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镇中小学校2015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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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2015—2016学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2015—2016学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一年一度的小学招生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县教育局和教办的统筹安排,学校成立了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教导处具体组织招生入学的各项工作。

现就今年的学校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思想
根据各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山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在县教育局和教办的统筹安排下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实施招生工作。

二、学校招生工作原则
1、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县教育局和教办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2、学校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接受本施教区内地应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入学。

3、学校在满足本教区户籍入学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现有招生能力,足可接受本教区适龄子女入学。

三、学校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广文
副组长:张玉学
成员:张恩华、桑爱杰
四、学校招生计划及施教区划分
学校招生范围(东五村):户口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

2、招生对象:201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五、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1、6月22日,学校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同时制定我校招生工作方案等。

2、6月23日至27日学生报名,并于6月27日之前完成招生工作,并上报学生报名花名册和招生情况。

3、6月28日,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

大辛完全小学
2016年6月21日。

2015年高中阶段招生通知(黄教发[2015]2号)

2015年高中阶段招生通知(黄教发[2015]2号)

黄教发…2015‟2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做好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5‟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学校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下达有招生计划的高中阶段学校。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15年中考并有国编初中学籍号的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15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黄冈中学和黄冈市外国语学校等市直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各普通高中面向所在县市区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面向全市招生,有市外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按省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三、招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其他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分解下达。

从今年起,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取消“三限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计划,省级示范高中停止“飞翔计划”招生。

所有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为指令性计划。

省级示范高中根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结果、综合素质评价信度水平,将不低于8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

分配方案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考试院备案。

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计划、专业(项目)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同意,特长生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2%,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艺术特色学校可适当放宽。

经批准后,相关学校招生办法由县市区教育局审定实施,其专业测试结果分别报市、县(市、区)两级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批后,送市教育考试院备案作为录取依据。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须经省教育厅计划管理和职成教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小学与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小学与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小学与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7.16•【字号】苏教基〔2015〕13号•【施行日期】2020.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中等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小学与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5〕13号各相关直属学校: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教〔2015〕5号),现对2015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小学与初中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坚持实行免试就近入学,逐步提高地段生入学比例,逐年降低热点公办学校择校比例。

继续推动义务教育阶段的大学区辐射制度,扩大初中热点学校辐射范围,满足老百姓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直属9所初中(立达中学、平江中学、草桥中学、振华中学、景范中学、十六中学、彩香中学、南环实验中学、胥江实验中学)在原施教区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向姑苏区行政管理区划范围实施大学区辐射,在学额有余的前提下,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兼顾特长、适合发展”的原则,按照“程序公开、多方参与、集体讨论”的办法,自主录取报名学生。

在姑苏区行政管理区划范围内录取的学生不再视为择校生。

二、加快学校布局调整,资源重组,进一步扩大优质学校施教区服务范围,推进教育均衡。

2015年秋季起,二十六中学与南环中学合并组建南环实验中学(保留二十六中学建制)。

原二十六中学、南环中学施教区整体划入南环实验中学施教区。

原二十六中学和南环中学的特色班并入南环实验中学进行统一招生。

2015年秋季起,新苏师范附小因学校改造搬迁至新市路220号(原田家炳高中校区)过渡。

三、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加大公办学校吸纳力度,满足老百姓接受公平教育的需求。

一初中、十二中学、田家炳实验初中、二十四中学、三十中学、觅渡中学等6所学校作为随迁子女公办定点吸纳学校,在姑苏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居住并符合“三个稳定”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学生相关材料,向苏州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至上述公办学校就读。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5〕3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5〕3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正文:----------------------------------------------------------------------------------------------------------------------------------------------------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5〕3号各市、州、县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坚持阳光招生,认真执行招生各项政策规定,充分发挥中招信息服务平台网络运行功能,全面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完善招生宣传和服务措施,切实提高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满意度,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

现将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统筹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的迫切要求,对落实好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目标,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促进普职教育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统筹,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引导,采取符合实际的措施,将应届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保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需要。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3+2”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工作。

各地、各中职学校要提前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保障生源质量。

要严格执行“3+2”和“五年一贯制”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规范信息管理,加强对报考学生考核和资格审查,坚持择优录取。

