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公务接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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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招待制度

公务招待制度

公务招待制度
为加强廉政建设,节约开支,减少支出,制定所公务招待规定:
(1)公务招待实行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客人数。

(2)严格执行招待程序,需要招待时,分管所长或招待部门应及时报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主要负责人通知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承办。

(3)节约开支,减少支出,内部人员来所办理业务,同城外单位联系工作的,一般不予招待。

(4)实行定点招待。

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如食堂不能接待,由政秘股负责安排饭店。

招待经办人员须在菜单上注明来人单位,主要领导职务、随行人数、工作内容,陪同领导及经办人姓名。

(5)、报销实行“四单合一”,即公务接待呈批单、接待通知单、菜单、发票,四单须齐全,财务方可审核。

(6)严格审批制度,招待报销实行“一支笔”,任何人不得签报发票。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所食堂管理,给干部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提供卫生、方便、节约、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食堂工作人员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竖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服从安排;树立全心全意为财政所服务的理念,全力保证所内干部职工用餐,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1、食堂工作人员职责:(1)灵活掌握市场动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采购米、面、油、肉调味品等必须确保质量并及时入库登记。

(2)不得盲目采购,更不能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品。

(3)定期征求就餐人员对食堂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强化整改提高。

(4)努力提高伙食质量,做到荤素菜、主副食搭配,增加花色、品种,做到色、香、味俱佳,虚心听取干部职工意见,自觉接受监督(5)做好采购物品管理。

随时查看,及时增减,并对入库、出库及库存物品做好登记。

(6)注意安全,提高防火、防盗意识。

每次下班前例行检查水、电开关,阀门是否关好,门窗是否关、锁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炊事员工作职责:(1)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语文明,讲究卫生。

(2)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准时开饭,如工作需要,应延长开餐时间。

(3)本着极端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到饭菜味美,式样品种多变,一周不得只做同一样式饭菜。

(4)严禁采用霉坏、变质的食品原料。

(5)米、菜、肉等要清洗干净,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食堂、餐厅及周边区域的卫生要天天清扫,餐厅内要做到干净整洁、窗户明亮,通风良好。

厨房、操作间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下水畅通,垃圾及时清理。

(7)各种炊具和灶具每次用后必须及时清洗,随时保持清洁。

二、物资采购及用具管理1、食堂实行据实报销制度,不搞经营创收。

日常采购由食堂管-理-员负责,采购结束后交炊事员确认后使用;大额采购由食堂管-理-员提出申请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由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采购。

2、严格执行财务、采购、出入库制度,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原则(一)统筹管理的原则。

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二)对口接待的原则。

上级机关领导、相关单位与本院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则上对等、对口接待。

(三)事前审批的原则。

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四)勤俭节约的原则。

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杜绝奢侈浪费。

(五)定点接待的原则。

一般性公务接待安排在食堂用餐。

需安排在酒店用餐的,须报院长同意。

二、接待范围1、上级机关领导、相关单位来访、考察、检查指导工作的。

2、经院领导批准确需要接待的。

三、接待程序1、申请。

相关科室在工作交往中需进行公务接待用餐的,由科室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到办公室领取《公务接待审批表》,将接待事由、就餐人数及接待标准等填写清楚,领导审批后由院办安排就餐。

2、记帐(在食堂)。

用餐完毕,科室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在消费清单上写明就餐事由(要与向院办申请事由一致),以便院办结帐核对。

3、结帐。

食堂与院办结帐时,院办应将消费帐单与科室申请时的记录核对,院办核对后对符合要求的帐单进行结帐。

4、安排在酒店用餐的一律转账结算,接待科室在发票上注明招待事由,且由1名陪同人证明后,再经院办核对后由领导审批报销。

5、异地招待,要事先报同意后,才能接待。

四、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公务接待支出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度。

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住宿标准。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xx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相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出差相关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和生活用品。

当地陪同人员一般不安排住宿。

2、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工作餐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篇)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篇)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和物品采购工作的管理,节约经费开支,提升接待质量,根据____委办(____)____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作如下规定。

一、公务接待:1、接待范围来我局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家、某某、某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领导,招商引资及其他重要活动。

