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系统设计说明
应急照明系统设计

应急照明系统设计本文主要介绍了应急照明系统的定义,探讨应急照明在消防状态中强制点亮时灯具的两种常用方法。
标签:应急照明;强制点亮在建筑照明设计领域,应急照明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目前设计行业,对应急照明存在认知混乱,特别是对初学者,在应急照明设计中往往存在差错。
主要为概念不清及系统强点控制不当。
1 应急照明的设计标准目前现行国家规范《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中已做了清晰定义,对应急照明分为了安全照明、疏散照明、备用照明三种类别。
对于以上三类照明不同场所的设置情况,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3.8章节又对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的不同设置场所进行了规定。
根据建筑电气设计行业实际情况,除安全照明以外,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均与消防火灾有关,因此必须满足消防的要求。
2 火灾时是否强制点亮的疑问对于应急照明系统的强制点亮问题,本地很多同行都有疑问,当地图纸审查机构以及消防主管部门也没有严格要求,没能形成广泛的共识。
根据即将实施的新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要求,当确认火灾后,能够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依顺序启动整个楼内疏散通道上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由此可见,当发生火灾时,应急照明系统是必须强制点亮的。
另外,在住宅建筑的相关规范中有相应的规定,比如近年更新的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8.7.5条规定,还有JGJ242-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9.2.3条规定:当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在应急情况下。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照明应自动点亮”由上规范可知,火灾时应急照明也是需要强制点亮的。
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对于备用照明设置的场所,在民用建筑领域,主要指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等在火灾发生时供工作人员继续工作的场所,在一般情况下,这些场所基本都安装了翘板开关,平时大多会将其关闭。
规范中对这些场所的火灾应急照明最少持续供电时间及最低亮度有明确规定,但未界定是否要在火灾时强制点亮。
某洗浴中心的消防联动及应急照明图(含设计说明)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说明书

3.0.7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
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
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
3.0.4 下列电源可作为应急电源:
1 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2 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
3 蓄电池。 4 干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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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源
适用负荷等级
两路市电+柴油发电机 一级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两路市电+外部第三电源 一级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两路市电
一级负荷
一路市电+柴油发电机 一级负荷
一路市电(架空)、两回 二级负荷 线路
注:1、现有许多建筑的做法是,有柴油发电机或独立于两路市电 的第三电源,将属于一级负荷的消防负荷带上; 2、不管哪种负荷等级负荷,也不管哪种情况的电力电源,建筑中 的疏散和疏散指示标志均需配置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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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应急照明联动控制 4.9.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火 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启动应急照明控制器实现。
2 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 统,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 明分配电装置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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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供电及时间 一路市电+蓄电池、两路市电+蓄电池 供电时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0.1.5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 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筑高度大于 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2 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 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 建筑,不应少于1.0h; 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注意其他规范和地方标准对此时间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应遵守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地方标准的要求。
应急照明系统设计说明

应急照明系统设计说明一、引言应急照明系统是为了在火灾、停电等突发情况下提供紧急照明而设计的一种照明系统。
它能及时启动并保持运行,为人们提供照明,保证疏散通道和关键设备的正常运作。
本设计说明将介绍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原则、系统组成、设备选型和安装方式等。
二、设计原则1.安全性:应急照明系统应能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疏散,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2.照明效果:提供足够的照明光线,确保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疏散通道和相关安全设备。
3.可靠性:应急照明系统要能够持续运行,并且能够自动进行监控和故障报警。
4.易于维护:应急照明系统设计应尽量减少设备故障和维护工作的难度。
三、系统组成1.主电源与备用电源:主电源为正常供电电网,备用电源可选用蓄电池组或柴油发电机组等。
2.应急灯具:应急灯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有紧急启动功能的灯具,如应急指示灯、应急射灯等。
3.中央控制系统:用于监控灯具运行状态、实时报警及故障维护。
4.电气传输系统:将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应急灯具和中央控制系统联通。
四、设备选型1.备用电源: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备用电源设备,蓄电池组可以提供持续较长时间的应急照明,柴油发电机组则适合大型场所或长时间停电情况。
2.应急灯具:根据使用场所和安全要求选择合适的应急灯具,应具备紧急启动功能,高亮度和低能耗是必备要求。
3.中央控制系统:选择可靠的中央控制系统,具备实时监控和故障报警等功能。
五、安装方式1.照明灯具:应急灯具需按照疏散通道的规划进行布置,保证每个疏散通道的照明光线均匀分布。
2.中央控制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可以放置在控制室或其他便于观察和管理的位置,与各应急灯具进行连接。
六、系统调试和维护1.在系统安装完成后进行测试和调试,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行和联通。
2.定期进行系统维护,例如更换蓄电池组、柴油发电机组的润滑油和滤网等。
3.平时应定期检查各应急灯具的电池电量,防止电池耗尽导致照明故障。
七、总结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们在突发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应急照明原理及使用说明

