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厂区垃圾管理办法
厂里乱扔垃圾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保障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外来人员以及厂区内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1. 营造一个清洁、优美、文明的生产和工作环境;2. 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3. 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厂长是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厂部设立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厂环境卫生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环境卫生管理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环境卫生符合规定要求。
第七条各班组设环境卫生负责人,负责本班组环境卫生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八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厂区环境卫生。
第三章环境卫生标准第九条厂区环境卫生应达到以下标准:1. 地面清洁,无积水、无垃圾;2. 绿化带整洁,无杂草、无垃圾;3. 建筑物内外墙面无污渍、无垃圾;4. 门窗、玻璃无污渍、无垃圾;5. 电梯、楼梯无污渍、无垃圾;6. 卫生间设施完好,无异味、无垃圾;7. 垃圾分类投放,无混投现象。
第十条垃圾分类标准:1. 可回收物: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等;2. 有害垃圾: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3. 湿垃圾:厨余垃圾、废弃食物等;4. 干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第四章垃圾处理第十一条厂区设立垃圾收集点,明确垃圾收集时间及责任人。
第十二条员工应将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收集点,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第十三条垃圾收集点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干净卫生。
第十四条垃圾清运车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垃圾清运过程中的环境卫生。
第十五条垃圾处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确保垃圾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第五章罚则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罚款:1. 随意丢弃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2. 不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3. 在禁止区域丢弃垃圾的;4. 故意破坏垃圾收集设施或设备的。
厂区垃圾堆放及清理管理办法

厂区垃圾堆放及清理管理办法厂区垃圾堆放及清理管理办法一、管理概述厂区垃圾堆放及清理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厂区内垃圾的堆放、分类、清理等管理工作,确保厂区内环境的卫生与安全。
本适合于所有员工及厂区内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访客、供应商等。
二、垃圾分类管理1. 可回收垃圾可回收垃圾应分别放置于指定的回收垃圾桶中,并按照废品回收规定进行分类。
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瓶罐、纸板、塑料等。
员工应定期将回收垃圾桶倒空,确保分类清理。
2. 有害垃圾有害垃圾应采集于指定的有害垃圾桶中,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油漆等。
员工应小心处理有害垃圾,避免对人员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3. 厨余垃圾厨余垃圾应采集于指定的厨余垃圾桶中,并定期倒空。
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果皮、蔬菜叶等。
员工应注意及时清理厨余垃圾,防止产生异味和吸引害虫。
4. 其他垃圾其他垃圾应采集于指定的垃圾桶中,并及时清理。
其他垃圾包括纸巾、烟蒂、破损的塑料制品等。
员工应遵循良好的卫生习惯,妥善处理其他垃圾。
三、厂区垃圾堆放管理1. 垃圾桶设置与布局厂区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桶,并根据垃圾分类的需要,设置对应分类的垃圾桶。
垃圾桶应布局合理,方便员工投放垃圾,并定期清理消毒。
2. 垃圾分类标识厂区内的垃圾桶应贴有相应的分类标识,以便员工明确投放垃圾的类别。
3. 垃圾桶清理与更换垃圾桶应定期清理消毒,并在垃圾满时及时更换垃圾袋。
四、厂区垃圾清理管理1. 清理频率厂区内的垃圾清理应按需定期进行,不得浮现垃圾堆积情况。
清理频率可根据厂区的垃圾产生情况灵便调整。
2. 清理方式厂区的垃圾应由专人负责清理,清理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接触有害垃圾。
3. 垃圾运输与处理厂区垃圾应统一存放于集中堆放场所,并由正规的垃圾运输公司进行运输和处理。
厂区应与垃圾运输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垃圾运输和处理的责任与义务。
附件:1. 垃圾分类标识图示2. 厂区垃圾堆放布局图3. 垃圾运输公司合同范本4. 厂区员工培训材料:垃圾分类与管理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对环境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厂区垃圾清理管理制度

厂区垃圾清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持厂区环境整洁,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并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特制定本厂区垃圾清理管理制度。
二、垃圾分类1. 厂区内的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废物和其他垃圾三类。
2.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应统一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箱里。
3. 有害废物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等,应统一投放至有害废物收集箱里。
4. 其他垃圾包括食品残渣、纸巾等,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箱里。
三、垃圾清理1. 每日清晨和下班后,由专门负责的清洁工人对厂区内的垃圾进行清理。
2. 垃圾清理工人要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将不同类型的垃圾进行分别清理。
3. 厂区内的垃圾桶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洁。
四、垃圾收集1. 厂区内设置有可回收物、有害废物和其他垃圾的收集箱,每个收集箱上贴有相应的标识。
2. 员工在处理垃圾时,要按照分类要求投放至相应的收集箱中。
