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协议书样本精编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5篇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5篇第1篇示例: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甲方(投保人):(投保人的姓名/名称)乙方(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名称)鉴于甲方已就所述风险向乙方提出申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并遵照约定共同履行合同内容:第一条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自[投保日期]起生效,至[保险期限]止。
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为乙方对被保险人意外伤害造成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需进行医疗治疗、住院治疗、手术治疗等,均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获得乙方给付。
第三条保险金额及赔偿方式1. 乙方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护理费用等支出,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2. 乙方向被保险人赔付保险金的方式,一般为一次性给付,具体赔付方式和时间将遵循乙方的理赔规定。
第四条免赔额1. 本合同设立免赔额,即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事故后,需先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一定金额的费用,超过免赔额部分由乙方承担。
2. 免赔额的设定金额为[金额],超出该金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保险事故通知义务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指引进行报案、申报理赔等程序,以便乙方及时处理。
第六条保险费缴纳方式1. 本合同的保险费由甲方按照约定的缴纳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乙方有权停止保险责任,合同解除。
第七条保险合同终止1. 本保险合同可在以下情况下提前终止:(1)被保险人因其他原因停止从事保险合同约定的工作或活动;(2)被保险人提前终止本保险合同;(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2. 本保险合同终止后,乙方对被保险人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2.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投保人)签章:日期:年月日以上为《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请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并共同履行。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6篇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6篇篇1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当事人信息甲方(被保险人):(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乙方(保险人):(保险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第二部分:保险产品信息1. 保险产品名称:(例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2. 保险金额:(具体金额)3. 保险期限:(例如保险起止日期、保险年限等)4. 保险费用:(具体金额及缴费方式)第三部分:保险责任与免责条款1. 保险责任:(详细列举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包括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2. 免责条款:(详细列举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例如故意自杀、酒后驾驶等)第四部分:理赔流程1. 理赔申请: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需在出险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将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核实出险事实、保单有效性等。
3. 理赔支付:经过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理赔金额。
第五部分:解决争议1.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可向保险监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第六部分:其他条款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并交付首期保费之日起生效。
2. 合同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3. 合同终止:保险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时,合同终止。
以上内容为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具体条款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希望双方在签订保险合同前仔细阅读并了解合同内容,确保双方权益。
篇2人身保险是指以保险人投保人为被保险人的身体、生命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合同作为购买人身保险的重要法律依据,在签订合同时需注意保险合同范本的格式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以下是一份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的范本格式,供参考:人身保险合同合同编号:______甲方(投保人):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人身保险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一、保险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6篇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6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人身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乙方合法权益,确保甲方按照约定履行保险责任。
二、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乙方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状况。
三、保险责任1. 甲方在保险期间内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向乙方提供人身保险保障。
2. 若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四、保险金额与保费1. 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__元。
2. 保费:人民币________元。
3. 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缴纳保费,如逾期未缴,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解除。
2. 如乙方在保险期间内要求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3.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和实施过程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八、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1. 乙方在购买保险时应如实告知甲方有关情况,如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2.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6篇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一、保险合同基本条款1. 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2. 投保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3. 受益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4. 被保险人姓名:_____________5.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元6. 保险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月日止7. 保险费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年度支付8. 保险费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9. 保险费金额:_____________元10. 保险责任及范围:_____________11. 免赔额:_____________12. 保险金领取方式: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二、保险合同特约条款1. 疾病保险特约:_____________2. 意外伤害保险特约:_____________3. 满期保险金特约:_____________三、保险合同权利义务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如实告知对方有关情况,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保险合同一经签订,即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保险合同解除与退费1. 乙方有权在保险合同生效前申请解除合同并获得全额退费。
2. 乙方有权在保险合同存续期内提前解除合同并获得部分退费。
3. 甲方在乙方出现违约行为时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予退费。
五、保险合同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如对保险合同的解释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起诉。
以上为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双方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如有疑问可咨询保险公司或法律顾问。
愿保险合同能为乙方提供全面保障并平安无事。
篇2人身保险是一种以人的生命、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险种,是保险合同的一种常见形式。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5篇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公司乙方:投保人/被保险人鉴于甲方为了保障乙方在意外事故中可能产生的伤害风险,乙方向甲方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且双方在自愿、平等和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保险合同:第一条保险金额1. 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元整。
2. 保险金额的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等。
第二条保险期限1. 保险期限为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具体时间)。
2. 保险期限内,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害,均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第三条保险费用1.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按照约定的比例缴纳保险费用。
2. 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具体说明)。
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保险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四条保险责任1. 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害,甲方应当在保险金额限额内给予赔偿。
2.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等。
3. 乙方出现意外事故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第五条保险事故处理1. 乙方出现意外事故应当立即就医,并保存相关的医疗发票、诊断证明等证明文件。
2.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理赔申请和证明文件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并及时给予赔偿。
第六条保险合同解除1. 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如需解除保险合同,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相应的解约费用。
2. 甲方在乙方违反保险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用。
第七条其他约定1.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保险合同的解释权属于双方,如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声明:本合同内容为虚拟范本,仅供参考。
人身保险合同范文5篇

人身保险合同范文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人身保险合同范文保险公司:____________被保险人姓名:____________保险单号:____________生效日期:____________终止日期: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被保险人的人身权益,现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人身保险合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责任1. 本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如因意外事故、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身体受到损害,需要进行救治、医疗或康复治疗的,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2. 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坠落、溺水、火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所致的身体损伤。
3. 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脏病、中风、糖尿病、白血病等造成的身体损害。
4. 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过劳、精神压力过大、意外吸入有毒气体等非意外事故或疾病所致的身体损害。
