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译文)
美国加州政府对甲醛新的规定(中文版)

FACT SHEET什么是合成木制品合成木制品是指用树脂把木片,粒子,纤维组成在一起的木基板。
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种产品:1.硬木夹板2.粒子板()PB 3.中密度纤维板。
甲醛对健康的影响:甲醛的影响主要会导致癌症以及其他疾病,如呼吸道疾病。
1992年在加州甲醛的排放是严重超标的,导致癌症患者在一百万成年人当中由86例增加到231例,一百万孩子当中由23到63例。
谁要接受这些控制措施木板的生产,分销,进口,制造者以及在加州从事硬木板,纤维板,中密度纤维板,油漆成品销售的零售商。
控制措施的要求有毒气体控制措施对关于甲醛有毒气体的排放的标准有两个阶段,检测规范是美国社会对原材料的检测E1333-96标准,主要对硬木板心是由贴面作成,硬木板的心是合成作成,粒子板,中密度纤维板,以及薄中密度纤维板进行检测,并要达到以下标准,这些标准适应国内及进口产品。
为了保证实施这些措施,木板的生产商必须有第三方的证明,意味着在加州的木板不管是制造,买卖,都需要独立的排放测试,第三方检验机构须要得到空气资源局的同意。
如果制造商是使用没有含甲醛的树脂可以不接受第三方的检验。
为确保提供顾客的产品是按照这个标准,制造商必须在产品标签,发票或是提单上面必须陈述他们所生产的硬木板,粒子板以及中密度纤维板是符合这个标准的,这些要求对分销商,进口商,以及零售商也是如此。
家具是由硬木板,粒子板以及中密度纤维板作成也需要标明他们所用这些都符合这些标准。
有毒气体的排放控制将会由空气资源局和当地的空气管理部门监督查验。
监督查验的措施有:设备检验,审记记录,送到检验机构检验的样品,以及在检验中使用到的各种方法。
控制措施的好处1.在第一阶段甲醛每年的排放将会减少20%及大约是108吨2.在第二阶段甲醛每年的排放将会减少45%及大约是540吨3.在第一阶段每一年在一百万孩子由于甲醛而得癌症将减少3到9起,成年人减少12倒35起.4.在第二阶段每一年在一百万孩子由于甲醛而得癌症将减少到9到26起,成年人减少到35倒97起.。
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标准》发布实施r对我国相关产业的影响及对策

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标准》发布实施r对我国相关产业
的影响及对策
杨贵斌;李东明;张彰;封亚辉;朱海欧;王宇
【期刊名称】《中国人造板》
【年(卷),期】2017(024)004
【摘要】美国环保署制定的《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标准》最新发布,一年后正式实施;该标准对在美国制造与进口并进入供应链的复合木制品包括硬木胶合板、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的甲醛释放规定了限量标准与检测认证要求,对下游制成品规定了符合性要求;本文概述了该标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分析与探讨了对我国相关产业的影响和应对策略.
