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学校师生的伦理关系
谈师生关系的伦理调适

谈师生关系的伦理调适
谈师生关系的伦理调适,是指师生之间要建立和谐、健康的关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彼此人格权利,形成一种道义上相互尊重、平等交流、双向敬重的良性关系。
1、要加强教师的专业素质,提高教学水平,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把个性化教育作为核心,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把学生的创新性、实践性培养好。
2、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体会到老师的真诚,了解学生的特点,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真正接受教育。
3、要把师生间的相互尊重落实到行动上,学生要尊敬老师,老师也要尊重学生,通过双方相互尊重、和谐相处,保障师生之间的良性关系。
4、要勤恳参加教育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回应学生的反映,不断提升师生之间的交流效果。
5、要坚持以责任、爱心和服务为宗旨,把师生关系落实到实践中,以师生的和谐关系为基础,推动学校教育的发展。
师生的情感关系与伦理关系【可编辑版】

师生的情感关系与伦理关系师生的情感关系与伦理关系师生的情感关系与伦理关系师生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教育关系。
而伦理关系和情感关系是师生关系中最重要的两个方面。
伦理关系是社会根据一定的教育理念对教师和学生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义务和应该得到的权利的规定。
这种规定是一般的、非个人的。
也就是说,它规定了“教师”和“学生”这两个角色在互动过程中应有的思想、情感和行为方式。
任何人,只要承担了“教师”这一角色,他就“应该”按照社会对教师的要求和期望去思考、体验和行动。
同样,任何人,只要处在“学生”这一位置上,就必须按照社会对学生的要求去思考、体验和行动。
任何时期,社会对于师生相互之间应该承担的责任、义务和享有的权利都有明确的规定。
在实施新课程条件下,“民主、平等和促进个性发展”是对新型师生关系的一种规定。
它反映了新教育理念指导下社会对教师的期望和要求。
社会对于师生之间“应该”建立什么样的情感关系也有明确规定,如“尊师爱生”是我国各个时代对师生之间情感关系的一个基本要求。
但是,社会要求和期望并不简单地决定师生互动的方式以及特定的互动对双方产生的实际影响。
师生之间如何互动,互动中真正会产生什么样的思想、体验,以及如何表达这些思想、体验,都取决于个体对角色的理解,是一个由内在的心理过程支配的行为过程。
正是这种过程,对双方的思想、情感和行为产生了实际的影响。
当某一个教师与某一个或某一些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实际的互动,如上课或辅导时,情感关系就发生了。
情感关系是个人化了的,是处在特定社会位置上的个体之间在进行互动时所产生的体验(如快乐或痛苦,满意或不满意,自豪感或内疚感等)和各自体验的表达及交流。
由于情感对思想、行为既具有组织作用,又具有推动力量,因此,社会的要求最终能否被教师接受和理解并体现在行为中,深受教师的情感的影响;同时,来自教师对学生的各种要求能否被学生接受、理解并体现在行为之中,也深受学生情感的影响。
师德主体---师生伦理关系的核心

师德主体——师生伦理关系旺苍县河边小学校校长叶明胜一、爱学生——是教师职业之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这六条道德职业规范,是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中小学教师队伍道德建设的指导方针。
这六条基本准则体现了新时期对教师的职业道德理想、职业道德情感和职业道德行为的基本要求。
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道德理想,热爱学生体现了道德情感,其余各条主要是道德行为要求。
1、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教师的天职。
(1)社会分工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点,爱岗敬业是社会对每个公民的起码要求。
从事教师职业,要达到的起码要求就是爱教育事业,爱服务对象,爱学生。
也就是说,要吃教师这碗饭,就要爱教育,就要爱学生。
作为教师就应该对学生说:“要我不爱不容易!”。
(2)教师的职业是一个特殊的职业。
教师的主要工作是育人。
育人的途径包括信息传递、组织指导、示范感召,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是沟通学生和教师心灵之间的桥梁,是教书育人的基础。
(有一份教师素质调查表明,无论是学生、家长还是教师自己,在对教师素质的重要性进行排位时,都将“热爱学生”排在首位)。
(3)历来的教育家都把热爱学生作为为师之本。
(历史上第一位职业教育家孔子提出“有教无类”的主张;陶行知先生倡导“爱满天下”;在国外,夸美纽斯主张在“和蔼可亲和愉快的气氛中喝下科学的饮料”;苏霍姆林斯基则主张“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们”)。
2、师爱的特点:教师爱学生是道德情感,是职业之爱,而不是私情之爱,师爱是教师道德情感之本。
它集中表现在:(l)师爱是“泛爱”,不是“偏爱”教师对学生的爱,应是一种职业情感,不是个人情感,因此,师爱是“泛爱”,而不是“偏爱”。
