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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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承诺书(共4篇)

保安服务承诺书(共4篇)

保安服务承诺书(共4篇)保安服务承诺书(共4篇)第1篇:保安服务承诺书保安是保卫区域安全的重要的防线,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重要的保安工作自然也是要定下严格的规定和需要遵守的义务。

下面是由为大家整理的"保安服务承诺书",欢迎大家阅读。

保安服务承诺书(一)为充分展现xx保安品牌形象,不断提高xx保安服务水平与质量,实现与客户携手共创平安、和谐、靓丽、双赢的战略合作目标,我公司向社会郑重承诺:一、严格贯彻执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自觉依法办事,认真维护保安市场秩序,公平竞争,共筑和谐,坚决落实"诚信经营、阳光保安"的各项措施,精心打造省际标准以上的保安企业。

二、加强与客户不间断无障碍零距离的沟通联系,对客户高度负责任。

无论联系保安任何业务均一视同仁;无论合作时间长短均视为上帝,确保一方平安,送上一份温暖,与客户一起共建双赢式连心桥、同生链。

三、认真履行合同,坚持高标准优质服务,按照有关规则定期培训从业人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凡是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公司保证在查明情况后严肃处理。

四、开拓新业务,不断适应保安服务的需求,我们除继续做好原有经营项目外,将在技防工程(红外报警、电视监控、可视报警电话、GPS全球定位监控)、警犬派驻、餐饮服务、物流运作、劳务工程等新项目中大力拓展,热忱欢迎合作。

五、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执行我们的各项承诺,举报违反承诺者有奖。

承诺人:xxx保安服务承诺书(二)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员工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单位)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作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寄递渠道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寄递渠道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寄递渠道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17.07.27•【文号】国邮发〔2017〕63号•【施行日期】2017.07.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寄递渠道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邮发〔2017〕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现将《寄递渠道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邮政局2017年7月27日寄递渠道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影响寄递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寄递服务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服务保障党的十九大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寄递安保工作这条主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堵塞监管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寄递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预防和源头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健全责任体系,落实规章制度,完善防控措施,严格执法监管,强化基础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新规发布快递不送上门直接放驿站怎么投诉(具体方法)

新规发布快递不送上门直接放驿站怎么投诉(具体方法)

新规发布快递不送上门直接放驿站怎么投诉(具体方法)快递不送上门直接放驿站怎么投诉快递不送上门直接放驿站是可以投诉的。

但是大家要先确定是不是自己默认了可以放菜鸟驿站,勾选了哪些选项。

快递人员不送货上门,可以打客服电话、使用公众号、到站点等投诉。

在正常情况下,通过投诉是很快能解决问题的。

如果投诉无法解决问题,可以选拒绝第三方代收,快递员接到投诉后就会给你送上门了。

抛开道德层面不谈,法律上是默认了送货上门的,快递小哥送货到门,也是比较正常合理,但是要先确定自己是不是默认了可以放菜鸟驿站。

有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居民说:“快递新规实施后,感觉没什么变化,快递员还是直接把快递放在小区的快递柜里,没有提前打电话。

”这位居民表示经常网购狗粮,虽然写清楚了收货地址为家庭地址,但每次快递员都未经允许就直接投递在快递柜里。

这里说到快递新规,就是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在3月1日已经施行了。

快递新规明确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擅自将快件投递到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都是不可以的。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快递新规虽然已经实施半月有余,但仍然普遍存在快递员不通知收件人就直接将快递投放至驿站、快递柜等情况。

有受访快递员表示,如果每一件快递都打电话通知收件人或是送货上门,很难按时完成派件任务。

快递新规要如何落实呢?有记者以“快递新规”关键词在投诉平台上搜索,出现几百条“未执行快递新规”的相关投诉,投诉理由以“不联系就直接放驿站,不送货上门”最多。

北京市朝阳区的陈女士在3月初网购了一份生鲜食品,是可以选择当日送达的,快递员没有进行电话联系,像往常一样放在了快递驿站,之后就往陈女士的手机上发送了收件码。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徐先生说新规实施后,他家门口依然在签收快递。

快递员常把快递放在家门口,然后短信就发过来:“您的快递已由家门口签收”,这样的情况一直在延续。

看来,这是看不同快递员的工作习惯来的。

【全文】《北京市快递安全管理办法》(自2018年2月12日起施行)

【全文】《北京市快递安全管理办法》(自2018年2月12日起施行)

北京市快递安全管理办法(2013年12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53号令公布根据2018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7号令修改)第一条为规范快递经营行为,保障快件寄递安全、信息安全、公共安全,促进本市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快递安全管理按照预防为主、规范经营的原则,建立企业负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快递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快递安全管理统筹协调工作。

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快递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工商、商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快递经营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快递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从事国际快递经营业务的,还应当遵守有关海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在本市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服务能力:(一)符合标准的快件处理场所;(二)符合标准的快递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三)符合本市运输标准的机动车辆;(四)能够提供寄递快件的电话查询服务,具备快件跟踪查询的信息网络系统。