【总页数】5页(P1-4,10)
【作者】杨贵斌;李东明;张彰;封亚辉;朱海欧;王宇
【作者单位】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京 210000;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苏常州 213000;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京 210000;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京210000;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京 210000;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苏常州213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67
【相关文献】
1.美国年底实施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新标准进口产品明年底将依新规接受监管 [J], 方烨
2.美国制订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标准 [J], 施京京
3.美国S.1660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的内容、影响及对策 [J], 刘卓钦;张瑞;张志辉;郭仁宏
4.美国S.1660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的内容、影响及对策 [J], 刘卓钦;张瑞;张志辉;郭仁宏
5.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标准被撤销后又发布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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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释放标准

美国木制品甲醛释放量新限令开始正式生效2011-01-05 00:00:00美国去年颁布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已于今年1月3日正式生效,并在今后两年内分步实施更高的标准。
该法案对在美国供应、销售或制造的硬木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及刨花板等复合木制品制定了统一的甲醛释放标准,显著高于目前我国及世界各国的通行标准,号称目前世界上最严厉的甲醛释放标准。
具体实施时间表如下:硬木胶合板单芯板(HWPW-VC):甲醛释放量≤0.05ppm。
硬木胶合板复合芯板(HWPW-CC):甲醛释放量≤0.08ppm,2011年1月3日开始生效,直至2012年6月30日;2012年7月1日起,甲醛释放量≤0.05ppm。
中密度纤维板(MDF):甲醛释放量≤0.21ppm,2011年1月3日开始生效,直至2011年6月30日;2011年7月1日起,甲醛释放量≤0.11ppm。
薄型中密度纤维板(Thin-MDF):甲醛释放量≤0.21ppm,2011年1月3日开始生效,直至2012年6月30日;2012年7月1日起,甲醛释放量≤0.13ppm。
刨花板(PB),甲醛释放量≤0.18ppm,2011年1月3日开始生效,直至2011年6 月30日;2011年7月1日起,甲醛释放量≤0.09ppm。
美国颁布的木制品甲醛释放量新限令,将对我国木制品出口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杭州检验检疫局2010年的数据显示,杭州局辖区所有出口木制品中有21%输往美国,而目前我国再生板材除少数已通过美国加州CARB认证的产品外,大多数产品都不能满足美国新法规的要求。
因此相关出口生产企业应科学调整出口产品种类和生产计划,进一步改进生产工艺,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出口木制品有毒有害物质自检自控体系,尽量使用已经通过CARB认证企业的原辅料,确保原辅料质量安全,同时密切关注其他国家可能采取的跟进措施,积极拓展国内外营销渠道,开发新的国际市场。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降低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标准2008年4月18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行政法规办公室通过了由空气资源委员会提议制定的《有毒空气控制测量法规》(ATCM),旨在减少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
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规》的解读

Abs t r a c t : The c o n ve r s i o n o f t he l i mi t e d va l ue b e t we e n For ma l d e h y de s t a nd a r ds f o r c o mpo s i t e wo o d
