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瓦斯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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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防治规划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公司关于煤矿瓦斯治理的工作部署,遵循“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为最终实现瓦斯彻底整治,特编制瓦斯综合治理三年规划。

一、矿井概况
我矿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潘家庄镇。

距县城约26Km,地理坐标为:东经105°06′16″~105°08′08″,北纬25°31′22″~25°32′09″。

矿区面积3.786平方公里矿区内属高原山地,岩溶及沟谷发育,地形切割较大,总体趋势西高东低。

区内最高海拔+1887.5m,最低点海拔+1315m,最大相对高差572.5m。

一般海拔标高在1500~1700m,相对高差约200m。

矿井采用平硐、斜井开拓方式,原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现改扩建为90万吨。

全井田划分为一个水平,水平标高为+1365m(主平硐标高),上山阶段垂高250m,下山阶段垂高270m,采用上、下山开采矿井全部资源,上下山之间采用平硐连接,阶段内采用采区式布置方式。

全井田划分为4个采区,主平硐以上浅部M5、M6、M7号煤层为一采区,其上覆M1、M2、M3号煤层由于山体变化缺失,M4号煤层部分缺失;主平硐以上M1、M2、M3号煤层为二采区;主平硐以下M4、M5、M6、M7号煤层为三采区;主平硐以下M1、M2、M3号煤层为四采区。

M8号煤层暂不开采。

1、煤层、瓦斯基本情况
我矿主采煤层为M3、M5、M7,突出煤层为M5、M6、M7煤,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为我矿M1、M2、M3进行了突出参数鉴定,鉴定结论为: M1、M2、M3煤层分别在水平标高+1433m、1415m、1390m 以上无突出危险性。

我矿煤层平均倾角为8°~12°。

1)、煤层瓦斯压力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提交的《煤层瓦斯参数测试》结果:各煤层瓦斯压力为:M1=0.58Mpa、M2=0.54 Mpa、M3=0.42 Mpa、M5=0.773Mpa、M7=0.48Mpa。

2)、煤层瓦斯含量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提交的《煤层瓦斯参数测试》结果:各煤层瓦斯含量为(埋深250m处):M1=5.23m3/t、M2=4.56 m3/t、M3=9.63 m3/t、M5=12.56 m3/t。

3)、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及煤尘爆炸性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及六枝工矿(集团)恒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为我矿煤层煤尘爆炸性试验。

试验结果为:我矿M1、M2、M3、M5、M6、M7均无煤尘爆炸危险性。

二、瓦斯治理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依靠科技、强化管理,严格落实瓦斯综合治理方针,推动矿井瓦斯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三年规划目标
瓦斯治理总的目标是:通过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
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合理布置生产接替;减少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从而达到瓦斯治理标准矿井建设要求,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

四、瓦斯综合治理现状
1、通风系统
矿井开拓方式为平硐、斜井开拓,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通风方法为抽出式。

主平硐、副平硐、排矸斜井用于行人、运料材料兼作进风井。

回风斜井和二水平回风巷分别为矿井二采和一采区的采区回风巷。

五号井地面砌筑有风机值班房、防爆门和风硐等设施,矿井利用风机反转在10分钟能够实现全矿井反风。

主要通风机为2台同型号的FBD60-NO.27型对旋轴流式扇风机(1用1备),电机额定功率为2×355kw,风量范围4500~10200m3/min,风压范围:860~5120Pa。

目前矿井主扇为双级运行,矿井目前实际风量为6000m3/min,通风负压为3000Pa。

从矿井现状来看,通风系统满足井下各地点用风需要,符合规程规定。

2、安全监控系统
我矿安全监控系统为KJ90NA型,监控系统主要由地面监控主机、数据库服务器、网络终端、图形工作站、通信接口、避雷器、系列监控分站、各种传感器和控制执行器等部分组成。

