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信息管理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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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
是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科学、准确的管理的制度,它包括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技术措施、设备设施、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制。

包括煤矿的安全生产领导体制、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有效地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其次,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技术措施。

包括煤矿的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等方面。

通过安装各种先进的安全设施设备,实时监测煤矿的安全状况,及时预警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煤矿事故的发生。

另外,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要加强煤矿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通过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提高煤矿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加强对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和宣传,确保煤矿人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总之,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它的实施将有效地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效率和水平,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

最后,只有全面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才能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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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信息站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信息站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信息站管理制度煤矿安全信息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全面、准确的煤矿信息化系统,规范煤矿信息监控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用山西省煤矿新标准和《山西省煤炭工业信息发展“十二五”规划》引领信息调度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区煤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煤矿信息监控系统包括安全监控、产量监控、井下作业人员管理、通信联络、远程视频监控、安全监管执法与决策支持系统,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积极鼓励煤矿进行“两化融合”建设。

第三条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理顺煤矿信息调度管理体制,强化信息监控系统管理,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在煤矿安全保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第四条各煤矿企业必须设置独立健全的调度监控中心(室),明确分管领导、主要责任人、网络管-理-员和值班人员,配备专门人员(维检员)对监控系统进行日检查和定期巡查,工作人员按特殊工种管理,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五条煤矿调度监控中心运行的资金来源由煤矿安全经费列支。

第三章安装、使用和维护第六条生产矿井必须装备信息监控系统。

信息监控系统应当与煤矿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煤矿信息监控系统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矿井,不得投产。

第七条煤矿的初步设计,必须有矿井各信息监控系统的设计专篇。

安装矿井信息监测系统前,必须有区煤炭局对信息监控系统设计方案审查的批文。

第八条信息监控系统的安装建设审批程序:煤矿企业设备选型-厂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做出初步设计方案-煤矿以正式文件上报区煤炭局初审-区煤炭局初审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市煤炭局审批-市煤炭局审批设计方案,出具正式文件-煤矿按批复的设计方案安装建设。

第九条建设厂家按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对煤矿信息化系统建设和技术服务企业进行备案的通知》(晋煤办信发[2011]626号)规定程序进行备案。

第十条信息监控设备入井安装前必须进行调试、校正和带电试运行,带电试运行不少于48小时,系统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

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法》、《煤矿企业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职责2.1 煤矿企业负责人煤矿企业负责人应当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信息化管理的目标和计划,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设备和人员,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2 安全生产部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信息化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该部门还负责信息化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编制相关的信息报告和分析材料,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和汇总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2.3 信息化管理人员信息化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知识,负责信息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解决系统故障和问题,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三章信息化设备管理3.1 信息化设备的配备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生产规模和安全管理需要,合理配置信息化设备,包括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3.2 信息化设备的维护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信息化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建立相应的维修记录,及时解决设备故障和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3 信息化设备的更新煤矿企业应当根据技术发展和管理需要,及时对信息化设备进行更新和升级,以适应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

第四章信息化数据管理4.1 数据的采集和录入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科学、完整的数据采集和录入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的准确、及时、完整地录入系统。

4.2 数据的存储和备份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数据存储和备份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保留必要的历史数据和备份记录。

4.3 数据的使用和查询通过信息化系统,煤矿企业可以进行数据的使用和查询。

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要求,严禁私自更改、删除或泄露数据。

第五章信息化管理流程5.1 监测预警管理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监测预警管理系统,及时获取和分析安全监测数据,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和预防。

煤矿安全信息管理制度(3篇)

煤矿安全信息管理制度(3篇)

煤矿安全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信息的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合资煤矿等各类煤矿企业。

第三条煤矿安全信息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律以及行业标准进行管理。

第二章煤矿安全信息系统第四条煤矿每个煤矿都需建立独立的安全信息系统,由专门负责安全信息管理的部门负责系统的建立和管理。

第五条煤矿安全信息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一)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记录的录入和查询功能;(二)煤矿安全设备和设施的巡检和维护记录的录入和查询功能;(三)煤矿工作人员培训的记录和查询功能;(四)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的录入和查询功能;(五)煤矿安全管理措施和规程的录入和查询功能;(六)其他与煤矿安全相关的记录和查询功能。