教师对学生的爱应当是职业的、无私的、公正的,是面向全体学生的爱。
教师要爱全体学生,而不是一部分学生。
教师无论教哪个班级,无论所教的学生是优是劣,都应是一视同仁,待之以爱,不能随教师个人兴趣,利益来选择,否则就不是真正的“师爱”。
论高校德育师生间的伦理关系

论高校德育师生间的伦理关系高校德育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
在高校中,德育师生关系的建设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德育师生间的伦理关系,是一种彼此尊重、互助互持、共同进步的关系,它对于高校的发展和师生的成长至关重要。
德育师生间的伦理关系建设,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师生角色定位。
对于德育师来说,他们扮演着道德传授者、引领者和榜样的角色。
他们应该始终坚持为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宗旨,积极投入到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教育中。
而对于学生来说,他们是德育师的学生,在实际学习和成长过程中需要德育师的专业指导和精神支持。
因此师生关系应该是互相依存、互惠互利、和谐共处的。
其次,德育师生间的伦理关系建设需要注意师生之间的感情沟通。
师生之间的感情沟通能够促进双方的相互理解、关心和信任。
德育师应该了解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学习状态和认知水平等,因材施教,合理指导。
同时,德育师要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沟通环境,鼓励学生参与到课堂的教学活动中,提高他们的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
此外,在德育师生间的伦理关系建设中也要注重公平公正的原则。
德育师应该把学生当成一个整体,不歧视任何一个学生,只有维护公正、公平的原则,才能获得学生的尊重和信任。
因此,德育师应该从多个方面考虑,如对学生的评价、奖惩措施、分配机会等方面采取公平、公正、合理的方式,避免带有个人主观性的偏见和偏见。
最后,德育师生间的伦理关系建设中,德育师还需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自我担当和自我管理能力。
德育师应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引导学生正视自己的不足,积极地寻求完善和进步。
德育师要教育学生遵守道德规范、自律自觉、勤奋努力、谨言慎行,自觉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形象,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
总之,德育师生间的伦理关系建设是高校德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德育师应该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充分认识和尊重学生的存在和发展价值,为其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学生应该积极配合德育师的工作,认真贯彻学校的教育理念和目标,在校园中既是德育师友好的学生,更是高校德育工作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教育伦理与师生关系

教育伦理与师生关系教育伦理和师生关系一直是教育界研究的热点话题。
教育伦理是一种价值观,它涉及教育者对教育目标、教育方法和教育评价的选择。
师生关系是指教师和学生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它对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教育伦理首先要关注的是教育的目标。
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使他们成为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公民。
在教育伦理的指引下,教育者要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教育计划和方法,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育伦理也要求教育者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以身作则,给学生树立正确的榜样。
教育的过程是师生互动的过程,师生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教育的质量。
良好的师生关系基于双方的相互尊重和信任。
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和自主权,给予他们发展的空间和机会。
同时,教师还应当耐心倾听学生的意见和想法,鼓励他们进行自主思考和独立表达。
对于学生的困惑和问题,教师应该给予正确的引导和帮助。
而学生也要尊重教师的权威和专业知识,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在师生关系中,教育者要注意避免权力的滥用。
虽然教师在教育中具有相对的权威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滥用权力去压制学生。