中心站设在矿调度室,主机一台,辅机一台,主机工作,辅机备用。

全矿共设6个分站,其中井下3个,地面3个。

大分站5个(其中井下3个,地面2个),中分站1个(地面1个)。

分站安设在角钢制成的钢架上,安装地点巷道支护良好,通风良好,无淋水的进风巷道内。

根据矿井各监测地点及监测内容,全矿共设各类传感器79个。

同时根据各类传感器在运行期间的故障,考虑一定的备用量,各传感器的备用量为:甲烷传
感器25%,其它传感器20%。

3、瓦斯抽放系统
我矿瓦斯抽放系统已形成,现有的瓦斯抽放设备满足抽采设计需要,现有的瓦斯抽放泵4台,高、低负压各2台,分别为1用1备。

高负压瓦斯抽放泵为2BZY-42型水环式真空泵两台(1用1备);配套的YB315L1-4型隔爆电动机,功率为185kW,电压为660V。

最大抽气压力为3.3KPa、最大抽气量为143m3/min、耗水量7.8m3 /h。

低负压瓦斯抽放泵为2MZY-42型水环式真空泵两台;配套的YB315L1-4型隔爆电动机,功率为160kW,电压为660V。

最大抽气压力为3.3KPa、最大抽气量为128m3/min、耗水量7.8m3 /h。

高负压抽放主管道为DN600、DN400矿用复合材料管两趟(1用1备),低负压主管道为DN400矿用复合材料管。

高低负压干管道、支管道分别为DN300、DN200两种矿用螺旋镀锌管。

目前全矿投入使用的抽放管有4957米,备用的螺旋镀锌管道1500米。

4、瓦斯发电系统
我矿已安装2台500kw的发电机组,由于我矿煤层透气性很差,抽放瓦斯浓度较低,瓦斯利用率低。

因此,提高我矿煤层抽采利用率为瓦斯防治工作的重点工程。

五、瓦斯治理规划工程
1、合理安排生产接替
2012-2015 年采掘接替安排 201 采煤一队:-200/-400 西翼采区,可采储量 23.21 万吨,计划瓦斯预抽放量 50 万 m3 ,可采至2011 年 8 月份;接替-400/-600 西翼区,可采储量 123.01 万吨,计划瓦斯预抽放量 50 万 m3 ,可采至 2014 年 7 月份;接替-400/-600 南翼一区,可采储量 33.8 万吨,计划瓦斯预抽放量 10
万 m3 , 可采至 2015 年 6 月份;接替-400/-600 南翼二区,可采储量 25.5 万吨,计划瓦斯预抽放量 10 万 m3 ,可采至 2016 年 3 月份。

采煤二队:-200/-400 东翼二石门区, 可采储量 29.09 万吨,计划瓦斯预抽放量 6 万 m3 ,可采至 2011 年 12 月份;接替-400/-600 中央石门区,可采储量 82.66 万吨,计划瓦斯预抽放量20 万 m3 ,可采至 2014 年 8 月份;接替六道江三区,可采储量133.3 万吨,计划瓦斯预抽放量 50 万 m3 ,可采至 2018 年 12 月份。

2、强化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可靠
(1)、矿井必须具备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实现分区通风,并不断优化,适应矿井采掘接替的变化,保持系统简单、稳定、可靠。

(2)、合理分配矿井风量,确保矿井总风量生产需要,必须执行“以风定产,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原则,必须满足治理瓦斯的需要。

各采掘工作面和机电硐室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风速、温度、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通风设施必须按照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设计和构建,必须达到一级标准。

逐步淘汰老式风门,提高风门的抗压、抗变形能力。

采区应尽量减少通风构筑物,减少漏风,提高有效风量率。

(4)、采掘工作面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保持局部通风机连续运转、均衡供风、风流稳定。

3、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保证监控有效
(1)、监控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07)的要求安装维护。

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

(2)、健全完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
行。

甲烷传感器必须按照规定的报警、断电和复电值以及断电范围进行设置。

必须采用新鲜空气和标准气样,每 10 天在井下使用地点用正确的方法进行现场调校和试验断电功能。

同时必须加强对系统和传感器的维护、调校工作,及时维护、定期调校,保证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准确可靠。

