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省村干部备考乡镇公务员复习资料:法律(法规)知

合集下载

公考常识法律部分背诵版(1)

公考常识法律部分背诵版(1)

公考常识-法律部分(1)背诵版一、法的概述(一)概念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特征1 .规范性,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模式,从而为人们的交互行为提供了一个模型、标准或方向。

2. 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的意志。

3 . 国家强制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4. 普遍性,法在国家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

5 . 程序性,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二、法的作用(一)概念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发生的影响。

(二)分类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是法对人的行为发生的影响;法的社会作用是法对社会关系发生的影响。

1 . 法的规范作用根据法的作用的具体对象、主体范围和方式的不同,规范作用可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

(1) 指引作用①定义:指引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②对象:指引作用的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

(2) 评价作用①定义: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

②对象:评价作用的对象是他人的行为。

(3) 教育作用①定义: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

②对象:教育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4) 预测作用①定义: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②对象: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间的行为。

(5) 强制作用①定义: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

村官法律知识80题

村官法律知识80题

村官,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应知应会80题1.行政制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依其行政责任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行政制裁不包括()。

A.行政处罚B.行政处理C.行政处分D.劳动教养选B行政制裁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即根据法律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对犯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分,或违反内部纪律的人员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三种,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政制度,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行政处罚是指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制裁。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七种形式。

2.在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下列哪类案件,不可以根据原告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D)。

A.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B.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社会保险金的C.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的D.起诉行政机关没有就其违法行政行为给予赔偿的先予执行的条件,D不符合,记住先予执行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当事人的当前困难3.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A)。

A.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B.少数服从多数原则C.平等原则D.集体行使职权4.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议案审议的结果不可能是(A)。

A.签署公布B.终止审议C.进一步审议D.提请表决签署公布是表决通过后的程序,不是审议的结果5.行政诉讼法规定,因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引起的行政诉讼,由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原告所在地不包括(A)。

A.临时居住地B.经常居住地C.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D.户籍所在地6.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A)。

2015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培训政治理论知识(六)(2)

2015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培训政治理论知识(六)(2)

2015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培训政治理论知识(六)(2)参考答案1. ABCD 本题考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ABCD表述正确,故选ABCD。

2. ACD 本题考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ACD表述正确,故选ACD。

3. ABCD 本题考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2015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2015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2015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成“公”之家QQ群:714860462015河南乡镇公务员招聘公告尚未发布,据有关消息称,2015河南乡镇公务员招考公告预计在2015年3月份发布。

敬请广大考生关注河南华图官方网站(/)。

参照2014河南乡镇公务员招录公告,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内容是: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侧重于对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农业农村知识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以及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的测查。

参考2015年兰考县招聘乡镇工作人员考试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河南华图特整理相关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基、行测、农村相关知识等相关辅导资料供广大考生参考。

欢迎加入河南乡镇公务员QQ交流群:147043816 、121648557 》》2015河南乡镇公务员辅导课程1.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这一规定被确立为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它表明,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从事劳动,既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又是履行对国家和社会所承担的义务。

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这一原则体现在我国《宪法》第2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系列规定中,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更是在第1条就明确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宗旨。

3.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劳动法主体主要包括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法主体利益包括国家的利益、用人单位的利益和劳动者的利益。

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就是要求尽量实现这三方利益的平衡。

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实现劳动法主体三方权益的平衡,劳动法的具体条文也是在充分考虑、衡量了主体三方利益之后确定的。

更多公务员考试备考信息请参考华图教育。

2015年河南省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政策解读

2015年河南省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政策解读

2015年河南省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政策解读考生交流QQ群:330755682一、政策背景在以往的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招录中,一部分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虽然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但由于年龄、学历等条件的限制,未能有机会进入公务员队伍。

2014年年初,河南省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指出,为了使一些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能够进入乡镇机关,河南省专程制定了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暂行办法,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考录条件,降低基层公务员考录“门槛”,以期促进优秀村干部进入乡镇机关。

随后,2014年8月,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了全省2014年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

全省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311名。

【京佳提示● 2015招录名额】2015年,据有关部门信息,河南省针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录用将加大力度,预计今年的招聘名额将达到1900人二、报考对象及条件以2014年简章为例:(一)报考对象本次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面向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5年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4. 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5. 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处理复杂问题和综合协调能力强;6.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7. 45周岁以下(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 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重大责任事件”指乡镇党委、政府以上机关形成书面文字处理决定的责任事件);4.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5.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015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法律常识:重点知识记忆3

2015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法律常识:重点知识记忆3

2015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法律常识:重点知识记忆3【导读】综合历年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科目来看,政法干警分为专科和本硕两种。

本科政法干警考试科目为行测、申论和文综。

本硕考试科目为行测、申论和民法。

以下是河南华图分校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政法干警申论考试的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推荐:华图内部教案全面升级抢购中包邮仅39.9元可抢华图千元大礼包Q群:24704166061、管制期限:3个月——2年拘役期限:1个月——6个月有期徒刑期限:6个月——15年剥夺政治权利期限:1年——5年(除刑法第57条规定外)62、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当然也不适用死缓。

