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散货船舶清舱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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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舱作业防污染管理规定

清舱作业防污染管理规定

清舱作业防污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清舱作业过程中的行为,保护船舶环境,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船舶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清舱作业必须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船舶环境的清洁和污染事故的预防。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进行船舶清洗、沙扫、集散活动等清舱作业的船舶。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进行清舱作业的船舶必须持有合法的经营证照,并具备相应的舱清洁设备和人员。

第五条船舶清洗、沙扫、集散活动应当在指定的地区进行,禁止在非指定地区进行清舱作业。

第六条清舱作业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严禁违反规定排放废水,产生噪音等环境污染行为。

第七条清洗漆面和耐候钢板时应采取防止粉尘扩散的措施,尽量减少粉尘污染环境。

第八条清舱作业应当遵循船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排放滴漏、飞溅、流漏等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的物质。

第九条清舱作业中涉及的废弃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第十条清舱作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并按照评价结果进行作业,确保不对环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清舱作业现场应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二条清舱作业现场应设立污水处理设备,对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确保符合排放标准。

第十三条清舱作业现场应设立固体废弃物收集设备,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收集、分类和储存,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四条清舱作业现场应设立防漏设备,对清舱作业中可能泄漏的物质进行防护,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五条清舱作业人员应穿戴个人防护用具,保护个人安全和防止对环境产生污染。

第十六条清舱作业现场应设立应急处理设备,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防和紧急处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清舱作业单位应当设立环境保护岗位,负责清舱作业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清舱作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环境保护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船舶清仓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清仓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清仓安全操作规程一、清仓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安全考试合格后方能从事该岗位操作。

二、,进行船舶清仓作业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救生衣,带好安全帽。

三、进入作业现场后必须听从相关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四、进入码头作业现场后,严禁吸烟,禁止携带火种和使用烟火照明。

夜间照明条件不足或其它安全隐患影响清仓安全,则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上级处理。

五、违反相关法令、法规、制度,饮酒者一律禁止进入码头作业。

六、清仓时,如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通知当班值班长或有关领导,并立即停止作业。

七、上下船舶时严禁在吊勾、抓斗下行走,要走舷梯、或踏板,严禁跨越船帮。

八、清仓作业时严禁抓斗与清仓操作工交叉作业。

操作人员应遵从指挥避到安全位置,以免抓斗伤人。

九、舱内有人员作业时,严禁向舱内抛掷任何物品,如确需相关物品或工属具,应由溜绳送进仓内。

十、操作作业时,精力要集中,指挥手势要统一准确及时。

仓储车间码头交接班岗位区域划分1)煤场行吊主机岗位:1号2号煤桥,1号2号焦桥。

2)煤场行吊副机岗位:煤场焦场江边防撞设施、江边护栏、2、3、4、号煤皮。

3)渣池行吊岗位:1号2号渣桥吊、渣池平面、江边防撞设施、及周边区域。

4)码头吊主机岗位:1号2号码头吊及江边防撞设施及平面卫生,1号2号石桥及过道。

5)码头吊副机岗位:3、4、5、号码头吊及江边防撞设施,1、2、号石皮及平面卫生。

消防水管等。

6)筛分楼岗位:8号石皮、转筛至80米处、块煤皮、煤粉皮、焦振筛、7)清仓工岗位:碎石皮、80米皮、3、4、5、6、7、号石皮,破碎机。

注:所负责皮带包括其上的下料斗。

仓储车间设备包机区域划分表仓储车间运行值交接区域责任人划分表维护保养记录本填写注意事项1、第一页写明本值本季度所要维护保养得设备。

2、根据维护保养注意事项或检修班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3、第一项写明维护保养时间。

第二项写明维护保养设备。

第三项写明维护保养人。

第四项由检修对本值维护保养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签名确认。

清舱作业登船管理规定范本

清舱作业登船管理规定范本

清舱作业登船管理规定范本一、背景和目的1. 本规定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清舱作业登船管理,确保清舱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二、适用范围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清舱作业登船管理人员。

