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中心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有效管理卫生院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中心卫生院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卫生院院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卫生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生产制度。
3. 所有员工都有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1. 中心卫生院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协调、推动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为成员。
2. 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协助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和安全生产活动。
3. 各部门根据需要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执行。
四、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1. 中心卫生院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包括危险源辨识与控制、紧急救援知识、防灾减灾等方面的知识。
2. 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后才能上岗。
3. 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并及时进行补充培训。
五、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 中心卫生院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确保所有员工严格遵守。
2. 卫生院应落实防火、防爆、防毒、防险等应急管理措施,确保应急设备完善,并定期进行演练。
3. 临床部门应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手术室管理制度,保证手术过程中的安全。
4. 药品管理部门应制定和执行严格的药品管理制度,做到药品采购、存储、使用的安全。
同时,加强药品毒副作用的监测和处理工作。
5.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应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保证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理和处置,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
六、安全事故处理1. 凡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中心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院安全管理,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和医院财产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安全管理工作。
2. 各科室负责人是科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全体医务人员、工作人员及实习生都应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职责。
三、安全管理内容1. 人员安全管理(1)加强对医务人员、工作人员及实习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严格执行请假、出差、外出登记制度,确保人员安全。
2.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2)定期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确保药品、医疗器械质量。
(3)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追踪管理,防止过期、失效。
3.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2)加强对设备设施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操作技能。
(3)严格执行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4. 消防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2)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5. 院区环境安全管理(1)加强院区环境管理,保持院区整洁、有序。
(2)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加强绿化、美化,提高院区环境质量。
四、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安全事故。
3. 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严肃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心卫生院年月日。
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一、概述为了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卫生院内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该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是针对卫生院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所制定的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卫生院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单位为卫生院管理委员会和安全管理部门,各科室的负责人也应负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安全管理部门由院长直接任命,全面负责卫生院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卫生院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与义务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熟练应对突发情况。
2.制定并实施卫生院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化操作程序,并定期进行更新和修订。
3.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加强对卫生院内可能存在的风险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员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
4.搭建健全的安全信息报告渠道,及时了解卫生院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快速做出应对措施,避免事故扩大损失。
5.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潜在危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确保卫生院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1.加强卫生院内的安全设施建设,完善安全防范体系。
2.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卫生院内各项安全检查和排查,及时消除潜在危险隐患。
4.卫生院每年应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习,检验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能力。
5.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核查和处理,生产事故的处理结果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安全管理中的各项措施1.每天对卫生院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水电气等生产设施的故障和风险,在发现问题后,应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
2.加强卫生院内用火的管理,严禁在卫生院内乱丢烟蒂,禁止私拉电线、私拉水管等违法行为。
3.加强对卫生院内各项生产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及时发现设施的老化和失效现象,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六、安全纪检措施1.对服务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2024年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范例(四篇)

2024年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范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金银滩卫生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制度,旨在明确责任归属,便于责任追究。
2. 临床各科室发生的医疗安全事件,由院领导、相关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承担直接责任,并需认真负责处理。
3. 对于因水、暖、电、电梯等故障影响医疗工作的情况,由后勤部门人员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4. 医院内发生的偷盗等安全事件,由保卫部门人员负责调查处理及承担责任。
5. 医院院长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需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金银滩卫生院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 本制度所称医院建设项目,涵盖医院正在进行的所有建筑及改造项目。
2. 所有建设项目均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与标准。
3. 建设项目在正式投入建设前,必须通过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的检查与验收,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4. 若发现建设项目中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情况,应立即停止建设,并重新进行设计调整。
5. 建设项目完成后,需经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 医院项目建设的具体管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院长承担总体监督与领导责任。
金银滩卫生院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与检修、维修制度1. 为确保安全生产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院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分为医疗性质类与非医疗性质类,分别由器械科与后勤科负责管理。
3. 所有设施、设备均需定期进行维护与检修,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
4. 各科室需建立设施设备的维修、使用记录,以便全面了解设备状况。
5. 科室设施、设备中易损物品的更换需事先向相关科室报备。
6. 设施、设备损坏后,需经相关科室鉴定确认,方可进行新设备的更换。
