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职业道德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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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道德案例分析

律师职业道德案例分析

律师职业道德案例分析案例1:保密义务的违反背景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律师张某接受了被告的委托辩护。

在与被告交谈的过程中,张某得知了关于案件细节的一些敏感信息。

然后,在一次社交活动上,张某无意中将这些信息透露给了一位与案件无关的朋友。

问题张某是否违反了保密义务?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应当对所了解的与委托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和证据等享有保密义务。

而在本案中,张某将案件细节透露给了与案件无关的人,违反了保密义务。

结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律师的保密义务。

作为律师,应当在处理委托案件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不泄露与案件相关的敏感信息。

案例2:代理人权益的维护背景律师王某接受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的委托,并代为当事人出庭。

在庭审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律师不断中断王某的陈述,试图干扰法庭的正常进行。

问题王某该如何维护自己作为代理人的权益?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享有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的权益,包括发表代理意见、提出证据、质证、辩论等。

在本案中,对方律师的中断行为干扰了王某的陈述权益。

结论王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作为代理人的权益:1. 坚持自己的发言权,不轻易被打断;2. 向法庭提出抗辩,要求对方律师尊重自己的权益;3. 如有需要,可以向法庭申请对方律师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案例3:诚实守信原则背景律师李某在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中代理被告一方,他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准备了一份法律文件。

然而,在法庭辩论过程中,李某发现客户对案情描述存在重大不实之处。

问题李某是否应当在法庭上揭露客户提供的不实信息?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伪造证据、提供虚假陈述等。

在本案中,李某发现客户提供的信息不实,如果在法庭上继续维护这些不实信息,将违反律师的诚实守信义务。

结论李某应当在法庭上揭露客户提供的不实信息,以维护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诚实守信原则。

律师在处理案件时,必须坚守道德准则,确保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和证据。

呼格法律职业伦理案例(3篇)

呼格法律职业伦理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呼格吉勒图案,是我国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一起冤假错案。

1996年4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女子呼格吉勒图被杀,年仅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

经过短短61天的审判,呼格吉勒图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然而,2005年,内蒙古高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再审,最终认定呼格吉勒图无罪,并宣布予以平反。

这起冤假错案背后,暴露出我国法律职业伦理的严重问题。

二、案例概述1996年4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子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生李晓芳被杀害。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锁定了呼格吉勒图,并很快将其抓获。

经过审讯,呼格吉勒图承认了犯罪事实。

然而,经过调查,警方并未找到呼格吉勒图作案时的有力证据。

在此背景下,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并于1996年4月24日被执行。

2005年,内蒙古高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再审。

在再审过程中,警方提供了新的证据,证实呼格吉勒图并非凶手。

经过审理,内蒙古高院认定呼格吉勒图无罪,并宣布予以平反。

此后,内蒙古警方继续侦查此案,最终找到了真正的凶手赵志红。

赵志红承认了杀害李晓芳的罪行,并对呼格吉勒图表示悔恨。

三、法律职业伦理问题1. 违反证据规则在呼格吉勒图案中,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并未找到呼格吉勒图作案的有力证据,但在审讯过程中,呼格吉勒图承认了犯罪事实。

这表明,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可能存在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

此外,警方在审判过程中也未充分收集、审查证据,导致呼格吉勒图被错误定罪。

2. 违反程序正义呼格吉勒图案的审判过程存在诸多程序正义问题。

首先,审判时间过短,仅有61天。

其次,审判过程中,呼格吉勒图的辩护律师未能充分行使辩护权,导致其合法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

最后,二审法院未对一审判决进行充分审查,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

3. 违反法律职业道德在呼格吉勒图案中,部分办案人员存在严重的法律职业道德问题。

首先,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

其次,部分办案人员为了追求案件办理速度,忽视了对案件事实的审查,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

律师职业道德的案例

律师职业道德的案例

律师职业道德的案例在律师职业中,职业道德一直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

律师职业道德的案例中,不乏许多令人警醒的故事和反思。

下面将介绍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律师职业道德案例,以便我们更好地了解律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案例一:谎报证据在一起离婚案中,某位律师为了帮助其当事人获得有利判决,故意编造了虚假证据,并在法庭上进行了谎报。