第六条煤矿安全信息系统应具有以下特点:(一)系统应具备实时性,数据录入后能够立即反映在系统中;(二)系统应具备整合性,能够整合各类安全信息,形成完整的安全信息库;(三)系统应具备安全性,系统数据应进行密集保护,防止信息泄露。

第七条煤矿安全信息系统的数据应定期备份,备份数据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八条煤矿安全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第三章煤矿安全信息管理流程第九条煤矿安全信息管理流程包括信息收集、信息录入、信息查询、信息分析和信息报告。

第十条煤矿安全信息的收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事故报告和处理记录的收集;(二)巡检和维护记录的收集;(三)工作人员培训记录的收集;(四)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的收集;(五)安全管理措施和规程的收集。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信息的录入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录入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录入技能。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信息的查询应方便快捷,查询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权限。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信息的分析应由专门的安全信息分析人员进行,分析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安全工作经验和分析能力。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信息的报告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供,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

煤矿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的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涉及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的设备、设施、人员及活动。

第三条煤矿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煤矿网络安全信息管理系统领导小组,负责煤矿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的总体规划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制定煤矿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维护;(三)负责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的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四)负责对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五)负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管理内容第七条网络安全信息系统设备、设施管理:(一)对网络安全信息系统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二)确保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三)对设备、设施进行标识、登记和统计。

第八条网络安全信息系统数据管理:(一)建立健全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可用;(二)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实施分级保护;(三)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不丢失。

第九条网络安全信息系统运行管理:(一)制定网络安全信息系统运行规范,确保系统稳定运行;(二)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三)对系统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条网络安全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一)制定网络安全防护策略,确保系统安全;(二)对网络进行安全加固,防止非法入侵;(三)定期对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及时修复漏洞。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对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煤矿井下信息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信息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井下信息管理工作,提高煤矿生产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煤矿生产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各类信息管理工作,包括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和利用等环节。

第三条煤矿井下信息管理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企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煤矿井下信息管理应充分保障信息安全和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滥用信息。

第二章信息采集与传输第五条煤矿井下信息采集工作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煤矿井下信息传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通信设备和网络,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正确接收。

第七条煤矿井下应建立信息传输审核机制,对信息传输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信息存储与管理第八条煤矿井下信息存储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库,对信息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设置严格的权限管理制度。

第九条煤矿井下信息管理应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存储和管理效率。

第十条煤矿井下信息管理应定期对信息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四章信息处理与利用第十一条煤矿井下信息处理应根据生产需要,进行数据分析、加工和提取,提供科学依据支持煤矿生产决策。

第十二条煤矿井下信息利用应依据企业信息化战略目标,发挥信息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

第十三条煤矿井下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利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第五章信息保密与安全第十四条煤矿井下信息保密应遵循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信息保密制度和管理机制。

第十五条煤矿井下信息安全应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范和应对各类信息安全风险。

第十六条煤矿井下应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煤矿井下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对故意泄露、篡改、滥用信息的行为,煤矿井下应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信息管理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煤矿井下应依法追究责任。

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管制度(3篇)

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管制度(3篇)

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管理和运行,确保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的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管理和运行。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规范管理、科学运行、高效服务、确保安全。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管理和运行应遵循法律法规,严守保密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设立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管理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管理和运行。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管理机构由主管部门、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相关职责、规程和制度;负责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维护、管理和运行;负责信息化平台系统的安全监管和风险评估。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管理机构应具有丰富的安全监管经验和技术储备,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管理和运行水平。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管理机构应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并按照计划和目标进行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系统运行第九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应具备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保证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第十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运行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管理规范等。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运行应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防止数据丢失和篡改。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运行应定期备份数据,确保数据的及时恢复和安全存储。

第四章信息安全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户权限管理、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备份和恢复等。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用户应按照权限管理制度进行操作,严禁非法使用系统和获取他人信息。

第十五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应具备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御、用户登录认证等功能。

第十六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系统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措施应具备定期备份、灾备机制和数据恢复测试等功能。