3. 厂区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收集箱进行清理和更换,确保收集箱的卫生和使用效果。
五、员工教育1. 厂区要定期举办垃圾分类教育活动,让员工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
2. 每位员工都要签订垃圾分类承诺书,并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执行。
3. 对于违反垃圾清理管理制度的员工,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教育,促使其改正错误。
六、监督检查1. 厂区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垃圾清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对于垃圾清理工人的工作情况,要进行考核评价,奖励优秀者,惩罚不合格者。
七、违规处理1. 对于经多次教育仍不执行垃圾清理管理制度的员工,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员工,要进行严厉处罚,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予以辞退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厂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2. 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的规定。
3.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厂区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以上即为厂区垃圾清理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工厂垃圾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垃圾管理,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保障工厂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及涉及垃圾处理的第三方服务单位。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厂垃圾得到有效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二章垃圾分类与标识第四条工厂垃圾分为以下几类:(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三)厨余垃圾:包括食物残渣、蔬菜叶、果皮等;(四)其他垃圾:包括烟蒂、尘土、破损的餐具等。
第五条各类垃圾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分类,并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识。
第三章垃圾收集与存放第六条垃圾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定时、定点、分类收集;(二)减少垃圾混装,确保垃圾分类准确;(三)保持垃圾收集设施清洁卫生。
第七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垃圾收集工作,并定期对收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垃圾存放应遵循以下要求:(一)设置专门的垃圾存放场所,并确保场所符合环保要求;(二)存放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垃圾腐败和污染;(三)存放场所应设置垃圾容器,并定期清理。
第四章垃圾运输与处理第九条垃圾运输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使用专用车辆运输垃圾,并确保车辆清洁、密闭;(二)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丢弃垃圾,确保垃圾不污染环境;(三)运输垃圾的车辆应定期清洗消毒。
第十条垃圾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减少垃圾填埋;(二)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害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三)将厨余垃圾进行堆肥处理,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垃圾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个人或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由厂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区垃圾管理制度范文

厂区垃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区内垃圾管理工作,提高环境卫生水平,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垃圾管理工作,适用范围包括固体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
第三条厂区垃圾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化”的原则,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第四条厂区垃圾管理应注重科学合理的垃圾分类和分装,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
第五条厂区垃圾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垃圾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厂区垃圾管理工作由厂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垃圾分类管理第七条厂区内的所有垃圾应按照固体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进行分类管理。
第八条固体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塑料等,应进行分类收集和分装。
第九条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餐厨垃圾、废弃物品、废旧家具等,应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第十条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酸碱废液、有机溶剂、废电池等,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专门处理。
第十一条厂区应设置固体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的收集点,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厂区应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垃圾分类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厂区应加强对员工的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垃圾分类意识。
第十四条厂区应定期对垃圾分类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厂区应建立垃圾分类管理档案,做好分类管理工作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垃圾收集和运输管理第十六条厂区应设置定点垃圾收集点,并定期清理和消毒。