(2)、完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

按照要求定期组织修订《矿井应急救援预案》,认真贯彻学习。

同时要加强监控中心的值班、值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的责任,当出现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时,要迅速做出反应,按照预案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六、瓦斯防治重点工程
必须做好超前防治瓦斯工作,应先从源头治理瓦斯,严格执行“能保则保、先抽后采、应抽尽抽”的原则,必须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原则。

由于我矿M5、M6、M7都为突出煤层,M4煤不具备保护层开采,M3煤距M5煤层间距在80米左右,已失去保护效果。

因此,选择突出危险性较小的M7煤做为下保护层开采。

但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合理布置瓦斯治理抽采工程。

针对《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必须先执行预抽区域煤层瓦斯的“区域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再执行“局部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2、应采取措施提高抽采工程的瓦斯抽采率,并严格按照《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进行抽采达标效果评价,必须做到不达标、不生产。

3、同时在抽采巷道中布置预抽区段煤层瓦斯抽放钻孔和预抽被保护层泄压瓦斯抽放钻孔,必须执行“应抽尽抽”的原则。

4、石门揭煤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的要求,并按程序进行编制、审批《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执行。

5、采取下保护层开采时,必须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严格控制煤层层位,防止误穿煤层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

6、完善抽放系统,合理布置抽采监测系统,做到抽采监测数据准确,为瓦斯抽采效果评价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

七、瓦斯防治保障措施
(一)、成立瓦斯防治领导小组
为保证瓦斯防治规划的顺利实施,完成好治理瓦斯的远景规划,特成立瓦斯治理小组,具体对规划进行监督与落实,并保证瓦斯治理的资金投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完善管理制度
1、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排查治理瓦斯等隐患;
2、建立瓦斯超限追查制度,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不定期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对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单位按规定进行考核处理;
3、完善通风系统调整管理制度,明确程序、分级审批、专人指挥,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报公司进行审批;
4、完善排放瓦斯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排放责任人,确保瓦斯排放安全;杜绝瓦斯排放过程中造成超限事故的发生;
5、完善瓦斯检查制度,做到专人专头,并严格执行放炮“三人连锁”制度和现场交接班制度;
6、完善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保证贯通两巷的正常通风和系统稳定、瓦斯不超限;
7、完善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加强矿用设备安全标志管理,加强机电设备和供电系统维护,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及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坚决杜绝失爆,保障供电安全。

8、加强检测监控仪器、仪表维修保养,保证仪器仪表完好,符合要求。

(三)、加大安全投入
1、进一步加大瓦斯治理投入。

按照标准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用于瓦斯专项治理。

2、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瓦斯治理工作。

要健全瓦斯治理管理机构,引进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
3、积极推广应用适合本矿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提升矿井安全装备水平和技术保障能力。

(四)、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充分发挥矿三级培训的资源优势,加强培训师资、大纲、教材、考核标准和题库建设。

加强对全矿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特别要加强物特殊工种的培训,完善培训档案管理。

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特殊技能比武等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五)、加强瓦斯治理经验的交流与学习
积极采用“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加大对瓦斯治理经验交流力度,引进先进管理模式、新的瓦斯治理经验和技术,完善我矿瓦斯治理体系,保证我矿安全生产。

八、矿井瓦斯灾害防治
我矿井为突出矿井,因此,在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
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防范瓦斯、煤尘和火灾的威胁,设计选用井下环境安全监测系统综合治理装备和措施,切实防止瓦斯、煤尘、自然发火等灾害发生。

1、井下使用的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必须完好,符合要求,各种电气检测装置等必须使用防爆型,杜绝失爆现象。

通讯装置必须使用本质安全型。

2、井下爆破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及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下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

4、必须保证矿灯完好、隔爆,下井人员必须保护好矿灯,不得在井下打开、拆卸、摔打。

5、严禁在井下电焊、气焊工作;主要进风井井口如需要进行电焊、气焊等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审批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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