d o me s t i c s t a nd a r d, t he US s t a n da r d i S mo r e s t r i c t l y t h a n t he do me s t i c s t a n d a r d i n t h e pl y wo od. bu t t he US s t a n d a r d i S a l mo s t a s s t r i c t l y a s t he d o me s t i c s t a n da r d i n t he M DF a n d p a r t i c l e b o a r d . Ke y wo r ds :f o r ma l de h yd e e mi s s i o n; s t a n d a r d; c o mpo s i t e wo o d p r o d uc t s
1 美国 《 复合木 制 品 甲醛标 准 法规 》的主
要 规 定
美 国 的 《复 合 木 制 品 甲 醛 标 准 法 规 》
板 、刨 花 板 等 )的硬 木 胶 合 板 , 甲醛 释 放 量 不得 超 过 百万 分之 0 . 0 8 ,2 0 1 1 年1 月3日开 始生 效 ,直 至 2 0 1 2 年6 月3 0 E t ;2 0 1 2 年7 月1 日起 , 甲醛 释放 量 不
S HE N Ha o , XU Me i q i
美国环境保护署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限量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美国环境保护署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限量认证机构认可方案1范围1.1本文件根据美国环境保护署(以下简称EPA)《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限量标准》的相关规定,提出了对实施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限量认证(以下简称EPA复合木制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应遵守的特定要求,适用于CNAS对实施EPA复合木制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认可工作。
1.2此类认证机构除应满足本文件的特定要求外,还应满足CNAS-CC02《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的所有相关要求。
1.3本文件R部分是对CNAS-RC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的补充规定和进一步说明,C部分是对CNAS-CC02的补充要求,其效力等同于相应类别的认可规范文件。
1.4除本文件的特殊规定或要求外,CNAS制定的认可规则和产品认证机构的认可准则等认可规范均适用,应同时满足这些文件的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CNAS-RC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CNAS-RC02《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3《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CNAS-RC04《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CNAS-CC02《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idt, ISO/IEC 17065)40 CFR PART 770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40篇770部分《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限量标准》ASTM E1333-10《使用大型气候箱测定木制品空气中甲醛浓度及释放率的标准检测方法》ASTM D6007-02《使用小型气候箱测定木制品空气中甲醛浓度的标准检测方法》3术语和定义CNAS-CC02、40 CFR PART 770给出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R部分R1认可程序R1.1认可申请R1.1.1对于原已获得CNAS认可的产品认证机构应在具备以下条件的基础上,向CNAS提出认可申请:1)复合木制品行业的相关经验。
甲醛标准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家居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然而,近年来,甲醛超标问题频发,严重威胁到消费者的健康。
甲醛是一种无色、具有强烈气味的有机化合物,长期接触低剂量的甲醛可引起眼红、咽喉不适、皮疹等症状,长期暴露在高浓度的甲醛环境中,甚至可能导致白血病等严重疾病。
为了规范家具行业,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甲醛含量标准。
二、案情简介2019年6月,某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某家具厂生产的实木床甲醛含量超标,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消费者协会立即介入调查,对涉案家具进行了抽样检测,结果显示该家具的甲醛释放量严重超出国家标准。
