
中国海事局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

员年龄、持证情况、海上服务资历、
安全任职记 录 、身体健康 状况等方 面 的要求 ,并向培训机构提 交 《 海船船
检 查 、事 故 调 查 等 方式 ,对 通过 伪
造 、买卖、租借 、冒用等 方式取得假
船 员职务适任 证书和骗取船舶 签证 的
围 内的培训合格证 书考试和发证 管理
8 O
姻 第4 期
规 、规 章 和 规 范性 文件 的 后评 估 工
业务 。 《 办法 》规定培训 合格证有 关 项 目的培 训证 明有 效期 5 ,过 期后 年 船 员应 当重新参加培训 。
和新版培训合格 证。
作 ,真实反映海事立法执行情况和实
施效果 , 中国海事局 印发 《 中华人 民
中 国海事 局 印发 船舶 配 员与 船员证 书专 项检查 活 动 方案
共和国海事局海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后 评估 办法 》。该 办法所称海事 法规 和规 范性 文件后评估 ,是指海事 法规
和 规 范性 文件 实施 后 ,依 照 本 办 法规
( 中国海事局
韩杰祥 )
中国海事局印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适任证 书发证 、签证 和换证 工作 。原
格证 书 申请 条件 、培训合 格证考试 、 培训合格证 书签发 与再有效 、承认 签
价值体 系,培育海 事文化品牌” 策划 海事文化季主题 。 内容 包括干部 职工 思想道德教育 、海事核心价值体 系构
建、业务知识技 能提 升 、先进 典型培 树和 学习等 活动。
联动 ,相 互配合 ,加 强信 息沟通 ,打 造和谐繁 荣的水运 市场。 中国海 事 局 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评估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评估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12.09.28•【文号】海船员[2012]700号•【施行日期】2012.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职业培训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评估规范的通知(海船员〔2012〕700号)各直属海事局,海船船员教育培训机构、航运公司、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中国海事服务中心:为全面履行经2010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简称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规范海船船员评估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大纲》(以下简称《12适任考试大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考试大纲》(以下简称《12合格证考试大纲》),我局组织修订和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规范》(以下简称《12适任评估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评估规范》(以下简称《12合格证评估规范》),现予印发,自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旧版适任评估规范的过渡期截止日为2013年6月30日,在过渡期内,各船员教育培训机构应按照《关于做好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准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机构的条件,对在校学生选择《12适任考试大纲》或旧版适任考试大纲进行适任培训和申请考试;各海事机构依据申请开展相应的适任评估工作,但按照旧版适任评估规范申请初次评估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1日,补评估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考虑按旧合格证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参加合格证培训船员的补评估需要,新旧版合格证评估规范的过渡期截止日为2012年12月31日。
