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阶段学习计划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阶段学习计划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基础阶段学习计划表学习目的理解并掌握《经济法基础》考试内容,打好基础,融会贯通学习时间现在至2019年3月重点章节: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提示】根据历年收集的真题分析,上述四章内容合计占考试分值的百分比为70%,其他章节占30%。
章节(建议学习时长)重要考点第一章总论(1周)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事实、法的形式、仲裁、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律责任的种类【新教材变动】新增:诉讼时效届满相关内容。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1周)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职业道德、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新教材变动】调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内容;调整总会计师相关内容。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2周)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时效、票据行为之背书、票据追索、商业汇票、支票、国内信用证、预付卡【新教材变动】(1)新增:基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的试点;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
(2)删除:办理电子商业银行汇票银行的资格条件。
(3)调整:Ⅲ类账户余额的限额规定;电子商业汇票出票人依托的系统;商业汇票的付款、贴现。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2-3周)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之销项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之进项税额、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目、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新教材变动】(1)新增:既用于不允许抵扣项目又用于抵扣项目,进项税额允许全额抵扣;固定业户到外县销售货物的纳税地点。
(2)删除: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纳税人放弃减税的规定。
(3)调整:税收管理体制与现行税种;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分类;增值税税率17%修改为16%,11%修改为10%;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复习试题及答案六含答案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复习试题及答案六含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特征的是()。
A、强制性B、分配性C、无偿性D、固定性2、我国税法构成要素中,()是税法中具体规定应当征税的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A、税率B、税目C、纳税人D、征税对象3、下列关于营改增纳税人认定标准的相关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按照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大小的不同,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B、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非个体经营者的个人,属于一般纳税人C、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为一般纳税人D、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是()。
A、事业单位B、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C、个体工商户D、行政单位5、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是()。
A、将外购货物分配给股东B、将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C、销售代销的货物D、将自产货物用于对外投资6、根据营改增试点改革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执行10%税率的是()。
A、提供国际运输服务B、提供装卸搬运服务C、提供有形动产租赁D、提供邮政服务7、某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于2018年1月将一辆自己使用过10年的设备(未抵扣增值税),以10万元的价格售出,其正确的税务处理方法是()。
A、按3%计算应纳增值税B、按4%计算应纳增值税C、按3%简易办法减按2%计算应纳增值税D、不交增值税更多2019年初级会计师备考资料、讲义学习、考前冲刺,加入初级会计职称学习群:645341858,更有老师!8、某广告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8年9月,取得广告设计不含税价款530万元,奖励费收入5.3万元;支付设备租赁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万元。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广告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基础阶段学习计划-会计职称考试.doc

2018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基础阶段学
习计划-会计职称考试
第8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温馨提示:本计划表从2017年12月11日开始执行,计划于2018年3月18日结束,共计12周。
考生朋友们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备考情况合理调整学习计划。
学习目标:
1.
通过基础阶段学习,需要考生全面掌握《初级会计实务》和
《经济法基础》科目知识点,具备深刻的理解,加强记忆。
2.
全面学习初级会计考试基础知识,掌握90%以上的知识点,明确考试重点章节和内容。
3.
针对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教材变化的部分重点学习。
学习任务:
1.
认真学习初级会计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的基础内容,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避免出现知识盲区。
2.
及时梳理各个章节知识框架,形成体系,通过框架回忆知识点,不断温故知新。
3.
坚持做题巩固知识点,熟悉考点命题角度和思路,掌握做题方法,整理积累错题本。
学习时间:
建议每天3-5小时。
会计学习计划

会计学习计划会计学习计划 1二、强化学习阶段:3月16日~4月19日强化学习阶段主要以查漏补缺+提高为学习目标,主要任务是习题班网课、轻二练习题、查漏补缺、建立错题集。
备考辅导推荐“轻二”,轻二中每个章节的考点精讲及经典题解帮助你准确把握每章考点;名师点题更是画龙点睛,帮你掌握每个重难点。
轻二比较适合强化学习阶段的复习中使用,便于把握考点,查漏补缺,深入学习,将难题一举攻破。
三、冲刺阶段:4月20日~考前临近考前一个月为冲刺阶段。
在这二十几天天中主要以历年考题、轻四《考前最后六套题》、冲刺串讲班、模考试题精讲班、考前5天提示班为主要复习内容。
另外将先前自己建立好的错题集重新过一遍。
冲刺阶段也会有相应的复习时间表,学员们可以自行安排,也可以等待的复习计划时间表。
四、考前100天学习注意事项1、把握各个阶段的时间规划,做好妥善的学习安排。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学习任务量较大,想要顺利完成就要做好妥善的学习安排,将任务分期安排至每天,再将每天的学习任务有质量的完成,日积月累才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2、备考时间紧迫,要将各个阶段的备考任务有质量的完成。
考前100天所涉及到的备考阶段分别有部分基础阶段、强化学习阶段和考前冲刺阶段。
这三个阶段一环扣一环,哪个阶段都非常重要。
今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时间相当紧迫,所以大家一定要按照学习计划有质量的完成各个阶段的备考任务,不能投机取巧更不能减少任务量。
3、考前冲刺要通读教材抓重点。
考前一个月已经没有太多时间来对教材进行精读了,经过提高阶段的做题,进入冲刺阶段我们要做得就是回归教材。
将两本教材进行通读,抓重点复习,借助之前精读教材时的讲义或笔记,把握住个章节的重点。
4、重难点部分反复练习。
模拟题是考试的试金石,通过模拟练习,可以查漏补缺。
同时,反复练习重难点部分的习题,加深记忆理解。
不要怕重复,尤其对于自己比较薄弱部分的考点,更要反复练习,这样的方法能够帮助你提高一大截。
初级会计学习计划(20篇)