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地方标准。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四、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某家具厂生产的实木床甲醛含量严重超出国家标准,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据此,法院判决如下:1. 某家具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甲醛含量超标的实木床,并立即对已售出的产品进行召回、退货,赔偿消费者损失。
2. 某家具厂在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ASTM E 1333中文版

ASTM E 1333-14 中文版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Determining Formaldehyde Concentrations in Air and Emission Rates from Wood Products Using a Large Chamber1.测试目的与适用范围:本标准用于测试人造板及制品(如橱柜、家具等)在空气中的甲醛释放浓度。
2. 测试原理:将已知表面积的样品,放置在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和交换率控制在规定值的气候箱中。
样品释放出的甲醛与气候箱内空气混合在一起。
定期采集箱内的气体,并使其通过吸收瓶。
定期采样直到气候箱内甲醛浓度达到稳定状态。
通过计算吸收瓶水中的甲醛浓度及采集的空气体积,而计算出气候箱内的甲醛浓度。
3.设备、材料和试剂3.1气候箱3.1.1 24 m3 测试舱测试舱内部容积为≥ 22m3,密闭性好。
3.2.1 空气采样系统包括:取样管;吸收瓶,作收集和测定甲醛含量用;气体流量阀;气体抽样泵;气体流量计;过滤器(含干燥剂,干燥通过气体流量计前的空气)等。
3.2 化学分析所需的设备3.2.1 可见分光光度计3.2.2 恒温水浴锅3.2.3 玻璃器皿150 mL 烧杯;容量瓶:1000 mL,100 mL,10 mL;移液管:5 mL,10 mL,50 mL;具塞比色管,10 mL;3.2.4 0.001 g 量程的分析天平;3.2.5 磁力搅拌器;3.2.6 pH 计。
3.3 化学试剂及配制3.3.1 变色酸称取0.10 g 变色酸并稀释到10 mL。
3.3.2 分析纯浓硫酸;3.3.3 pH = 9.0 的缓冲液;3.3.4 0.100 mol/L 盐酸;3.3.5 1.0 mol/L 亚硫酸钠溶液;称取12.67 g 无水亚硫酸钠,以蒸馏水稀释到100 mL 容量瓶中,定容至刻度。
3.3.6 1% NaHSO3 溶液称取1 g 分析纯亚硫酸氢钠,稀释并定容至100 mL。
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中文版

前言2010年7月7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签署了《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
这项旨在保护消费者免受复合木制品中化学黏合剂危害的法案,确定了在全美销售和批发的刨花板、中纤板、硬木胶合板等木制品的甲醛释放限量的相关要求,其中规定的甲醛释放限量较原限量要求大幅提高。
该法案已于2011年1月3日正式生效,并于今后两年内逐步实施。
美国环保署须于2013年1月1日前颁布规例,以确保产品符合上述建议中的释放标准,并须与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及其他合适的联邦政府部门协调合作,在同年7月1日前修订现行进口规例,以确保进口产品符合释放标准。
届时进口木制品将全部按照新法案之规定进行检验。
这必将对我国的复合木制品出口企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一、法案的制定基础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以加利福尼亚州现行相关法例为基础。
美国家居用品联盟的官员们与美国加州空气资源管理委员会合作7年多的时间制定出这项《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
其针对在美国供应、销售或制造的硬木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及碎料板等复合木制品,确立了全国甲醛释放标准。
法案要求全美的家具零售商和供应商采用类似加州法律规定的甲醛标准,要求产品要具备供应链各个环节的详细文件,以证明该产品释放的气体不会超过规定的限度。
二、法案的主要内容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作为目前世界上最严格的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限量法规,其有关标准如下:1. 带单板芯的硬木胶合板: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5 ppm。
2. 带复合芯的硬木胶合板: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8 ppm,法规颁布180天后开始生效,直至2012年6月30日。
2012年7月1日起,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5 ppm。
3. 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21 ppm,法规颁布180天后开始生效,直至2011年6月30日。
2011年7月1日起,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11 ppm。
