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工作模式 强化办案意识

合集下载

新《刑事诉讼规则》给侦监工作带来的挑战与应对

新《刑事诉讼规则》给侦监工作带来的挑战与应对

新《刑事诉讼规则》给侦监工作带来的挑战与应对林文安摘要刑事诉讼法的再次修改,使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诸项修改将读侦查监督工作产生重大影响,以及排除非法证据、加强诉讼监督等方面的新规定,原《刑事诉讼规则》也根据刑事诉讼法新修改的内容、原则作要求,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对此,我们侦监部门全体干警采取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积极应对,为明年起的正式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关键词新《刑事诉讼规则》侦监工作挑战作者简介:林文安,潮州市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2-167-02第一,刑事诉讼法的再次修改和新《刑事诉讼规则》给侦查监督工作带来新机遇,解决了侦查监督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为侦查监督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一是进一步明确了逮捕条件。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将过去有关规范性文件关于逮捕必要性的规定,上升为法律规定,有利于侦查机关(部门)和检察机关统一认识,准确掌握逮捕条件,提高逮捕办案质量。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审查批准逮捕程序。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司法改革后果,增加规定了审查批准逮捕时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律师意见的程序。

一方面,有利于保证正确行使批准逮捕权,防止错误逮捕;另一方面,减少了审查批捕的行政审批色彩,增强了其司法属性。

完善了审查逮捕的司法程序构造,彰显了程序正义。

三是适当延长了职务犯罪案件拘留和审查逮捕的期限。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36条将原来规定的十日延至十四日,特殊情况下还可以延长一至三日,新《刑事诉讼法》第343条则明确规定将这一至三日的延长期限留给侦监部门,有利于缓解实行“上提一级”以后审查办案期限紧张的压力。

四是增加规定逮捕后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程序。

增加了检查机关对侦查机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侦查措施进行法律监督的规定,拓展了监督内容的领域。

第二,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和新《刑事诉讼规则》给侦查监督工作来了新挑战,对侦查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一些新任务,也提出了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新问题:一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对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出了新的要求。

以政治要求引领高质效办案的措施

以政治要求引领高质效办案的措施

以政治要求引领高质效办案的措施要以政治要求引领高质效办案,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强化党的领导:
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工作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

加强党组织在司法机关的组织建设,确保党组织对司法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有效领导。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法律意识。

强化办案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司法公正。

优化办案流程:
制定科学合理的办案流程和工作标准,提高办案效率。

推动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技术手段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效。

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对办案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其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建立健全的绩效考评制度,激励办案人员积极投入工作,提高办案效率。

加强协作配合: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办案工作合力,提高办案效能。

推动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办案机制,提高整体办案
水平。

加强监督和问责:
建立健全的办案质量监督机制,对办案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对办案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形成对办案人员的强大震慑。

通过以上措施,能够有效引领高质效办案,确保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强化责任担当 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主

强化责任担当 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主

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汇报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汇报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党委既是领导主体,也是落实主体、工作主体,还是责任主体。

我们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部署上来,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牢牢把握主体责任的主导地位守盛书记强调,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

我们坚持把主体责任摆在厅党组工作的首要位置,完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责任体系。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建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压力,固化责任链条,每个部门都要看好自家的人。

厅党组明确了一个全面责任、三个第一责任的要求,即党组对厅委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党组书记是厅委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是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处室长是所在处室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通过签订责任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谈心谈话等措施,督促各直属单位、各级教育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实现责任覆盖无盲区、压力传导无衰减、兑现责任动真格。

去年,我们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领导进行了严肃问责,约谈了纠风治乱不力的高校党委书记、地方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局长等20多人次,督促有关部门对3名县教育局局长、50余名中小学校长采取了撤职的问责措施,对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1个直属单位前后两任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责成他们做出深刻检讨,并对负有主体责任的分管领导进行了调离处理。

二是构建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格局。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教育工作要点,作为市州教育工作年度考核一票否决指标和高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核心指标。

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廉政,对二者进行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实现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

