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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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设备防爆60条

煤矿机电设备防爆60条

第一条、为适应井下电气产品技术发展需要,保障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国家防爆电器标准》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检查标准的修改补充规定(试行)》编制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晋煤集团公司管辖(包括个子公司)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第三条、防爆电器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防爆标志”、“煤安标志”(MA)铭牌”。

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煤安标志牌”丢失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包括监测监控设备及本安设施)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方可下井使用,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第五条、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轴承完好,轴承盖无破损,否则为失爆。

第六条、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第七条、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离层、脱落为不完好。

第八条、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隔爆腔与本安腔直接贯通为失爆。

第九条、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³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6mm,大于100cm³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表面划痕深度小于1mm 为不完好,大于等于1mm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松动为失爆。

第十条、隔爆结合面间隙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门的隔爆结合面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mm,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结合面的宽度:表1第十一条、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大于0.5mm为失爆。

隔爆面划伤宽度或深度有一项大于0.5mm,它的投影长度大于隔爆面宽度的1/2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

机电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防爆管理制度一、引言机电设备防爆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机电设备在特殊环境中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该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所有机电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制定机电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机电设备在危险环境中的安全操作,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2. 原则:制度的执行应遵循以下原则:- 安全第一:安全是最重要的,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都是不可容忍的。

-预防为主:通过预防措施降低危险因素,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 综合治理:从源头控制危险因素,全面管理机电设备的安全问题。

三、机电设备防爆管理责任1. 防爆管理主管:负责机电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制度的落实。

2. 负责单位:负责本单位机电设备的防爆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导书。

3. 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合检查和维护工作。

四、机电设备防爆管理要求1. 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 设备监测检查:定期进行设备的监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修复。

3. 设备备件管理:建立设备备件管理制度,保障备件有效并及时更新。

4. 设备操作规程: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导书,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5. 知识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防爆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 安全防护措施: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爆门、防爆灯等,确保安全操作。

7. 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的教育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五、机电设备防爆应急措施1.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人员职责。

2. 消防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的完好性,确保其可靠性。

3. 应急培训演练: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4.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机电设备防爆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在危机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六、机电设备防爆管理检查与评估1. 设备检查:定期进行设备的防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修复。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模版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模版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为保障安全生产,维护工作场所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机关、学校等各类工作场所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

二、责任与义务1.各级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的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工作负全部责任,并下达责任到人。

2.员工应按照本规定要求,正确使用和维护防爆电气设备,并遵守操作规程。

3.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巡检、维修和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的防爆电气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三、防爆电气设备的购置和采购1.购置新设备时,应按照国家标准选择合适的防爆电气设备,并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采购防爆电气设备时,应向供应商索要合格证书,并对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进行全面检验。

3.对于设备出现故障的情况,应及时处理,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四、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1.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制定的安装标准和规程操作。

2.定期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制定维护计划和档案。

3.对于设备出现故障的情况,应及时进行维修,严禁擅自使用和修复不具备维修资质的人员。

五、防爆电气设备的巡检与监控1.建立防爆电气设备巡检制度,明确巡检时间、巡检内容和责任部门。

2.巡检过程中,应重点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绝缘、防护罩等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处理。

3.安装监控设备,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并建立监控日志。

六、员工培训与安全教育1.对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2.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3.加强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应急处置的效率。

七、防爆电气设备的报废处理1.设备达到规定的使用寿命或发生重大故障时,应进行报废处理。

2.报废设备应进行分类、标记,并交由专门部门进行安全处理或回收利用。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4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4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利用电气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科研和生活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该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建立健全防爆管理机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预防和控制电气设备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该依法遵守,科学合理,经济适用,责任明确,组织有序,工作连续,有效管理并不断完善。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要求第五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操作规程,规定明确的防爆措施和操作规范;(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操作指导,确保人员具备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理的能力;(三)加强电气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四)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五)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救援组织,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事故;(六)加强防火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防火要求进行布线、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七)加强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先进的防爆技术和设备,提高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八)加强管理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防爆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防爆要求;(二)电气设备的安装和布线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三)电气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四)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能;(五)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进行检修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六)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七)电气设备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1. 为确保企业的电气设备在危险环境中安全可靠地运行,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正常进行,制定本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在危险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仪表、开关、插座等。

二、基本要求1.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防爆电器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认证。

2.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3. 企业应配备专职的防爆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爆电气设备使用和维护能力。

4. 企业要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以备查阅。

5. 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或维修防爆电气设备,如有问题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设备采购和验收1. 企业在进行设备采购前,必须明确设备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选择符合要求的产品。

2. 采购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格证明,并在采购时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达到要求。

3. 采购设备的台账和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并保留,以备审计和追溯。

四、设备安装和布线1. 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并由专业的电气工程师进行施工和验收。

2. 设备的布线必须符合相关的电缆制程和标准,并严格按照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和等级进行布置。

五、设备维护和检修1. 企业要定期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护工作。

2. 维护人员必须配备防护装备,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检修。

3. 维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处理。

4. 设备的维修必须由专业的维修人员完成,并且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六、设备运行与管理1. 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知识。

2. 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制度进行操作,并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 设备的运行记录和异常情况必须及时记录,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七、风险评估和应急措施1. 企业要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发现和识别潜在的危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5篇)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5篇)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一、防爆检查要由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具体操作。