对在2012年9月1日后参加培训的海船管理级船员(船长、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各级海事机构要严格按照《12适任评估规范》的要求开展适任评估工作。
120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大纲和规范的通知

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大纲和规范》
的通知
海船员[2009]558号
各航海院校,有关船员培训机构,各直属海事局:
为加强船员适任能力评估工作,提高海船船员适任评估的业务水平,保证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工作质量,提高船员实际操作能力,依据经修订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等国际公约、法规以及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大纲》的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1997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大纲》中评估大纲部分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大纲和规范》,现予以颁布,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大纲和规范》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大纲》同时废止。
二、请各航海院校和有关船员培训机构及时调整教学计划。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大纲和规范》由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印)
二○○九年十月十日。
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规范

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规范(电子电气员)目录船舶电站操作和维护 (3)(适用对象:无限航区750kw及以上船舶电子电气员) (3)船舶电站操作和维护 (9)(适用对象:沿海航区750kw及以上船舶电子电气员) (9)船舶电子电气管理与工艺 (16)(适用对象:无限航区750kw及以上船舶电子电气员) (16)船舶电子电气管理与工艺 (30)(适用对象:沿海航区750kw及以上船舶电子电气员) (30)通信与导航设备维护 (45)(适用对象:无限航区750 kW及以上船舶电子电气员) (45)通信与导航设备维护 (49)(适用对象:沿海航区750 kW及以上船舶电子电气员) (49)电子电气员英语听力与会话 (53)(适用对象:无限航区750KW及以上电子电气员) (53)船舶电站操作和维护(适用对象:无限航区750kw及以上船舶电子电气员)1、评估目的通过评估,检验被评估者掌握船舶电站操作和维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并能正确进行操作和应用的能力,以满足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的有关要求。
2、评估内容2.1 船舶发电机手动并车操作(1)同步表法手动准同步并车(2)灯光明暗或灯光旋转法同步并车(3)并联运行发电机组的负荷转移、分配及解列2.2 发电机主开关操作与维护(1)船舶发电机主开关基本结构识别(2)船舶发电机主开关手柄合闸、分闸操作(3)船舶发电机主开关合闸失败的原因判断及排除(4)船舶发电机主开关故障跳闸的原因判断及排除(5)非自动化电站主开关跳闸的应急处理(6)自动化电站主开关跳闸的应急处理(7)主开关的维护(8)主开关的功能试验及方法2.3 船舶发电机的继电保护(1)船舶发电机外部短路、过载故障的原因判断及排除(2)船舶发电机欠压故障的原因判断及排除(3)船舶发电机逆功率故障的原因判断及排除2.4 船舶电网故障(1)船舶电网绝缘降低故障的原因判断及排除(2)船舶电网单相接地故障的原因判断及排除2.5 船舶应急配电板与岸电箱(1)船舶应急配电板的功能试验(2)主电源、应急电源及岸电的切换2.6 发电机并车及保护控制器GPC(或PPU)的参数查询和操作2.7 船舶高压供电系统的操作和维护3、评估要素及标准3.1 船舶发电机手动并车操作3.1.1 发电机手动准同步并车(20分)(1)评估要素:并车成功且合闸瞬间电压差、频率差、相位差在允许范围内,同时待并机不产生逆功率。