2、接待程序对国家、某某、某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其相关部门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重要客商,来我局检查工作、调研考察、洽谈项目、投资兴业的,由局办公室填写客情报告单,及时报某地委办公室,按某地有关领导批示做好接待工作。

国家、某某、某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其他领导、客商,来我局检查工作、调研考察、洽谈项目、投资兴业以及本某地城区外因公来我局办事人员,确需就餐的,由局办公室填写《外来人员用餐通知单》,报局领导签字同意后安排(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示,在二日内补单),否则餐费不予报销。

3、接待安排住宿。

来宾在某地内接待的,安排在伊山宾馆或定点宾馆。

某厅级以上领导住套房或套间,某地处级及以下住单间或标间。

就餐。

工作日中午实行工作餐制度,不得饮酒,特殊情况除外。

酒水、饮料等使用某地接待指定产品,原则上不使用某某外名酒、酒桌原则上不安排香烟。

安排外来人员就餐时,由对口人员作陪,陪客人数尽量减少,不得一客多陪。

就餐标准,某地内____人以内每人____元,____人及以上每人____元,某地外每人____元。

特殊情况按局领导批准标准执行。

接待。

凡局领导安排参加接待的人员无特殊原因,要按时参加公务接待活动。

4、经费管理接待费用在某地内的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外来人员用餐餐费报销时,除要有正规票据外,还要有局领导批准的《外来人员用餐通知单》(报销凭证),然后再按财务管理规定处理相关费用。

在外地的由陪同人员结算,出具符合财务规定的正式单据,经局领导审批后按财务管理制度报销。

二、物品采购局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各股室负责人填写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局机关食堂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实施范围为局机关、协办单位。

第三条局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

第四条食堂主要为职工提供工作早餐及中餐,同时兼顾提供机关公务接待工作餐。

第五条食堂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卫生、厉行节约、优质服务、程序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六条局机关应当建立食堂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食堂的牵头管理,局财务审计处负责资金管理,局机关党委负责监督管理,苏州公园管理处负责验审管理,定期开展食堂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食堂其他协办单位应遵循局机关的管理要求,共同做好食堂日常管理和保障工作。

第七条局办公室负责食堂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并协同局有关处室(单位)定期对食堂场所、设备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和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和良好运行状态。

第八条食堂须依法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运行。

第九条食堂的布局、内部场所设置、设备设施配置等应符合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条局机关应当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管理档案。

第十一条食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贮存、供应等环节的规范管理。

第十二条食堂应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以及安全情况进行监督与证明,及时发现和清退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物品。

验收必须由购买人、验货人、保管人同时到场填写进货单,过称验收、核价,并作为记账凭证。

第十三条食堂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方案,加强食堂食品、水源和库房的安全监控,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十四条食堂应制定消防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方案,按规定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022年公务接待及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制度

2022年公务接待及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及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制度为从严控制接待费用开支,杜绝奢侈浪费现象,切实加强xx廉政建设,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归口管理”的原则,结合xx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活动用餐范围公务活动,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合作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活动。

xx主办或承办的培训鉴定考试、技能竞赛、校园招聘、文艺汇演等大型活动纳入公务活动范畴。

因执行公务确实无法回家或回xx食堂就餐的,经xx审批后,可凭据报销工作餐费。

到外地出差开展公务活动,用餐标准按照《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执行。

二、公务活动用餐管理(一)xx办公室统筹管理xx公务活动用餐。

(二)重大公务接待活动及承办外来综合性会议,由xx办公室直接办理。

(三)各种业务往来、工作交流、一般性工作检查和单项会议,按职能对口原则,由相关业务或职能部门接待和承办,有关接待方案送xx办公室审批。

(四)院xx领导按礼仪对等原则参加各种接待工作。

除重大接待活动或重要来宾外,各部门原则上不邀请院级领导班子成员参与一般性接待活动和陪同来宾。

(五)各部门有关接待活动确需院级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时,承办部门应先向xx办公室报送有关会议和来宾资料,由xx办公室统筹协调安排。

(六)xx主办或承办的培训鉴定考试、技能竞赛、校园招聘、文艺汇演等大型活动时,xx承办部门需制定详细活动工作方案(包括用餐人数、用餐名单以及预算经费)报xx办审批后,呈相关院领导批示。