4. 薄身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21 ppm,法规颁布180天后开始生效,直至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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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111次国会第2次会议S.1660法案(美国国会参议院法案)为减少复合木制品的甲醛释放量,以及出于其它目的,对《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he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TSCA)进行修订。
由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上发布。
第1节短标题此法案可引述为“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
第2节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a)修订——将如下增加到《有毒物质控制法案》(15 U.S.C. 2601等等)文末以对其修订:“标题VI——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第601节甲醛标准“(a)定义——在此节:“(1)制成品——“(A)通常——术语“制成品”是指包含如下的任何商品或产品(除了板)——“(i)硬木胶合板;“(ii)刨花板;或“(iii)中纤板。
“(B)排除——术语“制成品”不包括——“(i)用于组装完工了的商品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其它部分;或“(ii)之前已被善意的而不是为了再度卖出的售出或提供给某个人或实体的任何完工了的商品,例如——“(i)古董“(ii)二手家具。
“(2)硬木板——术语“硬木板”的意思待监管部门依照(d)小节来建立和规定。
“(3)硬木胶合板——“(A)通常——术语“硬木胶合板”是指一种硬木或者装饰性板——“(i)用于内部;和“(ii)由多层的组合或者多层单板由胶粘剂用如下组成(按ANSI/HPVA HP-1-2009判定)——“(I)木芯;“(II)刨花板芯;“(III)中密度刨花板芯;“(IV)硬木芯;或者“(V)任何其他特别的芯活特别的支撑材料。
“(B)排除——术语“硬木胶合板”不包括——“(i)军事用途胶合板;“(ii)曲形胶合板;或者“(iii)如下其他任何产品——“(I)标准PS 1-07,名为“自愿性产品标准——构造胶合板”;或者“(II)标准PS 2-04,名为“自愿性产品标准——木基构造用途板的性能标准;“(C)层压产品——“(i)规则制定——“(I)通常——监管部门应依照小节(d)进行规则制定步骤,对从国家权威、工业以及其他可获得此类信息的可能资源处得到的所有可能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判断,是否术语“硬木胶合板”应将工程单板或者层压产品排除在外。
“(II)修订——监管部门在将条款(ii)中的定义包含进依照子条款(I)发布的规定中之前,可以修订包含在条款(ii)中的定义的任何方面。
“(ii)层压产品——术语“层压产品”是指如下的产品——“(I)木单板与如下相粘附——“(aa)一个刨花板平台;“(bb)一个中纤板平台;或者“(cc)一个单板芯平台;以及“(II)它是——“(aa)一个组成部分;“(bb)用在构造或组装完工了的商品;以及“(cc)由完工了的商品的生产商或制造商生产,产品植入其中。
“(4)工业化住宅——术语“工业化住宅”是指联邦法规24 CFR 3280.2节所给出的定义(在按照小节(d)的规则发布的日期起开始生效)。
“(5)中纤板——术语“中纤板”是指由纤维质组成,用干法压制成型的,用树脂处理了的纤维板(按标准ANSI A208.2-2009判定)。
“(6)模块化住宅——术语“模块化住宅”是指在工厂中用一个或者多个模块建造的住宅——“(A)每个模块都符合国家法规以及住宅将要坐落的区域的本地建筑法规;并且“(B)运输至住宅建造地点,在地基上安装并完成。
“(7)未添加甲醛的树脂——“(A)通常——(i)术语“未添加甲醛的树脂是指树脂的形成没有将甲醛在复合木制品中作为一种树脂交联剂结构来添加,在按如下方法测试时符合小段(C)中的排放标准——“(I)依照测试方法ASTM E-1333-96(2002)或者受制于条款(ii)的ASTM D-6007-02进行一次测试,并且“(II)按照ASTM D-6007-02或者ASTM D-5582进行3个月常规质量控制测试(或者其他此类由监管部门通过规则制定而建立的常规质量控制测试方法)。
“(ii)在条款(i)(I)或者(II)下得到的除了ASTM E-1333-96(2002)以外的其他方法的测试结果必须包含一个以监管部门通过规则制定建立的方式显示的等效性。
“(B)包含——术语“未添加甲醛的树脂”可能包括用如下制成的树脂——“(i)大豆;“(ii)聚醋酸乙烯脂;或者“(iii)亚甲基二异氰酸酯。
“(C)释放标准——如下是用此条款中未添加甲醛的树脂制成的复合木制品的释放标准:“(i)在小段(A)(ii)的前提下,90%的3个月的常规质量控制测试数据甲醛含量不高于0.04ppm。
“(ii)硬木胶合板的甲醛含量测试结果不超过0.05ppm,刨花板、中纤板和薄中纤板的甲醛测试结果不超过0.06ppm。
“(8)刨花板——“(A)通常——术语“刨花板”是指由纤维材料以不连续颗粒(与纤维、薄片、定向刨花相区别)的形式组成的板,与树脂一起压制而成(按标准ANSI A2801.1-2009判定)。
