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及施工电梯验收资料明显.
塔吊及施工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报告

紫薇地产项目塔吊及施工电梯安全专项检查评估报告陕西中天先行管理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3月19日一、各项目检查情况:本次针对紫薇公园时光、山庄、永和坊、等是十个项目的塔吊、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数据分析显示:各项目整体都呈良好状态,对于大型机械的安装保养维护都相对较好.但是同时各项目不同程度均存在下列问题:(一)、塔吊现场1.所有项目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对塔吊起重量及型号等不够了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2.个别项目塔吊基础无排水措施,积水严重;3.塔吊扶墙杆连接螺栓松动,连接轴未用开口销保护或用铁丝及钢筋代替开口销,扶墙杆非原厂配备、不统一及用螺纹钢接长;4.公园时光中天建设6#外架立杆直接固定在塔吊扶墙杆上;5.塔吊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6.山庄项目塔吊有使用已被禁止使用的活动基础;7.未使用独立开关箱,达不到两级保护;8.塔吊操作平台堆放杂物,螺栓;操作室基本都未放置灭火器。
资料1、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无证件、证件不合格或已过期,房地产项目特殊工种操作证应为省建设厅颁发,安检局颁发的证件适用于市政工程。
2、旧设备进场安装前无安检证明3、安拆方案基本都是固定模式,无针对性,与实际有较大出入;4、各种资料普遍存在无编制审批签字或代签、签字不全,未填写日期。
5、资料不全面,部分无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技术交底等。
(二)、施工电梯现场1.几乎所有项目施工电梯都存在天窗口限位装置失效或认为破坏情况;2.部分项目施工电梯防坠器已过期未重新送检;3.意境项目(浙江广宏11#)、风尚项目(长征建筑9#1-3F)施工电梯明显异常晃动;4.施工电梯楼层出入口防护门未关闭及周边防护不严密,个别首层未搭设安全防护棚;5.扶墙件连接螺栓单螺母或虽有双螺母但未露出三丝;6.施工电梯司机对电梯限载重量及限载人员不清楚;7.部分项目首层机电连锁门装置失灵;资料1、施工电梯司机无证件、证件不合格或已过期,房地产项目特殊工种操作证应为省建设厅颁发,安检局颁发的证件适用于市政工程。
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专项治理处罚标准

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专项治理处罚标准
缺陷或问题描述
罚款规定
检查方法及标准
1
机管员配置 未按局相应规定配备机械管理人员
对项目经理罚款2万元,对项目部 罚款10万元。
三台以上大型设备(含3台)须设专职机管员,三 台以下可兼职。
2
大型设备租赁单位不在局合格分供 分包合同 方名录内;劳务分包提供塔吊、施
工电梯、物料提升机
对项目经理、商务经理每人罚款2 万元,对项目部罚款10万元。
2014年10月1日起,查分包合同。
3
施工方案
无施工方案(基础、安装、顶升、 拆除)
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每人罚款3 万 Nhomakorabea,对项目部罚款10万元。
查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未经合规审批视为无方案。
4 验收和备案 未经验收或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对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每人罚款3 万元,对项目部罚款10万元。
无施工手续无法办理使用登记的须经公司验收。
5 安拆旁站 无机管员和安全员旁站
对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每人罚款2 万元,对项目部罚款10万元。
查现场(应在操作点旁站)和旁站记录。
施工电梯验收要求

施工电梯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
1、施工升降机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应按规定对塔吊的质量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1)、设备进场验收;
(2)、基础施工完成;
(3)、安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
(4)、安装至相应高度,附着安装完成后;
(5)、遇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2、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1)、根据编制依据相关文件规范、标准要求所形成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2)、专项施工方案及变更文件;
(3)、安全技术交底文件;
(5)、施工升降机设备出厂合格证或质量分类合格标志;
(6)、施工升降机的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
(7)、施工升降机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记录;
(8)、施工升降机的施工验收报告。
3、施工升降机组装完毕,使用前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专业分包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2验收程序
1、验收程序
基础验收资料验收试验前检查与
测量
安装单位安装
自检验收
第三方检查单
位检测
总包、监理、建设单
位三方验收投入使用拆卸验收
2、验收人员
3验收内容
1、施工升降机验收表。
塔吊、电梯拆装检测验收制度

塔吊、电梯拆装检测验收制度(一)、检测1.安装完毕的起重机械必须符合GB6067《起重机械安装规程》之要求,检测验收的标准依据劳动部93.10.15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大纲》来实施。
2.大型施工机械拆卸之前,必须按照检验大纲之要求进行检查,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不得进行拆卸作业。
3.检验用仪器、量具和工具必须有产品合格证,要设专人保管使用,并定期进行计量校验,保持检验工具的准确性。
4.检测环境条件要符合国家要求。
5.检验工作必须由持省级检验员证的人员来完成,《企业自检报告单》必须签有检验员章方算符合要求。
(二)、验收1.新安装的施工电梯、塔吊、快速井架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科必须汇同公司质安部、施工项目三方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验收人员必须依据《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来进行。
2.安装验收必须准备基础施工资料、垂直度水平度测量记录、机身接地电阻、安装方案、安全交底等资料,填写安装验收记录表。
塔吊、电梯拆装档案管理制度1.由内业员负责,对每一台大型施工机械的合格证、说明书、各种机械电气图纸、维修保养记录、检查检测试验记录、各台次安拆验收资料进行收集编目、分类、保管、归存至单机档案。
2.拆装资料的填写应保证真实可靠,对拆装过程中建立的各类安全、技术以及施工资料,统一交由基地机管员收存保管。
3.机管员对大型设备的拆装资料的管理,应做到如下几点:①按单机收集、整理、保管每次安拆的各种资料;②做好拆装档案的编目工作,需要时及时提供各种安拆资料,切实对大型设备的拆装作业提供帮助;③规定拆装资料的复制、翻阅和借阅办法,以保证资料完好不遗失;④告知各类原始资料和拆装资料的借阅单位和借阅人员,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涂改、抽换,并保证及时归还。
