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具管理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意见-[83]教供字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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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意见正文:----------------------------------------------------------------------------------------------------------------------------------------------------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意见(1983年12月9日[83]教供字071号)近几年来,由于党和政府的重视以及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中小学(含师范、职业中学)的实验室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为了使中小学教育更好地为四化建设服务,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实验室建设,积极开展实验教学。
现就这方面需要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视实验教学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对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领导中小学的实验教学是提高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校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对于学生深入理解理论知识,训练实验能力,开发学生智力,培养科学作风,具有重要作用。
各级党政部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重视中小学的实验教学,要加强对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领导,纠正各种轻视实验教学的倾向,切实改变实验室建设的落后局面。
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要有一名负责人分管这项工作,注意抓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思想、健全管理机构、制定规划、落实条件等,每年定期布置和检查。
浙江省建立农村初中实验中心的经验,河南省从自制教具入手,加速实验室建设的经验,都是因为领导重视和措施得当而收到好的效果。
各地要注意从实际出发,按照不同类型学校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速学校的实验室建设,尽快使所有的学校都能开出相应的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
各地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校)、教学管理部门和教研部门等,要加强对实验教学的业务指导,积极组织实验教学的研究,督促学校切实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数学教具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数学教具室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教具室负责人对本室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教师在使用教具室时,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及学生的安全。
3. 学生在使用教具室时,应在教师指导下进行,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三、安全措施1. 教具室应保持整洁、有序,各类教具摆放整齐,便于查找和使用。
2. 教具室门窗应完好无损,定期检查并维修,确保门窗开启灵活。
3. 教具室内的电器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严禁私自拆卸、改装电器设备。
4. 教具室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定期检查并更换过期灭火器。
5. 教具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6. 教具室内的电线、插座、开关等电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7. 教具室内禁止吸烟、用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8. 教具室内的窗户应安装防护网,防止学生坠落。
9. 教具室内的地面应平整,防止学生滑倒。
10. 教具室内的通风设施应正常,确保室内空气质量。
四、安全检查1. 教具室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教师在使用教具室前,应检查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3. 学生在使用教具室时,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教师。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教具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教师应将安全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 学生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了解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六、奖惩1. 对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集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数学教具室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扭转一些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现就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握作业育人功能。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
各地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
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二、严控书面作业总量。
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
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三、创新作业类型方式。
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
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
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四、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学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小学实验室规程》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小学实验室规程》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3.24•【字号】鄂教基[2010]5号•【施行日期】2010.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小学实验室规程》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10]5号)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现就贯彻《中小学实验室规程》(教基二[2009]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教育技术装备作为基本的办学条件,是重要的课程资源,也是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在基础教育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教育装备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教育技术装备在教育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方面的地位和作用。
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的对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教育技术装备建设缺乏科学规划,管理不规范,装备经费投入不足,教学设备设施缺乏,教学实验开出率不高等问题。
要把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促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均衡发展。
二、建立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地要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措的长效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在各级财政安排的教育专项经费中,每年应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装备建设,并做到逐年增长。
二是参照《普通中小学公用经费实物消耗定额(试用)》(教财[1992]77号),将学校公用经费的一定比例(不低于10%)用于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教学装备的更新、维护和易损易耗品的补充;同时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足额安排信息技术教育经费。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强城市中小学生穿学生装(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备[1993]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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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强城市中小学生穿学生装(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强城市中小学生穿学生装(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993年4月13日教备〔1993〕38号)现将《关于加强城市中小学生穿学生装(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告我委条件装备司。
关于加强城市中小学生穿学生装(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城市中小学生穿学生装(校服),是一项对中小学生具有多种教育功能的工作。