教育者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关注学生的需求和情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同时,教育者也要避免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学生,应该鼓励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和表达,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批判思维。
教育伦理还关注教育评价问题。
教育者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教育评价不仅要注重学生的学科成绩,还要关注学生的品德和能力等方面的发展。
教育者应该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量身定制教育,帮助每个学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力。
同时,教育者也要与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合作,共同肩负起培养人才的责任。
教育伦理和师生关系是教育事业的基石。
在教育伦理指引下,教师和学生应该建立起相互尊重、信任和合作的关系。
只有这样,教育才能真正达到其目标,为社会发展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
学校师生伦理规范

学校师生伦理规范学校师生伦理规范是指教师和学生在学校内部遵守的道德规范。
它起到约束和引导教师和学生的作用,对于保持学校正常秩序、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教师、学生和共同责任三个方面展开回答。
一、教师的伦理规范教师是学校教育的主体和灵魂,他们的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方式都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因此,教师的伦理规范至关重要。
首先,教师应以身作则。
作为学生的榜样,教师要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言行举止要符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要求。
他们要诚实守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同时,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得进行身体、精神上的伤害。
其次,教师应尽职履责。
教师既要关注学术教育,也要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他们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教学,关注每个学生的成长进程,促进学生成长为有道德、有能力的公民。
最后,教师应保护校园和谐氛围。
教师是校园文化的传播者和创建者,他们应当致力于营造一种和谐、积极的学习环境。
在学校的日常活动中,教师应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不欺凌同学,不进行暴力行为,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二、学生的伦理规范学生是学校的未来,他们的行为和品德应该符合学校的伦理规范,为自己的成长和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首先,学生应尊重教师。
学生应该尊重教师的教学权威,严禁对教师进行辱骂、威胁或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
同时,学生要按照规章制度参加集体活动,执行教师的指导和要求。
其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学校的规章制度是维护教育秩序和学校的正常运转的基础。
学生要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
同时,学生要爱护公物,不破坏学校财物,保持校园环境的整洁。
最后,学生应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学生要按时完成作业,主动参与课堂讨论和活动,不得抄袭作业、考试作弊。
他们应该遵循学术道德,尊重知识的创造和传播。
三、共同责任学校师生伦理规范的落实不仅是教师和学生个人的责任,也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
只有每个人都履行自己的责任,才能建立和维护一个良好的学校伦理氛围。
师生的情感关系与伦理关系

师生的情感关系与伦理关系师生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教育关系。
而伦理关系和情感关系是师生关系中最重要的两个方面。
伦理关系是社会根据一定的教育理念对教师和学生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义务和应该得到的权利的规定。
这种规定是一般的、非个人的。
也就是说,它规定了“教师”和“学生”这两个角色在互动过程中应有的思想、情感和行为方式。
任何人,只要承担了“教师”这一角色,他就“应该”按照社会对教师的要求和期望去思考、体验和行动。
同样,任何人,只要处在“学生”这一位置上,就必须按照社会对学生的要求去思考、体验和行动。
