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 调解协议与调解书联系与区别
调解协议书与和解协议书的区别

调解协议书与和解协议书的区别一、引言作为解决争议和纠纷的方式,调解和和解在法律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尽管这两者都旨在实现当事人的共识和和谐,调解协议书和和解协议书之间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对这两种协议书进行对比,并探讨其用途、内容和效力等方面的差异。
二、调解协议书1. 定义与特点调解协议书是在调解程序中产生的一种书面协议,用于记录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的共识和妥协。
调解是一种通过中立第三方的介入,促进当事人之间的交流、理解和妥协,使争议得以解决的方式。
因此,调解协议书的核心特点是强调中立、自愿和同意。
2. 内容要求调解协议书通常包含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2)争议背景:详细描述争议的产生原因和事实;(3)协议内容:明确双方达成的共识和妥协,包括支付金额、时间安排、合同条款等;(4)义务和权利:规定双方在协议达成后的责任和权益;(5)违约责任:规定各方因违反协议约定而应承担的后果;(6)协议的效力和解释:明确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如何解释争议等。
3. 法律效力调解协议书具有合同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调解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凭借调解协议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在受到违约行为时寻求法律保护。
三、和解协议书1. 定义与特点和解协议书是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一种书面协议,旨在解决正在进行中的法律纠纷。
和解是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可以避免双方的继续争议和扩大化,节约时间和成本。
因此,和解协议书的特点是解决正在进行中的诉讼纠纷,具有强制性和终局性。
2. 内容要求和解协议书通常包含以下内容:(1)诉讼相关信息:包括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当事人信息等;(2)协议内容:明确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包括赔偿金额、行为约束、民事赔偿、刑事赔偿等;(3)权利放弃:当事人在达成和解协议后可能会放弃或变更某些权利;(4)条款约定:对协议内容进行具体规定,如支付分期、违约责任等;(5)法律效力:明确协议的法律效力和执行方式等。
和解协议书与调解协议书

和解协议书与调解协议书一、引言本协议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相关法规,由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解决双方因xxxxxxxx引起的争议达成一致意见,并达成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并遵守本协议的内容。
二、协议内容1. 双方同意通过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的方式解决争议,为双方实现共赢达成以下协议。
2. 甲方与乙方同意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并以开放的心态进行协商和解决争议。
3. 甲方和乙方同意选择调解或和解方式解决争议,并接受调解机构或仲裁机构的裁决或调解结果。
双方一致同意遵守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决定,不追究法律责任。
三、和解协议的陈述对于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甲方和乙方确认以下内容:1. 双方自愿和平解决争议,和解的方式旨在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 甲方同意xxx,乙方同意xxx,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本协议,在xxx年xx月xx日生效。
3. 双方同意自愿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并承诺不再以任何方式追究对方的责任。
四、调解协议的陈述对于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甲方和乙方确认以下内容:1. 调解员对争议进行公正、中立的调解,并秉持公平原则,促使甲方和乙方达成一致意见。
2. 甲方和乙方同意xxx,xxx,并达成调解协议,在xxx年xx月xx 日生效。
3. 双方同意自愿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并承诺不再以任何方式追究对方的责任。
五、协议生效和履行1.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
2.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1. 如发生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采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补充或修改,应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协议或修改协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调解协议书和调解书的区别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调解协议书和调解书的区别《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调解和调解书的区别这几天帮着同事的老公在处理劳资纠纷的事情,她们现在走到仲裁程序了,但是公司同意和解。
期间,我仔细的阅读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现其中有调解协议书和调解书,二者的法律效果不同。
经过查阅资料,跟同行请教,终于搞明白二者的区别。
先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调解协议书和调解书的规定: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条至第十五条是对调解协议书的解释,注意第十四条十五条的规定,调节协议书当事人应当履行,这个协议书不具备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是对仲裁庭做出的调解书的解释: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过程仲裁,“调解协议书”和“调解书”是有根本区别的。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调解书和协议书有什么不同