这一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准则中禁止弄虚作假的规定,不仅败坏了律师的职业声誉,还可能导致当事人蒙受不公正的待遇。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律师应当坚守职业操守,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形式伪造证据或者进行虚假陈述。

案例二:违背客户利益某位律师在代理一项重要诉讼案件中,因为私下接受了对方当事人的贿赂,导致客户利益受损。

律师职业道德要求律师绝对忠诚于客户利益,不能被其他利益所左右。

这位律师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职业操守,也严重损害了法律行业的整体形象。

案例三:泄露客户隐私有一位律师在代理一桩商业案件时,泄露了客户的商业机密给对方当事人,以获取更高的报酬。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律师保密义务,还违反了律师对客户的忠诚义务。

律师职业道德中对律师保密义务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律师应当妥善保管客户的隐私信息,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总结以上案例反映了律师职业道德案例中的一些典型问题,提醒我们作为律师要时刻牢记职业操守,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

律师作为法律行业中的重要一员,应当坚守法律底线,坚持诚实守信、保密客户信息、绝对忠诚等基本职业道德准则。

只有做到这些,律师才能真正成为社会公正的捍卫者和法治建设的参与者。

愿每一位律师都能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为法治建设和社会公正做出更大的贡献。

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案件

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案件

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案件标题: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案件:对受害者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案例背景:2010年4月,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发生了一起备受关注的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案件。

这起案件涉及名叫约翰·汤普森(John Thompson)的被告,在位于新奥尔良的路易斯安那州进行的一起谋杀案中被指控并判处死刑。

然而,汤普森坚称自己的无罪,并多次寄希望于律师事务所KCH&C的俄克拉荷马州全部执业律师哈里·康纳(Harry Connick Sr.)承认并提供他的无辜证据。

详细经过:2003年,承办此案的康纳律师向法庭表示,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都已经交给了辩护律师团队。

康纳律师以自己的真诚信誉,深耕的职业道德,以及对法律的准确理解,使法庭信任了他的陈述。

然而,在汤普森被判定有罪、面临死刑之前的29年期间,康纳律师犯下了多项严重错误,包括隐瞒汤普森的无辜证据。

首先,在1979年至1999年间的二十年时间里,汤普森的律师所未能将康纳律师作为潜在证人加入辩护团队。

这是因为汤普森在一起类似案件中被判有罪,并已承认了他无辜并提供的无辜证据。

然而,康纳律师未能告知汤普森的辩护律师团队以及法庭,他可以作为一个可能无辜的证人出庭。

其次,康纳律师还隐瞒了国家刑事诉讼资助标准(NorthAmerican Prosecutors Association)颁布的一项关键报告。

这份报告指出,手段粗暴的警察在多个案件中可能不完全诚实或隐匿证据。

该报告对于汤普森辩护的有效性至关重要,康纳律师却将其置之不理。

最后,汤普森的无辜证据是一个对另一名谋杀案的真凶指认证人的陈述。

陈述表明这名真凶曾在案发当晚承认自己犯下了谋杀,并详细描述了犯罪现场,符合当时案发现场的实际情况。

然而,康纳律师始终未能提供这个关键证人的陈述。

康纳律师点评:康纳律师表示,他对此案的处理方式非常遗憾。

他指出,自己是一名无疆界的捍卫者,本应该全力以赴为汤普森提供公正的辩护;然而,在这个案件中,他未能恰当地履行职责,给汤普森以及他的家人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案例

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案例

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案例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专业人士,其职业道德行为举足轻重。

然而,也有一些律师在职业道德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给自己和整个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

下面将以一起律师违反职业道德的案例为例,来探讨这一现象的严重性和影响。

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在一起离婚案件中,代理了丈夫一方的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张律师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向原告方提供了丈夫一方的相关隐私信息,并在庭审中故意泄露对方的隐私,导致原告方在法庭上受到了严重的侵犯。

此举不仅违反了律师应当保守客户隐私的职业道德规范,更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行为。

首先,张律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律师的职业操守。

作为律师,应当秉持中立、公正的原则,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泄露客户的隐私信息,更不应当在庭审中故意泄露对方的隐私,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也损害了律师行业的形象。

其次,张律师的行为给整个律师行业带来了不良影响。

律师是法律行业的代表,其行为举止直接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声誉和形象。

一旦有律师违反职业道德,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会给整个行业带来负面影响,使公众对律师的信任度降低,甚至对整个法律体系失去信心。

