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案例100例
40个经典劳动诉讼法案例

40个经典劳动诉讼法案例1. 李某与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李某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发生纠纷,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李某与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李某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发生纠纷,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2. 陈某与雇主工资支付纠纷:陈某未按时领取工资,与雇主发生纠纷,要求支付拖欠工资。
陈某与雇主工资支付纠纷:陈某未按时领取工资,与雇主发生纠纷,要求支付拖欠工资。
3. 王某被解雇纠纷:王某被公司解雇后认为是非法解雇,提起劳动仲裁。
王某被解雇纠纷:王某被公司解雇后认为是非法解雇,提起劳动仲裁。
4. 张某工伤赔偿纠纷:张某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公司支付工伤赔偿金。
张某工伤赔偿纠纷:张某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公司支付工伤赔偿金。
5. 胡某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纠纷:胡某在离职后违反保密协议,与公司发生纠纷。
胡某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纠纷:胡某在离职后违反保密协议,与公司发生纠纷。
6. 郑某加班工资纠纷:郑某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与雇主发生纠纷。
郑某加班工资纠纷:郑某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与雇主发生纠纷。
7. 赵某性骚扰投诉纠纷:赵某对同事进行性骚扰投诉,要求公司采取措施。
赵某性骚扰投诉纠纷:赵某对同事进行性骚扰投诉,要求公司采取措施。
8. 杨某工时不足纠纷:杨某发现自己的工时不足,要求公司补偿。
杨某工时不足纠纷:杨某发现自己的工时不足,要求公司补偿。
9. 徐某与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纠纷:徐某在离职后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与公司发生纠纷。
徐某与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纠纷:徐某在离职后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与公司发生纠纷。
10. 刘某与雇主违法解雇纠纷:刘某被公司非法解雇,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刘某与雇主违法解雇纠纷:刘某被公司非法解雇,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11. 何某加班费支付纠纷:何某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与雇主发生纠纷。
何某加班费支付纠纷:何某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与雇主发生纠纷。
12. 周某薪资调整纠纷:周某不满公司薪资调整,要求回退原薪资。
周某薪资调整纠纷:周某不满公司薪资调整,要求回退原薪资。
劳动仲裁法律条文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公司员工张某,自2016年1月1日起入职该公司,担任销售岗位。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张某的月工资为人民币8000元,工资支付方式为每月支付一次。
2019年6月,张某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
离职前,张某向公司提出要求支付2019年1月至5月的工资差额,共计人民币20000元。
公司认为张某的工资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不存在工资差额,拒绝支付。
张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仲裁请求张某要求公司支付2019年1月至5月的工资差额人民币20000元。
三、仲裁庭调查仲裁庭依法进行调查,查明以下事实:1.张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月工资为8000元,支付方式为每月支付一次。
2.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张某2019年1月至5月的工资,共计人民币40000元。
3.张某在离职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
4.张某离职前一个月的工资为人民币8000元。
四、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张某是否享有2019年1月至5月的工资差额。
五、仲裁庭意见仲裁庭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或者合同期内,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张某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然而,仲裁庭进一步分析认为,虽然张某不属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范围,但其离职前一个月的工资为人民币8000元,而实际支付的工资为人民币4000元,存在工资差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张某工资,并补足工资差额。
综上,仲裁庭认为公司应支付张某2019年1月至5月的工资差额人民币20000元。
劳动仲裁案例100例

劳动仲裁案例100例合同中约定:试用期8个月;若乙方(劳动者)被甲方(用人单位)送外学习培训必须安心在甲方工作,擅自违约应赔偿培训费,并不得出卖、转让甲方技术资料。
合同签订后,企业因生产需要,送董某到广州学习技术,回厂后从事车间管理与技术工作。