调解书和协议书有什么不同法律文书在社会生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可以用于确立权益,明确责任,解决争议等。
调解书和协议书作为常见的法律文书,分别用于解决纠纷和达成协议。
虽然它们都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约束力,但二者在形式、性质和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着一些明显的不同。
首先,调解书是由调解员或调解委员会等调解机构生成的,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调解是一种非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旨在对矛盾双方进行相互沟通和妥协。
调解书主要包括纠纷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申请和意见、调解的过程和结果等内容。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针对双方的需求和利益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
当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调解员会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书写调解书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调解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调解,解决双方的纠纷,恢复双方的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社会稳定。
与此不同,协议书是由具体的当事人自主达成的协议而形成的。
它是一种合同文件,用于规定各方的权益和义务。
协议书的内容通常包括合同的名称、主体的明确、约定事项、履行期限、争议解决方式等。
与调解书相比,协议书更多地侧重于固化当事人的意愿,确立双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一旦签署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例如,在商业交易中,协议书被广泛用于明确双方的合作关系、产品规格、交付期限等细节,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调解书适用于较为简单的纠纷,比如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以维持社会和谐。
而协议书则更适用于双方在商业活动、劳动关系等方面达成一致,确立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调解书通常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其在实际执行中需要双方的合作和自觉履行。
而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更为明确,一旦签署,双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自己的责任,否则面临违约责任的风险。
此外,调解书和协议书在法律效力上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调解书通常是在调解员的监督下达成的,双方达成的协议需要经过调解员的确认和签署。
而协议书则是由双方自行起草和签署的,属于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合作协议。
发生劳动纠纷后和解与调解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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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发生劳动纠纷后和解与调解有什么区别? 核心提示:发生劳动纠纷后和解与调解有什么区别?区别在于是否由仲裁庭主持不同;发生的阶段不同;达成协议后结案的方式不同。
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具体介绍。
发生劳动纠纷后和解与调解有什么区别?
和解与调解都是当事人在自愿和享有处分权的前提下,通过平等协商,互相妥协达成的,但二者有一些区别:
一、是否由仲裁庭主持不同
和解是当事人自行通过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的活动;而调解是当事人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达成解决方案的活动。
二、发生的阶段不同
和解可以发生在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到裁决作出前的任一阶段,可以在开庭时,也可以在开庭前或开庭后;而调解只能发生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的那一阶段。
三、达成协议后结案的方式不同
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即结案;而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后仲裁庭制作调解书的,劳动争议仲裁即结案。
调解协议书与和解协议书的区别

调解协议书与和解协议书的区别
一、定义
调解协议书是指在民事纠纷调解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通过调解达成的书面协议,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相关事宜的文件。
而和解协议书则是在司法程序中,由法院组织调解达成的书面协议,具有司法效力。
二、主体
调解协议书的主体为当事人本身,调解员仅协助达成协议并起草协议书。
而和解协议书的主体包括法院、当事人及律师,具有法律程序的参与要素。
三、效力
调解协议书属于自愿约定,缺乏法律强制力,一旦当事人不履行,只能通过起诉等程序进行解决。
而和解协议书作为法院调解的产物,具有司法效力,一经法院审查确认即生效。
四、程序
调解协议书的达成和确认过程相对简单,主要依托调解员的协助和当事人的自愿达成。
而和解协议书则需要经过法院调解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后方可生效。
五、内容
调解协议书注重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平等,更多体现在具体争议解
决方案和履行方式上。
而和解协议书在司法程序中,更加注重司法公
正和程序合法性,内容更受法律限制。
六、异议
若对调解协议书有异议,当事人可以自行放弃履行或另行协商解决,不受外部干预。
而和解协议书若有异议,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异议申请,法院依法处理。
综上所述,调解协议书与和解协议书在性质、效力、主体、程序、
内容等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
在实践中,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适用的协议形式,以达到最佳解决效果。
民事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