最后,针对这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和处罚。

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律师,相关部门应当严肃处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律师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客户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律师违反职业道德的案例给整个行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应当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和处罚,同时也提醒广大律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律师行业更加健康、规范地发展。

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案例

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案例

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案例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专业人士,其职业道德和行为举止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律师违反职业道德的案例时有发生,这些案例不仅损害了律师个人的声誉,也给整个法律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律师违反职业道德的案例。

首先,某律师在代理一起离婚案件中,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私自泄露了当事人的隐私信息,包括财产状况、家庭矛盾等,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律师保密的职业操守,更让人质疑律师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准。

其次,另一位律师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竟然与对方当事人串通,伪造证据,企图达成不正当交易。

这种律师为了谋取私利,不惜背离职业操守,不顾法律和公平正义,严重败坏了律师这一职业群体的形象。

再者,还有一位律师在代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时,明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存在违法违约情形,却为了追求高额的律师费,故意隐瞒事实,误导当事人,最终导致当事人败诉,损失惨重。

这种律师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惜牺牲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违反了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业宗旨。

最后,还有一些律师在代理案件时,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频繁向当事人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甚至涉嫌敲诈勒索。

这种律师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惜伤害当事人的利益,严重违反了律师应当公正、诚信履行职业职责的基本原则。

综上所述,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从业人员,其职业道德和行为举止至关重要。

律师违反职业道德的案例不仅损害了律师个人的声誉,也给整个法律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

因此,律师应当牢记职业操守,恪守职业道德准则,以公正、诚信、勤勉、慎重的态度履行职业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案例

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案例

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案例在律师职业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有些律师却选择违反职业道德,导致严重后果。

以下将介绍一些律师违反职业道德的案例,以便引起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和警惕。

首先,有些律师在代理案件时,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

例如,律师代理了两个在同一案件中对立的当事人,却没有在必要的情况下向双方当事人披露这一情况。

这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律师应当忠实代理当事人的职业道德要求,还可能导致律师在案件中失去客观性,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其次,有些律师可能会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法律规定,为当事人谋取私利。

例如,律师可能会向当事人故意隐瞒案件的真相,制造虚假证据,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向当事人收取高额的费用,违背了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

这样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也严重败坏了律师这一职业的形象,严重影响了整个法律行业的声誉。

另外,还有些律师可能会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客户的隐私信息,或者利用客户的信息谋取私利。

律师在代理案件时,通常会接触到大量的客户信息,包括个人隐私、商业机密等。

如果律师将这些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者利用这些信息谋取私利,不仅违反了律师对客户保密的职业要求,还可能导致客户的权益受到侵害,对律师的职业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综上所述,律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不仅有可能导致当事人的利益受损,还可能严重影响整个法律行业的形象和声誉。

因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要求,忠实代理当事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公平,为社会公众树立良好的职业榜样。

同时,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维护法律行业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律师职业道德的案例

律师职业道德的案例

律师职业道德的案例【篇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案例】21994年6月 13日,美国前橄榄球明星、影视界当红演员 d.j.辛普森的前妻尼科尔和她的男友罗纳德.高曼血迹斑斑的尸体在妮科尔的公寓外被发现。

案发后凌晨,四名警察部侦探来到死者前夫辛普森住所,在门外发现其白色的不朗哥型号汽车染有血迹,车道上也发现血迹。

按铃无人回应,侦探爬墙而入,其中一个侦探福尔曼在后园找到一只染有血迹的手套和其它证据。

711.妮科尔和高曼的家人都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辛普森支付民事赔偿。

审理中陪审团一致认为,有足够证据说明辛普森应为妮科尔和高曼的枉死支付民事赔偿。

11 从唯利是图的角度探讨律师的职业道德1 3一份对律师职业看法的社会调查:1. 六成以上的公众认为律师是一种服务性的职业,通过提供法律服务来获利;2. 有27%的公众认为律师在职业性质上等同于商人;3. 仅仅只有8.1%的人崇拜律师的职业,认为律师是高尚的职业,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