二、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取得防爆检查合格证才准入井,井下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防爆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准投入运行。

三、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由机电科负责入井防爆电气设备和检修后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验收;由防爆检查员签发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并负责组织入井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各队值班电工负责井下所管辖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3、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机电科组织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填写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合格证》,并填写验收记录台帐。

4、凡是新调入(购入)、初次使用或大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机电科必须组织检查、验收。

5、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对自己签发的合格证负责,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安装人员限期处理。

四、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部分的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失爆处理:1、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的绝缘基座破裂,接线螺杆杆孔间隙超限,绝缘基座与接线盒内间隙超限,绝缘基座边缘厚度小于25mm为失爆。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拧紧,不得使用钳具强拧,在检查时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个指头能旋入一扣者为喇叭咀松动为失爆。

3、压盘式嗽叭口上紧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检查时眼睛看不到余量为失爆。

4、动力电缆橡套损伤,已看到分相绝缘层,即为失爆。

5、橡套电缆除伸入设备器壁部分允许外径细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准细,否则为失爆。

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规定及失爆判别标准

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规定及失爆判别标准

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规定及失爆判别标准二、管理规定1.机电部是防爆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防爆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负责组织培训、检查、考核等工作。

安监处、调度室、企管部、生产技术部和通防部等部门是协管部门,各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的防爆电器设备和电缆的管理工作。

2.防爆检查人员的资格:必须是电器专业人员,或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

3.要求每月组织一次防爆知识培训班,每月组织1次全面检查。

4.每发现一处失爆,罚单位2000元,罚机电区长200元,罚行政主管、技术主管和防爆管理员各100元,扣月度绩效0.5分。

回风顺槽、采掘工作面等危险区域的失爆加倍处罚。

要求各单位按照包机制将罚款落实到相关责任人。

5.对防爆设备实行“四把关”。

一是入井前的把关,各类防爆电器下井前,必须由施工单位的防爆检查员(专职电工)进行验收。

检验合格后,机电部发放人员、机厂检修人员和领用人员共同签字,发放“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下井。

第二关,送电前,全面检查一次设备性能。

第三关,正式使用前提出申请由机电部组织验收。

第四关,把握好预防性检修工作,包括班前检查,检修班日检和每月的停产检修工作。

6.严禁使用没有“MA”标志和不符合防爆要求的产品。

通讯、检测、监控、人员定位、考勤等系统电器和电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对这类设备管理,必须提升到对隔爆型电器设备的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将严格按照本规定统一进行考核。

7.防爆设备的搬运、安装:装车时要轻装轻放,设备重心尽量降低并靠近车辆中心,为避免运输中设备在车内滚动磕碰,要用木板等物垫好挤实,连接部位要紧固好;井下卸车严禁乱扔乱摔,防止碰撞;设备临时存放地点不能有积水;设备运到安装地点后要先对其外观和防爆性能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无损、性能符合要求后才准安装使用。

8.严格按规定安装施工,设备送电前,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不用的喇叭口也要拆检。

确认符合防爆、完好标准后方可送电试运行。

9.新安装设备正式使用前,向机电部提出验收申请,不经验收的设备不允许擅自使用,一经发现,每台设备罚100元。

防爆电器管理制度

防爆电器管理制度

防爆电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电气设备爆炸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生产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爆电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指的是能够产生电能、传输电能、使用电能或检测电能的设备。

第四条防爆电器是指能够在爆炸环境下安全使用的电器设备。

第五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爆电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安全管理。

第六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范事故发生。

第七条本制度由电气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防爆电器管理责任第八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门负责电气设备管理的机构,明确责任人员。

第九条电气设备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电气设备检测和维护计划,执行合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电气设备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记录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记录、事故处理情况等。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电气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第十四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标准对电气设备进行选型和安装。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电气设备使用手册,明确设备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设备巡检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第二十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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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防爆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机电设备防爆管理制度l、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时,必须经过防爆专责检查员的检查。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检查。

井下所有设备的安装都应符合《煤矿机电安装质量标准》。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不得有失爆现象,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入井的机电设备必须是经过检查合格后的设备,机电设备入井必须经矿井机电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3、出井大修、中修和小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

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的生产厂家出厂标准方可使用,并经专责防爆检查员张贴防爆合格证方可下井。

4、防爆电气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机电管理部门防爆组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三大保护、电缆、局扇、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等实行监督检查,查出的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下达所属责任队组限期整改。

6、各采区、工作面应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及保护整定核验。

防爆电气设备无论在矿井任何地方安装使用,均按防爆设备检查和维护。

7、高压隔爆开关应有:①欠压保护;②短路保护;③过负荷保护;④选择性接地保护:⑤有过压保护。

8、所有馈电开关、磁力起动器应用真空断路器。

信号照明系统应使用综合保护装置。

所有低压馈电开关、磁力起动器均应装设接地和漏电或选择性漏电保护。

矿灯应装有短路保护装置,瓦斯报警装置。

9、矿井大型设备定期进行技术测定和探伤,定期进行远方漏电试验,接地电阻测试。

在井下进行各种电气测试或电气设备开盖前,应先测瓦斯。

10、各类开关设备及单独保护器,在入井前应由专职的、经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电气保护及防爆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

11、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由机电科组织每月检查一次。

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半年进行一次,负荷变化时及时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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