但合同履行7个月后,董某受某市同行厂家高薪诱惑,不辞而别,并声称:试用期内有权解除合同;学习培训获得的技术资料是自己劳动所得。
企业经多方努力无效,遂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分析与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审理后认为,《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董某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8个月试用期已超出《劳动法》规定的最长试用期限,因此,此约定无效,试用期应按6个月执行。
《劳动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这就是说,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如果未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就应作为双方行为的规范。
董某与企业在合同中就学习培训和不得出卖转让技术资料作了约定,是有效条款,董某擅自违反,应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技术资料不是董某的发明创造,是通过企业出资在培训中获得,董某声称是自己劳动所得也是错误的。
据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董某赔偿企业培训费及经济损失共计2万元,把技术资料退还给企业,双方解除合同。
案例5:能否用解除劳动合同来规避经济补偿金?[案情与问题]佟女士到某日本独资公司工作已经8个月了,与她同时进公司的其他员工,工作上都早已能独挡一面了,惟独她还不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她十分着急,经常利用业余时间补习业务,可收效甚微。
公司领导认为,佟女士虽然干活儿比较笨,但工作态度还是认真的,于是决定给她一次提高技术水平的机会,让她脱产3个月,去参加技术培训。
佟女土也真是不争气,参加完3个月的技术培训,回到公司仍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公司领导对她彻底失望了,作出了30日后与她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总经理,公司跟我订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怎么能现在就终止呢? 很显然,佟女士不愿离开公司。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案例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案例(含解析)案例1 —不服调配,能否辞退?原告:王桂,男,35岁,某安装工程(国有性质)公司职工。
被告:某安装工程(国有性质)。
原告于2004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1996年,因我父身边无子女,被告照顾将我从其下属单位天津分公司调入父母居住地的被告下属单位机电厂工作,2002年3月又调至被告下属单位安装公司,但未安置工作。
2002年4月我曾申请调出,因未成,而于2004年4月又撤回申请,但未安排工作。
2003年12月3日,被告劳人部通知我到天津分公司工作,我即向劳人部讲明,父已离休,行走不便;母亲有病,没有照顾不行;孩子幼小,要求仍安排在被告在廊坊的下属单位工作。
依据国家劳人部劳人老(1983)34号文件第17条“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的,按照在职干部的规定,由当地人事、劳动部门负责调一名外地工作的子女到离休干部安置居住地工作”的规定,被告应将我安置在父母身边即廊坊工作。
但当时有关人员非让我去天津,否则辞退。
2003年12月14日,被告给我送来一份“辞退证明书”,将我辞退。
我不服,经申请仲裁,仲裁机构维持了被告的错误决定,故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撤销被告的辞退决定。
被告辩称:原告原在本公司的天津工程处工作,1996年为照顾解决原告的婚姻问题,将原告借调回当地。
2002年2月,由于原告不服从调动造成处分。
2002年4月4日,原告以孩子小、多病,不适应安装公司工作为理由,申请调出本公司,一年以后又申请撤回请调报告,并承诺服从安排,但仍不下工地工作。
本公司劳人部为此曾多次对原告劝导应服从公司安排,但原告均以其父是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为理由拒绝。
据此,本公司于2003年12月3日对原告下达了调动通知,安排原告去天津分公司工作,但原告拒绝去天津分公司工作。
为此,本公司根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在征得本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意见后,作出了辞退原告的决定。
请求法院维护企业的自主权。
劳动仲裁相关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劳动争议,原告张某(以下简称“张某”)与被告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因劳动报酬问题产生纠纷。
张某于2018年1月1日入职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职位,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张某的月工资为人民币10,000元,每月底发放上个月工资。
然而,自2019年5月起,某公司开始拖欠张某的工资,张某多次催要无果,遂于2019年7月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二、仲裁请求张某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1. 某公司支付张某自2019年5月至2019年7月拖欠的工资人民币30,000元;2. 某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50,000元;3. 某公司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1. 某公司是否拖欠张某工资;2. 某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3. 某公司应否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四、仲裁委员会审理过程1. 开庭审理仲裁委员会依法组成仲裁庭,于2019年8月15日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仲裁庭首先听取了张某的陈述,张某提交了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某公司自2019年5月起拖欠其工资。