比如,我们开展教学科研项目评审、教师职称评审时,在部署评审工作之初,同步制定廉政建设方案,按照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申报对象三类群体,分别明确廉政纪律要求,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在评审过程之中,实施全封闭管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在评审结束之后,对廉政建设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了业务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12.20•【字号】渝市监发〔2019〕96号•【施行日期】2019.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局,市局各处室: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企业监管,积极应对深化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打造宽严有序的营商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企业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转变思想观念,准确把握企业监管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企业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总局、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局113661工作思路,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开、放管结合、分级分类、科学高效的监管原则,以实现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机制完善为着力点,努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努力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企业监管工作要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切实将以往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重执法轻指导、无限监管的思维转变到放管并重,教育引导与信用监管、执法办案结合,风险监测预判与分类精准监管融合的理念上来,力促将适应新发展理念的监管思维运用于实践。

要积极推动监管方式创新。

深化监管改革,加强统筹规划,实施分类指导,把传统的以人管人,全面巡、现场盯、随意查、重点罚的监管方式转变到“双随机”抽查、重点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智慧监管以及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等方式上来,力促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有明显提升。

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年终个人述职报告

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年终个人述职报告

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篇一:20XX刑事技术工作汇报XX派出所刑事技术工作汇报刑事科学技术作为侦查破案的第一生产力,在打击犯罪、服务警务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回顾20XX年,XX派出所刑事科学技术组在所领导以及分局技术中队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刑事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坚持科技强警战略,按照“队伍专业、装备先进、工作规范、管理科学、作用显著”的发展思路开展工作,现将我所具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科学规划我所在刑事技术方面注重运用技术、便衣、巡逻、监控四位一体相合的工作思路,并始终坚持把刑事科学技术作为侦查破案的第一生产力,把加强刑事技术工作作为改革和加强刑侦工作的关键环节和推进刑侦工作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大力推进刑事科学技术现代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现场勘察、检验鉴定、科研创新能力。

另一方面,注重人才的培育,我所坚持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技术过硬、工作规范、作风严谨的刑事科学技术队伍,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给力,严格管理稳握“三抓两指导”的主线(即一抓现场勘查质量,二抓痕迹物证质量与及时送检时间,三抓现场资料的及时归档附案;指导业务的顺利开展,指导技术员的工作态度及责任心。

)我所领导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在管理上力求突破,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责任制度,凡发生刑事案件,我所领导必定到场指导勘察工作。

要求技术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按规范的程序操作,达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促工作的目的,同时鼓励技术组成员要将团结协作、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注入到实际工作当中。

三、求真务实,取得成效20XX年度,我所刑事技术组共勘查现场800多宗,提取有效痕迹、物证400宗(其中现场指纹105宗、现场dna物证70宗、足迹201宗、录像资料420多宗),其中十类案件101宗(提取率达80%)。

有效痕迹、物证作用达50.1%;其中指纹比中案件18宗,协破案件32宗,抓获嫌疑人20多名,dna比中案件14宗;带伤者验伤100多人次,处理本所辖内各种尸体(包括自杀、事故)15宗,协助出差2次;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绘制现场图、制作现场照片400多套,验伤照片100多套,制作辨认照片1000多份。

城市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城市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城市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各位领导、同事:近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城市管理工作坚持以创建宜居城市、文明城市为目标,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不断创新执法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有效改善城市综合环境问题,各项城市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下面,我作如下经验交流。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一)自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以来,积极落实新区安排部署,做细做实日常业务工作:一是高质量开展城市环卫保洁工作。

常态化开展大冲洗、大擦洗活动,采取科学化、精细化的作业方式,加大重点路段保洁力度和频次,全域保洁工作,均严格落实省、市环卫保洁作业标准。

目前,主次干道机扫率已达到100%,非机动车道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显著提升。

为便利群众,服务企业,计划在学校、社区以及项目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城市服务驿站”,具备休闲娱乐、茶吧书吧、公共厕所及环卫工人休息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服务功能。

同时,以部分城镇公厕为试点,安装物联网网关、客流统计终端、五合一环境传感器、智能水电表等智慧公厕配套设施设备,切实提升智慧城管应用水平。

二是高标准开展市容秩序管理工作。

围绕“规范有序”的管理目标,坚持“城市管理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多举措强化市容秩序管控力度。

