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州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州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0.07.27•【字号】•【施行日期】2020.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州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政府(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晋州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27日晋州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环境,推进我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的管理,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进一步降低餐饮源排放强度,整体提高餐饮行业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为根本出发点,解决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为目的,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积极推进,依法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大力推动餐饮服务业及单位食堂加强油烟排放工作,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努力营造优美、和谐、整洁的市容环境。
二、工作原则(一)落实责任,规范管理。
属地政府为餐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主体,负责辖区防治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实施;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强化行业监督和指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排污者主体责任,按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强化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保证净化效果。
(二)强化执法、以查促治。
各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强化执法,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法规要求,守法经营,履行环保责任,实施升级改造。
(三)重点突破、以点带面。
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为原则,优先以重点业态(经营烧烤等污染强度较高的)、重点规模(大型及以上餐馆和中央厨房)、重点区域(人口密集区、餐饮聚集区)及重点单位(被投诉举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等),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手段,带动全市治理工作开展。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公布日期】2013.12.30•【字号】青政[2013]96号•【施行日期】2013.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2013〕96号)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政〔2013〕74号)要求,县政府组织编制了《青龙满族自治县压减钢铁产能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削减煤炭消费量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矿山扬尘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县城道路扬尘整治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园林绿化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黄标车”治理淘汰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油气回收治理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造林绿化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道路治理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按照省市要求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程进行动态调整。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3年12月30日青龙满族自治县压减钢铁产能实施方案根据《青龙满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政〔2013〕74号)要求,结合我县钢铁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产业现状根据全省钢铁产能普查结果和省政府《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报告》确认的我县钢铁产能情况。
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清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清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21•【字号】临政办发〔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清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临清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21日临清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最关键的一年,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成效将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
据预测,受厄尔尼诺影响,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压力。
因此,全市上下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
推进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即全市目标达到PM2.5年均浓度值为64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值为116微克/立方米;SO2、NO2年均浓度值在2018年的基础上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53.3%。
全面完成2019—2020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即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临清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4天(详见附表1)。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公布日期】2013.10.24•【字号】通知[2013]38号•【施行日期】2013.10.2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通知〔2013〕38号)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龙满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九个工作组。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王殿忠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副组长:傅兴超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马立峰县政府副县长,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主任成员:韩海波县公安局局长王华县政府办主任王德伟县委办副主任、县编办主任何占仕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志办主任邵艳侠县政府办副主任李廷峰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解天华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董明县监察局局长陈坤县发改局局长刘国安县财政局局长杜青刚县审计局局长刘友红县科技局局长李书中县工信局局长刘金山县人社局局长谢万友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召辉县环保局局长李兴红县住建局局长杨少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秦文平县农牧局局长李晓章县林业局局长石海温县商务局局长肖华县工商局局长周春勇县质监局局长杨国和县统计局局长王爱军县气象局局长匡玉春县安监局局长李胜贵县教育局局长郑德忠县物价局局长张春峰县卫生局局长柴金山中国人民银行青龙支行行长顾峰青龙县供电公司经理马力达县委督查室主任龚海荣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各乡镇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李召辉兼任。
二、各工作组职责及组成人员(一)综合协调组:负责统一协调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开展相关环境监测、预警、执法、科研、机构设置等日常工作。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期)的通知-济政字〔2016〕56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期)的通知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期)的通知济政字〔2016〕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期)》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21日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期)为加快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鲁政发〔2013〕12号)、《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年)》(鲁政字〔2016〕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一期行动计划》进展情况《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期)》(济政发〔2013〕18号,以下简称《一期行动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实施以来,全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强化综合治理,加大工作力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2015年,我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0.157毫克/立方米、0.087毫克/立方米、0.050毫克/立方米、0.048毫克/立方米,比2013年分别下降17.8%、19.4%、46.2%、18.6%;蓝天白云天数达到144天,比2013年增加7天。