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规范

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规范(电子电气员)目录船舶电站操作和维护 (3)(适用对象:无限航区750kw及以上船舶电子电气员) (3)船舶电站操作和维护 (9)(适用对象:沿海航区750kw及以上船舶电子电气员) (9)船舶电子电气管理与工艺 (16)(适用对象:无限航区750kw及以上船舶电子电气员) (16)船舶电子电气管理与工艺 (30)(适用对象:沿海航区750kw及以上船舶电子电气员) (30)通信与导航设备维护 (45)(适用对象:无限航区750 kW及以上船舶电子电气员) (45)通信与导航设备维护 (49)(适用对象:沿海航区750 kW及以上船舶电子电气员) (49)电子电气员英语听力与会话 (53)(适用对象:无限航区750KW及以上电子电气员) (53)船舶电站操作和维护(适用对象:无限航区750kw及以上船舶电子电气员)1、评估目的通过评估,检验被评估者掌握船舶电站操作和维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并能正确进行操作和应用的能力,以满足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的有关要求。
2、评估内容2.1 船舶发电机手动并车操作(1)同步表法手动准同步并车(2)灯光明暗或灯光旋转法同步并车(3)并联运行发电机组的负荷转移、分配及解列2.2 发电机主开关操作与维护(1)船舶发电机主开关基本结构识别(2)船舶发电机主开关手柄合闸、分闸操作(3)船舶发电机主开关合闸失败的原因判断及排除(4)船舶发电机主开关故障跳闸的原因判断及排除(5)非自动化电站主开关跳闸的应急处理(6)自动化电站主开关跳闸的应急处理(7)主开关的维护(8)主开关的功能试验及方法2.3 船舶发电机的继电保护(1)船舶发电机外部短路、过载故障的原因判断及排除(2)船舶发电机欠压故障的原因判断及排除(3)船舶发电机逆功率故障的原因判断及排除2.4 船舶电网故障(1)船舶电网绝缘降低故障的原因判断及排除(2)船舶电网单相接地故障的原因判断及排除2.5 船舶应急配电板与岸电箱(1)船舶应急配电板的功能试验(2)主电源、应急电源及岸电的切换2.6 发电机并车及保护控制器GPC(或PPU)的参数查询和操作2.7 船舶高压供电系统的操作和维护3、评估要素及标准3.1 船舶发电机手动并车操作3.1.1 发电机手动准同步并车(20分)(1)评估要素:并车成功且合闸瞬间电压差、频率差、相位差在允许范围内,同时待并机不产生逆功率。
内河船舶船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管理办法

内河船舶船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管理办法内河船舶船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以下简称《97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在内河船舶服务,持有三等或三等以上内河船舶职务适任证书的船员以及持有通用电报员或一级电报员证书的内河船舶报务员。
第三条申请参加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的内河船员,应持有效的内河船舶职务适任证书,最近5年内安全记录良好,且至少具有12个月与其所持证书等级职务相应的内河船舶服务资历。
第四条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的内河船员,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簿》,按照《97规则》的规定完成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专业培训合格证。
第五条 1998年8月1日前已持有三等或三等以上内河船舶职务适任证书的内河船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免除学历要求。
第六条除第五条的情况外,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的内河船员,应至少具有《97规则》第十七条或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学历。