第十七条厂区应定期对收集的垃圾进行分类、分装和标识,确保垃圾清洁无害。
第十八条厂区应采取专车专员的方式进行垃圾收集和运输,确保垃圾的安全运输和无害处理。
第十九条厂区应建立垃圾收集和运输管理台账,做好垃圾收集和运输工作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四章垃圾处理和处置管理第二十条厂区应根据垃圾的性质和数量,选择合适的处理和处置方式,如焚烧、填埋、堆肥等。
第二十一条厂区应建立垃圾处理和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垃圾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厂区垃圾堆放管理制度

厂区垃圾堆放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厂区环境管理,保障员工健康,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厂区垃圾堆放管理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1、可回收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塑料瓶、玻璃瓶、金属制品等,此类垃圾应单独存放,以便进行回收利用。
2、有害垃圾如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专门的容器存放,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厨余垃圾食堂产生的剩菜剩饭、果皮等属于厨余垃圾,应及时清理,避免滋生细菌和异味。
4、其他垃圾除上述三类之外的垃圾,如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统一归入此类。
二、垃圾堆放区域的设置1、在厂区内合理规划垃圾堆放区域,应远离生产车间、办公区域和员工休息区,且便于垃圾运输车辆的进出。
2、不同类型的垃圾应分别设置堆放区域,并设置明显的标识牌,注明垃圾类型和投放要求。
3、垃圾堆放区域应具备一定的防雨、防晒、防风等设施,避免垃圾受到恶劣天气的影响而造成环境污染。
三、垃圾投放要求1、员工应按照垃圾的分类要求,将垃圾投放到相应的堆放区域。
2、投放垃圾时应注意将垃圾装入垃圾袋,并扎紧袋口,避免垃圾散落。
3、严禁将危险废物、易燃易爆物品等混入垃圾中投放。
四、垃圾清理与运输1、安排专人负责垃圾的定期清理,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的清理频率应高于其他垃圾。
2、清理垃圾时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和车辆,确保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散落。
3、与有资质的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合同,保证垃圾能够及时、安全地运出厂区进行处理。
五、监督与检查1、成立垃圾管理监督小组,定期对厂区垃圾堆放情况进行检查。
2、对违反垃圾堆放管理制度的员工或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3、对严格遵守制度的员工或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以激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垃圾管理工作。
六、培训与教育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垃圾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能力。
2、通过宣传栏、内部通告等形式,宣传垃圾管理的重要性和相关制度要求。
七、应急处理1、如发生垃圾泄漏、火灾等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厂区垃圾管理制度范本

厂区垃圾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垃圾管理,提高厂区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厂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活动。
第三条厂区垃圾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推行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提高垃圾资源利用率,减少垃圾处置量。
第四条厂区垃圾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责,确保垃圾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垃圾分类与收集第五条厂区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
第六条可回收垃圾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
第七条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油漆、废矿物油等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废弃物。
第八条湿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等有机废弃物。
第九条干垃圾包括砖瓦陶瓷、卫生间废纸、尘土等无机废弃物。
第十条厂区各单位应按照分类要求,设置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并明确标识。
第十一条厂区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垃圾收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投放工作。
第十二条厂区各单位应定期对垃圾收集容器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垃圾容器干净、卫生。
第三章垃圾运输与处理第十三条厂区垃圾运输应采用专业的垃圾运输车辆,确保垃圾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四条厂区垃圾运输车辆应具备合格的环保标识,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运输过程中的环境影响最小化。
第十五条厂区垃圾处理应选择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处理设施,确保垃圾得到合法、安全的处理。
第十六条厂区垃圾处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垃圾处理记录制度,记录垃圾的种类、数量、处理时间等信息。
第四章垃圾处置与资源利用第十七条厂区垃圾应实行分类处置,可回收垃圾应送往回收站进行资源利用,有害垃圾应送往专业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八条厂区垃圾处置应遵循环保、经济、合理的原则,减少垃圾处置量,降低处置成本。
第十九条厂区应鼓励开展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和推广,提高垃圾资源利用率。
厂区垃圾管理办法

厂区垃圾管理办法厂区垃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厂区内的垃圾管理行为,提升厂区环境卫生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垃圾分类管理第二条厂区内的垃圾按照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条可回收垃圾应进行二次分类,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按照不同的分类放入相应的垃圾桶中。
第四条厨余垃圾应尽量减少污染,厂区内设立专门的垃圾桶进行收集,并定期进行垃圾清运。