三、术语定义3. 清舱作业:指对船舶货舱、舱室等进行清扫、消毒、消防、除鼠、除蛀等工作的过程。

四、基本原则4.1 安全第一:清舱作业登船管理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2 高效运作:清舱作业登船管理人员应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合理组织作业过程,减少时间浪费和资源消耗。

4.3 合作共赢:各清舱作业登船管理人员应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完成作业任务。

五、清舱作业登船管理规定5.1 作业准备5.1.1 清舱作业登船管理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检查设备的完好性。

5.1.2 在进行清舱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并清除安全隐患。

5.1.3 清舱作业登船管理人员应确保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符合安全规范,并经过合格的检验。

5.2 作业流程5.2.1 清舱作业登船管理人员应按照作业计划和要求,有序地进行作业。

5.2.2 在进行清舱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标识、固定和处理危险物品和废弃物。

5.2.3 清舱作业登船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作业区域的安全状态,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存在安全隐患。

5.2.4 清舱作业登船管理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随意离开作业区域,严禁与他人进行不必要的交流和嬉闹。

5.3 作业记录与报告5.3.1 清舱作业登船管理人员应及时记录作业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和事件,并做好相关报告。

5.3.2 清舱作业登船管理人员应将作业记录和报告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和保存,以备后续查阅。

六、责任和处罚6.1 清舱作业登船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6.2 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清舱作业登船管理人员将可能被取消相关职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船舶清舱作业规章制度

船舶清舱作业规章制度

船舶清舱作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清舱作业,保障船舶安全,确保海洋环境保护,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进行船舶清舱作业的船舶。

第三条船舶清舱是指为了清除船舱内的杂物、废料和有害物质而进行的作业。

第四条船舶清舱作业应当符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的规定。

第五条船舶清舱作业应当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作业安全和有效。

第六条船舶清舱作业应当提前做好作业计划,包括作业区域的确定、作业方式的选择、作业人员的配备等。

第七条船舶清舱作业应当根据船舶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合适的清洁设备和工具。

第八条船舶清舱作业过程中,应当对可能产生的污染物质进行有效控制,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第九条船舶清舱作业过程中,应当加强现场监督和管理,确保作业安全和有序进行。

第十条船舶清舱作业结束后,应当对清洁设备和工具进行清洗和消毒,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船舶清舱作业结束后,应当对作业区域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安全和环境卫生。

第十二条船舶清舱作业结束后,应当向相关部门提交作业报告,记录作业过程和结果。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章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船舶清舱作业流程第一节作业准备第十四条船舶清舱作业应当提前做好作业准备,包括确定作业区域、作业方式和作业人员。

第十五条船舶清舱作业的作业区域应当根据船舶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作业方式应当根据作业区域的特点选择。

第十六条船舶清舱作业的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确保作业安全和有效。

第十七条船舶清舱作业应当进行安全交底,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过程和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船舶清舱作业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洁设备和工具,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船舶清舱作业应当根据作业区域和作业方式,选择合适的作业时间和地点。

第二节作业执行第二十条船舶清舱作业应当按照作业计划和要求进行,确保作业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一条船舶清舱作业过程中,应当对可能产生的污染物质进行有效控制,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清舱作业登船管理规定

清舱作业登船管理规定

清舱作业登船管理规定船舶清舱作业登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船舶清舱作业登船管理行为,确保船员生命安全和航海平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全部在我国境内水域内执行船舶港口、码头卸货等作业的船舶清舱作业登船管理活动。

第三条安全第一:航海安全、船员的生命安全、船舶和货物的安全是本规定实施的首要原则。

第二章船舶清舱作业管理第四条清舱作业前安全会议:清舱作业前,船长或其委托人应负责召集船员和清舱员工开展安全会议,明确各类对船舶和人员造成危害的风险因素和应对措施,订立清洁舱室的分工和流程,确保船员有充足的把握潜在不安全并实行相应的防备措施。