初级会计学习计划(20篇)初级会计学习计划(精选20篇)初级会计学习计划篇1一、学习时间的规划年后学习的`时间规划分为两大阶段,过渡阶段和备考阶段。
过渡阶段是指假期刚刚结束,重新进入备考状态的前几天。
这几天对大家来说都是一个比较难熬的时期,很多小伙伴们还未走出春节的氛围,还没有完全把心收回到学习中去,那么在这一时期的学习怎样来安排呢?对过渡时期给大家几点推荐:1、将中心放在复习较为基础的知识和较为简单的科目上去,比如看一看经济法,复习一下初中级会计实务的基础章节等。
2、将有效学习的时间尽可能的延长,比如第一天工作日你认真看书的时间只有一个小时,那么第二天你就尽可能的延长到两个小时。
3、将年前已经学习的知识进行一遍复习巩固。
年前学习的知识可能经过一个假期就忘掉,如果继续赶进度学习就会严重影响效率,所以为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需要在这个过渡时期对之前所学知识进行一遍复习。
针对备考阶段的推荐:经过几天的过度,当我们的生活作息步入了正轨,我们就顺利进入了备考阶段。
备考阶段比较漫长,直至考试结束。
在这一阶段,我们能够将它分成几个小阶段,比如报名前阶段、学习新教材阶段、复习阶段、冲刺阶段等。
小阶段能够根据自己的学习习惯、喜好、学习方法自由划分,但是最重要的是每个小阶段都要有合理的学习计划和任务目标,度过每个阶段后都要完成该阶段的任务,到达这个阶段的学习目标。
比如在报名前阶段,我的任务目标是完成我的预习计划,将旧教材知识点进行整理预习。
在学习新教材阶段我都有我每一天的任务和时间的规划,这样才能将时间规划好,到达高效学习。
二、每一天的学习安排在过渡阶段,每一天的学习时间不做固定的安排,只有一点:尽可能的延长有效学习时间,每一天最好到达2-3个小时。
在备考阶段,每一天的学习安排如下:固定学习安排:每一天晚上的7:30到11:00左右(共三个半小时,可根据自身状况调整)大致分配为:单科精读学习两个小时、做练习题一个小时、回顾复习知识点半个小时;周末两天整,能够分时段,反复进行精读、练习和复习。
怎么制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习计划(经验分享)

怎么制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习计划(经验分享)怎么制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习计划1、想想这几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基本上考点还是很全面的,但重点也体现的比较明显,而且开始转向更综合性的考题。
掌握了这些特征,我们就可以开始好好复习了。
我想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难度还是在加大的,我们一定要掌握好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记录,还有编制财务报表等知识也要重点把握。
2、给自己一些信心。
相信自己的能力,相信自己的付出。
这样可以给20__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开个好头。
心态一定要好,这样才能积极学习。
没必要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烦恼。
3、学习计划制定好了不是摆设,是真的要落到实处的。
一定要自己监督,或者你可以让亲戚朋友督促自己。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怎么复习一:精心规划参考科目根据新的考试政策,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四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单科累计制,单科合格成绩在两年考试期间内有效。
报考中级的.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科目的难易程度,合理规划参考科目。
去年已经参考但没有全部过关的考生,今年必须将剩余科目一次考完。
对于初次报考的考生,如果时间比较充裕,会计基础较好,或者因客观原因急需短时间通过中级资格的,可以一次性四科全报,但这种方式学习的压力较大,成功的风险也大,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考生也可以有计划地将四门课分成两年考完,这样可以集中精力、点突破,会计职称《20__年会计资格考试考试复习指导》。
对于年龄较大,工作、家庭负担较重的考生,这种方式的效果可能比四科一次全报要好。
但也要认识到,分两年安排考试的方式往往把压力放到了第二年,考生必须确保第二年参考科目百分之百过关。
要参加会计职称考试,首先要紧扣教材,教材包括了所有的重点和难点,所以推荐首先是财政部所指定的教材,其次就是有关权威方面的资料,会计职称考试方面一些国家权威单位,例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一些教材,以及其他的相关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教案