第七条采用商业特许经营形式从事快递经营业务的企业,应当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并签订书面特许协议,特许人应当在协议签订后15日内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快递安全保障和协查通报制度。

快递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信件专营和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相关规定,不得寄递易燃、易爆、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不得寄递国家涉密载体。

第九条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快件进行验视、机检、巡检、抽检等形式的安全检查。

具体办法由市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制定。

第十条快递企业在收寄快件时,应当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快递运单,对信件以外的快件,应当当场开拆包装验视内件,符合寄递规定的,加盖收寄验视戳记。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9.25•【字号】2012年第12号•【施行日期】2012.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2012年第12号)为进一步规范加强全市物流、寄递渠道治安保卫工作,有效提升物流、寄递企业安全防控能力,及时查处通过物流、寄递渠道非法贩运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爆物品等禁寄物品的行为,维护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流、寄递的货物运输、储存、配送等专业物流服务的企业,以及邮政、快递企业均适用本通告。

二、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由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属地区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落实。

三、物流、寄递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物流、寄递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工作逐级责任制,明确各层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防范责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范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物流、寄递企业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四、物流、寄递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建立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档案,制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北京市完善邮政监管体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49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北京市完善邮政监管体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49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北京市完善邮政监管体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北京市完善邮政监管体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4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关于北京市完善邮政监管体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0月9日关于北京市完善邮政监管体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12〕6号)和中央编办《关于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邮政体制改革,现就本市完善邮政监管体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总体部署,坚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发挥综合运输体系的整体功能,强化和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加强邮政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

通过完善邮政监管体制,建立政府依法监管、权责关系明确、上下运转通畅的邮政管理体制,为更好地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发展邮政普遍服务、促进本市邮政业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精简、统一、高效原则。

结合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改革,加强邮政管理部门与地方交通运输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整体效能,建立统一、协调、高效运转的邮政监管体制。

(二)权责一致原则。

调整邮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市、区两级邮政监管机构的职责权限,做到职、责、权相统一,着力提升邮政监管工作效能。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10.16•【字号】京邮管〔2018〕108号•【施行日期】2018.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工作的通知京邮管〔2018〕108号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按照国家邮政局《关于重申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局监传〔2017〕25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的寄递监管工作,明确国家机关公文的界定,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正确有效界定国家机关公文国家机关公文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所列举的公文种类。

国家机关包括各级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上述国家机关基于公务活动而制作的具有特定文体和格式,并加盖了国家机关公章的书面材料,均为国家机关公文。

既包括国家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和国家机关相互之间的公文,也包括国家机关因履行公务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具的公文。

因处理诉讼、行政复议、政务公开申请、举报、申诉等活动制作的需要送达当事人的,属于国家机关公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第七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快递企业,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法律明确规定,快递企业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关于加强快递收发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快递收发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快递收发管理的通知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快递业务量不断增加,给社区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进一步规范小区内的快递收发管理,确保居民的生活秩序和安全,特发布以下通知:强化快递收发管理设立专门的快递收发服务点。

小区内将设立便利的快递收发服务点,方便居民查收和投递快递。

服务点将配备专人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收发制度和流程。

严格执行时间管理。

快递服务点的工作时间为工作日早8时至晚8时,节假日期间根据实际需求适当调整。

居民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取快递,超时未领取的快递将暂存至次日。

加强安全防护。

快递服务点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配备监控设备,并定期检查包裹的安全性。

对于体积较大、可疑或危险品的快递,将采取单独存放、联系收件人等措施。

优化收发流程。

为提高工作效率,快递服务点将采取预约领取、代收代管等措施,并建立健全的登记制度。

鼓励居民使用智能柜、快递驿站等新型收发方式,减轻服务点压力。

营造文明有序环境倡导文明有序的收发行为。

提醒居民遵守快递收发的各项规定,排队等候有序、不占用公共空间、保持环境卫生等。

对于违规行为,工作人员将进行劝导和制止。

加强宣传引导。

在小区内张贴公告,通过居委会渠道等广泛宣传快递收发管理的相关知识,引导居民主动配合,共同维护小区环境秩序。

完善投诉机制。

建立快递收发服务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居民的各类诉求,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规范快递收发管理,关系到每一位居民的生活品质。

我们希望通过以上措施,营造更加安全、有序、文明的小区环境,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家园,共享和谐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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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
作的通告》
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2012/10/10 15:44:00 邮政局网站关键字:物流寄递渠道,安检浏览量:849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交通委员会、市商务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邮政管理局等北京市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为维护首都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提升寄递企业安全防控能力,及时查处寄递渠道违法违规行为,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交通委员会、市商务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邮政管理局等北京市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明确了市六部门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做好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工作。

同时,对经营邮政、快递业务的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寄递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
负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范检查,定期组织安全演练;严格履行招聘用工手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安全防范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禁限寄物品的规定,做好收寄验视和加盖验视章工作;配备监控设备和安全检查设备,确保设备运转正常。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市邮政业安全监管,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导企业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全市寄递渠道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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