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认证原则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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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度讲解FSC认证流程以及标签如何使用

2024深度讲解FSC认证流程以及标签如何使用

深度讲解FSC认证流程以及标签如何使用•FSC认证概述与意义•FSC认证流程详解•FSC标签种类与功能介绍•FSC标签在产品设计中的应用目录•FSC认证市场推广策略•监管与持续改进计划FSC认证概述与意义FSC认证定义及背景FSC认证全称为“森林管理委员会认证”,是一种运用市场机制来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工具。

FSC认证背景:随着全球森林面积减少和生态环境恶化,人们越来越关注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FSC认证应运而生,旨在通过独立第三方认证,确保森林产品来自良好管理的森林。

FSC认证目标与原则目标原则FSC认证重要性及市场认可度重要性市场认可度FSC认证流程详解1 2 3了解FSC认证标准和要求自我评估与差距分析建立管理体系申请前准备工作提交申请及审核流程选择认证机构并提交申请现场审核与评估审核报告与整改获得认证证书获得FSC认证后维护管理持续改进管理体系及时更新认证证书定期接受监督审核正确使用FSC标签获得认证后,企业应持续改进管理认证标准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获得认证后,企业可以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FSC的规定和要求正确使用,避免误导消费者。

FSC标签种类与功能介绍FSC标签种类划分FSC 100%标签产品全部原材料均来自FSC认证的森林或回收材料。

FSC混合标签产品中含有一定比例(至少70%)的FSC认证原材料或回收材料。

FSC回收标签产品全部由回收材料制成,且回收材料符合FSC认证要求。

FSC受控木材标签产品中的木材来自受控的、合法的且符合FSC标准的来源。

各类标签功能特点分析FSC 100%标签FSC混合标签FSC回收标签FSC受控木材标签标签使用注意事项正确使用标签遵守FSC认证要求A B C D避免误导消费者定期更新认证信息FSC标签在产品设计中的应用产品设计阶段考虑因素原材料来源01环境影响02社会责任03印刷标签将FSC 标签直接印刷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以表明产品符合FSC 认证要求。

悬挂标签使用FSC 认证标志的吊牌、贴纸等,悬挂在产品上,方便消费者识别。

FSC操作要点知识培训2

FSC操作要点知识培训2

FSC操作要点知识培训2FSC操作要点知识培训2FSC(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是一个国际上以森林管理和木材产品认证为核心的非营利性组织,其目标是促进全球森林的可持续管理和保护。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FSC制定了一系列操作要点,并对其进行了培训。

下面是FSC操作要点知识培训的一些重点内容。

1.FSC认证原则和标准:了解FSC认证的原则和标准是FSC操作要点的基础。

FSC共有10个原则和70个标准,涵盖了森林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森林保护、生物多样性、社会权益等。

培训中应该重点介绍这些原则和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2.FSC认证程序:介绍FSC认证的程序和流程,包括申请、评估、认证和监管等环节。

培训中应该重点强调各个环节的要求和注意事项,以确保认证程序的顺利进行。

3.FSC操作要点的实施:培训中应该详细介绍FSC操作要点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

这些操作要点包括森林管理计划、环境影响评估、社区参与、劳动权益、土地权益等。

培训中可以通过案例分析和实例演示等方式,帮助参训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些操作要点。

5.销售和标识:介绍FSC认证产品的销售和标识要求。

培训中应该明确标识的使用原则和方法,并强调不能误导消费者。

6.案例分析和经验分享: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和经验分享,帮助参训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FSC操作要点。

可以邀请已经获得FSC认证的组织或专家进行分享,并讨论如何在实际操作中解决问题和取得成功。

7.资源和支持:介绍FSC的资源和支持,包括培训材料、指南手册、在线工具等。

培训中应该指导参训人员如何获取这些资源,并利用它们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技能。

FSC森林认证标准介绍版

FSC森林认证标准介绍版

FSC 森林认证标准FSC 森林认证必需遵守以下 10 条通用的准则和森林评价标准:原则 1:遵守法律及 FSC 的原则森林经营应遵守所在国法律及其国家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并遵守 FSC 全部的原则与标准。

1.1、森林经营应遵守全部的国家及地方性法律和行政法规。

1.2、应缴纳全部合理的法律规定的费用、特许费、税费以及其它费用。

1.3、敬重签约国全部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国际热带木材协定》及《生物多样性公约》〕中的有关条款。