精品文档精心整理值班电工巡检与操作制度一、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二、正常状况下,发电机房每班检查一次;高压配电房每2小时巡检一次;低压配电房、水泵房每1小时巡检一次。
塔吊、电梯基础验收单

基础钢筋规格、型号、数量、位置满足图纸要求□
地脚螺栓位置偏差不超过1mm□
其他□
□
项目部意见:
安全员:技术总工:项目经理:
年月日
公司安全、技术、设备部门复查意见:
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备负责人:
年月日
1、此表在基础安装完毕后,项目部自检合格后报公司相关部门复查签字后方可浇筑设备基础.
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基础验收审批表
工程名称:编号:
设备名称
安装地点
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验收项目:
起重设备基础有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与现场施工实际情况相符)□
有基础施工图纸□
地基地耐力大于等于基础图纸要求、回填土应有土壤试验报告;如为原状土应进行钎探,且底பைடு நூலகம்无软弱土层□
基础中心位置与主楼之间距离符合安装要求□
2、此表有项目部保存,在设备安、拆告知等资料到公司盖章时应出示。无此表安、拆告知资料一律不予盖章。
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验收记录表

落地式脚手架搭设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部位: 安装单位: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部位:安装单位:
悬挑式脚手架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部位:安装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高处作业吊篮验收记录表(手动与电动)
工程名称部位:安装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门式钢管脚手架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部位:安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安全防护措施搭设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部位:安装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横板支撑系统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部位: 安装单位:
井架与龙门架搭设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部位:安装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上回转塔式起重机安装(加节)验收记录表使用单位: 设备所属单位:
下回转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纪录表
使用单位:设备所属单位:
工程名称:安装单位:
(续表)
施工升降机安装(加节)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部位: 安装单位:
落地操作平台搭设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安装单位:
卸料平台安装验收记录表
注:1、悬挂式钢平台,每移位一次须重新验收;
2、、悬挂式钢平台不宜过大,应控制其面积。
临时用电验收记录表
注:验收栏目内有数据的,必须在验收栏内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用文字说明。
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表(九)-9
表(九)-9续表。
陕西省关于塔吊施工电梯的规定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印发陕西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陕建监总发〔2013〕49号各市区、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的管理,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监管水平,根据本省实际,制定了陕西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2013年12月27日陕西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法规和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拆卸、使用、司机、司索信号、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出租单位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安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司机、信号司索工,对所出租的设备自行完成安装、附着、顶升和拆卸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购自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不得对外出租,且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管理部门和操作人员.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评估或验收,该脚手架工程必须由取得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高处作业吊篮的出租单位应当取得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书,施工单位自购自用的高处作业吊篮严禁对外出租.第四条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出租单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并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第五条从事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的出租单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单位和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单位,均应在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进行告知登记详见附件.第六条从事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施工活动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保证体系,设立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与设备数量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以文件形式任命项目负责人、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现场人员变更时,应出具变更通知书,并经总包和监理单位同意,否则不得进行人员变更.第七条鼓励企业开展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创新和推广应用,推进科学发展、科技兴安的步伐.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本规定的行为,均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受理对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使用和检验活动中违法和违规行为的举报,并及时进行处理.