7. 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由设备所在科室负责,并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024年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范例(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金银滩卫生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为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确职责划分,特制定本制度,旨在明确责任归属,便于后续责任追究。
卫生院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卫生院各项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和规范卫生院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汇编。
第二条卫生院内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并遵守其规定。
第三条卫生院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迟到早退、请假制度、工作纪律、医疗服务规范等。
第四条卫生院管理人员有责任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规定。
第五条卫生院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保持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迟到早退及请假制度第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的情况,应当提前向主管汇报并说明理由,必要时需进行审批。
第七条员工如需要请假,应当提前向主管提出申请,申请需附上请假条并经过主管批准。
第八条在医院面临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员工可事后向主管请假,但需在第一时间进行通报。
第九条迟到、早退及未经批准的请假将按照卫生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私自离岗属于违纪。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条卫生院的员工必须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度,做到按时上班下班。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尊重医院的患者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素养。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中如有不服从指挥、懒惰怠工等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甚至开除。
第十三条卫生院管理人员有权对员工进行考核和评定,对于表现优异者将予以奖励和表扬。
第四章医疗服务规范第十四条卫生院的医疗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定,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
第十五条医疗人员在接诊患者时,必须保持礼貌、耐心和严谨,不能对患者有侮辱或歧视行为。
第十六条医疗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遵循医德医风,不得将个人观点和情绪影响到诊疗结果。
第十七条医疗人员必须对医疗记录进行妥善保存,并按规定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医疗质量可追溯。
第十八条医疗人员如有医疗过失或疏忽将受到相应处理,包括惩罚和赔偿等。
第五章综合管理第十九条卫生院的设备和设施需经常保养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第二十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流程,保证医疗服务的高效率和高质量。
卫生院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安全管理,保障卫生院工作人员、患者及财产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我院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我院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岗位工作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我院定期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演练等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我院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包括消防安全、电气安全、药品安全、生物安全等方面。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第五章安全设施与器材第十三条我院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包括消防设施、急救药品、防护用品等。
第十四条安全设施和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安全设施和器材的更换、报废等事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
第六章消防安全第十六条我院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第十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第十八条严禁在病房、办公室等场所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医院。
第十九条火灾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第七章药品安全第二十条我院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卫生院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职责。
为了保障卫生院的正常运转,保护患者、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必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1、卫生院内应配备符合规定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他们了解火灾的预防、扑救和逃生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3、严禁在卫生院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4、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在通道和出口处堆放杂物。
5、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二、医疗安全管理1、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3、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假药、劣药流入卫生院。
4、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
5、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患者的投诉和纠纷,维护卫生院的正常秩序。
三、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1、对卫生院的房屋、建筑物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结构安全。
2、对水、电、气等供应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跑、冒、滴、漏等问题。
3、加强对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对卫生院内的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和停放。
四、信息安全管理1、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设置防火墙和密码,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感染。
2、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疗数据,严禁泄露患者的隐私。
3、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五、治安安全管理1、卫生院应配备必要的安保人员,加强对卫生院的巡逻和守护。
2、安装监控摄像头等安防设备,对重点部位进行实时监控。
3、严格执行出入院管理制度,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和管理。
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卫生院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卫生院是医疗单位,其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格外重要。
为了确保卫生院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平安、稳定地运行,特制定了以下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卫生院的平安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平安,依法规定订立此制度。
其次条卫生院的平安生产工作要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手段,全员参与为特点,强调工作责任、科学管理,提倡文明生产。
第三条卫生院所设岗位必需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岗位的平安生产工作。
第四条卫生院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平安生产标准和本院实际状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卫生院要加强平安生产宣扬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平安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同时,建立健全平安生产档案,进行定期培训。
第六条卫生院要加强对平安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定期进行平安生产自查自纠。
第七条卫生院要配备必要的平安设施和装备,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1页/共4页第八条卫生院要加强对危急化学品、辐射设备等特殊物品的管理,确保平安生产。
第九条卫生院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支配专人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大事的力量。
第十条卫生院要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准时共享平安生产信息,进行平安生产工作的协同管理。
其次章平安生产组织管理第一条卫生院设立平安生产委员会,负责总体平安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决策。
其次条卫生院铺设平安生产网络,建立日常平安生产警报机制,保障信息的准时传递。
第三条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平安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主管人员的平安生产责任。
第四条卫生院设立平安生产检查组,定期检查平安生产工作的执行状况,并准时整改不足之处。
第五条卫生院要完善平安生产案件的处理机制,建立事故统计和平安评价制度。
第三章平安生产工作第一条卫生院要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卫生院防火工作规程和卫生院平安生产规程。
其次条卫生院要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设备,确保其平安、完好。