第五条清舱作业前素养培训:船舶公司应当对清舱工人进行必要的素养培训,明确清舱作业的注意事项、基本技能和应急处理方法,确保工人具有工作技能和相应的操作本领。

第六条清舱作业安全防护:清洁舱室的防护措施应当严格执行,包括通风方案、防爆措施、防毒和油槽和乘员舱内的易燃性物品相适应的物质储存等,依据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订立相应的安全防护计划,注意每个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要求,确保工作人员安全进行岸上作业。

第七条清舱作业应急处置:清洁舱室操作时,应当充分考虑应急情况,订立紧急救援预案和防护方案,加强船员和清洁工人员应急处理的本领,妥当运用清洁舱室的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适时实行正确有效的应急措施。

第八条清舱作业结束:清舱作业结束后,应适时停止有关设备的操作,并做好整理和排出或除去任何可能对物品或人民造成的安全威逼和环境威逼的全部物品和设备,确保孔口和通道口清楚畅通,防范潜在的隐患。

第三章船舶登船管理第九条登船管理程序:当地政府依照当地的海事管理条例、条件、安全等级和船舶长的申请,向相关部门申请登船,经审核后发送证明文件。

船舶长应在登船前收到电子邮件通知,并保存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登船人员要求:登船人员必需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严格的自律意识和肯定的安全素养、保持健康状态者,必需持有有效证件(身份证),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和监督,进出船舶要接受检查。

清舱作业登船管理规定范本

清舱作业登船管理规定范本

清舱作业登船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清舱作业的登船管理,保障船舶安全和船员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清舱作业的船舶登船人员。

第三条清舱作业登船管理要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国际和国内法规进行操作。

第四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且通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

第五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并遵守相关纪律和法规。

第六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对个人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不得进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七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遵守船舶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登船管理第八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在登船前进行身体检查,并携带健康证明。

第九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在登船前向船舶管理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包括培训证书、身份证明等。

第十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事先与船舶管理人员联系,了解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确保清楚任务和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在登船时穿着符合规定的工作服装,并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二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按照船舶管理人员的安排前往指定地点登船,并按时到达。

第十三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按照船舶管理人员的要求进行登船手续,包括填写相关表格和签署安全责任书等。

第十四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在登船后向船舶管理人员报告,并接受船舶管理人员的安全指导和工作安排。

第十五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与船舶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向其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严格遵守船舶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七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安全工具和设备,如安全绳、安全帽、安全鞋等,并妥善使用和保养。

第十八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在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和整洁。

第十九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作业,并注意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第二十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注意防止火灾和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如有发现火险和燃爆源,应立即报告船舶管理人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2024年清舱作业登船管理规定

2024年清舱作业登船管理规定

2024年清舱作业登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清舱作业的安全、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清舱作业人员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清舱作业的船舶和相关登船人员。

第三条清舱作业指的是对船舱、货舱等进行清扫、洗刷、消毒等工作的行为。

第四条清舱作业登船管理应遵循“安全、卫生、高效、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清舱作业的登船人员应进行相关培训,具备相应资质,并持证上岗。

第六条清舱作业的登船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相关安全操作标准。

第七条清舱作业负责人应具有清洁工作经验,熟悉清舱作业流程,并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第二章清舱登船准备工作第八条清舱作业负责人在清洁开始前应制定清舱施工方案,明确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和人员分工,并进行登船安全演练。

第九条清舱作业负责人应对登船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工作流程、危险品处理、紧急情况应对等。

第十条清舱作业负责人应确保登船人员配备必要的工具和防护装备,如扫帚、拖把、洗涤剂、手套、口罩等。

第十一条清舱作业负责人应确保登船人员了解清洁产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避免不当操作导致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清舱作业负责人应对清舱现场进行勘察,了解清洁难度和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清舱作业负责人应与船舶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船舶特殊要求和规定,做好协调工作。