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九条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出租单位的安全责任: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首次安装或使用前,应当到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机械设备产权备案;三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历次检验检测和维修保养以及安装拆卸相关记录、主要零部件更换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备案证明、自检合格证明等;四编制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需经专家论证的,对论证意见或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重新报审;五与施工总承包、监理等单位共同对设备进行进场查验;安装/拆卸前应当向负责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机构办理安装/拆卸告知;安装后应进行试运行和自检,自检合格经法定检验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与施工总承包、监理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并书面向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协助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使用登记;六安装/拆卸、附着、顶升作业前均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过程中应由项目负责人、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七负责对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以及随机巡查;项目负责人组织日常和定期的检查、维修保养,并对交接班检查记录签字确认.第十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一依法取得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投入使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型号必须与鉴定评估验收的型号相符;对主要构配件进行了改造的,须经住建部重新组织鉴定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不得向无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出售、转包或分包;三出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鉴定评估报告或验收证书、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包括产品构造图,防坠器、同步装置的合格证、鉴定证书含试验报告,操作规程和检验规程,设计、制作、安装、升降、使用、拆除和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四编制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方可在现场安装;五配合施工总承包、监理等单位共同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进行进场检验;安装后应进行试运行和自检,自检合格后,与总包、监理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六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拆/升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持有附着式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作业前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七负责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拆/升降作业和日常检查维修等管理工作.安装完毕后,需进行防坠试验和安装验收,并向总包单位出具使用安全注意事项说明书、办理使用交接手续.第十一条高处作业吊篮出租单位的安全责任:一取得营业执照、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书,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高处作业吊篮租赁业务;二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明确项目负责人、安拆作业和维修人员;三建立、健全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技术档案包括生产制造厂、产品型号、设备编号、鉴定证书、使用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安全锁标定记录,历次检验检测和维修保养记录、主要零部件更换记录、历次安装拆卸相关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四编制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含安装平面布置图,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安装/拆卸作业应由出租单位自行完成,其作业人员应持有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操作资格证书.作业前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五安装后应进行试运行和自检,自检合格且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并书面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及管理说明,办理使用交接手续,并负责日常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等;第十二条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一向出租单位提供安装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机械设备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二审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租赁行业确认书和进场设备相关资料,核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及资格证书;三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四监督检查设备的安装/拆卸、使用、维修保养情况;五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组织制定并实施防碰撞措施;六审查进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出租单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单位和机械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办理告知性登记情况;七参加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进场查验和使用前的联合验收.