随后,仲裁庭听取了某公司的陈述,某公司辩称张某因工作失误被公司辞退,且张某已接受公司提出的补偿方案。
2. 证据交换仲裁庭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认为张某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主张,而某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辩称。
3. 调查取证仲裁庭依法对某公司进行了调查取证,某公司承认自2019年5月起拖欠张某工资,但辩称张某因工作失误被辞退,且已与张某达成补偿协议。
五、仲裁裁决1. 某公司拖欠张某工资的事实成立,应支付张某自2019年5月至2019年7月拖欠的工资人民币30,000元;2. 某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张某因工作失误被辞退,且与张某达成补偿协议的证据不足,故认定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3. 某公司应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50,000元;4. 某公司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案例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案例(含解析)案例1 —不服调配,能否辞退?原告:王桂,男,35岁,某安装工程(国有性质)公司职工。
被告:某安装工程(国有性质)。
原告于2004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1996年,因我父身边无子女,被告照顾将我从其下属单位天津分公司调入父母居住地的被告下属单位机电厂工作,2002年3月又调至被告下属单位安装公司,但未安置工作。
2002年4月我曾申请调出,因未成,而于2004年4月又撤回申请,但未安排工作。
2003年12月3日,被告劳人部通知我到天津分公司工作,我即向劳人部讲明,父已离休,行走不便;母亲有病,没有照顾不行;孩子幼小,要求仍安排在被告在廊坊的下属单位工作。
依据国家劳人部劳人老(1983)34号文件第17条“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的,按照在职干部的规定,由当地人事、劳动部门负责调一名外地工作的子女到离休干部安置居住地工作”的规定,被告应将我安置在父母身边即廊坊工作。
但当时有关人员非让我去天津,否则辞退。
2003年12月14日,被告给我送来一份“辞退证明书”,将我辞退。
我不服,经申请仲裁,仲裁机构维持了被告的错误决定,故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撤销被告的辞退决定。
被告辩称:原告原在本公司的天津工程处工作,1996年为照顾解决原告的婚姻问题,将原告借调回当地。
2002年2月,由于原告不服从调动造成处分。
2002年4月4日,原告以孩子小、多病,不适应安装公司工作为理由,申请调出本公司,一年以后又申请撤回请调报告,并承诺服从安排,但仍不下工地工作。
本公司劳人部为此曾多次对原告劝导应服从公司安排,但原告均以其父是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为理由拒绝。
据此,本公司于2003年12月3日对原告下达了调动通知,安排原告去天津分公司工作,但原告拒绝去天津分公司工作。
为此,本公司根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在征得本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意见后,作出了辞退原告的决定。
请求法院维护企业的自主权。
劳动仲裁典型案例

劳动仲裁典型案例1. 员工加班费问题在某公司,员工李某发现自己加班费一直没有按照规定发放,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经过调查核实,公司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最终仲裁委员会判决公司支付李某应得的加班费,并处以罚款。
2. 劳动合同解除问题某公司因业务调整需要减少员工,与员工张某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但后来张某认为自己的补偿金额低于法定标准,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经过仲裁委员会的调查和评估,公司最终被判决支付张某更高的经济补偿。
3. 工资拖欠问题某家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工资数月之久。
员工们多次协商未果,只能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
仲裁委员会判决公司支付所有拖欠的工资并处以罚款。
4. 长期加班问题某公司的员工小张曾长期加班,导致身体出现不适,遂向公司提出减少工作时间的要求。
但公司未能给出满意的答复。
小张随即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最终仲裁委员会判决公司减少小张的工作时间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5. 试用期解除问题某公司在员工张某试用期满后,未能按照规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还要求张某继续试用。
张某不满,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仲裁委员会判决公司按照规定与张某签订正式合同,并支付试用期内的工资。
6. 福利待遇问题某公司的员工发现自己的福利待遇与其他公司的同级别员工相比存在明显差距,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经过调查核实,仲裁委员会判决公司按照规定给予员工相应福利待遇,并支付相应的补偿。
7. 工伤赔偿问题某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遂向公司提出工伤赔偿的要求。