第三章清舱作业登船管理第十四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必须通过船舶指定的上船通道登船,严禁从非正式通道进入。

第十五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按照船舶要求佩戴有效的身份证件,并经船舶人员确认身份后方可登船。

第十六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按照船舶规定的时间进入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或脱岗。

第十七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应按照清洁工艺要求,对舱室进行逐步清扫,确保彻底清除污物和异味。

第十八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在清洁过程中,应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及时清理工具和废弃物,并正确处置。

第十九条清舱作业登船人员在清洁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如发现危险情况应立即报告,配合船舶人员进行处理。

清舱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清舱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1 目的为确保船舶清仓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适用于船舶清仓作业的安全管理.3 内容3.1章总则3.1.1为了进一步规范清舱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清舱作业过程中人、机、物安全,特制定本操作规范。

3.1.2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吊清舱机械上下舱和机械清舱作业过程。

3.2责任划分3.2.1当班单船指导员负责作业的组织及全过程管理。

3.2.2安全员负责适时监督,杜绝“三违”。

3.2.3清舱司机负责对被吊斗车和连接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斗车吊点,并配合装卸队工人将锁固连杆锁固和拴扣牵引绳。

3.2.4当班门机司机负责规范操作门机。

3.2.5当班装卸船机司机负责规范操作装卸船机。

3.2.6装卸队负责吊具的现场检查,及吊具、牵引绳的连接与拆卸,并安排指挥手负责指挥起落吊。

3.2.7门机队负责做好吊具的日常养护、检查。

确保所发出的吊具符合安全使用标准。

特殊机械的吊入舱作业和新研制吊具的使用,门机队相关人员要到场指导。

3.3 吊清舱机械要求3.3.1吊清舱机械时,单船指导员、当班安全员、流机队司机班班长、门机队司机班班长、矿石队司机班班长必须到场监护。

门机司机班班长同时负责对门机的急停装置进行看护,防止被人触动。

3.3.2起吊前,单船指导员安排对吊斗车作业区域实行封闭管理,起吊运行路线下方禁止行人、车辆通过或停留。

遇作业区域取送火车时不得起吊斗车。

3.3.3起吊前,现场监护人员明确起吊机械的起吊能力与被吊机械的重量。

3.3.4由装卸队派熟练正式持证指挥手进行统一指挥,不得多头指挥。

指挥手指挥时动作要准确、规范。

3.3.5斗车司机将斗车开到指定地点后,将铲斗起升约1米高度,向后翻转到位,(34#泊位装卸船机吊斗车时,斗口向西停放)并配合装卸队工人将锁固斗车连杆和拴扣牵引绳。

挂上手制动,关好车门,然后熄火并现场确认被吊斗车的安全状态。

3.3.6斗车司机对被吊斗车和连接部位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后,将情况反馈给指挥手;矿石队班长、卸船机司机对装卸船机起吊小车进行检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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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散货船舶清舱作业规范
目录:
一、清舱的主要货种及其性质
二、船舶舱型影响
三、清舱安全环境
四、清舱工艺
五、清舱工人安全
六、吊装机械
七、甲板清理
八、结尾性工作
一、清舱主要货种及其性质
1,铁矿:多数为铁粉,粉状物,密度各不相同,但清舱相对容易,少数粉状物湿度较大,清舱会有所减慢。

铁块为块状物,正常的作业进度比粉状物慢。

2,铝矾土:粘性铝矾土、块状铝矾土作业难度大,清舱难度大,往往清舱需要挖掘机配合。

颗粒状铝矾土作业简单。

3,石子:小石子相对大石子作业效率高、作业难度小。

4,煤炭:常见货种,清舱工人禁带火种。

5,水泥熟料:扬尘大,清舱之时,舱内的能见度很低。

6,电石泥:含水量高,粘性较大
7,木片:需要测氧、杜绝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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