1 6 从为恶魔辩护的角度探讨律师的职业道德1 7德肖维茨:一个国家是否有真正的自由,试金石之一是它对那些为有罪之人、为世人不齿之徒辩护的人的态度。

1 8案例一: 2009年3月 16日,奥地利乱伦父亲约瑟夫弗莱茨勒被控囚禁亲生女儿24年并与她生下7个孩子的。

其被媒体形容为恶魔。

奥地利著名律师鲁道夫迈尔主动为他辩护,并表示:无论弗莱茨勒涉嫌犯下的罪行有多骇人,他仍然有权获得一名专业的律师来为他辩护,这才能确保审讯的公正性。

1 9案例二: 2009年9月 3日,震惊全国的贵州习水县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在习水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7名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审,其中包括5名公职人员。

一些原本由司法部门为被告指定的辩护律师,当天未出现在庭审现场,转由其他律师代理。

我不愿为这种人辩护。

一位辞去委托的律师说,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没有一个人愿为此案被告辩护。

23 从为恶魔脱罪的角度探讨律师的职业道德【篇二:律师职业道德的案例】1994年6月13日,美国前橄榄球明星、影视界当红演员d.j.辛普森的前妻尼科尔和她的男友罗纳德.高曼血迹斑斑的尸体在妮科尔的公寓外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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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道德的案例【篇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案例】21994年6月 13日,美国前橄榄球明星、影视界当红演员 d.j.辛普森的前妻尼科尔和她的男友罗纳德.高曼血迹斑斑的尸体在妮科尔的公寓外被发现。

案发后凌晨,四名警察部侦探来到死者前夫辛普森住所,在门外发现其白色的不朗哥型号汽车染有血迹,车道上也发现血迹。

按铃无人回应,侦探爬墙而入,其中一个侦探福尔曼在后园找到一只染有血迹的手套和其它证据。

711.妮科尔和高曼的家人都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辛普森支付民事赔偿。

审理中陪审团一致认为,有足够证据说明辛普森应为妮科尔和高曼的枉死支付民事赔偿。

11 从唯利是图的角度探讨律师的职业道德1 3一份对律师职业看法的社会调查:1. 六成以上的公众认为律师是一种服务性的职业,通过提供法律服务来获利;2. 有27%的公众认为律师在职业性质上等同于商人;3. 仅仅只有8.1%的人崇拜律师的职业,认为律师是高尚的职业,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

1 6 从为恶魔辩护的角度探讨律师的职业道德1 7德肖维茨:一个国家是否有真正的自由,试金石之一是它对那些为有罪之人、为世人不齿之徒辩护的人的态度。

1 8案例一: 2009年3月 16日,奥地利乱伦父亲约瑟夫弗莱茨勒被控囚禁亲生女儿24年并与她生下7个孩子的。

其被媒体形容为恶魔。

奥地利著名律师鲁道夫迈尔主动为他辩护,并表示:无论弗莱茨勒涉嫌犯下的罪行有多骇人,他仍然有权获得一名专业的律师来为他辩护,这才能确保审讯的公正性。

1 9案例二: 2009年9月 3日,震惊全国的贵州习水县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在习水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7名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审,其中包括5名公职人员。

一些原本由司法部门为被告指定的辩护律师,当天未出现在庭审现场,转由其他律师代理。

我不愿为这种人辩护。

一位辞去委托的律师说,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没有一个人愿为此案被告辩护。

23 从为恶魔脱罪的角度探讨律师的职业道德【篇二:律师职业道德的案例】1994年6月13日,美国前橄榄球明星、影视界当红演员d.j.辛普森的前妻尼科尔和她的男友罗纳德.高曼血迹斑斑的尸体在妮科尔的公寓外被发现。