1.4、应围绕认证目的,由认证机构及参与或受影响的各方对相关法律、法规与FSC 原则与标准之间的冲突之处进展逐项评估。

1.5、森林经营区应当避开非法采伐、定居及其它未经许可的活动。

1.6、森林经营者应承诺长期遵守 FSC 原则与标准。

原则 2:全部权、使用权及责任对土地及森林资源的长期全部权和使用权应明确界定、建档并形成法律文件。

2.1、有确凿证据证明拥有对土地和森林资源的长期使用权〔如土地全部权、传统权利或特许协议〕。

2.2、拥有法定及传统全部权和使用权的当地社区应保持对森林作业的把握,某种程度上是出于对他们的权利和资源保护的需要,除非他们在知情的状况下自愿把把握权托付给其它机构。

2.3、要运用适当的机制来解决有关全部权及使用权方面的纠纷。

在认证审核中,要考虑任何悬而未决纠纷的环境及事态。

涉及到很多利益的大量纠纷通常会导致一项森林经营活动失去认证资格。

原则 3:当地居民的权利应当成认并敬重当地居民拥有、使用和经营其土地、领地及资源的法定及传统权利。

3.1、当地居民应当把握其土地及领地上的森林经营,除非他们在知情的状况下自愿把把握权托付给其它机构。

3.2、森林经营不能直接或间接地破坏资源或减弱当地居民的使用权。

3.3、森林经营者要与当地居民合作,明确划出对其有特别文化、生态、经济或宗教意义的场所,并加以确认和保护。

3.4、在森林树种的利用及森林作业的治理体系等方面利用当地居民的传统学问时,应对他们赐予相应补偿。

FSC验厂标准

FSC验厂标准

FSC验厂标准FSC即(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森林管理委员会是1993年在加拿大多伦多创建的一个非盈利性组织。

在建立大会上,来自25个国家的130名代表和其他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组织(例如森林工作者组织、社会和本土组织、木材工业和国际环境组织)参加了这次会议。

FSC是一个独立的、非赢利性的非政府组织以下就介绍下FSC验厂标准的具体内容一、FSC-FM森林管理体系认证:FM森林管理认证的原则与标准:森林资源及相关的管理不论现在和将来都应符合社会、经济、生态及文化的需要,这已被广泛认同。

人们也逐渐认识到森林遭到破坏并且严重退化,消费者希望自己购买的木材或森制品不会加剧这种破坏,而是有利于保护未来的森林资源。

基于这种想法,木制品认证、自我认证服务就应运而生了。

FSC组织的目的是确保认可组织的可靠性。

所有的认证都先由森林主和经营者主动要求认证机构提供服务。

FSC的宗旨就是通过建立一个全球认可和遵守的原则与标准(P&C)来促进世界范围的森林管理以满足环境要求、社会效益以及经济的生存能力。

FSC的P&C是与各国法律、国际法相结合的,FSC的目的是完善,并非取代世界上使用的森林经营管理条例。

FSC将从事培训活动以增强在下列重要方面的共识:●改善森林经营管理●把经营管理和生产的费用计入林产品价格中●加速最有效、最好的利用森林资源●减少破坏和浪费●避免过分消耗和过度采伐森林管理认证FM主要有以下条款:第一条法律依据和FSC法规:森林经营者须遵守当地法律及各国间认可的国际公约和协议,遵守FSC的全部原则和标准。

第二条占有权、使用权及责任:对土地和森林资源拥有长期占有权、使用权应有明确的书面合法证明。

第三条原住民的权利:应认同和尊重原住民有对土地领办及资源的拥有、使用和经营权。

第四条社团关系及工人的权利:森林经营过程应保持或提高林业工人和当地长期社会稳定及经济安康。

第五条林业的利益:林业经营过程应鼓励有效的开发多种产品和服务来增加经济效益,扩大环境和社会利益。

fsc认证标准

fsc认证标准

fsc认证标准
FSC(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森林管理委员会)是一个国际性的非营利组织,致力于推动全球森林的可持续管理。

FSC的认证标准用于评估和认证森林管理和木材产品的可持续性。

以下是FSC认证的一般标准和原则,具体细节可能会有更新,建议查阅最新版本的标准文档或FSC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1.合法性:证实木材和木材产品的合法来源,确保它们符合国际和国内法规。