民事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一、背景在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法院通常会推荐或要求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具有快捷、经济、自愿等优势。
为了确保调解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民事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成为了必要的文件。
本文将从两个角度介绍民事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的格式和内容。
二、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是由具备调解资格的人员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出具的书面文件,它记录了调解的过程和达成的调解结果。
下面是民事调解书的一般格式:1. 首部:包括法院名称、案号、申请人、被申请人、调解员等基本信息。
2. 调解过程:详细记录了调解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以及调解过程中的交流和协商情况。
3. 调解结果:明确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包括具体事项、责任分担、期限等。
4. 调解结论:调解员对调解结果的认可,并表示调解书的效力。
5. 签字:当事人和调解员应在调解书上签字,表明对调解结果的认可。
三、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是民事调解的结果文件,是各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的正式记录。
它具有法律效力,在相关权益保护和纠纷解决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
下面是调解协议书的一般格式:1. 调解书标题:明确文件类型,即“调解协议书”。
2. 当事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3. 调解结果:详细列出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包括争议的事项、处理方式、责任分担、期限等。
4. 法律效力:明确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并对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进行说明。
5. 签字:当事人应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表示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和遵守。
四、注意事项1. 语言简练: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应采用简明扼要的表述,重点突出,排版整洁美观。
2. 条理清晰:可以使用小标题来分段,但需注意不在正文中出现“小节一”等词语,保持篇章连贯性。
3. 遵守法律规定: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内容合法合规。
4. 保存归档: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应妥善保存,并可作为法律证据使用。
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与调解书联系与区别

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与调解书联系与区别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与调解书联系与区别在法律领域,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以及调解书是常见的法律文件,它们在解决纠纷、调停矛盾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虽然这三者都属于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是它们之间有着一些联系与区别。
下面将详细介绍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与调解书的联系与区别。
一、和解协议和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书,用于解决诉讼、仲裁等争议。
和解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争议的事实和争议的请求、解决争议的方式和条件等。
和解协议的特点是:自愿达成、互利互惠、自由选择和书面约定。
和解协议的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需要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并签署才能生效。
二、调解协议调解协议是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起草的协议书,用于记录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的协议。
调解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争议的事实和请求、调解过程及结果等。
调解协议的特点是:调解员起草、当事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证明性和强制执行力。
三、调解书调解书是调解员在调解工作完成后起草的书面文件,用于记录调解过程和结果。
调解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争议的事实和请求、调解员的主持情况、当事人的达成协议等。
调解书的特点是:书面形式、调解员起草、调解结果一般具有强制力。
调解书是调解员的一种工作成果,是调解过程的总结和结果展示。
综上所述,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与调解书在解决纠纷和矛盾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和作用。
和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书,调解协议是调解员起草的记录协议,调解书是调解员总结的书面文件。
三者在形式、效力和作用等方面有所不同,但是都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在法律领域,了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与调解书的联系与区别对于促进法律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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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与调解书联系与区别
时间:2013-09-22 | 作者:宁典 | 浏览:2918
“和解,是指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就实体权利的处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活动。
和解分为诉讼外的和解与诉讼中的和解。
诉讼和解,是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进行自行协商,达成协议。
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与调解书联系与区别
和解协议:
法律规定:民诉法第五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4]12号第4条:“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
概念:“和解,是指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就实体权利的处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活动。
和解分为诉讼外的和解与诉讼中的和解。
诉讼和解,是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进行自行协商,达成协议。
性质:实质上是契约,所以对纠纷主体双方具有契约上的约束力
结果: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束诉讼程序。
与调解协议的区别:行为主体不同:和解协议是当事人自己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调解协议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第三人主持下达成协议。
相同点:靠当事人双方自觉履行,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的执行根据;
调解协议经过特定程序转化为特定的法律文书――调解书,,从而具有与法院判决相同的既判力、形成力或执行力。
调解书:
性质: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是对调解协议的确认,是调解结案的法定程序,与判决具有相同性质。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法》第51条的规定,仲裁庭依照基本合法原则、基本自由与公平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
仲裁庭根据该调解协议制成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则具有与法院判决相同的执行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
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
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第九十一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区别
诉讼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自行协商,就案件争议问题达成协议,并共同向法院陈述协议的内容,要求结束诉讼从而终结诉讼的制度。
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相比较,有以下几点区别:
1.性质不同。
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
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
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应当注意的是,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二者并不是完全没有关系。
根据《民事调解规定》,二者的联系表现为以下两点:第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第二,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