案发后凌晨,四名警察部侦探来到死者前夫辛普森住所,在门外发现其白色的不朗哥型号汽车染有血迹,车道上也发现血迹。

按铃无人回应,侦探爬墙而入,其中一个侦探福尔曼在后园找到一只染有血迹的手套和其它证据。

警察经过几天调查后,决定将辛普森列为主要疑犯准备逮捕。

六月十七日,辛普森的律师准备陪同辛普森回警察局时,发现本来在楼上休息的辛普森已不知去向。

随后全国观众在电视上看见了难忘的镜头:天上直升机队,地上巡逻车队全面出动,几小时终于发现辛普森的白色小车。

几十辆警车在洛杉矶公路上展开飞车追逐。

最后辛普森被逮捕。

被指控犯有双命血案,辛普森自称无罪。

于是开始了一场震撼全美的“世纪审判”。

经过了474天的审理,有绝大多数黑人组成的陪审团在分析了113位证人的1105份证词后,宣判辛普森无罪。

1.凶杀现场两处发现辛普森的血迹,同时案发第二天,警察询问辛普森是发生其手上有伤。

2.在被害人高曼的衬衫上找到的毛发,与辛普森的一致。

3.警方在现场和辛普森住宅发现的血手套是同一付,两只手套上都有被害人和被告的血 4.在辛普森二楼卧室的袜子上发现被害人妮科尔的血迹。

5.辛普森的野马车内外及附近血迹所作的dna 表明,其来自辛普森、布朗和高曼。

6.一个预约的接辛普森去机场的司机说:十时左右他到辛普森家按门铃无人回应,接近十一点时,发现一高大黑人(与辛普森相似)匆匆从街外跑回屋,再按门铃后辛普森回应了,出来说他睡着了,然后坐车到机场去芝 7.辛普森曾在凶案发生六周前购买了一把12英寸(300毫米)长的匕首。

这把刀同验尸官所描述的造成刺伤的刀特征很像。

8.根据警察记录,妮科尔曾因辛普森家暴而八次报警。

9.案发四天前,美国妇女庇护所接到过妮科尔的电话,妮科尔在电话里表示很畏惧她的前夫,因为辛普森曾对她说,如果他发现布朗和其他男人在一起,就要杀了她。

妮科尔这一点。

10.前美国橄榄球联盟球员、牧师罗瑟格瑞尔曾在凶案发生后,到洛杉矶县监狱探视过辛普森。

他和一名狱警都向伊藤法官作证称,他们听到辛普森高喊自己并不是故意要这么 11.妮科尔和高曼的家人都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辛普森支付民事赔偿。

审理中陪审团一致认为,有足够证据说明辛普森应为妮科尔和高曼的枉死支付民事赔偿。

1.洛杉矶市警署刑事实验室设备简陋,管理混乱,检验人员缺乏训练,没有按照正常程序采集现场血迹,以至于证据受污染。

2.袜子两边的血迹形状竟然相同,并且血迹上有防腐剂,而这种防腐剂一般来自试管。

3.从现场看,高曼曾与凶手激烈搏斗而身受 30多刀,依理凶手应该浑身上下都是血,可为何辛普森车上只有少量血迹。

4.在法庭上辛普森折腾了很久,很难将在现场和他住宅找到的手套戴上。

5.案发后凌晨,四个白人警察在无人应门的情况下,对辛普森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6.案发第二天,警察在讯问并抽取辛普森血样后,竟然没有立刻送到刑事化验室,而是带着血样到了现场。

案发之夜不当差的福尔曼警官自告奋勇带队到辛普森住宅。

车上的血迹、客房后的血手套、卧室的血袜子等重要证据凑巧都被他一人单独发现。

福尔曼还否认自己是一个种族主义者,并在法庭上称自己在作证之前的10 年间从未用过“黑鬼”这个词来形容黑人。

辩方播放的录音资料显示,福尔曼曾反复使用过这个词总共41次。

10 辛普森凭借着他重金打造的辩护律师团,成功为自己开脱罪行,获得自由,这让世界大大震惊。

由此也引发出对律师职业道德和伦理道德的争论。

很多人认为为辛普森辩护的律师们彻底违背自己的良心和社会道德,完全丧失了道德观念,滥用自己的辩护技巧和专业知识,把黑变成白,帮助一个明明罪大恶极的坏人逃脱法律的制裁。

不光是为辛普森辩护的律师,所有为罪犯辩护的律师都陷入这场争论之中。

11 ——从唯利是图的角度探讨律师的职业道德 12 现实中,很多大状热衷为为富不仁的罪犯辩护,从而获得高额报酬。

律师常被冠以唯利是图的称号。

案件中,辛普森雇佣了一支由知名律师组成的辩护团队,其中还包括了华裔神探李昌钰等专家,据称花费了3至6百万美元。

被记者冠以“梦之队”名号。

金钱是辛普森能使这么多高水准律师为其辩护并取得胜诉的一个重要因素。

很多人认为律师仅仅是为了金钱为了生活而服务 13 一份对律师职业看法的社会调查:六成以上的公众认为律师是一种服务性的职业,通过提供法律服务来获利;仅仅只有8.1%的人崇拜律师的职业,认为律师是高尚的职业,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