我委从1991年4月开始选择南京、大连、沙市等城市进行试点,现已告一段落,取得了较好的经验。
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管理,兹提出以下意见。
一、国家教育委员会是全国城市中小学生着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方针、政策和宏观指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地方城市中小学生着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的规划、计划、步骤、办法等。
二、城市中小学生穿学生装(校服)是指在一个城市范围内所有中小学生统一穿着学生服装,其服装不是时装、礼仪服或运动服,而是日常穿着学生服装。
三、实行城市中小学生穿学生装(校服),是为了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贯彻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有利于全社会对学生身心健康的保护与监督,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加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实行中小学生穿学生装(校服)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综合性工作。
考虑到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目前只宜在有条件的城市里开展,不要扩大到农村。
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采取积极稳妥、先试点的方针。
规范化管理是提高学具质量的根本保证

各 生 产 厂 家 为 了使 学 具 产 品更 贴 近教 学 , 力投 入 到 全 学 具 产 品 的改 进 和 质 量 提 高 工作 中 , 历 时 7个 月 的 在
研 发 过 程 中 ,各 厂 家 投 入 大 量 的人 员 和 资 金 修 改 模 具 , 善 生 产条 件 和技 术 资 料 。据 统 计 , 产厂 家 的研 完 生 发人 员 涉 及 基 教 、 研 、 程 设 计 、 术 装 备 、 线 教 教 工 技 一
部 有 关 学 具 质 量 工 作 的 一 系列 指 示 , 高对 规 范 化 管 理 工作 重 提
要 性 的 认 识 , 就 学 具 的 鉴 定 和 并
师等 多 个 方 面 ; 入 资金 约 1 0多万 元 ; 发模 具 1 0 投 3 开 0 多个 。终 于在 较 短 的时 间 内完成 了试 制 工 作 , 利 通 顺 过 教育 部 的检 测 , 品质 量 有 了很 大 提 高 。 在 规 范化 产 管理 的 过 程 中 各 生 产 厂 家 普 遍 感 到研 发 工 作 是 今 后
’ 改 进 产 品 , 高质 量 , 快 达 到 提 尽
为保 证 学 具 生 产 质 量 , 正 实 现 教 育 部 以 鉴定 促 真 质 量 、 规 范 的 目的 最 终 实 现 , 省 已经 确 定 对学 具 促 我
京 教育 部 的质 量 要 求 。
目前 , 省学 具 产 品 的质 量 我 呈 现 出较 好 的 发 展 势 态 , 关 生 有 产 企 业 一 改 过 去 无 标 准 生 产 和
化 、 量标 准 化 的方 向发展 。 质
1 规 范 化 管 理 促 进 了 学 具 产 品
生 产 厂 家 虽 然感 到改 进 工 作 时 间 紧 、 务 重 、 力大 , 任 压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育装备工作的意见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育装备工作的意见甘教厅[2007]135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为了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贯彻教育部新颁布的《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初中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促进全省教育装备水平的整体提高,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育装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贯彻“新标准”,切实抓好实验室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规划,新建中小学实验室在面积、间数、建筑要求、环境要求、水、电、通风设施、信息传输等方面;要严格按照《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的“基本要求”设计、建设。
已建成的实验室,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要加以改造,使其基本符合要求。
普通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中的“基本配备”方案配备。
城市中小学争取在2—3年内达标,农村中小学争取在3—5年内达标。
有条件的学校在达到“基本配备”的基础上,可在“选配”栏目中有选择的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
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建设计算机室、语言室、体艺室、探究性实验室等专用功能教室。
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教学需要配备信息技术教育、音、体、美设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定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方面的政策和具体操作时,要统筹城乡教育的协调、均衡发展,要向农村中小学倾斜。
要正确处理好现代教育装备和常规教学仪器装备的关系,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二、加强实验教学管理,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贯彻实施“新标准”作为当前实验室建设、教育装备工作的重点定期检查、评估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开展情况。
市、县、校每学年应举办一次实验教学评估和实验操作考核、竞赛等活动。
学校要将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纳入常规教学管理,充分利用现有的实验室条件和仪器设备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活动,开展探究性实验和创新实验活动,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保证实验开出率,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的紧急通知-教基厅[1993]22号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的紧急通知-教基厅[1993]22号](https://img.taocdn.com/s3/m/9baef500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0c.png)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的紧急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的紧急通知(教基厅[1993]22号1993年10月4日)制定和印发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是教材管理的一项严肃工作,直接关系到教材的选用,影响到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正常教学秩序的稳定。
近悉有些省在编制教学用书目录时,没有把国家教委编制的教学用书目录完整列入,而把一些未经审查的教材及练习册、阅读课本等列入省编教学用书目录中;有些地方教育部门擅自编印教学用书目录;有的发行部门在教学用书目录后附加了很多所谓的配套练习册和复习资料等,强行要求学校和学生订购。
上述做法违背了国家教委教基[1992]29号文和教财[1993]63号文关于编制、下发教学用书目录和坚决纠正中小学乱收费的有关要求,是行业不正之风的表现,必须及时制止并纠正,否则将严重影响教材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增加学生学习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妨碍“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任务的落实。
为加强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特重申以下规定:1、只有国家教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局)有权编制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练习册、阅读课本及未经审查的教材,不得列入教学用书目录让学校选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将国家教委印发的教学用书完整地下发到教材选用单位。
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所编制的教学用书目录,必须是经过省教材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经教委(教育厅、局)主任(厅长)或分管副主任(副厅长)签字后,再正式下发,教学用书目录要在报纸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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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教材编审出版
【发文字号】教基厅[2000]6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4年10月12日实施日期:2004年10月12日)废止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00.06.01
【实施日期】2000.06.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具管理工作的意见
(2000年6月1日 教基厅〔2000〕6号)
为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和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工作,现就整顿、规范学具市场,加强学具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具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学具是供学生按照教育教学要求进行动手加工组装或操作的基本的材料和器具,分教学和课外活动两类(本意见只涉及教学用学具),属教育技术装备的一个组成部分。利用学具进行教学,具有鲜明的实践性。通过使用学具,有利于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的培养。实践证明,利用学具开展教育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条件。近年来,学具的生产与使用发展很快,但由于管理不力,目前全国的学具市场比较混乱,主要表现在:学具使用所涉及的学科和年级过多,且有许多重复,一些不必要的东西也杂列其中;产品形式单一,设计不甚理想,未能注重教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心理、教育卫生及儿童安全;部分产品粗制滥造,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要求学生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