对使用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予以制止;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督促立即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令立即停工;对不听制止或拒不停工的,及时向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直至监督机构报告.第十三条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一审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租赁行业确认书和进场设备相关资料.审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情况及资格证书;二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出租、专业承包单位和机械设备资料的审查情况,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出租、专业承包单位进行统一管理的情况和机械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情况;四审查进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出租单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单位和机械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办理告知性登记的情况;五参加机械设备进场查验和使用前的联合验收;六对安装/拆卸过程进行旁站监理、对使用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予以制止;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督促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应责令立即停工;对不听制止或拒不停工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监督机构报告.第十四条机械设备检验检测单位的安全责任:一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检验检测管理控制程序和业务信息化系统;配备与检验检测项目和市场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对已检验检测的机械设备及安全装置,应及时出具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验检测结果负责;二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定的检验检测项目、周期、方法、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检验.对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机械设备,应经安全评估合格后,方可进行检验检测;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事经营活动,检验检测单位和委托单位均不得甩减检验检测项目.第十五条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一不得明示或暗示机械设备使用单位购买、租赁或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二同一施工现场有不同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2台及以上多塔作业时,由建设单位组织和协调制定塔式起重机防碰撞的安全措施,并负责落实;三提供大型机械设备进场的道路,协调解决影响机械设备安拆和使用的既有障碍包括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高压线、水塔、航空管制区等;四提供相关地质勘察报告.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应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相互配合、有机协作,认真履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生产安全.第十七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均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在未接到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前不得使用.第十八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一属于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制造厂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的;三经检验检测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四没有完整技术档案的;五安全保护装置缺失或不灵敏的;六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没有经过部级鉴定评估或验收的;七没有履行产权备案的;八未按规定履行告知性登记的.第十九条从事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升降、拆卸的作业人员,应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现场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根据不同型式、型号的机械设备,分别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的出租单位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单位,公司应每月对在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项目部应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记录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维修保养记录归集于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第二十条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全管理:一禁止擅自在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机械设备更换构配件、电器元件时,应选择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二在安装/拆卸前,出租单位应向该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安拆告知.从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办理使用登记;三施工高度达到八层或25米时,必须安装使用施工升降机和楼层呼叫器;四施工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必须按照规定,送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校验有效期限为1年.防坠安全器在任何工况下均应起作用;五在完成整机安装后,应进行坠落试验,以后至少每3个月应进行一次额定载重量的坠落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六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使用必须符合现行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七在每班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机械设备运行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做交接班检查记录.