第七条中等水运院校通信专业毕业,持有通用电报员或一级电报员证书的内河船舶报务员可申请GMDSS通用操作员适任证书的考试和评估。
内河船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的类别、等级和职务见本办法附表1和附表2。
第八条内河船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应按照《97规则》中有关职务晋升的考试科目和评估项目进行考试和评估。
申请二副适任证书的考试科目和评估项目与三副相同,申请二管轮适任证书的考试科目和评估项目与三管轮相同。
第九条参加考试和评估合格的内河船员,按照《97规则》的规定完成船上培训或见习后,方可申请签发相应类别、等级和职务的适任证书。
第十条本办法末尽事宜,按照《97规则》办理。
内河船员申请海船船长和甲板部船员适任证书对照表沿海航区栏内的值班水手是指沿海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
内河船员申请海船轮机部船员适任证书对照表舶的值班机工。
沿海航区栏内的值班机工是指沿海航区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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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评估规目录Z01 基本安全培训 (2)Z02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 (13)Z03 精通快速救助艇 (20)Z04 高级消防 (25)Z05精通急救 (34)Z06 船上医护评 (38)Z09 船舶保安员 (42)T01 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 (45)T02 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 (51)T03 化学品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 (56)T04 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 (60)T05 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 (66)T06 客船船员特殊培训 (71)T07 大型船舶操纵特殊培训 (74)T08 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 (77)T09 船舶装载散装固体危险和有害物质作业船员特殊培训 (83)T10 船舶装载包装危险和有害物质作业船员特殊培训 (86)Z01 基本安全培训Z01.1 个人求生适用对象:海船上所有船员1. 评估目的通过本评估项目,使被评估者达到中华人民国海事局《基本安全评估大纲》对培训船员所规定的实际操作技能要求,满足海事局签发《基本安全》证书的必备条件。
2. 评估容2.1 穿着救生衣2.2 跳水求生的法2.3 穿着救生衣游泳2.4HELP姿势2.5 穿着救生衣扶正救生筏2.6 穿着救生衣从水中登上救生筏2.7 正确穿着救生服并游泳和正确穿着保温用具3. 评估要素和标准3.1 正确穿着救生衣(20分)(1)评估要素①救生衣及其属具的检查根据救生衣的种类进行相应检查:浮力袋、领口带、腰带检查; 气嘴、通气管、胸带、腰带、跨带检查; 衣服拉链检查②穿着法在1分钟正确穿着救生衣,绑缚带必须在两腋下,打结必须在胸前且为死结(2)评估标准①操作正确、熟练(20分)②操作正确、比较熟练(16分)③操作正确、熟练程度一般,能完成操作(12分)④操作较差,只能完成部分操作(0-8分)3.2 跳水求生的法(20分)(1)评估要素①穿妥救生衣②落水之前保持:脚在下,头在上,身体保持垂直,两腿伸直夹紧,捂口捏鼻,双臂抱紧胸前不能松开(2)评估标准①操作正确、熟练(20分)②操作正确、比较熟练(16分)③操作正确、熟练程度一般,能完成操作(12分)④操作较差,只能完成部分操作(0-8分)3.3 穿着救生衣游泳(15分)(1)评估要素①穿妥救生衣②能自行游泳不少于5米(2)评估标准①操作正确、熟练(15分)②操作正确、比较熟练(12分)③操作正确、熟练程度一般,能完成操作(9分)④操作较差,只能完成部分操作(0-6分)3.4 