煤矿信息化管理制度(5篇)

煤矿信息化管理制度(5篇)

煤矿信息化管理制度____煤矿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生产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打造现代化数字矿山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息化建设是指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或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对已经上线应用的信息管理系统所进行的变更、改进完善项目以及运行中的运维管理。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符合____煤矿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统一规划、资源共享,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____煤矿所属各单位第二章____机构与工作职责第五条____煤矿信息化建设工作由矿长牵头,总工负责,调度室信息中心实施建设,其他相关单位全力协助配合信息中心完善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信息中心作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主要实施单位,主要职责是:(一)承担____煤矿信息化建设方案、年度计划的制定、执行、监督和考核。

(二)负责____煤矿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矿井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管理工作。

(三)了解、研究、掌握信息化建设的新发展、新应用、新技术,为____煤矿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对____煤矿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技术把关负责。

(四)全面负责____煤矿信息应用系统的整合、建设、管理及运行服务。

(五)负责和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络工作,参加集团公司____的业务指导。

(六)负责____煤矿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资产的管理工作。

(七)制定和修订____煤矿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制度和各应用系统的管理办法。

第七条各科室连队是信息化建设使用的基层主体。

主要职责是:(一)积极参加各类新技术、新建应用的培训,结合____煤矿实际提出合理性建议。

(二)熟练掌握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各种应用系统的操作,按要求上报系统应用报告。

(三)属于本部门的信息化系统,要制定部门内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考核。

第八条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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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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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员工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倾听员工对安全管理的建议和要求,形成群策群力的安全监督网络,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隐患,超前预防重大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度室是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和报送的中心,是矿信息管理部门和信息报送单位。

二、调度室主任分管信息工作,生产一线队、组负责人和工人兼信息员,工作面配备电话设备,每班填写信息报表,加强信息的上报工作。

三、健全安全信息反馈体系,拓宽安全信息反馈渠道和增加安全信息源,及时、准确地掌握生产一线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为安全工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建立安全信息通道,使员工代表有渠道快捷地向领导放映对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迅速有效地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

五、形成安全管理的互补、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安全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有效实施。

六、安全信息员的条件及范围
(1)“安全第一”思想牢固,热爱煤矿安全事业,对煤矿安全生产有较高认识,能够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

(2)具备一定的安全、技术业务素质,现场经验丰富,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生产一线员工。

(3)以一定语言或书面表达能力,不怕得罪人,敢说真话不徇私情,不畏各种压力,勇于为生产工作奉献。

七、安全信息员的义务与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技术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与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活动,宣传上级
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指示、指令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应邀列席相关安全工作会议。

每季参加一次集团公司组织的“信息反馈”、“安全座谈”或现场安全监察活动。

(3)收集和反映一线员工对安全管理的建议和要求。

(4)对各自的工作岗位和涉及到得所有施工现场、各级干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实施安全监督,随时向矿安监部门、矿长回报发现的情况。

(5)及时发现和真实地放映生产作业现场安全上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质量、管理问题和有一定价值的建议,随时发现随时反映,每月不少于两条。

八、安全信息员的权利
(1)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2)对于单位或领导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错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越级控告。

(3)发现生产作业存在“三违”或威胁安全生产
的隐患和问题,有权直接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或直接向矿安全科汇报,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4)兼职安全信息员在行使职权中,矿各单位和各级领导要给与大力的支持和帮助,给与一定的活动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干涉和阻止,更不允许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否则,将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领导的责任,维护安全信息员的正当权益。

九、安全信息的传递
为保证安全信息及时快捷的传递,可用以下三种方式由办公室领导层传递信息:
(1)正常安全信息传递:由安全信息员填制《安全信息反馈单》,根据所在单位安全信息数量和保密程度,每半月或每旬,以加封或不加封的方式,直接送矿安全科或由办公室代转。

(2)加急安全信息传递:有安全信息员填制《安全信息反馈单》,向调度室传输。

(3)特急安全信息传递:由安全信息员直接用传真电话向矿调度室传递,无法传真的过后再补填,调
度室根据安全信息的轻重缓急,核实整理后报领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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