对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前,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63、在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年以上10年以下。

64、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6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6、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7、数罪并罚的,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

68、缓刑适用范围;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69、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村官| 选调生| 教师招聘| 银行招聘| 信用社|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70、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农村乡镇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

农村乡镇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

农村干部法律知识学习考试题库〔共110题〕一、单项选择题〔共60小题〕1、我国现行宪法是〔 C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A.1954年 B.1975年C.1982年 D.2004年2、我国现行的民族自治地方有〔 C 〕。

A.自治区、自治州、民族乡B.自治区、自治县、民族乡C.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D.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3、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均为〔 C 〕。

A.3年B.4年4、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C 〕。

A.社会主义制度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民主集中制5、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 B 〕。

B.单一制6、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D 〕。

A.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B.各级审判机关C.各级检察机关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7、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基层政权的范畴?( D )A.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B.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C.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D.县人民政府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 A 〕所有。

A.国家 B.集体C.开发者 D.私人9、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 B 〕。

A.基层政权组织 B.群众性自治组织C.基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D.群众性调解组织10、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劳动是公民的〔 C 〕。

A.权利 B.义务C.权利和义务 D.职责11、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其核心是〔 B 〕。

A.有法可依,建立完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B.有法必依,法律面前没有任何特权C.执法必严,树立法律的极大权威D.违法必究,依法追究任何违法者的法律责任12、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目标是〔 B 〕。

A.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B.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C.建设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国家D.建设人民民主专政的法制国家1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 C 〕领导责任。

村干部公务员考试试题题库及答案

村干部公务员考试试题题库及答案

村干部公务员考试试题题库及答案村干部公务员考试是一项重要的选拔工作,对于村级干部的选拔与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准备考试,以下是一个涵盖多个领域的村干部公务员考试试题题库及答案,供各位考生参考和学习。

1. 政治理论与常识试题1:毛泽东同志《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指示》是在下列哪个重要历史时刻发表的?A. 国共合作时期B. 抗日战争时期C. 解放战争时期D. 新中国建立初期答案:B. 抗日战争时期试题2: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两个一百年”目标是指?A. 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B. 实现农民增收和促进农村发展C. 实现扶贫攻坚战胜利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D. 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答案:C. 实现扶贫攻坚战胜利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2. 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试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层选举法规定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期限是多久?A. 1年B. 2年C. 3年D. 4年答案:C. 3年试题2:村干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应当秉持的职业道德包括以下哪个方面?A. 勤勉尽责,廉洁奉公B. 私利至上,违规操作C. 优亲厚友,排斥异己D. 听之任之,不作为答案:A. 勤勉尽责,廉洁奉公3. 组织管理与工作能力试题1:村民自治组织具有以下哪项功能?A. 表决决议B. 组织选举C. 管理资产D. 公布信息答案:B. 组织选举试题2:在村务公开中,关于乡村土地流转的信息公开,应当包括以下哪些内容?A. 土地流转的价格B. 土地流转的期限C. 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 所有选项都正确答案:D. 所有选项都正确4. 经济发展与农村建设试题1: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目标是?A. 促进乡村经济发展B.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C. 健全农村基础设施D. 实现乡村全面发展答案:D. 实现乡村全面发展试题2:扶贫开发工作中的“精准”策略是指?A. 针对贫困人口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B. 确保扶贫项目的准确执行C. 主要关注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D. 打破扶贫的行政区划限制答案:A. 针对贫困人口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5. 社会稳定与民生保障试题1:我国“五保”对象包括以下哪些人群?A. 五保老人B. 五保贫困家庭C. 五保儿童D. 五保失业人员答案:A. 五保老人试题2:举报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村民干部,在举报属实的前提下,应当受到哪种保护?A. 匿名保护B. 法律保护C. 财产保护D. 就业保护答案:B. 法律保护通过上述试题题库的学习与训练,考生可以更好地了解村干部公务员考试的相关题型和知识点,提升自己的备考水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河南省村干部备考乡镇公务员复习资料:法律(法规)知识2
2015-02-07 10:47 河南人事考试网/文章来源:河南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2015河南乡镇公务员招聘公告尚未发布,据有关消息称,2015河南乡镇公务员招考公告预计在2015年3月份发布。

敬请广大考生关注河南华图官方网站(/)。

参照2014河南乡镇公务员招录公告,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内容是: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侧重于对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农业农村知识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以及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的测查。

参考2015年兰考县招聘乡镇工作人员考试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河南华图特整理相关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基、行测、农村相关知识等相关辅导资料供广大考生参考。

欢迎加入河南乡镇公务员QQ交流群:147043816 、121648557 》》2015 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村官| 选调生| 教师招聘| 银行招聘| 信用社|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四条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
委员会公布。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

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村官| 选调生| 教师招聘| 银行招聘| 信用社|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六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
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

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

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
作移交。

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村官| 选调生| 教师招聘| 银行招聘| 信用社|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