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2013年民政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2013年民政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3.03.29•【字号】陕民办发[2013]44号•【施行日期】2013.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民政厅关于2013年民政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民办发〔2013〕44号)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民政局、厅直各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13号)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陕办发〔2007〕18号)精神,结合我省民政系统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工作实际,现就2013年全省民政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列入考核范围:(一)基本条件1.2012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2012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初级工考核;2.工作8年以上(含8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并持有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含3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2012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核;3.工作18年以上(含18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并持有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含3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2012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4.工作23年以上(含23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并持有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含3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012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的通知

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11.07•【文号】劳培司字[1996]58号•【施行日期】1996.11.0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劳培司字[1996]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解放军总参谋部军务部、总政治宣传部、总后勤部司令部、生产管理部:为贯彻劳动部《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的通知》(劳部发[1996]362号)的要求,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保障体系,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我们制定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七日附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指导本规则在全国的组织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本规则在本行政区域的组织实施。
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本规则在本行业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规则的实施受劳动部及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劳动工资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确定的各项业务工作,并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制度

林学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及鉴定工作管理制度一、考评人员登记表(此表在国家林业局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应具有定期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并获得相应工种职业资格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在证书有效期间根据本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需要,可参与具体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各工种考评小组组长和成员由林学系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安排确定。
具有考评员资格的教师要填写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登记表,报系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登记表二、考评员资格证书(鉴定站管理员保管)三、考评人员工作守则1、严格遵守考评人员的职责,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2、在执行考评和考务工作时必须佩带考评人员胸卡。
3、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做好考核评分工作,做到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4、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和考场规则.5、严守考评纪律,不许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并主动接受考评组长的监督。
6、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忠于职守、履行职责。
有事不能到场考评,应提前与组长请假。
7、履行职责期间,不擅离职守,因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要经小组长同意方可离岗.8、保守鉴定试题秘密和鉴定成绩的秘密。
四、监考人员守则1、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
2、考生及入考场后,先核查照片御准考证是否一致。
3、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
4、对违纪考生,视情节轻重,先警告,严重者,报告下组长处理,填写考场记录。
5、考场内不得吸烟、读书看报、不准说话,不准将试题带出考场。
6、考试结束后按照考号顺序装订试卷。
7、考试期间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场干扰考试。
8、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
五、考生须知1、考生应了解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规定。
2、考生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应持有效证件,严禁伪造和弄虚作假.3、考生要服从鉴定站以及考评员、监考人员安排,并接受监督、检查。
4、参加考试时必须带《准考证》.5、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或指定的地点。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费用明细表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 电力特有工种 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及费用明细表 表一

2.申报人原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培训合格证等证书复印件各1份。
3.申报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3张(含申请表照片)。
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
1鉴定费:310元/人。
2.理论知识或实际操作单项成绩合格者,在两年内申请同工种同级别未合格项鉴定的(未合格项允许补考一次),可免已合格项考核费用,同时考核鉴定费标准按170元/人收取。
3、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较为复杂的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和掌握相关工种的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4、具有技术管理能力,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工艺革新方面有创新;在独立处理和解决本职业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和工艺难题等方面成绩显著。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十二年以上,经规定时间(80学时)的正式培训。
4.取得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可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或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的毕业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学历、资历、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可直接申报高级工:
1.分、子公司技能竞赛第2-5名,免相关专业(工种)考试、考核项目。
2.大学本、专科毕业生,专业与从事职业相当或相近的,应有半年以上同职业生产实践经验。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六年以上,经规定时间(80学时)正式培训。
4.在本职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当其职业(工种)不设初级岗位或不适宜申报初级职业技能资格,但须经规定时间(80学时)的正式培训。
5.取得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可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的毕业证书。
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电力特有工种)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费用明细表(表-)
贵州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人员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近期二寸照片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专业
毕业院校
工作单位
职务
技术职称
类别
□环境类评定人员口设施设备类评定人员口运营管理类评定人员□服务类评定人员(四选
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熟悉的行业或领域
口养老规划建设口建筑设计口运营管理□标准研究口质量监督口人才培养口养老设施设备口理论研究□专业服务口安全生产口其他(请注明)
符合所申请评定人员类别的证明材料清单(详细资料作为附件提交)
取得其他部门颁发的专家/评审员资格情况
发表论文、专著及获奖等情况
申请人承诺书
本人愿意成为贵州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人员,接受委托的工作,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所填写、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贵州省养老服务专家库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
(三)对贵州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贵州省评定委员会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1. 申报人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 鉴定项目信息
•鉴定项目名称:
•鉴定项目编号:
•鉴定项目等级:
•鉴定机构:
3. 学历情况
•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位:
4. 工作经历
4.1 公司/机构名称
•职位:
•工作时间:
•工作职责:
•所学技能应用情况:
4.2 公司/机构名称
•职位:
•工作时间:
•工作职责:
•所学技能应用情况:
5. 自我评价
(请简要介绍自己的职业技能、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评价)
6. 推荐人信息
•推荐人姓名:
•推荐人职位: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机构:
7. 鉴定申报理由
(请简要说明为什么选择申请该职业技能鉴定,以及对所申报鉴定项目的优势和兴趣等方面的理由)
8. 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列举所需提交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工作证明、技能证书等)
9. 申报日期
•申报日期:
10. 签名
•申报人签名:
以上是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的内容,希望能够提供给您所需的信息。
如果还有其他需要,请随时告知。
职业技术鉴定申报条件及程序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程序一、申报对象全市各类大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各用人单位职工、军人、个体从业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请参加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
二、申报条件(一)首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申报条件1、初级工(五级):在本职业(工种)工作满2年的社会各类人员,可申报本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五级;2、中级工(四级):技校、中专毕业生,可申报本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专科毕业生可申报与所学专业相近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其他各类职业学校毕业生,从事本职业(工种)满3年者,可申报本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四级;3、高级工(三级):本科毕业生可申报与所学专业相近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经原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批准开设的高级技工班毕业生,可申报本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二)拟晋升国家职业资格人员申报条件1、中级工(四级):初级工在本工种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2、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工作3年以上者;3、技师(二级):高级工工作4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后,连续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者;4、高级技师(一级):技师工作3年以上,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连续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者。
(三)部分企业成建制申报条件部分企业原未开展内部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成建制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可向企业一线职工倾斜,对原未取得过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但在本岗位连续工作8年以上且成绩突出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但总量应控制在本申报批次人数的30%以内。
(四)行业特有工种申报条件对行业特有工种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后,其本人从事本职业(工种)专业工作年限满3年(含3年)以上者,可直接申报本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
三、申报材料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一)提供单位出具的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目前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5张(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为彩色一寸照片;技师、高级技师彩色一寸照片4张,黑白两寸1张);(四)职业技能培训毕(结)业证书。
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民政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合格人

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民政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合格人员有关工资待遇问题的复函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皖人社函[2011]8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1.01.06
【实施日期】2011.0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民政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合格人员有关工资待遇问
题的复函
(皖人社函〔2011〕8号)
省民政厅:
你厅《关于商请民政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兑现岗位工资等问题的函》(民人函〔2010〕425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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