任何时期,社会对于师生相互之间应该承担的责任、义务和享有的权利都有明确的规定。
在实施新课程条件下,“民主、平等和促进个性发展”是对新型师生关系的一种规定。
它反映了新教育理念指导下社会对教师的期望和要求。
社会对于师生之间“应该”建立什么样的情感关系也有明确规定,如“尊师爱生”是我国各个时代对师生之间情感关系的一个基本要求。
但是,社会要求和期望并不简单地决定师生互动的方式以及特定的互动对双方产生的实际影响。
师生之间如何互动,互动中真正会产生什么样的思想、体验,以及如何表达这些思想、体验,都取决于个体对角色的理解,是一个由内在的心理过程支配的行为过程。
正是这种过程,对双方的思想、情感和行为产生了实际的影响。
当某一个教师与某一个或某一些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实际的互动,如上课或辅导时,情感关系就发生了。
情感关系是个人化了的,是处在特定社会位置上的个体之间在进行互动时所产生的体验(如快乐或痛苦,满意或不满意,自豪感或内疚感等)和各自体验的表达及交流。
由于情感对思想、行为既具有组织作用,又具有推动力量,因此,社会的要求最终能否被教师接受和理解并体现在行为中,深受教师的情感的影响;同时,来自教师对学生的各种要求能否被学生接受、理解并体现在行为之中,也深受学生情感的影响。
师生之间的情感关系既是教师情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情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联系师生之间关系的纽带,是推动师生之间理想的伦理关系得以实现的巨大力量。
教育伦理学与师生关系

教育伦理学与师生关系教育伦理学是研究教育活动中的伦理问题的学科。
它关注的是教育过程中的道德价值观、义务和责任。
在教育伦理学的框架下,师生关系是一个核心议题。
师生关系不仅仅是教育过程中的一种互动关系,更是一种道德关系,它涉及到师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首先,教育伦理学强调师生之间的平等和尊重。
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应该是平等的主体。
教师不应该滥用自己的权力,而是要尊重学生的权利和尊严。
教师应该给予学生平等的机会和待遇,不应该因为学生的身份、背景或能力而歧视或偏袒。
同时,学生也应该尊重教师的权威和专业知识,不应该对教师进行侮辱或恶意批评。
只有在平等和尊重的基础上,师生关系才能够健康地发展。
其次,教育伦理学强调师生之间的信任和互助。
教师应该是学生的引路人和榜样,他们应该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指导。
教师应该相信学生的潜力,并给予他们适当的支持和鼓励。
同时,学生也应该相信教师的教育能力和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到教育过程中。
师生之间的信任和互助是师生关系的重要基石,它能够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然而,教育伦理学也要求教师在师生关系中保持专业的边界。
教师不仅仅是学生的朋友,更是他们的导师和监护人。
教师应该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应该与学生建立过于亲密的关系。
教师应该避免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地位对学生进行性骚扰或其他不当行为。
同时,学生也应该尊重教师的个人隐私和专业边界,不应该侵犯教师的权益。
最后,教育伦理学强调师生之间的责任和义务。
教师有责任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潜力。
教师应该关心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关注他们的个性和需求。
教师还有义务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引导他们成为有责任感和良好道德品质的公民。
同时,学生也有责任尊重教师的努力和付出,积极参与到教育过程中,努力学习和成长。
综上所述,教育伦理学对师生关系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和期望。
在教育过程中,师生之间的平等和尊重、信任和互助、专业边界和责任义务是构建健康师生关系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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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学校师生的伦理关系第三章学校师生的伦理关系第一节师生之间的伦理关系一、伦理的含义阿尔贝特史怀泽在《敬畏生命》一书中曾经说过,“受制于盲目的利己主义的世界,就像一条漆黑的峡谷,光明仅仅停留在山峰之上。
所有的生命必然生存于黑暗之中,只有一种生命能够摆脱黑暗,看到光明。
这种生命是最高的生命,人”。
毫无疑问,人类赖以摆脱黑暗的重要工具之一是伦理智慧。
伦、理二字在中国古代很早就已出现。
《礼记•乐记》中说:“八音克谐,无相夺伦。
”伦”指音乐的节奏或旋律的适当安排。
《孟子》有言,“察于人伦”,“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
“伦” 字开始具有人际关系的意味。
古人之“伦”主要是指人际关系。
由于中国文化特别强调血缘伦理关系,人伦所表达的人际关系在许多时候讲的又是人的名分和辈分等。
理”是中国古代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