HELP姿势(20分)(1)评估要素①穿妥救生衣②在水中两腿弯曲并拢,两肘紧贴身旁,两臂交叉抱在救生衣前面,保持脸部朝上(2)评估标准①操作正确、熟练(20分)②操作正确、比较熟练(16分)③操作正确、熟练程度一般,能完成操作(12分)④操作较差,只能完成部分操作(0-8分)3.5 穿着救生衣扶正救生筏(10分)(1)评估要素①穿妥救生衣②根据当时环境因素(风向)确定扶正时的最佳位置③选择筏低舷侧(有钢瓶一侧)扶正④筏扶正后能迅速游开或安全地从筏底两侧脱离开(2)评估标准①操作正确、熟练(10分)②操作正确、比较熟练(8分)③操作正确、熟练程度一般,能完成操作(6分)④操作较差,只能完成部分操作(0-4分)3.6 穿着救生衣从水中登上救生筏(15分)(1)评估要素①穿妥救生衣②会利用救生筏上的登筏装备自行登上救生筏③协助水中人员登筏(受伤或昏迷等)(2)评估标准①操作正确、熟练(15分)②操作正确、比较熟练(12分)③操作正确、熟练程度一般,能完成操作(9分)④操作较差,只能完成部分操作(0-6分)3.7 正确穿着救生服并游泳和正确穿着保温用具(10分)(1)评估要素①救生服的穿着法②保温用具的穿着法③救生服的穿着时间不超过2分钟④穿着救生服游泳不少于5米(2)评估标准①操作正确、熟练(10分)②操作正确、比较熟练(8分)③操作正确、熟练程度一般,能完成操作(6分)④操作较差,只能完成部分操作(0-4分)4. 评估办法4.1 评估形式和容(1)评估形式现场实操(2)评估容本评估考试中分必考题和抽考题必考题为:“2.1 正确穿着救生衣”、“2.2 跳水求生的法”、“2.3 穿着救生衣游泳”、“2.4 HELP姿势”、“2.6 穿着救生衣从水中登上救生筏”抽考题为:“2.5 穿着救生衣扶正救生筏”和“2.7 正确穿着救生服和保温用具”,两个评估题目中随机抽取一题4.2 成绩评定一套评估考试题目满分为100分,评估中的每项容的成绩均必须达到该评估题规定分数的60%及以上者才能为合格4.3 评估时间每人/组次不超过20分钟Z01.2 防火与灭火适用对象:海船上所有船员1. 评估目的通过评估,检验被评估者掌握消防基础知识情况、正确使用船舶消防设备和器材的熟练程度,满足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国海事局有关海员专业培训要求。
2. 评估容2.1 手提式灭火器(水、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的结构、灭火作用和使用法2.2 各种移动式灭火装置(便携式泡沫发生器,移动式泡沫、二氧化碳、干粉装置)的结构、灭火作用和使用法2.3固定水灭火系统-包括使用不同水流扑灭较大火灾2.4 消防员装备及其他个人设备佩戴与使用2.5进入或通过已喷注了高膨胀泡沫的黑暗(如可能)舱室3. 评估要素及标准3.1 手提式灭火器(水、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的结构、灭火作用和使用法(40分)3.1.1 根据火灾类型选用合适的灭火器(10分)(1)评估要素①使用前的检查②选用合适的灭火器(2)评估标准①检查正确、选用合适(10分)②检查基本正确、选用合适(6-8分)③检查、选用错误(0-4分)3.1.2 使用手提式灭火器灭火(25分)(1)评估要素①灭火动作低姿接近火源、选择上风位、距离恰当根据灭火器和火灾类型进行灭火撤离火源(面对火源,后退撤离)②使用灭火器的注意事项(2)评估标准①操作正确、熟练(25分)②操作正确、比较熟练(20分)③操作基本正确、基本熟练(15分)④操作不正确、不熟练(0-9分)3.1.3 熟悉手提式灭火器的结构和灭火性能(5分)(1)评估要素①灭火器的灭火性能②灭火器的基本结构(2)评估标准①正确掌握、熟悉(5分)②正确掌握、比较熟悉(4分)③基本掌握、比较熟悉(3分)④没掌握、不熟悉(0-2分)3.2 各种移动式灭火装置(便携式泡沫发生器,移动式泡沫、二氧化碳、干粉装置)的结构、灭火作用和使用法(40分)3.2.1 根据火灾类型选用合适的移动式灭火装置(10分)(1)评估要素①使用前的检查②选用合适的移动式灭火装置(2)评估标准①检查正确、选用合适(10分)②检查基本正确、选用合适(6-8分)③检查、选用错误(0-4分)3.2.2 使用移动式灭火装置灭火(25分)(1)评估要素①灭火动作低姿推动灭火装置接近火源,灭火装置停放位置合适,灭火者选择上风位、离火源距离恰当根据灭火器和火灾类型进行灭火撤离火源(面对火源,后退撤离)②使用灭火装置的注意事项(2)评估标准①操作正确、熟练(25分)②操作正确、比较熟练(20分)③操作基本正确、基本熟练(15分)④操作不正确、不熟练(0-9分)3.2.3 熟悉移动式灭火装置的结构和灭火性能(5分)(1)评估要素①移动式灭火装置的灭火性能②移动式灭火装置的基本结构(2)评估标准①正确掌握、熟悉(5分)②正确掌握、比较熟悉(4分)③基本掌握、基本熟悉(3分)④没掌握、不熟悉(0-2分)3.3 