2.保护高生物多样性价值:确保森林管理不会对高生物多样性价值区域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3.社会权益:确保森林管理符合相关国际劳工权益标准,尊重和维护当地社区的权益。

4.环境管理:采取措施保护土壤、水源和空气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

5.管理计划和监测:确保有有效的森林管理计划,并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6.连续改进:鼓励持续改进,逐步提高森林管理的可持续性。

FSC标准不仅适用于森林管理单位,也适用于木材和木材制品的处理和分销。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标准要求可能会因产品类型和所在地区而异,因此具体的认证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如果有具体的FSC认证标准文档或文件,建议参考相关文档以获取详细和最新的信息。

fsc森林认证标准

fsc森林认证标准

fsc森林认证标准
FSC(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森林管理委员会)是一个国际性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推动全球森林可持续管理和保护。

FSC森林认证标准是FSC制定的一系列标准,用于评估和认证森林管理的可持续性和环保性。

FSC森林认证标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生态保护:要求对森林生态系统进行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减少对森林生态环境的破坏。

2. 社会经济:关注森林管理对当地社区和居民的影响,要求尊重当地社区权益、文化和传统,确保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3. 可持续经营管理:要求森林管理符合可持续经营的原则,包括合理利用森林资源、遵守法律法规、管理森林面积、植树造林和采伐控制等方面。

4. 追溯与认证:对木材和木制品的追溯与认证,确保产品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防止非法采伐和非法交易。

FSC森林认证标准有不同的类别,例如森林管理认证和链锯认证。

森林管理认证主要用于评估森林管理的可持续性,而链锯认证是对木材加工和流通过程的认证。

FSC认证的产品通常可以通过FSC标志进行识别,这个标志代表产品的材料来源自FSC认证的可持续经营森林。

获取FSC认证需要符合其严格的标准和审核要求,并接受定期的审查和监督。

FSC认证原则与标准

FSC认证原则与标准

FSC认证原则与标准1994年,FSC制定了全球统一的《FSC原则与标准》(共10条原则和56个标准),1999年和2000年进行了两次修订。

这些原则和标准为认证森林经营提供了总体框架或一般性标准,适用于热带、温带和寒带森林。

在实际审核时,须应用适用于不同地区、国别、区域或某种森林类型和非木质林产品的更详细的标准,统称为FSC地区标准。

《FSC原则与标准》是国际标准,在全球范围内适用。

它由很多国家的代表共同参与制定,经过了广泛咨询,最终由FSC会员大会批准发布。

该标准的修改也需得到FSC会员大会的批准。

任何国家和地区都可根据FSC国家倡议手册,成立FSC国家工作组制定地区标准,使其更符合当地的特定环境,促进负责任的森林经营。

FSC的地区标准适用于该地区,是《FSC原则与标准》在该地区开展森林认证审核的实际应用版本。

它必须遵守《FSC原则与标准》,符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并且经过了公正、透明和系统的制定过程。

它在《FSC原则与标准》的框架下制定了指标和检验方法。

为了保证全球不同地区FSC标准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任何地区标准都须经过FSC董事会的批准。

这要求地区标准符合FSC标准制定的所有要求,包括标准的内容和制定过程,以保证FSC认证的可信性。

一旦通过了FSC批准,在该标准适用的地理区域或范围内,FSC认证机构都须应用此标准开展认证审核。

到2004年底,FSC已经批准的地区标准包括9个国家的21个标准:玻利维亚(巴西坚果人工林和低地森林)、巴西、加拿大(海岸林区、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地区和温带林区)、哥伦比亚(天然林和人工林)、德国、秘鲁(巴西坚果和亚马孙林区)、瑞典、英国、美国(多石山区、密执根州中部阔叶林区、东南地区、东北地区、西南地区、太平洋沿海地区、密苏里州活希托河地区和阿巴拉契亚地区)。

另外,还有20多个国家的标准正在制定之中。

附:FSC原则与标准(2000年2月修订)引言森林资源及其土地的经营应满足当代人和后代人的社会、经济、文化和精神上的需要,这一观点已得到广泛认同。

fsc 认证标准

fsc 认证标准

fsc认证标准
FSC(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森林管理委员会)是一个国际性非营利组织,致力于推动全球可持续林业管理。