庄子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
”理” 乃万物运行的成法。
不过中国文化是伦理性文化,理的内涵也就自然延伸到人文领域。
所以,如果就中国文化而言,伦理是人际关系及其调整的客观规则伦理的英文是ethics 。
其基本含义是:"system Of moralprin ciples , rules Of con duct ; 2)moral soundn ess 。
前者的意思是道德规则系统,德行的规则;后者是指行为的准绳以及道德原则的可靠性、合理性。
总而言之,中、英文对伦理概念理解的共性是,“伦理”指道德的客观法则,具有某种可以进行客观讨论的规律性。
我们倾向于将人的伦理看作是人的道德性。
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一类德性属于灵魂的那一个自身不是理性的却服从理性的部分。
与此相对的是“理智德性”,即灵魂的理性部分的德性。
人的伦理德性涉及感情和行为,它是一种固定的品格倾向,经常自愿地做为社会所敬重的事。
它的获得是通过不断的实践而养成的某种行为习惯。
如果没有这种伦理德性它便不可能是一完善的德性。
教师的职业伦理还带有人文关怀的特征。
二、教师人际关系及师生关系的含义人际关系最早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梅奥在20世纪20年代末提出来的,梅奥应美国西方电器公司之邀,到该公司的霍桑工厂进行调查研究。
梅奥通过著名的“霍桑实验”,提出了人际关系理论。
在这一伦理中强调组织内管理人员及其下属之间的交往关系,人的因素是任何组织提高效率的关键。
一般来说,人际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人际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和,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信仰关系、文化关系和道德关系等各个方面。
而狭义的人际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在交往的基础上形成的比较稳定的心理关系。
教师人际关系是教师与他人在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心理关系。
根据其职业特点,依据不同的交往对象可划分为师生关系、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以及教师与其他社会成员的人际关系等方面。
在教师的人际交往中,师生关系是最重要、最基本、最经常也是最能影响教师工作效率的一种人际关系。
师生关系是在教育活动中,教师和学生通过各种交往形式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
这种人际关系的含义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 .师生关系体现在教育活动之中,反映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心理关系。
教师是学校对学校进行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教育的专业人员,而学生是具有主动性、多样性的活生生的独立个体。
因而,由教师与学生这种角色构成的师生关系寓于一定的教育活动之中,学生会以一个有独立意识的个体,对教师的劳动采取认同和排斥的态度,表现出喜欢或不喜欢的情感,表现出与教师的要求相一致或相悖的行为,从而反映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心理关系。
2 .师生关系是通过多种交往形式而形成的,具互动性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李雷曾运用心理统计的方法从几千份人际关系的研究报告中总结出人际关系的多种交往形式:(1) 由一方发生的管理、指挥、指导、劝告、教育等行为,导致另一方的尊敬,服从等反应;(2) 由一方发生的帮助、支持、同情等行为,导致另一方的协助、温和等反应;(3) 由一方发生的同意、合作、友好等行为,导致另一方的协助、温和等反应;(4)由一方发生的尊敬, 信任、赞场、求援等行为导致另一方的劝导、帮助等行为;(5)由一方发生的害羞、礼貌、服从、屈服等行为,导致另一方的骄傲、控制等反应;(6)由一方发生的反抗、怀疑等行为导致另一方的惩罚、拒绝等行为;(7)由一方发生的激烈、拒绝、夸大、炫耀等行为,导致另一方的怀疑、自卑等反应。
尽管这一研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足以说明人际关系中的一方某种刺激必然会引起另一方的若干反应,而师生关系的双方更是有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孙云晓(1998)在研究中也发现:在信息化时代,学生不仅受教师等成年人的教育,他们也在深刻地影响甚至改变着教师等成年人思想和行为,师生关系具有一种互动性。
3 .师生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般的人际关系常常以双方互惠为原则,而师生关系则咼于一般的人际关系。
从构建师生关系的目的和作用来看,师生相互作用的最高目标是提高学生的身心素质,是教师向学生一方倾斜的不平衡关系。
教师在教育活动中所指向的是学生的发展和提高,而不是教师自身的某种利益,师生关系是在这个不平衡的前提下,通过认知、情感的沟通行为与目标的协调而形成的关系。
尽管师生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心理距离,但它必须首先服从于教育目的和教育规律。
师生关系是以别无选择地相互接纳为前提的。