“(B)排除——术语“刨花板”不包括任何PS 2-04名为“自愿性标准——木基构造用板的性能标准”中所规定的产品。
“(9)娱乐工具——术语“娱乐工具”是指24 CFR 3282.8节中所给出的定义(在按照小节(d)的规则发布的日期起开始生效)。
“(10)非常低甲醛释放量树脂——“(A)通常——(i)术语“非常低甲醛释放量树脂”是指复合木制品中按如下测试符合小段(C)中的排放标准的树脂——“(I)按照ASTM E-1333-96(2002)或者受制于条款(ii)的ASTM D-6007-02的测试方法进行每季度2次的测试,并且“(II)按照ASTM D-6007-02或者ASTM D-5582进行6个月的常规质量控制测试(或者其他此类由监管部门通过规则制定而建立的常规质量控制测试方法)。
“(ii)在条款(i)(I)或者(II)下得到的除了ASTM E-1333-96(2002)以外的其他方法的测试结果必须包含一个以监管部门通过规则制定建立的方式显示的等效性。
“(B)包括——术语“非常低甲醛释放量树脂”可能包括——“(i)三聚氰胺-脲醛树脂;“(ii)酚醛树脂;以及“(iii)间苯二酚树脂。
“(C)释放标准——“(i)依照在子节(d)下发布的规定,只有在产品用符合如下释放标准的非常低甲醛释放量树脂制造时,监管部门才可以同意制造商降低测试要求:“(I)对于硬木胶合板,不超过0.05ppm。
“(II)对于中纤板——“(aa)在小段(A)(ii)的前提下,90%的6个月的常规质量控制测试数据甲醛含量不高于0.06ppm。
“(bb)测试结果不超过0.09ppm。
“(III)对于刨花板——“(aa)在小段(A)(ii)的前提下,90%的6个月的常规质量控制测试数据甲醛含量不高于0.05ppm。
“(bb)测试结果不超过0.08ppm。
“(IV)对于薄中纤板——“(aa)在小段(A)(ii)的前提下,90%的6个月的常规质量控制测试数据甲醛含量不高于0.08ppm。
“(bb)测试结果不超过0.11ppm。
“(ii)依照在子节(d)下发布的规定,只有在产品用符合如下释放标准的非常低甲醛释放量树脂制造时,监管部门才可以同意制造商免除第三方认证要求:“(I)在小段(A)(ii)的前提下,90%的6个月的常规质量控制测试数据甲醛含量不高于0.04ppm。
“(II)硬木胶合板测试结果不超过0.05ppm,刨花板、中纤板以及薄中纤板不超过0.06ppm。
“(b)要求——“(1)通常——除了依照子节(d)颁布的规定中所述的以外,从这些规定颁布的日期起180天后开始生效,第(2)段所描述的释放标准适用于在美国售卖的、提供的、供应用于出售的、或者制造的硬木胶合板、中纤板以及刨花板。
“(2)释放标准——第(1)段所述的基于ASTM E-1333-96(2002)的释放标准如下:“(A)对于带单板芯的硬木胶合板,甲醛限量为0.05ppm。
“(B)对于带复合芯的硬木胶合板——“(i)在第(1)段所述的有效日期后、2012年7月1日之前的任意时期,甲醛限量为0.08ppm;并且“(ii)第(1)段所述的有效日期与2012年7月1日两者中的较迟者之后,甲醛限量为0.05ppm。
“(C)对于中纤板——“(i)在第(1)段所述的有效日期后、2011年7月1日之前的任意时期,甲醛限量为0.21ppm;并且“(ii)第(1)段所述的有效日期与2011年7月1日两者中的较迟者之后,甲醛限量为0.11ppm。
“(D)对于薄中纤板——“(i)在第(1)段所述的有效日期后、2011年7月1日之前的任意时期,甲醛限量为0.21ppm;并且“(ii)第(1)段所述的有效日期与2011年7月1日两者中的较迟者之后,甲醛限量为0.13ppm。
“(E)对于刨花板——“(i)在第(1)段所述的有效日期后、2012年7月1日之前的任意时期,甲醛限量为0.18ppm;并且“(ii)第(1)段所述的有效日期与2012年7月1日两者中的较迟者之后,甲醛限量为0.09ppm。
“(3)与释放标准的符合性——(A)与段落(2)中所述的释放标准的符合性应用如下来测量——“(i)应按照ASTM E-1333-96(2002)或者受制于条款(ii)的ASTM D-6007-02的测试方法进行季度性测试,并且“(ii)应按照ASTM D-6007-02、ASTM D-5582,或者由监管部门通过规则制定建立的此类其他测试方法进行质量控制测试。
“(B)在条款(A)(i)或者(ii)下得到的除了ASTM E-1333-96(2002)以外的其他方法的测试结果必须包含一个以监管部门通过规则制定建立的方式显示的等效性。
“(C)除非另有规定,监管部门应通过规则制定建立表明符合释放标准所需的测试次数和频率。
“(4)适用性——段落(1)中所述的甲醛释放标准,在如下情况下,不管是硬木胶合板、中纤板或者刨花板都适用——“(A)其形式为未完工的板;或者“(B)已植入已完工的商品。
“(c)豁免——子节(b)(1)中所述的甲醛释放标准不适用于——“(1)硬木板;“(2)PS 1-07名为“自愿性标准——构造胶合板”中规定的构造胶合板;“(3)PS 2-04名为“自愿性标准——木基构造用板的性能标准”中规定的构造板;“(4)ASTM D 5456-06名为“构造复合木材产品评价的标准规定”中规定的构造复合木材;“(5)定向刨花板;“(6)ANSI A 190.1-2002名为“构造胶粘层压木材”中规定的胶粘层压木材;“(7)ASTM D 5055-05名为“建造和监测预制木质工字梁的构造能力的标准规定”中所规定的预制木质工字梁;“(8)指接材;“(9)木质包装(包括货盘、板条箱、卷轴、衬板);“(10)用于如下新产品中的复合木产品——“(A)完全由新的从未有如下行为的部件所构造的车辆(除了娱乐设备)——“(i)被零售;或者“(ii)由适当的国家机构或者对机动车负责的权威或者任何外国、省或郡注册;“(B)轨道车;“(C)船;“(D)航天器;或者“(E)航空器;“(11)含有复合木制品的窗户,如果窗户产品含有的硬木胶合板、刨花板或者中纤板的体积之和与完工了的窗户产品的总体积之比少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