但公司未能及时响应,员工只能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经过仲裁委员会的调查和评估,公司最终被判决支付员工合理的工伤赔偿。
8. 退休金问题某公司的退休员工发现自己的退休金金额不符合规定,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经过调查核实,仲裁委员会判决公司按照规定支付退休金,并处以罚款。
9. 加班时间问题某公司的员工发现自己的加班时间一直未得到有效记录,从而导致加班费的支付存在问题。
劳动仲裁十大典型案例

劳动仲裁十大典型案例1. 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一名包工头招收了十多名农民工,在完成工程后却拖欠了工人们的工资,导致工人集体起诉。
最终,被劳动仲裁裁定支付全部工资和违约金。
2. 妇女被劝退案:一名女孩在大学期间因怀孕被学校劝退,她遂到劳动仲裁申请保护权益,最终仲裁部门判决学校支付该女孩全部学费和赔偿金。
3. 劳动合同纠纷案:一名员工因未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辞退,但公司未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此到劳动仲裁机构投诉,最终仲裁机构判决公司支付补偿金。
4.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一名员工因患病在家休养,公司私自解除劳动合同,对员工的合法权益产生了不良影响。
仲裁机构最终判定公司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5. 企业拒绝支付加班费案:一名员工在工作中不断加班,却未被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经过投诉,仲裁机构判决企业之所以拒绝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要支付员工相应加班费。
6. 劳动报酬纠纷案:该案涉及到员工与企业之间未按规定支付工资的问题,经过仲裁机构调查并作出判决,企业最终支付了员工应得的工资。
7. 劳动年限计算标准争议案:一名员工的劳动年限计算被企业与其不同意,导致纠纷结果,经过劳动仲裁机构判断并作出判定,企业支付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8. 离职工作年限争议案:一名员工离职申请退休时,对个人工作年限持不同意见,导致双方纠纷。
最终,仲裁机构判定员工持有正确意见,企业支付其相应的离职补偿金。
9. 劳动保障金纠纷案:一名员工因涉嫌违法行为被公司辞退,但未支付劳动保障金,员工投诉后,仲裁机构判定公司需要支付相应的劳动保障金。
10. 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劳动仲裁案:在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仲裁机构将依法裁定案件,最终达成合理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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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案例100例
关于劳动仲裁案例有哪些内容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仲裁案例【1】
申请人王某菊、吴某茹、杨某静、刘某芳、温某钗、王某环、谷某芳、王某丽、李某霞、勒某平诉北京某兴劳保厂劳动仲裁案件。
申请人入职很早,一般都在1970年至1980年之间就在该厂上班,北京某兴劳保厂于20xx年无故让员工回家等待上班消息,至今无消息,也未给申请人发放工资,也并未解除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都会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加班没有工资、拖欠工资等许多违规情况。
10位申请人自己去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因为10位申请人对法律一无所知,为维护自己最大的利益,申请法律援助,寻求帮助。
承办过程:
由于10位申请人经济困难,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函告北京市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一名律师出庭担任10位申请人的代理人。
北京市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函告后,指派北京市京广律师事务所我来承办此案。
我接到案卷后,由于每个员工的情况不同,我阅卷达十几次,并且根据情况分清楚需要核实的问题记录在案。
并在第二天就约到了十位当事人一一核实问题,为十位平均年龄在50岁的大妈们讲起了劳动法,并把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做了不同的分析,
对每个人耐心讲解,北京8月份的天气平均气温在35度左右,正值京广律师事务所迁所,没有空调、没有电扇、没有任何降暑设备,我在闷热的办公室里整理着案件材料,由于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书是她们自己书写的,有许多错误和不全面的地方。
我从第一份开始算起,一会功夫的时间,我身上就被盯了好几个大包,闷热、蚊子,但我一直在坚持,我内心中有一股力量在支撑我,我一定要竭尽全力维护10位大妈的合法权益,要不怎么对的起这10位大妈对法律的信任?10位大妈看着看着我这样就心疼了,眼眶湿润了,
十个人一人拿一个本子围着我律师开始扇了起来,尽管不那么凉快,但是这幅温馨的画面定格在了京广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里。
送走10位大妈,晚上10点多办公室里只剩下我忙碌的身影,每个当事人的证据材料多大三百多页,我在一一复印,因为我清楚我已经定下方案,努力调解才可以解决好多法律未涉及的问题,并且也要把证据准备充足,因为我清楚程序的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
承办结果:
8月8日上午9点半,大兴区仲裁委员会正式开庭审理该案件。
我在法庭上有理有据为当事人争取着最大权益,对方被申请人的两位代理律师明显感到理亏,忽然她们在法庭上话锋一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