固定水灭火系统—包括使用不同水流扑灭较大火灾(40分)3.3.1 水灭火系统的组成(10分)(1)评估要素水灭火系统的组成(2)评估标准①回答正确熟练(10分)②回答正确比较熟练(8分)③回答基本正确熟练(6分)④回答不正确(0-4分)3.3.2 四人一组,正确使用水灭火系统扑灭火灾(30分)(1)评估要素①灭火小组各成员分工是否明确②水带铺(抛)设是否符合要求(水带抛出后接头仍握在手中,水带在正前完全展开,左右偏离不超过1米)③水带与消防栓、水带与水带、水带与水枪的连接是否迅速熟练,从发出指令到水枪出水时间在规定时间之④水枪手与辅助手是否以正确的姿势操纵使用水枪灭火,并能根据需要熟练转换水枪喷嘴出水模式⑤是否正确收卷水带(2)评估标准①操作正确、熟练(30分)②操作正确、比较熟练(24分)③操作基本正确、不熟练(18分)④操作不正确、不熟练(0-12分)3.4 消防员装备及其他个人设备佩戴与使用(40分)3.4.1 消防员装备的佩戴和使用(佩带呼吸装置在充满烟雾的封闭处所、舱室进行灭火与营救)(30分)(1)评估要素①佩戴前的准备和检查②在2分钟正确穿戴消防员装备(包括空气呼吸器)③在充满烟雾的封闭处所、舱室进行灭火和营救的要领与姿势④防火绳的正确使用○5配合和协调(2)评估标准①操作正确,2分钟完成(20分)②操作正确,3分钟完成(16分)③操作基本正确,时间超过3分钟(0-10分)3.4.2 其他个人设备(紧急逃生呼吸器(EEBD)、防毒面具)(20分)(1)评估要素①佩戴前的准备和检查②正确佩戴(2)评估标准①操作正确、熟练(20分)②操作正确、比较熟练(16分)③操作基本正确、不熟练(12分)④操作不正确、不熟练(0-4分)3.5 进入或通过已喷注了高膨胀泡沫的黑暗(如可能)舱室(20分)(1)评估要素①不戴呼吸装置②合理使用救生索③行走的姿势和要领(2)评估标准①顺利进出或通过,操作正确(20分)②顺利进出或通过,操作基本正确(15分)③顺利进出或通过,操作不正确(1-10分)④未完成进出或通过动作(0分)4. 评估法4.1 评估形式四项评估容中(3.1)、(3.2)、(3.3)三选一进行评估,(3.4)、(3.5)必评,其中(3.3)项目每四名学员一组进行评估,每名学员按其具体执行的任务进行评估4.2 成绩评定满分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且必选项目必须及格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3 评估时间每位学员操作时间总计不得超过18分钟Z01.3 基本急救适用对象:海船上所有船员1. 评估目的通过评估,检验被评估者对基本急救中心肺复术、三角巾包扎术、止血带止血术及前臂骨折夹板-三角巾固定术等基本操作技能的掌握和实际运用能力,以满足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及中华人民国海事局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评估的有关要求。
2. 评估容2.1 心肺复术2.2 三角巾包扎术2.3 止血带止血术2.4 前臂骨折夹板-三角巾固定术3. 评估要素及标准3.1 心肺复术(100分)3.1.1 口对口人工呼吸(50分)(1)评估要素①患者平卧,判断意识及心跳、呼吸情况,呼救②解开衣领,清除口异物③托起患者的下颌,使头后仰,口④捏紧患者的鼻,深吸气后贴紧患者口吹气⑤使患者胸部膨隆扩,然后放松患者的鼻,口离开⑥如此反复进行,每分钟8~10次,每次吹气时间大于1秒⑦心肺复有效指征的判断(2)评估标准①熟练掌握正确操作要领,掌握正确速率(50分)②基本掌握正确操作要领及速率,能自动纠正差错(40分)③操作要领及呼吸速率不能完全掌握经一次提示后能纠正错误(30分)④操作要领掌握较差,经二次提示后尚能纠正错误(0-20分)3.1.2 胸外心脏按压(50分)(1)评估要素①患者仰卧硬板床或硬地上②按压部位在胸骨的中下1/3交界处③施救者左手掌根部放于按压部位,右手放在左手上,二肘伸直,用上半身的力量有节奏地垂直下压④使胸骨向脊柱向下陷不少于5 cm,然后放松,使胸骨复位心脏扩,反复进行,成人每分钟100次⑤胸外心脏按压与口对口人工呼吸的比例为30:2⑥胸外按压与口对口人工呼吸循环操作5次后,判断病人心肺复的有效指征⑦心肺复有效指征的判断(2)评估标准①熟练掌握正确操作要领,按压部位准确,掌握正确速率(50分)②基本掌握正确操作要领及速率,按压部位略偏移但能自动纠正差错(40分)③操作要领不能完全掌握,按压部位明显偏移经一次提示后能纠正错误(30分)④掌握操作要领较差,按压部位重偏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