教师与学生在交往过程中双方精神世界的碰撞和交流,既有一般人际关系的情感基础,又有一般人际关系所不可比拟的崇高目标指向和科学交流方式。
三、师生交往关系的特点交往,是人们在一定态度的支配下,为了彼此传递思想、交换意见、表达情感、需要等目的,运用语言符号而实现相互沟通的过程。
它具有信息传递、组织协同、个体保健和相互认知等功能。
交往过程的实现,是由交往者、交往的信息与载体和交往环境三个要素构成的。
教育交往是交往者在教育系统中的具体体现,是指从事教育活动的人们在一定教育观的支配下,为了实现教育、教学目的和满足个体的归属感需要,运用教育影响而进行的信息交流、情感互换的过程。
教育交往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师生交往最经常、最富有教育意义,最能体现教育交往特色。
在师生交往中,教师和学生是交往者,教育、教学活动是交往的载体,而整个学习生活则是师生交往所共有的交往环境。
教师所从事的是一种复杂的脑力劳动,它不同于物质生产劳动,也不同于一般的精神生产劳动。
这是因为教师的劳动是通过教育活动进行的,教师的劳动对象是身心正在发展成长中的、具有各自个性特点和年龄特征的学生。
教师劳动的手段是用自己的知识、才能、品德和智慧,在与劳动对象的共同活动中影响他们。
因此,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即师生关系是最重要、最基本、最经常、最活跃的一种人际关系。
同时,师生关系又具有不同于其他人际关系的特点。
1 •师生交往具有相对稳定性教育、教学活动较之其他社会活动相对固定且平衡有序,而师生交往就是在这相对固定的环境中展开的,即使这种交往活动已经结束了,但交往本身会在很大程度上获得延伸,保持一段时间,甚至是终生。
2 .师生交往具有很强的规律性师生交往不仅受制于一般教育规律,还受制于相应的心理规律,师生交往的时空排列有序,线索明晰,内容完整,因此在师生交往中会形成很多共同的原则。
3 .师生交往是互动的教与学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是一种双边活动,师生双方在这种双边活动中相互作用、相互约束又相互促进,所谓“教学相长”就是这个意思。
4 .师生交往角色具有社会规定性在师生交往中,其角色是由社会预先规定的,是受法律和社会规范保护的,这种角色认同是师生交往的前提所在。
5 •师生交往具有兼容性师生交往的内容、载体、形式和方法都是十分复杂的,教师既教书又育人,在与学生的交往中既有知识的传授又有人格的养成。
6 •师生交往具有教育性师生交往的最终指向是为了完成教学目的,而这种交往又是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具有教育性的师生交往是无效的,也是不存在的。
7 .师生交往的高品位性从伦理上讲,师德要高于公德,因此,师生交往是在较高起点上进行的,相对一般社会交往而言,师生交往要高尚、纯洁得多,这为师生关系的定性、发展和不断升华打下了基础。
8 •从社会大范围来看,师生交往关系是平等的社会成员关系学生和教师都是社会的基本成员,其相互关系是平等的社会成员关系。
尽管学生年幼弱小,但这丝毫不影响这一平等关系。
这种平等的社会成员关系是学生所有人际关系中首要而基本的关系,是学生与教师相互关系的基础。
因此,把学生仅仅视为纯粹的受教育对象”,看不到他首先是一个人”,显然是错误的,认为学生年龄小、不懂事,各方面都很薄弱,就以为他们低一等,可以专制地对待他们,也是不对的。
正因为如此,教育中严禁教师体罚学生,不准侮辱学生的人格,师生之间应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
9 .从学生小范围来看,学生与教师的关系是“师生关系”社会保障学生地位和权利的责任具体化为教师的义务和职责,教师成为学生生存、发展、学习等权利最主要的维护者,学生则是被保护者;教师作为成熟的社会成员,是代表国家意志的教育者,学生是身心均不成熟的、正在发展中的社会成员,是受教育者。
在这个意义上,教师与学生又不可能是完全平等的。
不认识到这一点会导致教师的失职,导致教育上的放任自流。
只有尊重学生的教育才是真正的培养“人”的教育;而离开了对学生的教育和保护,尊重学生又会成为一句空话。
在学生园的教育活动中,教师要始终尊重学生,以民主、平等、充满爱心的态度,对每个学生认真地进行教育和指导。
不管开展什么活动,无论活动的形式多么新颖、内容多么丰富,教师的教法多么富有艺术性,如果不以教师与学生之间正确、良好的关系为基础,那么,这种活动就不能算是好的活动。
第二节教育过程中表现的职业伦理道德一、教师幸福幸福是人的目的性自由实现时的一种主体生存状态。
教师的幸福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建构的出发点和归宿;理解教师的幸福是理解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育伦理体系的重要“支点”。
教师的幸福就是教师在自己的教育工作中自由实现自己职业理想的一种教育主体生存状态。
教师的幸福也称教育幸福。
对自己生存状态的意义的体会构成教师的幸福感。
教师的幸福感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教师幸福的精神性教师幸福的精神性首先表现为劳动及其报酬的精神性。
也就是说在物质待遇既定的情况下,教师生活有恬淡人生、超脱潇洒一一或者说有雅的一面。
教师的报酬实际上也的确不止于物质生活。
学生的道德成长、学业进步,进而对社会作出的贡献,都是教师生命意义的明证。
师生之间的课业授受和道德人生上的精神交流、情感融通都是别的职业所难以得到的享受。
教育主体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精神性质才能发现自己的人生诗意。
正是因为教育劳动的精神性,教师在人们的心目中始终有着崇高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