对照《一期行动计划》2015年改善目标值(可吸入颗粒物0.129毫克/立方米、细颗粒物0.07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0.07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0.04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完成改善目标;二氧化氮基本完成改善目标,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距改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的通知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4.27
•【字号】永政办〔2016〕30号
•【施行日期】2016.04.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新
《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的通知
永政办〔2016〕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立法宗旨明确,制度主线清晰,监管措施严密,其中,部分条款确定了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事项,任务更加具体,责任更加明确。
为深入贯彻实施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据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要求,现将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27日。
关于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通报(八)

关于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通报(八)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近日,各镇办和分包部门继续深入镇办排查秸秆禁烧工作,麦收已全部完成。
根据聊城市环保局卫星监测有39个着火点。
根据各镇办情况,17日出现6个着火点,分别为八岔路3个、尚店2个、大辛庄1个;18日出现3个着火点,分别为八岔路1个、老赵庄1个、松林1个。
根据分包部门情况,17日出现4个着火点,分别为公安局分包的康庄1个,交通局分包的青年1个,消防大队分包的大辛庄2个;18日出现着火点6个,分别为农机局分包的老赵庄1个、松林1个,消防大队分包的先锋2个、大辛庄2个。
附件:1.临清市2017年6月15日—18日(截至12:10)卫星火情信息表
2.镇办秸秆禁烧工作日报表
3.部门秸秆禁烧工作日报表
临清市大气污染防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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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临清市2017年6月15日—18日(截至12:10)
卫星火情信息表
明火面积单位为: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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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镇办秸秆禁烧工作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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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部门秸秆禁烧工作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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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
发:各镇办、市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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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大气污染防治附件表)重点讲义汇总

田朝阳
史建忠
张大刚
区环保局
有关乡政府
有关街道办事处
工业园区管委会
区工信局
2.开展油气回收治理。2015年底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定期开展成品油市场抽检和打击劣质油品专项治理行动。所有加油站全部规范安装使用油气回收装置,并定期对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王书安
田喜关
于彦忠
孙建明
田朝阳
史建忠
张大刚
区住建局
各乡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区执法局
区环保局
2.砂石料堆场管控。对市区三环以内道路两侧、城市出入口、旅游景区周边等重点部位以及主要景观道路(高速公路引线)可视范围内的砂石料场进行取缔,对其它裸露的砂石料场等易扬尘部位进行覆盖、洒水、清洗。
王书安
田喜关
于彦忠
张大刚
区国土分局
各乡人民政府
张大刚
区商务局
区质监分局
区工商局
区环保局
各乡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3.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辖区所有餐饮单位一律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更换。2015年5月底前完成。
孙建明
田朝阳
史建忠
张大刚
区环保局
各乡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区工商局
区食药监分局区卫生局
(九)农村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工作内容
落实事项及完成时限
赵凌云
于雪松
郝雷
高飞
区农业局
各乡政府
东关街道办事处
区环保局
区发改局
2.秸秆禁烧。加大全区特别是高速公路、高铁、国道、市区周边巡查和处罚力度,确保不点火、不冒烟。区委农工委负责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督导,区农业局负责秸杆综合利用,区环保局、公安分局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现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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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2018年全市夏季秸秆禁烧工作通报
(九)
6月11日,各镇街和分包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各镇街麦收基本结束。
各镇街中,烟店镇、潘庄镇、八岔路镇、刘垓子镇、康庄镇、金郝庄镇、青年路街道未报送秸秆禁烧日报表;各部门中,农业局未报送秸秆禁烧日报表。
据天气预报显示,6月13日将有雷阵雨。
各镇街未完成麦收工作的镇街督促农户尽快完成麦收工作,同时不要放松秸秆禁烧巡查及宣传力度,防止出现火点。
现将部分镇街工作做法通报如下:
一、戴湾镇秸秆禁烧工作总结 聊城市、临清市夏季防火动员会后,戴湾镇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镇村两级麦收防火专题部署会议,现将戴湾镇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
全镇40个村委会全部行动起来,进行禁烧工作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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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与农户签发责任书、通过广播喇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秸秆禁烧的危害及相关惩处规定,在全镇上下营造了夏季禁烧浓厚氛围。
二、落实责任。
戴湾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夏季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成员涵盖了相关包管区副科级干部及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禁烧工作方案,各村成立了禁烧指挥部和巡查小组,进行24小时坚守;同时科级干部进行包管区,机关干部包地块。
三、保障措施。
戴湾镇成立了消防备勤应急工作小组,配备了两辆洒水车,100余套灭火器,每天进行操作演练,并保证24小时有人备勤。
截止目前,全镇与农户共签订责任书7000余份、张贴标语3000余条、悬挂横幅100余幅、宣传车辆和巡逻队巡查出动人次200余人次,确保麦收期间“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二、八岔路镇秸秆禁烧工作总结 一是宣传工作。
与村级签订责任书,与户签订责任书,做100条宣传标语。
二是巡查工作。
巡查队24小时不间断巡
逻;每个村都设
现场指挥部,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处置。
三是人员队伍。
每个村都有巡逻队,镇上有两个巡逻队不间断巡
逻;每个村道路用洒水车洒水。
附件:1.镇街秸秆禁烧工作日报表
2.部门秸秆禁烧工作日报表
临清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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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镇街秸秆禁烧工作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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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部门秸秆禁烧工作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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