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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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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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一、引言会计制度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它规定了会计核算、监督和报告的基本规则。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本文旨在介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计原则、会计要素、会计科目、财务报表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

二、会计原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会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真实性原则: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经济活动。

一致性原则:会计政策和方法在不同会计期间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可比性原则:会计信息应便于与其他单位的会计信息进行比较。

及时性原则:会计信息应及时记录和报告,不得延误。

三、会计要素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事业单位拥有或控制的,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负债:事业单位所承担的,需要用资产或劳务来偿还的义务。

净资产:事业单位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收入:事业单位在会计期间内所取得的,能增加净资产的经济利益。

费用:事业单位在会计期间内所发生的,能减少净资产的经济资源的消耗。

四、会计科目事业单位会计科目是会计要素的具体化,主要包括:资产类科目:如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

负债类科目:如应付账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净资产类科目:如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收入类科目:如营业收入、投资收益、政府补助收入等。

费用类科目:如业务活动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五、财务报表事业单位财务报表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工具,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反映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

收入支出表:反映单位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收入、费用和结余情况。

现金流量表:反映单位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情况。

会计报表附注:对财务报表中的某些重要项目进行详细说明。

六、内部控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还包括内部控制的内容,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岗位分工:明确会计及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实行岗位分离。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指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经济业务的核算和报告的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旨在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报告质量,保障个体经济计量学科科学的操作和发展。

1.法定原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法规定的相关要求。

对事业单位而言,会计法是最基本的法律依据,会计的核算和报告必须遵循这一法律的规定。

2.实体性原则:事业单位是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应当独立核算,以事业单位为核算实体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

3.稳定性原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设定应当具有相对稳定性,确保会计核算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4.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和报告应当及时进行,以满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对外信息披露的需要。

5.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和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经济业务的实质。

6.简明性原则:会计制度应当尽量简明扼要,便于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操作和内部管理人员和外部用户理解。

1.资产核算制度:包括资产计量、资产分门别类的会计确认、计提折旧等核算规定。

2.负债核算制度:包括负债确认、负债计量、负债传承等核算规定。

3.收入核算制度:包括收入确认、收入计量、收入分配等核算规定。

4.支出核算制度:包括支出确认、支出计量、支出分配等核算规定。

5.基金核算制度:包括基金设立与管理、基金会计核算等规定。

6.预算控制制度:包括年度预算编制、控制和调整的规定。

7.财务报告制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规定。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事业单位经济管理水平,保障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推动经济计量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实施会计制度还有利于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财务管理行为,防范和减少财务风险。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综合考虑国家法律法规、绩效管理要求、财务信息披露需求等多方面的因素,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包括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公益服务等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

(二)完整性原则: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应当全面、系统地记录和反映。

(三)一致性原则: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四)及时性原则: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五)可比性原则: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应当便于与其他单位进行对比分析。

(六)谨慎性原则: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当予以合理预计。

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由以下部分组成:(一)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二)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及其编制说明(三)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法(四)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编制办法(五)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管理第二章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第五条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五类。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如下:一、资产类1. 银行存款: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银行存款。

2. 应收账款:反映事业单位应收未收的款项。

3. 存货:反映事业单位拥有的实物资产。

4. 固定资产:反映事业单位拥有的长期使用、不改变其原有形态的资产。

5. 投资性房地产:反映事业单位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

6. 无形资产:反映事业单位拥有的无形资产。

7. 长期待摊费用:反映事业单位长期待摊的费用。

二、负债类1. 应付账款:反映事业单位应付未付的款项。

2. 长期借款:反映事业单位长期借款。

3. 应付职工薪酬:反映事业单位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4. 应交税费:反映事业单位应交的税费。

5. 预收款项:反映事业单位预收的款项。

三、净资产类1. 资产基金:反映事业单位拥有的资产基金。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指为管理和控制事业单位财务进行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制度规定。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财务透明度和责任意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本框架:1.会计核算原则: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会计法规定的会计核算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包括货币计量、权责发生和持续经营。

2.会计核算制度: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会计制度的分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分为基本会计制度和专门会计制度两个层次。

基本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包括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等方面的规定。

专门会计制度适用于特定类型的事业单位,根据其特点和需求进行相应的规范。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1.会计制度的设置:包括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人员配置等方面的规定,明确各级财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2.会计政策的制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应当包括核算方法、会计核算程序、会计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区分权责的基本原则等内容。

3.会计核算程序:包括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流程和方法,明确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核算方法和步骤,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流畅性。

4.财务报告的编制: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5.会计监督和检查: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财务运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和合法性。

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意义和作用:1.加强财务管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作,提高财务透明度和责任意识。

2.促进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会计人员按照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和准确性。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5篇)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5篇)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促进我单位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预算是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支出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三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

预算年度自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预算的收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四条我单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五条财务部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

具有下列职权:(一)具体负责做好当年预算的编制工作;(二)组织实施已经由主管部门审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三)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全方位的控制、监督和会计核算;(四)根据职能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形成预算调整报告,提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五)定期向单位主要领导、党工委汇报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根据单位下达的经费指标,制定本部门开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专项经费由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配合财务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预算编制第八条预算编制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