FSC认证是对符合其标准的森林管理和木材产品的一种认可。

以下是FSC认证的主要标准和原则:
1.原则1:合法性(Legality):保证森林管理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原则2:经济适用性与社会权益(Economic Viability and Social Benefits):保障森林管理活动对社区和工人的社会和经济权益。

3.原则3:生态系统适应性与保护(Ecosystem Appropriateness and Conservation):确保森林管理活动对生态系统具有适应性,并保护濒危物种和关键生态系统。

4.原则4:管理计划与评估(Management Planning and Monitoring):要求建立有效的森林管理计划,并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

5.原则5:木材产地的社会与经济评估(Social and Economic Assessment in the Timber Producing Area):要求对木材产地的社会和经济状况进行评估,确保森林管理符合社会和经济要求。

FSC认证的标准还包括一系列的指标和性能要求,具体取决于不同类型的林地和木材产品。

FSC认证通过对森林管理、链锯木材加工和销售环节的认证,确保消费者购买的木材产品来自合法、可持续和社会责任的源头。

需要注意的是,FSC认证不仅涉及森林管理,还包括对木材和木制品供应链的追溯和认证。

购买FSC认证的木材产品意味着您支持可持续林业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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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C认证原则与标准附:FSC原则与标准(2000年2月修订)引言森林资源及其土地的经营应满足当代人和后代人的社会、经济、文化和精神上的需要,这一观点已得到广泛认同。

而且,随着公众越来越关注森林的破坏和退化咨询题,使得消费者要求他们购买的木材和其它林产品不仅可不能对森林造成破坏,而且有助于挽救以后的森林资源。

为了满足这类要求,木材产品的认证和自愿认证体系在市场上应运而生。

森林治理委员会(FSC)是认可认证机构的国际组织,以确保认证机构认证的真实性。

在任何情形下,认证过程差不多上由林主和经营者自愿发起,他们只要求认证机构提供有关服务。

FSC的目标是通过制定世界范畴内广泛认可的标准和有关的森林治理原则,以促进对环境负责、对社会有益和在经济上可行的全球森林经营活动。

正如原则9和有关术语表中所提出的那样,FSC的原则和标准适用于所有的热带林、温带林和寒带森林。

专门多原则和标准也适用于人工林和部分人工补植的森林,能够在国家和地区水平上起草更为详细的适用于各类森林植被类型的标准。

FSC的原则和标准应纳入到寻求FSC认可的所有认证机构的审核体系和标准中。

尽管FSC的原则和标准要紧是为生产木材产品的森林经营而制定的,但也在专门大程度上可应用于生产非木质林产品及提供其它服务的森林经营。

原则和标准是一个完整的整体,没有主次之分,本文件应与FSC条例、认可程序和认证机构指南一并使用。

FSC及其认可的认证机构并不一定强求完全符合原则和标准,但在任何一条原则上存在重大距离通常认为不合格,或导致取消认证。

这需要独立的认证机构依据每个标准满足的程度和距离的重大程度及其后果作出决定,可承诺按照当地情形作出某些灵活处理。

在一切认证审核过程中都要考虑到森林经营作业的规模和强度,受阻碍资源的专门性以及有关森林的生态脆弱性。

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森林治理标准会指出FSC的原则和标准讲明的差异与难点,这些标准将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参与下制定,并由认证机构和其它参与及受阻碍各方逐项进行认证审核。

如果有必要,FSC的争端解决机制在审核过程也提倡采纳本方法。

若知更多有关认证和认可程序的信息和指南,请参阅FSC条例、认可程序和认证机构指南。

使用FSC 的原则和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和国际的法律制度。

FSC旨在补充,而不是替代支持全球负责任的森林经营的其它倡议。

FSC将开展教育活动,以增加公众对下列咨询题重要性的意识:提升森林经营水平;将经营和生产成本计入林产品价格;促进森林资源的最优利用模式;减少破坏与白费;幸免过度消费与过度采伐。

FSC还将针对这些咨询题为决策者提供指导,包括完善森林经营法规和政策。

原则1:遵守法律及FSC的原则森林经营应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及其国家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并遵守FSC的所有原则和标准。