在检查或操作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排除.作业人员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第二十一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管理:一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进行进场检验,加强对防倾、防坠以及同步等安全装置的检查.对已产生变形、裂缝、严重锈蚀的杆件、防倾、防坠、同步性能差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材料,应清出现场;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使用、升降、拆除应当严格执行现行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和专项施工方案的有关规定.严禁在同一个单体工程上采用不同型号和不同厂家的产品;三架体搭设高度不得超过15m;因建筑物结构的层高特殊、在15m架体高度范围内不能保证设置三处附墙支座时,按照架体全高与支撑跨度的乘积不得大于110㎡的规定执行;架体应采用阻燃密目网和脚手板,其内侧必须设置具有抗冲击力的安全防护网,架体底部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必须用翻版封闭严密,并设置中间和顶层隔离防护;自2015年1月1日起,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外立面、底板、脚手板必须使用防火功能的防护产品;四安装及每次提升、下降作业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和交底,合格后方可升降或使用,检查验收资料应归集于安全管理资料;五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任何工况下均不得放置零散钢管和架板等易坠落的物体,并及时清理架体上的垃圾;严禁放置集中荷载;在升降工况时,严禁架体上站人,电源总控制箱配电箱、柜不得随架体升降;六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升降、拆除作业、防坠试验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均须由其专业承包单位实施.第二十二条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一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和自行制作的简易吊篮.更换吊篮构配件时,应选用原生产厂家的产品;二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工作均应由出租单位负责完成,使用单位不得安装、拆卸、转租吊篮;三吊篮安装自检合格后,应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出租单位应与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存相关资料;四出租单位应当对进入吊篮内作业的人员进行吊篮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出具考核合格证明,考核资料应在安全管理资料中保存.未经考核的人员不得操作吊篮.吊篮出租与使用单位均应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五吊篮安全锁应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标定,标定的有效期限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且不得大于1年.标定标识应粘贴在安全锁的明显位置处,同时应在安全管理资料中保存.安全锁超过标定期限时,吊篮必须停用;六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作业人员应当配备独立的安全绳及安全带.安全绳应固定在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将安全绳固定在吊篮悬挂机构或前支架上,严禁将安全带系在吊笼上;七每班作业前,应对吊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加强使用巡查,发现安全装置、悬挂机构、钢丝绳等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机维修.吊篮下方应设置隔离区;八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防电焊火花迸溅的防火措施,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地回路.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九严禁将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设备或进行立体交叉作业.严禁作业人员从门窗、洞口上下吊篮首层除外;十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使用、拆卸必须符合现行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检验检测单位对检验检测项目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当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后进行复测,合格后方可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对发现属于淘汰型的、存在重大本质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应立即告知出租和总承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自接到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在法律法规或地方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内,检验检测单位不履行检验检测或答复的,即视为受理该申请.第二十四条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依照“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程序体系监管、服务监管”的原则,加强对机械设备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安全管理行为的监督.履行下列监督职责:一宣传贯彻有关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三受理机械设备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四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机械设备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五纠正、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六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二十五条发现出租、施工、监理、检验检测、建设等单位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为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第三条第一款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塔吊验收标准

塔吊验收标准塔吊作为建筑工地上常见的起重设备,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对工程施工至关重要。