15初中毕业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15初中毕业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秭教发〔2012〕15号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秭归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中学、县职教中心: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宜昌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教发[201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12年秭归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精心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2012年秭归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全县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规[2011]1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宜昌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教发[201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2年秭归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学业考试(一)报名对象及条件全县建立学业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报名资格审查依据县教育局教育股提供的学籍库进行审核,凡属秭归户籍并在县教育局注册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属中考报考对象,凡在县教育局注册正式学籍的八年级学生均为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报考对象,没有学籍者不能报考。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是具有初中学籍的应届生。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中职学校,但往届生(含宜昌市外其它生源)报考中职学校只报名参加中职志愿填报,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每所初中设置一个报考点,学校校长为资格审查的管理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和学籍管理员为资格审查的直接责任人。

本县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回本县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考(报考时需提交户口簿和学籍证明),高中录取享受县内考生同等待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各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一)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小学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以学区为单位实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对口划片招生,对口划片包括“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等方式。

“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

“多校划片”的初中学校,先征求入学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招收学生。

随机派位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

企事业单位主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就读后仍有空余学位的,须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范围面向社会招生。

(二)合理确定招生范围。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学校布局、规模、条件和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原则,合理确定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小学生的走读半径一般为2公里。

招生范围确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

确需调整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

(三)加强招生入学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联合公安、计生等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前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入学普查摸底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要指导初中学校做好与招生范围内小学的对口衔接工作,畅通学生入学渠道,规范入学程序,避免学生辍学或流失,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东岳中学工作计划

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东岳中学工作计划

东岳初中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工作计划一、 指导思想以“安全、优质、满意”为办学目标,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和谐进步为基础、有效管理为手段,教学质量为中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办学效益,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1、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工程,做好校园文化整体规划,提升校园文化品味;3、推进师资建设工程,强师德、提师能,建设一支科研型的高素质人才队伍;4、突出安全和稳定工作,确保校园无安全责任事故。

5、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工作。

三、主要工作(一)德育工作以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有关学校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内容,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抓手,以深入了解学情、充分关爱学生为前提,以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德育内容、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和方法,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努力创设我校和谐的德育教育环境。

1.始终把学校德育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

调动学校一切德育力量,推进“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面育人”工作。

对学生全面加强思想品德和文明礼貌教育,让学生做到礼貌待人,自尊自爱,自觉做学习的主人,生活的主人,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2.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管理力度。

要求班主任依据《班主任工作职责》,学校的各项德育计划,结合本班实际,对学生的学习、纪律、行为品德、能力素质(尤其心理素质)等进行教导和培养,对班集体进行科学管理。

认真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使评价过程不仅真实反映学生情况,更成为促使学生进步的手段。

还要多渠道、多途径加强班主任的培训与交流工作。

加强德育课题研究,提高班主任的管理艺术与水平。

3、本学期养成教育的重点仍然是两个培养,即习惯培养和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

具体做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加强学生的习惯养成教育,增强学生的规范意识。

小学到初中招生方案

小学到初中招生方案
八、附则
1.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六、优惠政策
1.优先录取: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优先录取: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2)学校教职工子女。
(3)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2.免试录取: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免试录取:
(1)小学阶段获得省、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
(2)初中阶段获得省、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
七、工作要求
(2)初中阶段获得省、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
七、工作要求
1.严肃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
3.严格审核报名材料,确保学生信息的真实性。
4.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家长和社会的认知度。
第2篇
小学到初中招生方案
一、引言
为确保小学至初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体现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教育发展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二、招生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招生工作应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初中招生对象:具有本地区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及本地区教育发展需求,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五、报名与审核
1.报名时间:每年4月份,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3.报名材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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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镇中小学校2015-2016学年秋季
招生及分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眉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洪雅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 2015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学校依法办学,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学校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2015年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焰明
副组长:祝进春
组员:祝建容余建洪杜沁蔚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
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年龄规定。

凡年满6周岁(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范围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东岳中小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接收外出打工子女返校及随迁人员子女就读。

3、初中七年级招收以本校六年级和柳新小学六年级就毕业学生,接收外出打工子女返校及随迁人员子女就读。

四、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二个教学班(每班30人)。

2、初中七年级计划招收一个教学班(每班45人)。

五、分班原则
采用随机分班,不设重点班,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

六、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6月30日。

2、初中七年级报名时间:2015年6月27日、6月28日。

3、报名时请持户口本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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