第九条预算编制的原则(一)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三)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最新202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最新202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最新202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24年,中国发布了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这一制度对于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规定。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

根据新制度,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经济性、预算性和社会效益性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经济性原则要求事业单位在核算中要把握经济事物的本质,正确区分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预算性原则要求事业单位在核算过程中要与预算制度紧密衔接,确保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社会效益性原则要求事业单位在核算中要体现其为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对社会利益的贡献。

此外,新制度还对资产、负债、股份和利润进行了重新的定义和分类,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

其次,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披露提出了新的规定。

根据新制度,事业单位应当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其会计信息,以方便社会各界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和评价。

新制度明确了事业单位披露的内容,包括财务报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内部控制的评价和审计、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管理、社会责任的履行等。

此外,新制度还规定了事业单位应当通过公告、网站、年度报告等方式进行信息披露,提高了其透明度和对外界的回应能力。

再次,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还对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和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

根据新制度,事业单位应当接受国家行政监督和财政监督,依法保障其会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准确性。

新制度规定了会计监督的主体、目标和方式,要求相关部门和机构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和评价。

此外,新制度还规定了事业单位应当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以确保其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最后,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还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根据新制度,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财务活动的规范和监督。

此外,新制度还规定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管理,确保其经营活动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引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指在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下,对事业单位进行财务会计管理的一套规范和制度。

它的实施旨在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和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会计制度的制定和修订1.1 制定会计制度的目的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满足各方面对财务信息的需求,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1.2 会计制度的编制程序会计制度的编制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立项:确定制定或修订会计制度的目的和任务,并组织相应的工作组进行编制或修订。

- 调研:对现有的会计制度进行调研和分析,了解存在的问题和需求。

- 研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或修订会计制度的框架和基本原则。

- 讨论: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讨论和意见反馈,形成初稿。

- 审批: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将会计制度的稿件提交给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 发布:将会计制度公告或下发到相关的事业单位进行实施。

1.3 会计制度的修订与变更会计制度的修订与变更需要根据实际需求和法规变化进行,一般包括以下情况: - 法规变化:当国家出台新的法规或政策要求时,需要相应地修改会计制度。

- 经济形势变化:当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时,需要及时修订会计制度以适应新的经济环境。

- 内部管理变化:当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或组织结构发生调整时,需要相应地修改会计制度。

二、会计核算2.1 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包括: - 实质重于形式:财务会计要反映实际经济业务的本质,不受形式约束。

- 预测性:根据对未来经济收益和费用的合理预测,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 审核性: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便于审计机关对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

- 按期匹配:将相应期间的收入与费用进行匹配。

- 重视实证:注重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2 会计账簿的设置常见的会计账簿包括: - 总账:用于记录和反映一段时间内所有经济业务的核算。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4篇)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4篇)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加强财务会计信息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会计信息的规范性和可比性,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本制度应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财务会计准则相一致,并根据事业单位特点进行适当的补充和细化。

二、财务会计管理组织1.事业单位应设立财务会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会计信息的收集、处理和管理工作。

2.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应有专门的财务会计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报送1.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进行,并建立财务会计档案,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2.财务会计信息的报送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报告要求进行,确保报告的及时和完整。

四、财务会计信息的保管和使用1.财务会计信息的保管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电子和纸质档案的管理,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安全和可查。

2.财务会计信息的使用应按照事业单位的业务需要,进行适当的权限设置和控制,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合理和安全使用。

五、财务会计信息的审计和监督1.财务会计信息的审计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对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和核实。

2.财务会计信息的监督应由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及时发现财务会计信息的问题,并及时纠正和处理。

六、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1.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财务会计信息。

2.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应包括财务报告、年度报告等内容,且应通过适当的渠道进行公告和发布。

七、财务会计信息的分析和利用1.财务会计信息的分析和利用应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目标,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决策。

2.财务会计信息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合理的分析方法,进行科学的运用和管理。

八、财务会计违规处罚1.对于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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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借出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因开展业务等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其他事项支出现金,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账款核对中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如发现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事业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凭据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或者将每天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凭据及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

五、事业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下同)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

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相关支出。

(一)以外币购买物资、劳务等,按照购入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

(二)以外币收取相关款项等,按照收取款项或收入确认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收取的外币或应收取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贷记有关科目。

(三)期末,根据各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或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度终了,事业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二)按规定支用额度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授权支付额度退回的,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有关科目;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存货”等有关科目。

(五)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1101 短期投资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主要是国债投资。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关于对外投资的有关规定。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国债投资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三)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短期国债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出售或收回短期国债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的短期投资成本。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财政直接支付年度终了,事业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事业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年度终了,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1211 应收票据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因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收到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按照应缴增值税金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

(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三)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照取得物资的成本,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商业汇票到期时,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收回应收票据,按照实际收到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等,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收款日期、收回金额和退票情况等资料。

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

1212 应收账款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而应收取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购货、接受劳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发生应收账款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按照应缴增值税金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

(二)收回应收账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臵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待处臵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臵资产损溢”科目。

(三)已核销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1213 预付账款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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