因此,在塔吊的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以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保障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本文将介绍塔吊验收的标准和要点,以帮助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验收工作。
首先,对于塔吊的外观和结构进行检查。
验收人员应当仔细观察塔吊的外观是否完好,包括焊接点是否牢固,表面是否有明显的损坏或腐蚀,各部件是否有松动或变形等情况。
同时,还需检查塔吊的整体结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各部件是否安装正确,是否存在缺陷或磨损等问题。
其次,对塔吊的机械性能进行测试。
验收人员应当对塔吊的起重、回转、升降等功能进行全面测试,确保其性能稳定可靠。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塔吊的起重机构,包括钢丝绳、滑轮、制动器等部件的工作状态,以及起重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再次,对塔吊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
验收人员需要确认塔吊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装置,包括限位开关、重载保护装置、风速传感器等,并对这些装置进行测试,确保其能够正常工作,有效保护塔吊在施工中的安全。
最后,对塔吊的使用和维护进行培训。
在验收完成后,相关人员需要对塔吊的使用和维护进行培训,包括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和维护要点等内容,以确保塔吊能够安全、有效地使用。
总之,塔吊验收是保障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验收人员需要对塔吊的外观、结构、机械性能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同时,对于使用和维护人员的培训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只有做到全方位的验收和培训工作,才能确保塔吊在施工中的安全可靠性。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塔吊验收标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希望相关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工作,确保塔吊在施工中的安全使用。
这不仅是对工程施工质量的保障,也是对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安全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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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及施工电梯验收资料明显1、设备安(拆)装开工告知书。
2、设备安(拆)装许可证书(安装资质)。
3、安装人员资质、操作人员资质。
4、施工合同。
5、自检报告。
6、设备相关资料(合格证、制造许可证、备案证、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钢丝绳合格证),其中制造监督检验证书为07年制造以后有该资料。
7、基础验收证明及用料检验证明书(基础验收应有施工及监理方签字盖章确认)。
8、整改意见通知书。
9、监督检验通知书。
10、所有复印资料加盖安装单位红章。
11、防坠器安全检验合格证。
(此条只适用施工升降机)。
新沂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开工告知表编号:新建服管安监字()号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制造单位山东大汉型号产权单位出厂日期数量 1 产权证号使用单位安装维修单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建部筑门行审政批主意管见意见:审批人:年月日注:此表一式三份,安装单位、施工单位、安监站各执一份。
附件三:徐州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注销表使用单位(章):起重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工程名称工程地址项目经理联系电话使用登记编号计划拆除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拆除单位新沂市华东建筑工程塔机拆装工程处资质证书编号A3014032038128-212安全生产许可[2005]0301 69-2证编号拆除技术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监督员拆除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姓名工种操作证号姓名工种操作证号闫长军指挥32000303004377何计德维修32000303004167杨爱中电工32000303004166陆信路司索32000303004168胡工设起重32030303005422拆除方有/没有案监理单位审查意见:监理单位(章):年月日登记部门意见:负责人(章):年月日附件一:徐州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报表使用单位(章):联系人:联系电话:起重设备名称制造许可证号规格型号(含起重量)出厂编号制造厂家设备产权备案号安装单位资质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安装日期检测单位检测日期工程名称工程地点项目经理联系电话验收单位验收日期起重设备使用中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含司机、指挥、司索、电工、维修工等)姓名工种资格证编号备注监理单位意见:监理单位(章):年月日登记部门意见:登记部门(章):年月日附件二:徐州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验收单起重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制造厂产权备案号工程名称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安装日期起重设备安装投入使用前验收项目完成情况验收项目项目内容及完成情况验收前起重设备检测情况检测机构检测日期检测报告编号检测结果持证上岗情况司机操作证号指挥操作证号司索操作证电工操作号证号维修操作证号定期维保单位起重设备作业环境作业范围内有无外电架空线路如有是否有防护措施多塔作业是否碰撞如有是否有防碰撞措施起重设备与相邻建筑物是否碰撞如有是否有防碰撞措施向操作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使用单位是否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记录交底日期验收意见参加验收单位签章使用单位(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安装单位(章:安装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出租单位(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监理单位(章:总监(签字):年月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方案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市有关塔吊安(拆)管理规定和安全检查标准,针对本项目工程所使用塔吊的安(拆)制定以下施工措施:1、塔吊基础施工;1.1根据塔吊作用说明书中基础尺寸图放线挖土,土方挖完针对每个基坑应钎探,查看土质是否均匀,然后根据使用说明书中的钢筋砼基础尺寸浇筑基础,且钢筋砼基础深≥1m,重量≥20t(基础见图);1.2钢筋砼基础内的钢筋,预埋螺栓(件)必须按塔机使用说明规定执行,埋件尺寸必须按图示尺寸要求安装准确,并固定牢实以免震捣砼时出现位移,且预埋螺栓、垫板等材料材质必须按塔机使用说明要求制作(基础钢筋埋件见图);1.3基础砼标号≥C25,砼基础表面应校验平整,平整度应<1/1500误差,砼基座上表面应高出周围自然地坪≥100㎜,砼的承载力≥90%以上时方可进行整机安装;1.4塔机基础必须由建设(监理)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