(七)行政工作人员连续在单位连续加班4小时以上及休息日在单位连续加班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的,可凭据报销工作餐费。

三、公务活动用餐经费申报及报账程序(一)申报程序1.公务活动用餐严格执行“先审批再用餐”的原则,确实紧急和特殊情况,经由院领导同意后,可先行用餐,但必须在用餐后之后24小时内由经办部门填写好《公务活动用餐审批表》。

2.经办部门凭《公务接待和公务活动用餐审批表》和来访公函(邀请函)或工作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

机关国内公务(业务)接待管理规定

机关国内公务(业务)接待管理规定

机关国内公务(业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13]22号),进一步规范机关国内公务(业务)接待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国内公务(业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业务)活动。

第三条公务(业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业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公务(业务)外出活动要以确有工作需要为前提,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第五条公务(业务)外出活动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机关各部门、配送分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公务(业务)外出需报主要领导批准同意;正科级待遇、副科级(含待遇)干部公务(业务)外出需报分管领导批准同意;科级以下人员公务(业务)外出需报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

第六条公务(业务)接待要以派出单位公函为主。

电话联系来检查、指导或交流工作的,填写《电话来访审批表》(附件1),经主要领导批准的电话记录作为公函对待。

市委市政府安排由承办的政务活动,经主要领导批准的市委市政府正式来文作为公函对待。

无公函、政府来文或电话联系的公务(业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机关公务(业务)接待前,要依据公务(业务)活动的内容、时间、人数和人员身份制订接待方案,填写《公务(业务)接待审批单》(附件2),按照程序报领导批准实施,未经事前审批的接待活动一律不予安排。

公务(业务)活动结束后,接待部门(单位)要如实填写《机关公务(业务)接待清单》(附件3),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并列明陪餐人姓名、经办人姓名。

局公务接待制度模板(4篇)

局公务接待制度模板(4篇)

局公务接待制度模板一、来客接待1、范围。

凡是到政府和办公室来的上级领导、外地客人、驻军首长、企事业单位领导、与办公室来往关系单位的人员、办公室主任以上领导邀请的客人,都视为办公室客人,由办公室负责承办接待事宜;到特区政府各部门来的上级领导,外地客人及其他关系单位来人,都视为部门客人,由部门负责承办接待事宜。

2、程序。

办公室得知来客消息后,办公室主任或主管副主任要将来客身份、人数、前来目的、停留时间等,向常务副主席、主席汇报,并按领导意见拟定接待方案(包括食宿、接站、活动日程、接待领导、陪同人员、车辆安排、返程机票或车票订取等),将各项事宜及时通知有关领导,落实接待事宜。

3、食宿。

来客一般不由特区政府安排住宿;就餐标准由办公室主任确定,并通知机关食堂安排。

禁止超标准就餐和多人陪餐。

特殊情况需安排住宿的,请示主管副主席后,由办公室安排。

4、各部门来客一律由部门自行接待,需特区领导参加的,只请主管领导参加。

办公室来客原则上由办公厅厅长接待、陪同。

二、办事接待1、各乡(镇)、街,区直各局室,开发区、经济管理区和企事业单位领导来政府要求见区政府领导的,由综合科接待。

2、对以私人关系名义要求见主席、副主席的,由综合科及其他有关科室询问清楚来客姓名、工作单位、同领导关系,个别向领导请示,经同意后,再将来者带到领导指定地点接待。

领导办公地址、家庭住址及电话号不得随意转告。

3、来政府办事的外地人员一般由综合科或其他有关科室接待,科室处理不了的问题视情况报告主管副主任、主任接待处理。

三、来访接待1、群众来信来访直接到特区政府的,由主席电话室信访人员负责接待。

2、对来访人员,要问明记清来访目的和要求。

一般转到信访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接待处理。

3、必须由特区政府领导出面接待的,报告办公室主任,按领导意见安排接待。

4、对集体上访人员,报告办公室主管副主任、主任或主管副区长后,按领导意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接待处理。

5、对待来访人员,接待人员要主动热情、和蔼礼貌,积极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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