目前,辖区全部商户、企业已全部签订“门前三包”协议,其中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

针对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做到严禁区、严控区无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疏导区无聚集性经营。

同时对临时摊群点,以“七定、七统一、三悬挂、两达标”的标准严格规范审批管理制度,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不符合要求的摊群点实行退出淘汰退出机制。

为提高商户及单位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创新工作举措,制定“商户承诺+依法行政”共建共管责任书,实现“一张纸讲清多项事”,鼓励群众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引导商户自觉规范市容秩序,创建良好的城市共管格局。

三是规范生活(建筑)垃圾处置流程。

按照生活垃圾“应收尽收”原则,目前,城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98%以上。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总结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总结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总结近年来,大庆市院侦查监督处针对贪污贿赂类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从促进引导侦查科学化、侦查活动规范化、立案监督体系化三个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取得新成效。

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意识,按照“严格依法、强化监督、履行职责”的原则,构建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体系。

1.搭建制度框架。

制定了《关于建立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的规定》,明确了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范围、程序和职责,使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有依据和规范可以遵循。

同时,在积累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提前介入范围从原来的重大、疑难案件扩大为全市自侦部门立案侦查的全部案件。

2.强化部门配合。

重点加强侦监部门与侦查部门、公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侦捕衔接、捕诉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侦监部门介入侦查活动较早的优势,针对可能存在诉讼风险的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向公诉部门通报,为公诉部门提升审查质量和公诉效果提供一手资料和重要参考。

3.规范引导程序。

在开展具体引导时,对需要提前介入的案件,由侦查部门填写《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申请表》,经侦监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将介入工作情况、侦查机关采纳建议情况详细记载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情况登记表》中,及时反馈自侦部门,定期总结工作成效,记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

根据职务犯罪侦查的特点进行引导,坚持引导与监督并重,将引导侦查确立为规范侦查活动的重要途径。

1.切实规范侦查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一方面,通过引导侦查及时发现违法和瑕疵侦查行为,要求自侦部门及时纠正或补正。

例如近几年大庆市院侦查监督处在提前介入过程中,多次口头纠正或者提醒侦查部门录音录像不规范、调取书证程序瑕疵以及讯问、询问过程中引供诱供等问题。

另一方面,通过提前介入能够较早发现案件本身存在的问题,避免浪费司法资源。

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质量明显提升,提前介入的案件起诉率和判决率达到100%;同时由于较早熟悉案情,知晓证据情况,诉讼效率也大幅提高,缩短了审查逮捕期限,职务犯罪案件平均办案时限与以前相比缩短了4天。

探析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特点及保障措施

探析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特点及保障措施

探析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特点及保障措施摘要:如今社会飞速发展,各个企业的进步和改革都需要紧跟时代,而企业的整体发展是否合格,同样会牵扯到各个方面的因素,其中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展开,便是首要的关键之一,直接影响了企业后续生产和运行。

只有在确保了企业安全之后,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帮助企业形成有效的管理体系,才能够帮助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可持续性进步。

本文将阐述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特点及保障措施,提出建议,帮助各个企业加强对于安保工作的认知。

关键词: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特点;保障措施引言:企业链的保护与公司利益、公司信息安全、员工合法利益、员工人身安全等各类因素息息相关,若企业链出现问题,则内部的各项利益均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对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亦形成威胁,甚至可能直接影响到社会的整体安定化发展。

因此,为促进我国企业的有效发展,在各个企业中形成稳定的安全保卫管理系统是不可或缺的,只有通过真正合理且有效的机制,才能够强化企业安全的管理。

一、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前提,需要各个企业的内部人员真正意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

企业的治安能够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环境,只有强化保障了企业的安全体系,才能够让员工处于一个更为轻松且和谐的环境之下,如此对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以及心理状态都会形成极大的提升。