初级会计职称考 试经济法基础教 案
目录
• 经济法概述 • 民事法律制度 • 公司法律制度 • 合同法律制度 • 税收法律制度 • 劳动法律制度
01
CATALOGUE
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定义与特点
定义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 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它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是调整经济 关系的法律。
民事法律行为
包括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分类和效力,意思表示的要素和瑕疵,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要件等 相关内容。
代理制度
包括代理的概念、种类和适用范围,代理权的取得、行使和终止,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等相关内容。
民事责任制度
民事责任概述
包括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件等相 关内容。
违约责任
包括违约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和承担方式 等相关内容。
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规则
全面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等原则在合 同履行中的应用。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 权的适用条件。
合同变更、转让与终止
合同转让的规则和限制
债权转让、债务承担和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 让的规定。
合同变更的条件和效力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阶段学习计划-会计.doc

2019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阶段学习计划-会计职称考试各位小伙伴儿开始正式进入2019年初级会计的备考阶段,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初级经济法基础》基础阶段学习计划”,准备撸起袖子,大干一场!寒冬已至,初级会计的宝宝们,你们的备考热情还在吗?如果你感觉找不到他们了,请一定要记得把你们对“暖宝宝、暖被窝儿”的热情分给初级会计考试一点点儿哦~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从2019年5月11日开始,从现在到明年3月,是我们巩固基础、理解记忆的重要阶段,网校老师特意为大家整理了《经济法基础》基础阶段的学习计划,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重点章节: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提示】根据历年收集的真题分析,上述四章内容合计占考试分值的百分比为70%,其他章节占30%。
第一章总论(1周)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事实、法的形式、仲裁、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律责任的种类【新教材变动】新增:诉讼时效届满相关内容。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1周)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职业道德、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新教材变动】调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内容;调整总会计师相关内容。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2周)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时效、票据行为之背书、票据追索、商业汇票、支票、国内信用证、预付卡【新教材变动】(1)新增:基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的试点;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
(2)删除:办理电子商业银行汇票银行的资格条件。
(3)调整:Ⅲ类账户余额的限额规定;电子商业汇票出票人依托的系统;商业汇票的付款、贴现。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2-3周)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之销项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之进项税额、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目、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新教材变动】(1)新增:既用于不允许抵扣项目又用于抵扣项目,进项税额允许全额抵扣;固定业户到外县销售货物的纳税地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阶段学习计
划
(建议学习时长)
</TD>
<TD width=484 colSpan=2>重要考点</TD></TR>
<TR>
<TD width=132>第一章总论
(1周)</TD>
<TD width=484 colSpan=2>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事实、法的形式、
仲裁、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律责任的种类
【新教材变动】
新增:诉讼时效届满相关内容。
</TD></TR>
<TR>
<TD width=132>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1周)</TD>
<TD width=484 colSpan=2>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会
计岗位的设置、会计职业道德、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新教材变动】
调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内容;调整总会计师相关内容。
</TD></TR>
<TR>
<TD width=132>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2周)</TD>
<TD width=484 colSpan=2>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银行结算账户的开
立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时效、票据
行为之背书、票据追索、商业汇票、支票、国内信用证、预付卡
【新教材变动】
(1)新增:基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的试点;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
(2)删除:办理电子商业银行汇票银行的资格条件。
(3)调整:Ⅲ类账户余额的限额规定;电子商业汇票出票人依托的系统;商业汇票的付款、贴现。
</TD></TR>
<TR>
<TD width=132>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2-3周)</TD>
<TD width=484 colSpan=2>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之
销项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之进项税额、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
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目、消费税应纳税额
计算
【新教材变动】
(1)新增:既用于不允许抵扣项目又用于抵扣项目,进项税额允许全
额抵扣;固定业户到外县销售货物的纳税地点。
(2)删除: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纳税人放弃减税的规定。
(3)调整:税收管理体制与现行税种;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
分类;增值税税率17%修改为16%,11%修改为10%;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
</TD></TR>
<TR>
<TD width=132>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3周)</TD>
<TD width=484 colSpan=2>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之收入总额、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之税前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之不得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偶然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规定、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新教材变动】
(1)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补充;抵免限额的确定方式;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不适用加计扣除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
删除:抵免限额的计算公式。
(2)调整: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比例由2.5%调整为8%;保险费扣除规定;小微企业的认定条件。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实行重新编写。
</TD></TR>
<TR>
<TD width=132>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1-2周)</TD>
<TD width=484 colSpan=2>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关税
【新教材变动】
(1)新增: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房产税;船舶吨税。
(2)删除:岩金矿资源税的税收优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
(3)调整:印花税重新编写;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由三档调整为两档;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期限;耕地占用税部分表述;烟叶税的征收管理。
</TD></TR>
<TR>
<TD width=132>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0.5周)</TD>
<TD width=484 colSpan=2>发票管理、涉税专业服务、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措施、税务行政复议必经复议
【新教材变动】
调整:税务行政复议管辖,本章中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统一修
改为“税务机关”。
</TD></TR>
<TR>
<TD width=132>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1周)</TD>
<TD width=484 colSpan=2>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报酬、劳动合
同的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劳动争议的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期期间、工伤保险
【新教材变动】
调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缴纳。
</TD></TR></TBODY></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