第二条保险金额1. 本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被保险人可以享受一次或多次保险金赔付。
2. 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事故、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身体受到损害需要进行救治、医疗或康复治疗时,保险公司将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及一定比例的误工补偿费用。
第三条保险期限1.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终止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
2.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如需申请保险金赔付,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申请材料,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理赔申请。
第四条保险费用1. 被保险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用标准及方式及时足额支付保险费。
2. 若被保险人未按时支付保险费或拒不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停止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
第五条其他条款1.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2. 被保险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详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对合同内容不存有异议。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文8篇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文8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X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鉴于甲方对乙方所承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有所了解并有意向购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保险合同条款: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是为甲方及其指定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等损失提供经济赔偿。
二、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XXXX年XX月XX日零时起至XXXX年XX 月XX日二十四时止。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保险金额:甲方选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 保险费:甲方应支付的保险费为人民币______元。
四、保险责任1. 身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乙方将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 残疾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乙方将根据残疾程度给付相应的残疾保险金。
3. 医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
五、不保事项1. 本合同不承担因疾病、自杀、犯罪等行为导致的损失。
2. 战争、核辐射、核污染等不可抗力的损失不在保险范围内。
六、赔偿处理1. 若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 乙方在收到完整的索赔材料后,将及时进行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乙方将及时给付保险金。
3. 若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乙方将及时通知甲方补充。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2. 在保险期间,若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乙方收到通知之日起解除。
3. 若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承担保险责任:(一)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二)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情况。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3篇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3篇篇1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一、保险合同基本信息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保人名称/个人姓名)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名称)保险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二、保险责任和免责责任1. 保险责任:(1)意外伤害身故赔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金额或比例)(2)意外伤害残疾赔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金额或比例)(3)疾病赔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金额或比例)(4)其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2. 保险免责责任:(1)投保人故意伤害自己;(2)投保人患有预知的疾病;(3)投保人从事高风险职业或活动;(4)其他免责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保险费、缴费方式和缴费周期1. 保险费:(1)首年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续保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费/分期缴费3. 缴费周期:年缴/半年缴/季缴/月缴四、退保和理赔1. 保险合同退保条件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理赔方式和流程:投保人/受益人应提供的材料和要求。
五、其他条款1. 保险合同终止条件:_______________(如何终止合同)2. 纠纷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仲裁、诉讼)六、附则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至保险期限届满日止,双方均不可撤销;2. 保险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公司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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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协议书样
本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交付保险费
第二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_____
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三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
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
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保险费的利息。
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
按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半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半年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月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每月的1号至月底。
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分为趸交、10年交、20年交。
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1.每年在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的5%增加保险金额。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3周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3.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第一年度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本合同即行终止;第二年度及第二年度以后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增加后的保险金额给付,本合同终止。
4.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第一年度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合同即行终止;第二年度及第二年度以后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增加后的保险金额给付,合同即行终止。
责任免除
第八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三、自本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被保险人的自杀、故意自伤行为;
四、被保险人的故意犯罪、吸毒、殴斗及酒醉行为;
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六、罹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爱滋病)、性病;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无驾驶执照、酒后驾车或其他违章驾驶。
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身体高度残疾鉴定
第九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病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十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付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二条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死亡证明书;
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付凭证;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申请领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鉴定书;
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付凭证;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本公司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
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
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本公司通知解除本合同时,按所知最后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五条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应于接到通知后30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付凭证;
三、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的差额及利息,如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发现的,本公司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第十七条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
但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
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生存保险金、高度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负责任。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变更地址
第十九条投保人的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
投保人不做前项通知时,本公司按所知最后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索赔时效
第二十条本合同的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
批注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合同纠纷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按(
)项方式处理:(1)通过仲裁机关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释义
第二十三条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二十四条本条款所述“身体高度残疾”是指下列情事之一:
一、双目失明;(注1)
二、言语(注2)或咀嚼(注3)机能完全永久丧失;
三、中枢神经或胸、腹部脏器极度障害,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护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须他人扶助;(注4)
四、两手腕关节丧失或两足踝关节丧失;
五、一手腕关节及一足踝关节丧失;
六、一目失明及一手腕关节丧失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关节丧失;
七、四肢机能完全永久丧失。
注:1.失明的认定
(1)视力的测定,依据国际视力表两眼分别依矫正视力测定。
(2)失明指视力永久在国际视力表以下。
2.言语机能的丧失指下列情形之一:
(1)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喉头音等四种语言能力中,有三种以上(含三种)丧失不能发出。
(2)声带全部剔除。
(3)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
3.咀嚼机能的丧失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食物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者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都不能自己完成,经常需要他人扶助的状态。
5.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180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