良好的治安,除了保障了员工的身心健康之外,对于企业的内部信息利益也形成了一定的保护作用,让资产不受损不被迫害,降低了形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多数企业更为看重外界因素对于企业经济损失造成的原因,而忽略了员工本身,严格来说,只有加强了企业的整体保护,形成系统性的保卫,才能避免通过内部人员罪恶心理产生的企业犯罪事件,降低内部人员的犯罪率,同样减少了企业的经济损失。

二、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现状在我国企业现状发展下,不难得知多数企业十分注重生产效率和最终的利益,忽略了企业的安全保卫,甚至无法意识到安全保卫系统的真正工作内容并非表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转变工作模式强化办案意识
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在工作格局上要实现由监所检察向刑事执行检察的全面转变,工作模式上要从以“办事”为主向以“办案”为主转变。

笔者认为,工作模式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而如何适应这一转变更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充分认识转变工作模式的意义
司法权的本质属性是依法审查和判断,司法的直接任务是在具体案件中依法进行事实认定和证据审查,准确适用法律。

长期以来,囿于法律规定不具体、职能碎片化,检察机关在开展监所检察工作时,办案意识不强,收集、审查证据的意识不强。

虽然原先以“办事”为主的工作模式,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有其积极意义,使监督呈现一定规模,但随着法治化、规范化理念的深入,有必要对这一工作模式进行反思。

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从各地实践中看到了以“办事”为主的工作模式的局限和不足,抓住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实施及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更名的契机,要求全国各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工作模式从以“办事”为主向以“办案”为主转变,既抓住了问题的要害,又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开展进行了新的布局和谋划,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这一改变,将增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司法办案程序所要求的刚性约束,解决监督在位而不到位的症结,克服监督的随意性,防止出现“办事”工作模式下监督不规范等问题,从而有利于发现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加大对刑事执行领域腐败的惩治
力度,维护司法公正;有利于遏制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跑风漏气、虚假立功、违法减刑等刑事执行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保障人权,维护刑事执行秩序和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有利于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锻炼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增强法律监督权威,提升监督水平和实效。

梳理办理案件的范围和种类
司法办案必须具备中立性、证据性、程序性、时效性、亲历性、专业性等要求。

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办案工作必须遵循办案的普遍规律和内在要求,否则,就不是办案活动。

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强化“线索观念”“办案观念”和“归档观念”,建立健全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制发法律文书、案卷材料归档等工作流程。

将日常巡查、相关审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诉讼违法、被监管人死亡、监管人员渎职等违法问题作为案件对待。

在调查程序的启动审查、调查事实的证据范围及证明要求、调查结论的合法性及法律依据适用等方面作出规定,形成具有特色的法律监督工作模式,即法律监督调查案件办理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从湖北省检察机关的实践探索来看,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不但可以办好刑事执行领域内的案件,而且应当从规范的角度对办案工作进行完善和加强。

按照办案的方式、手段和目的,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理的案件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侦查类,即查办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目的是追诉犯罪。

二是审查类,包括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目的是确认合法性、
合理性。

三是调查类,即法律监督调查案件,包括被监管人死亡检察、监管场所事故检察等,目的是纠正违法、堵塞漏洞。

被监管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不必单独作为一类案件来处理,可以视作上述几类案件的线索来源。

找准工作模式转变的路径
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模式转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着力强化办案意识、提升办案能力。

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无论是纠正违法活动还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都始于线索。

没有线索,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因此,强化办案意识,首先要强化线索意识。

通过对监管场所的日常监督、监控,通过与被监管人的谈话等工作,注意发现隐藏在监管活动不正常现象背后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拓展线索来源渠道。

其次,要强化程序意识。

程序是对恣意的限制,是理性选择的保证,体现司法的严谨性、严肃性和公正性。

司法活动必须讲程序,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也不能例外。

第三,要强化卷宗意识。

案卷是反映司法办案过程的载体,案卷质量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办案质量的高低。

因此,不论办理刑事执行领域哪类案件,都要做好案卷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为此,刑事执行检察人员需在学习中积累,在工作中磨砺,着力提高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减假保案件等方面的能力。

着力完善证据规则、建立证据体系。

证据是司法办案作出正确判断的基础。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模式由“办事”向“办案”转变,必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