1.1 森林经营应遵守所有的国家及地点法律和行政法规。

1.2 应缴纳所有合理的法律规定的费用、特许费、税费以及其它费用。

1.3 尊重签约国所有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国际热带木材协定》及《生物多样性公约》)中的有关条款。

1.4 应围绕认证目的,由认证机构及参与或受阻碍的各方对有关法律、法规与FSC原则和标准之间的冲突之处进行逐项评估。

1.5 森林经营区应当幸免非法采伐、定居及其它未经许可的活动。

1.6 森林经营者应承诺长期遵守FSC原则和标准。

原则2:所有权、使用权及责任对土地及森林资源的长期所有权和使用权应明确界定、建档并形成法律文件。

2.1 有确凿证据证明拥有对土地和森林资源的长期使用权(如土地所有权、传统的权益或特许协议)。

2.2 拥有法定及传统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当地社区应保持对森林作业的操纵,某种程度上是出于对他们的权益和资源爱护的需要,除非他们在知情的情形下自愿把操纵权托付给其它机构。

2.3 要运用适当的机制,来解决有关所有权及使用权方面的纠纷。

在认证审核中,要考虑任何悬而未决纠纷的环境及事态。

涉及到专门多利益的大量纠纷通常会导致一项森林经营活动失去认证资格。

原则3:原住居民的权益应当承认并尊重原住居民拥有、使用和经营他们的土地、领地及资源的法定权益及传统权益。

3.1 原住居民应当操纵其土地及领地上的森林经营,除非他们在知情的情形下自愿把操纵权托付给其它机构。

3.2 森林经营不能直截了当或间接地破坏资源或削弱原住居民的使用权。

3.3 森林经营者要与原住居民合作,明确划出对他们有专门文化、生态、经济或宗教意义的场所,并加以确认和爱护。

3.4 在森林树种的利用及森林作业的治理体系等方面利用原住居民的传统知识时,应对他们给予相应的补偿。

应当在森林经营活动开始往常,在原住居民自愿和知情的情形下,就这些补偿条件正式达成一致意见。

原则4:社区关系与劳动者的权益森林经营活动应爱护或提升森林劳动者和当地社区的长期社会利益及经济利益。

4.1 森林经营区内及临近地区的社区群众均应享有就业、培训与其它服务的机会。

4.2 森林经营应满足或超过与职工及其家庭健康和安全有关的所有适用法律和/或法规。

4.3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公约1987》和《国际劳工组织公约1998》的规定,要保证职工有建立组织及自发同雇主谈判的权益。

4.4 应把社会阻碍评估的结果结合到森林经营规划与实施方案中去,并保持同受森林经营活动直截了当阻碍的个人及群体进行磋商。

4.5 如果森林经营造成的缺失和破坏阻碍了当地人法定或传统的权益、财产、资源或生活,则应运用适当的机制加以解决,并提供合理的补偿。

原则5:森林带来的收益森林经营活动应鼓舞有效利用森林的多种产品和服务,以确保森林的经济效益和广泛的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

5.1 森林经营应力争实现经济效益,同时要全面考虑生产的环境、社会和运行成本,并确保坚持森林生态系统生产力的必要投入。

5.2 森林经营及市场营销应鼓舞多种林产品的最佳利用和就地加工。

5.3 森林经营应尽可能减少因采伐及就地加工造成的白费,并幸免破坏其它的森林资源。

5.4 森林经营应促进当地经济并使之多元化,幸免依靠单一林产品。

5.5 森林经营活动应承认、保持并在适当的地点提升森林服务和资源(如流域及渔业区)的价值。

5.6 林产品的采伐率不得超过长期可连续利用所承诺的水平。

原则6:环境阻碍森林经营应爱护生物多样性及其有关的价值,如水资源、土壤以及专门的和脆弱的生态系统与景观的价值,并以此来保持森林的生态功能及其完整性。

6.1 应当完成环境阻碍评估,评估应当与森林经营的规模、强度及受其阻碍的资源的专门性相适应,并应充分结合在森林经营体系中。

评估应包括景观水平上的考虑以及就地加工设施的阻碍,应当在开展对林区有阻碍的活动之前进行环境阻碍评估。

6.2 要有爱护珍稀、受威逼和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例如筑巢区和进食地)的措施。