2、塔吊接地:塔机的接地和保护接地电阻值≯10Ω,接地导线用黄绿双色不小于10㎜2铜芯线联接在塔机底架上(对角各接一根用螺栓固定、紧固,紧固前应清除干净底架和螺栓表面的油污、油柒,接地导线引下线与建筑基础中的接地相接,且埋深>1m,在塔帽上部设避雷针,长>1m<2m,引下线与任一根主弦杆连接。
在塔机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测接地线和电阻。
3、塔机安装的准备工作:3.1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后,由建设(监理)和公司设备科安检员检查验收选定专业装(拆)施工队伍,并有行业颁发的《许可证》,备齐起重机具选择好安装位置,对标准件和零部件进行清点、清理、保养等,其它机具的准备,如有缺件和不合格的应配置和原配件材质规格相同的配件。
对安装组成员应召开安全会议和安全交底。
3.2塔机安装前注意事项:3.2.1本塔机属自行架设式塔机,无自升装置,主要靠人力安装,安装难度大,因此安装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听从指挥,明确职责,坚守岗位。
3.2.2安装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配备安全帽和安全带,在整个安(拆)过程中发现绞绳和制动故障时,必须及时排除,不得强行提升和起吊,调整和检查起升机的刹车,每提升一次,必须检查一次钢丝绳和钢丝绳夹(每个钢丝绳的固结≥3个,与绳直径相符的绳夹)。
3.2.3检查减速机的油面,加足润滑油,塔机所有可拆的销轴,高强螺栓,高强螺母均是专用零件,不可随意代换;在安(拆)过程中严禁只安(拆)一个臂架就中断作业。
3.2.4塔机安装施工现场的安装位置必须满足塔机最大旋转部分离输电线路6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2.5检查架设塔身吊杆是否能满足作业要求。
4、塔机安装:4.1底架和基础节的安装:将底架置于基础上,用压板和螺母将底固定于基础上,拧紧螺母后用水准仪检测四个支点是否平整,其偏差≯1.5㎜,否则要用钢板在基础与底架间整平且牢固,不能有松动(注:不允许用砼垫块和木板垫,只能用钢板)。
调整完后拧紧螺母,但是每个地脚上必须用双螺母安装拧固。
安装基础节必须用高强螺栓和高强螺母与底架连接并拧紧(以后标准节和其它需要紧固连接处要求与此一样),然后和底架安装一样用水准仪校正、找平、调整、紧固。
4.2竖直部分的安装:4.2.1将提升架设用吊杆架设在基础节的横腹杆以上,安装好挡板,然后开动起升卷扬机,慢速空运转,检查钢丝绳是否有咬绳现象和紧固部位是否符合作业要求。
4.2.2标准节吊装:吊起一节标准节升至基础节顶面后,转动架设吊杆,对准基础节,起升机构松绳,标准节下落之基础节顶面,将连接孔对准,用高强螺栓连接拧紧螺母(所有螺栓连接保证其预紧力矩达到1300N.m),同样方法并安装一节标准节后将四套斜撑杆装好,继续吊装标准节(注:使用调整板手转动架设杆调整工件位置,不准用大绳拉动调整)。
4.2.3塔机的回转,塔帽和驾驶室的安装4.2.3.1回转部件吊装前,先将上、下转台拆开,使下转台与回转支承联在一体上,上转台与回转机构联在一体,将提升架提升到最上一节标准节连接好,并将吊杆加强固定,上、下转台吊装后检查回转支承大齿圈和回转小齿轮的啮合状况,若有异常及时处理。
4.2.3.2吊装塔帽时,应先在起重臂方向装好两块过渡板,长短两种拉杆各装一根;在平衡臂方向将顶部两根拉杆装在塔帽顶。
然后将塔帽上的平台,栏杆爬梯等组装好起吊,联接部位插好支撑销再安装驾驶室前固定好。
4.2.4上述工作结束以后要重新、细致检查每个联接部的紧固螺栓和支撑销是否有松动和不符合安装要求的,以及钢丝绳在工作国是否有断丝、毛刺和钢丝绳紧固结的绳夹是否有松动后,拆除平衡臂的的固定绳,使平衡臂移到安装位置。
4.3平衡臂和起重臂的安装:4.3.1平衡臂和起重臂安装前先将拉杆连接好,并固定在臂架上,检查臂架上的夹板是否变形,准备好销轴和开口销(每个用销轴联接处必须插上开口销)装好拦杆。
4.3.2平衡臂和起重臂吊装过程中的滑轮组穿绳严格按塔机使用说明穿绕,必须正确并检查钢丝绳在工作中是否有破损现象,配合起吊拉大绳的人员应听从指挥,集中精力起升要慢速起吊(注:拉大绳的速度与起升速度协调一致,以免钢丝绳跳槽和乱绳造成隐患。
4.3.3起重臂架在地面连接完后组装变幅小车,并且接电试运转,调试好后再起吊臂架,在平衡臂和起重臂的吊装过程中每次改变钢丝绳的穿绕必须检查钢丝绳工作状态,吊装后拉杆连接每个连接部位应检查一次是否符合安装要求。
4.3.4吊装好配重,然后接通电源进行调试,检查限位器,保险装置,对每个起升机构,回转部件加油润滑,检查塔身的垂直度≯4%0、紧固、连接部位和电路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塔机的拆卸:5.1塔基拆卸前的准备:对拆卸人员开安全会议,介绍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统一指挥,专人专职,检查拆卸工具是否符合工作需要,对每个紧固螺母应提前一至二天用钙基润滑脂润滑。
5.2拆卸顺序:先卸下两块配重—起重臂—剩余配重—平衡臂—塔帽驾驶室—回转部件—标准节—底架拆卸过程中的构件用数人拉住大绳利用人力控制刹车,缓慢下放至地面。
6、安装完后,安装队伍先进行自检,自检时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自检合格进行交验,安装限位装置和保护装置以及各项技术试验。
项目部组织建设(监理)公司安监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方可正常使用。
参见验收的人员包括安装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土建施工单位负责人以及本机操作人员等,验收合格,所有人员签字认可。
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一、合同双方使用单位(甲方:拆装单位 (乙方:二、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
三、工程和设备信息工程名称:设备安装(拆卸)作业地址: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设备概括: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2、制造厂:3、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四、作业内容:塔式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
五、合同约定内容:(一)、经济方面约定:1、合同费用费用另议(二)安全生产责任约定:1、乙方(拆装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安装、拆卸工程。
2、应当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和安装单位签订设备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3、乙方(拆装单位)安全责任的约定:⑴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设备性能要求,编制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⑵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⑶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⑷制定设备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⑸将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⑹应当按照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⑺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⑻设备安装完毕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设备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