第三条卫生院要对危急品进行登记和分类管理,确保其平安使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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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职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普兰店市卫计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卫生院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职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普兰店市卫计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普兰店市卫计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职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医院安全监督管理制度1.医院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科室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院长负总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医院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
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院长、各科室负责人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3.医院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医院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医院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是医院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
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1、各科室要设有安全员。
科主任为本科室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做到定时、定人、定位。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电器、电源、用水、库房、检验室、食品卫生、锅炉房、消防措施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
科主任每周对所在科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医院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由相关科室主任组成的检查组对全院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
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并要求有关科室及时整改。
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
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
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
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科室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院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
医院办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分别进行四次专项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院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医院安全会议制度为了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医院人、财、物的安全,增强全体行政人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做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每月召开一次全院安全工作会议。
2、医院每周召开医院行政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每月末进行一次安全教育3、医院每月科主任例会时要布置有关安全工作,科主任要汇报安全情况。
4、医院各科室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主题会,各科主任组织本科室职工学习贯彻医院的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和措施等。
并结合本科室特点加强安全工作方面的教育。
5、每月初第一周,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
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6、医院要坚持在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进行安全工作会议,有人员、时间安排。
7、结合消防日、安全教育日等召开全院安全教育大会。
8、医院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医院要抓住时机,结合实例,及时召开大会,对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9、每年举行一次全院性安全法制教育大会,邀请大谭派出所来院协同加强安全、法制方面的教育。
10、根据医院阶段工作的需要或安全专题教育的需要临时召开全院各种形式的安全会议,检查、部署、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11、每年召开各科室主任会议,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并要求科主任做好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12、每年末,医院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会议,奖励安全工作优秀工作人员。
13、以上各项会议都要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医院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院患者伤害事故,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医院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医院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医院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
2、医院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医院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普兰店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3、医院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1)火灾事故。
医院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医院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2)治安(刑事)事故。
医院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110“,向镇派出所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医院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3)食品中毒事故。
医院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普兰店市疾控中心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医院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
医院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由医院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4、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医院安全工作责任制医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医院的信誉和患者的健康,也关系到职工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
因此,必须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医院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医院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医患平安。
1、医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院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
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有相关科室主任、职工参加组成“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
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医院。
3、科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科室职工的安全教育,各科室要努力建设良好的行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医院领导和职工通报情况。
4、值班人员要对全院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
5、院委会要加大对违纪职工的查处力度和后进职工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科室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药局处要加强药品尤其剧毒药品保管、使用。
值班人员就寝前要检查一遍病房,医院周围,防止院外人员进入病房推销、偷窃、诈骗等,严防患者赌博、打架、行窃,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发现患者有不正常情绪及时通报主治医生及医院领导。
7、总务处要加强对院内食堂、锅炉房、用电器等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同时加强对医院的病房、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全院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患者不安全文明行为。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患者突发疾病加重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患者。
医院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职工和患者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医院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重大火灾事故;(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3)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4)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6)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7)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8)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9)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10)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