应建立与森林经营范畴和强度及所需爱护资源的专门性相适应的爱护区,并限制不适宜的狩猎、钓鱼、诱捕及采集活动。

6.3 应保持、提升或复原生态功能及其价值,包括:(a) 森林更新与演替;(b) 基因、物种及生态系统的多样性;(c) 阻碍森林生态系统生产力的自然循环。

6.4 应爱护景观范畴内现有的、具有代表性的生态系统样地的自然状态,并将其标记在地图上,典型样地应与森林经营活动的规模和强度以及受阻碍资源的专门性相适应。

6.5 应编制并实施书面指南,以操纵腐蚀,最大限度地减少采伐、道路建设及所有其它机械干扰活动对森林的破坏,以及爱护水资源。

6.6 森林经营体系应促进开发和采纳有利于环境的非化学方法进行病虫害治理,尽量幸免使用化学杀虫剂。

禁止使用世界卫生组织1A、1B类清单中所列的物质及碳氢氯化物杀虫剂,禁止使用长效、有毒及衍生物具有生物活性和在食物链中积存的杀虫剂,以及国际公约禁止使用的杀虫剂。

如果使用化学品,应提供适当的设备和培训,最大限度地减少健康及环境风险。

6.7 任何化学品、容器、液体和无机固体废物(包括燃料和油料)都应在森林以外地区采纳符合环境要求的方法进行处理。

6.8 应依据国家法律和国际认可的科学议定书,对生物操纵剂的应用作记载,限制到最低量,并监督和严格操纵其使用,禁止使用通过基因改性的生物。

6.9 慎重操纵并主动监测外来物种的使用,幸免引起不良的生态阻碍。

6.10 除以下情形外,应幸免使森林变为人工林或非林用地:(a) 仅涉及到森林经营单位中专门小的部分;(b) 不发生在高爱护价值林区;(c) 能保证在整个森林经营单位中产生明显的、重大的、额外的、可靠的和长期的爱护效益。

原则7:经营规划应当制定和执行与森林经营规模和强度相适应的森林经营规划,并随时进行修改。

应清晰地阐述经营的长期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

7.1 经营规划及其有关文件应包括:(a) 经营目的。

(b) 讲明经营的森林资源、环境限制因素、土地利用及所有权状况、社会经济条件,以及临近土地的概况。

(c) 按照所涉及的森林的生态条件以及通过资源调查得到的信息,讲明营林和/或其它经营体制。

(d) 年采伐率及树种选择的理由。

(e) 监测森林生长及动态的措施。

(f) 建立在环境评估基础上的环境爱护措施。

(g) 确认爱护珍稀、受威逼及濒危物种的打算。

(h) 描述爱护区、规划的经营活动及土地所有权等森林资源差不多信息的图集。

(i) 讲明使用的采伐技术和设备,以及使用的理由。

7.2 结合监测结果或新的科技信息,以及变化的环境、社会和经济状况,定期修正森林经营规划。

7.3 应对林业工人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他们正确实施森林经营规划。

7.4 在尊重信息保密的同时,森林经营者要向公众提供森林经营规划差不多内容的要点,包括标准7.1列出的内容。

原则8:监测与评估应按照森林经营的规模和强度进行监测,以评估森林状况、林产品产量、产销监管链、经营活动及其社会与环境阻碍。

8.1 应按照森林经营活动的规模和强度,以及受阻碍环境的相对复杂性及脆弱性,来确定监测的频率和强度。

监测程序应是不间断的并能重复,以便监测结果具有可比性,以评估变化情形。

8.2 森林经营应包括监测所需要的科学研究及数据采集,至少要有以下这些指标:(a) 能收成的所有林产品的产量。

(b) 生长率、更新率及森林状况。

(c) 动植物区系的组成及观看到的变化。

(d) 采伐及其它活动的环境与社会阻碍。

(e) 森林经营的成本、生产率及效率。

8.3 森林经营者应提供文件,使监测机构和认证机构能追踪到每一种林产品的源头,那个过程确实是所谓的“产销监管链”。

8.4 应当在森林经营规划的实施和修订中体现监测的结果。

8.5 在尊重信息保密的同时,森林经营者要向公众提供监测指标结果的概括性总结,包括标准8.2列出的内容。

原则9:爱护高爱护价值森林在高爱护价值的森林中进行经营活动,应爱护或加大这些森林的特点,同时始终要以预防的方法,来考虑关于高爱护价值森林的各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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