14 一、律师服务的有偿性律师为社会主体或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原则上是有偿的,在执业中付出复杂的脑里劳动及繁杂的体力消耗,应当得到相应的报酬。

同时收费方式和比例是有严格控制的。

二、律师的职业性律师的两只眼睛,应该一只是法律眼,一只是商人眼,但律师是法律的仆人,而不应是金钱的奴仆。

司法公权力的制约中,其公正性体现在私权利对公权力的制约,律师职业存在的必要性体现在其为私权利而斗争。

15 三、律师职业的公益性律师承担的社会角色不是功利性的角色,律师具有其特定的社会价值。

德肖维茨认为:“辛普森之类的富人打官司可以帮助辩护律师挑战检方的庞大资源,迫使检方在刑事司法领域纠正一些弊端,而这对所有可能成为被告的人都是有利的。

对于那些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案件,即使倾全世界的财富也无济于事,当然司法腐败除 16——从为恶魔辩护的角度探讨律师的职业道德 17 德肖维茨:“一个国家是否有真正的自由,试金石之一是它对那些为有罪之人、为世人不齿之徒辩护的人的态度。

” 18 案例一:2009年3月16日,奥地利乱伦父亲约瑟夫弗莱茨勒被控囚禁亲生女儿24年并与她生下7个孩子的。

其被媒体形容为“恶魔”。

奥地利著名律师鲁道夫迈尔主动为他辩护,并表示:“无论弗莱茨勒涉嫌犯下的罪行有多骇人,他仍然有权获得一名专业的律师来为他辩护,这才能确保审讯的公正性。

20 一、法律层面(1)罪犯的辩护权我国《宪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 (2)律师的辩护义务我国《律师法》规定了律师的辩护义务第三十二条: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第四十二条: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21 二、道德层面存在的两种评判(一)尽管律师的职业道德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以大众道德为基础产生的,但在为犯罪分子辩护的时候要多触及道德层面才是律师行业良知的体现。

而为“魔鬼”这样的人辩护不仅心中有话口难开,也必将会永远遭受道德,正义,公平和良知的监督和谴责。

(二)德肖维茨在《合理的怀疑》中写道:我们选择为面临死刑或长期监禁的人辩护,并不代表我们同情这些杀人犯、强奸犯…我们知道大多数因严重犯罪而受刑事审判的人确实有罪,谢天谢地!也就是说,我 22 们支持罪犯的申辩权,不简单的等同于支持罪犯本身。

如果说一个杀人犯应当处死,那么就必须经过合法公正的程序剥夺其生命。

非经合法程序而剥夺了一个该死的杀人犯的生命绝对是不公正的,同时也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这将会导致司法的滥权和不可估量的无辜被告人受害。

23 ——从为恶魔脱罪的角度探讨律师的职业道德 24 法律判决辛普森无罪,但并不代表事实上辛普森是清白的。

当年主审的法官说了这样一句话:“全世界都看到了辛普森的罪行,但法律没有看而每当媒体问“梦幻律师队”的领军人物柯克伦他自己是不是相信辛普森是无辜的时候。

柯克伦的回答总是:“辛普森先生会始终坚持自己是无辜的”。

德肖维茨也从来没有否认辛普森可能是就是事实上的凶手。

但在法律上辛普森始终是无罪的。

25 在律师这一角色道德领域中有一个原则——无责任原则,其含义是:“当一名律师在为其当事人进行辩护时……他无需在法律上、职业上或者道德上对其所使用的手段或者所要到达的目的负责。

”律师的职业道德允许其使用合法的手段为“恶人”脱罪。

另一方面,如果说律师的职业道德在于维护正义,那么为“恶人”脱罪就违反了社会伦理道德。

26 律师的职责是在巨大的公权力面前,维护公民个人权利,保证司法救济。

德肖维茨:“刑事审判绝不是单纯地追求真实。

当辩护律师代表一个确实有罪的当事人时,他们的职责是尝试用所有公平且合乎伦理的手段,来防止有关当事人有罪的事实被浮现。

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是失职。

” 当公权力和私权利发生冲突时,律师站在私权利一边与公权力抗衡,是防止公权力滥用的重要制约手段,律师正通过这种方式扶正法律的天平、维护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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