第五条有害垃圾应专门设立收集点,并加强标识,防止混入其他垃圾中,定期进行有害垃圾清运。
第六条其他垃圾应与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分开收集,定期进行清运。
第三章厂区垃圾收集设施第七条厂区内应设置垃圾收集点,设立垃圾桶进行垃圾收集,垃圾桶的数量和位置应根据厂区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规划。
第八条垃圾桶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清洗,确保垃圾桶的清洁和使用寿命。
第九条厂区内的垃圾收集设施应设置醒目的标识,指导员工正确投放垃圾。
第十条厂区内的垃圾收集设施应符合相关卫生和环保标准要求。
第四章厂区垃圾处理措施第十一条厂区内的可回收垃圾应进行分类后进行回收利用,厂区应与合作的废品回收单位建立联系,定期进行回收。
第十二条厂区内的厨余垃圾应进行合理处理,可以采取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处理,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厂区内的有害垃圾应交由专业机构进行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四条其他垃圾应交由专业机构进行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章厂区垃圾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厂区应制定垃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相关管理细则。
第十六条厂区应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垃圾分类意识。
第十七条厂区应建立垃圾管理档案,记录垃圾收集、处理和处置的相关情况。
附件:1. 可回收垃圾分类示意图2. 厂区垃圾收集点位置规划图3. 厂区垃圾管理制度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环境保护法;2.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3.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4.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部门发布的关于垃圾分类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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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垃圾堆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解决厂区垃圾分类堆放,保持厂区环境整洁,提高变废为宝的循环率,特制定《厂区垃圾堆放管理办法》,作为公司进行垃圾堆放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全员。
第三条权责划分
1、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制定、监督。
2、公司全员均有责任监督、有义务履行本办法的内容。
第二章垃圾分类定义
第四条厂区垃圾按产生来源分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两类。
1、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我公司厂区这类垃圾主要有: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果核等食品垃圾,废弃纸张、废弃日用杂物等日用品垃圾以及拔除的杂草、打扫的落叶、树枝等。
2、生产垃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我公司厂区这类垃圾主要有:
1)动力车间:燃烧过后的煤渣和焊接维修后产生的金属碎块碎屑;
质检中心:报废的各种计量器具、废弃的化学制剂及化学液体以及蒸馏废水;
2)办公室: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纸及废弃的其他办公用品。
第五条厂区垃圾按循环利用价值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两类。
1、可回收垃圾:是指可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再循环利用的垃圾。
2、不可回收垃圾:是指无法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再循环利用的垃圾。
3、有毒有害垃圾:指须特别分开处理的垃圾。
我公司厂区这类垃圾主要有:皮革废料、废皮革、回收车间产生的釜残、污水处理车间污泥等。
第三章垃圾堆放区域及堆放要求
第六条垃圾分类堆放区域
1、生活垃圾堆放区域:现员工宿舍楼大门处的垃圾。
2、生产垃圾堆放区域:
1)动力车间:
a、煤渣:发酵车间前空地。
b、废旧金属:框架楼前空地。
2)酿造车间:
a、黄酒醪糟:塑料大桶;
b、白酒酒糟:本车间污水池旁空地;
c、上汽废水:污水池。
3)勾调车间:混水冲入污水池内。
4)包装车间:
a、包材垃圾:堆瓶间(隔成若干小区);
b、破损瓶:现员工三层宿舍楼后垃圾池旁。
5)办公室:
a、可回收垃圾:堆瓶间
b、杂物:垃圾池
6:)质检中心:
a、废弃计量器具:与破损瓶一同堆放于现员工三层宿舍楼后垃圾池旁;
b、废弃化学制剂、液体:质检楼下设专用垃圾桶。
7)基酒仓库:
a、破损酒坛;敲碎入垃圾池;
b、破损管道:包装车间堆瓶间“废塑料区”。
第七条垃圾堆放要求
1、生活垃圾:
1)垃圾提放入桶;
2)不得高空抛掷;
3)不得溢出桶外。
2、生产垃圾:
1)不可回收垃圾:提放入池;
2)有毒有害垃圾:指定垃圾桶分区摆放并有“有毒有害垃圾”字样的明显标识。
3)可回收垃圾:分区摆放、不串不混并有明显标识
a、动力车间:对上述指定区域标识“煤渣”字样;
b、酿造车间:按上述指定区域分别标识“酒糟桶”“污水池”字样
c、包装车间、质检中心及办公室:按上述指定区域分别分类做“碎玻璃区”;“废塑料区”(包括内塑袋、瓶身套、瓶盖、胶木塞、废胶带、打包带、编织袋等);“废纸区”(包括内盒、上下盖、外箱、办公废纸、胶带纸芯)等明显标识和分区摆放。
第四章垃圾处理
第八条可回收垃圾:
a、纸类、金属、塑料、玻璃、酒糟、煤渣等:由财务部和生产部协同作变卖处理,需装车时由生产部统一组织车间人员。
b、废水:入污水池澄清后循环利用,其中污水池由酿造车间人员每周一次进行清洁。
第九条不可回收垃圾
1、食品类垃圾(泔水):
供给养猪农户。
2、其它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以季度为周期,经行政办联系车辆,由宿厂人员分组装车清运出厂。
2)焚烧(只限绿化垃圾):由保洁员捆扎后整齐放于垃圾池旁,待积放一定量时送往锅炉房进行焚烧。
第十条有毒有害垃圾:
由质检中心统一处理。
第五章相关奖惩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制定的奖惩条款,对象为相应的个人和其所属的部门。
第十二条奖励
1、对于全年坚持严格执行《垃圾堆放管理办法》的个人(部门),将在年底给予其优秀员工(先进集体)的提名。
2、对于全年坚持严格执行《垃圾堆放管理办法》并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部门),将在年底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资奖励。
第十三条惩罚
1、对于当月内未执行《垃圾堆放管理办法》的个人,将于下月扣罚其人民币()元;其直管领导将连带扣罚人民币()元,并处以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其年底优秀员工提名资格。
2、对于当月内未执行《垃圾堆放管理办法》的车间、科室、部门将给予其现金处罚()元,取消其年底先进集体提名资格,并处以通报批评。
3、对于屡犯、屡教不改的个人、集体,将给予其翻倍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