应急照明原理及使用说明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安全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突发情况,比如停电、火灾等。
而应急照明设备就成为了在这些情况下必不可少的设备之一。
本文
将介绍应急照明的原理及使用说明,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
和使用这一设备。
应急照明的原理主要是通过存储电能或者使用备用电源,当主
要供电系统故障时,自动切换至备用电源,以确保照明系统的正常
运行。
常见的应急照明设备包括应急灯、应急出口指示灯等。
这些
设备通常会安装在建筑物的走廊、楼梯间、安全出口等位置,以便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为人们提供照明和指引,帮助人们安全疏散。
在使用应急照明设备时,首先要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是非常重要的,确保设备的电池和电路
等部件处于良好状态。
其次,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要及时寻找并打
开应急照明设备的开关,确保照明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同时,要根
据设备的指示,迅速有序地疏散人员,确保安全。
此外,应急照明设备的使用也需要注意一些细节。
比如,在使
用应急灯时,要避免长时间直接注视灯光,以免对眼睛造成伤害。
在使用应急出口指示灯时,要根据指示迅速找到最近的安全出口,并避免在疏散过程中产生混乱和挤压。
总的来说,应急照明设备在日常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为人们提供必要的照明和指引,帮助人们安全疏散。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应急照明设备的了解和使用,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正确、迅速地使用这些设备,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应急照明系统设计基础简析

应急照明系统设计基础简析摘要:本文简要描述了关于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的一些基础知识,阐述了应急照明的定义和分类以及应急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急照明的设置,需要设置应急照明的场所或建筑物,应急照明的供电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应急电源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和现代建筑技术的高速发展,现代化的建筑千姿百态,楼层是越来越高,面积也越来越大。
而应急照明是现代建筑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安保设施,它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设备的安全密不可分。
当建筑发生电源故障、火灾或者其他的紧急情况而电源中断时,应急照明系统对人员的安全疏散、生产和工作及时的操作和处理、更加有效的制止火灾等情况的蔓延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应急照明的定义和分类应急照明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的定义是: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
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
疏散照明: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的应急照明。
安全照明: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应急照明。
备用照明:用于确保正常活动继续或暂时继续进行的应急照明。
三、应急照明的照度《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对应急照明的照度标准值进行了详细的规定1 疏散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水平疏散通道不应低于1lx,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2lx;②垂直疏散区域不应低于5lx;③疏散通道中心线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应大于40:1;④寄宿制幼儿园和小学的寝室、老年公寓、医院等需要救援人员协助疏散的场所不应低于5lx。
2 安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医院手术室应为之正常照明的30%照度;②其他场所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且不应低于15lx。
3 备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供消防作业及救援人员在火灾时继续工作场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②医院手术室、急诊抢救室、重症监护室等应维持正常照明的照度;③其他场所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说明书-全文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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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规》 13.8.5-1 应急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停止供电后, 其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备用照明不应大于5s ,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 1.5s;现金交易柜台 、保管库 、 自动柜员机等处的备用照明电源转换时间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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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配电回路 AC220V或DC216V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 10A; 安全电压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5A; 每 个应急供电回路所配接的灯具数量不宜超过64; 应急照明 集中电源经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配接消防应急灯具; 应急 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箱的 输入及输出配电回路中不装设剩余电流动作脱扣保护装置 。除高大空间场所 ,疏散区域内的应急工作电压均采用安 全电压。 现在普遍采用LED灯 ,功率小 。1kW的EPS可带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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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源
适用负荷等级
两路市电+柴油发电机 一级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两路市电+外部第三电源 一级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两路市电
一级负荷
一路市电+柴油发电机 一级负荷
一路市电(架空) 、两回 二级负荷 线路
注: 1 、现有许多建筑的做法是 ,有柴油发电机或独立于两路市电 的第三电源 ,将属于一级负荷的消防负荷带上;
还有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特大型的公共建 筑 ,其供电应按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考虑。
4
3.0.2 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 ,当一 电源发生故障时,
另一 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GB50052) 3.0.3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供电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 , 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
浅谈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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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 应急照 明系统 的设 计
段 新 武
( 沈 阳双兴建设集 团有限公 司 , 辽宁 沈 阳 1 1 0 0 0 0 ) 摘 要: 现代 建筑 内部设施越来越完善 , 功能越来越齐全 , 安全照 明系统 已引起普遍 重视 。当建筑物发 生火 灾或其它 灾难 , 电源 中断 时, 应急照明对人 员疏散 、 消防救援 工作 , 对重要 的生产 、 工作的继续运行或必要的操作处置 , 都有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 现代 建筑; 应急照明; 系统 ; 设 计 现代建筑 的层 数越来越高 , 占地面积越 来越大 , 内部设 施越来 可采用末端双 电源箱配电 , 也可采用树干式配电。 如: 采用末端双 电 越完善 , 功能越来越齐全 , 所用设备 和材料越来越新 。这 些建 筑( 包 源箱配 电方式 ,应 急照明配电箱 A L E两路 电源分别引 自主电源和 括地下部分 ) 应不间断供电 , 而事实上各种灾害也是 有可能发生的 。 应急 电源 , 经过末端 自动互投后引 出一路交 流电源给智能应急照明 发生灾害 时 , 正 常电源往往发生故 障或 必须断开 电源 , 这 时正常照 供 电; 或采用树干式配 电方式 , 应急照明配 电箱 AL E山一路交 流 电 明全部熄灭。 为 了保 障人 员及财产 的安全 , 并对进行着 的生产 、 工作 源供 电, 此路 电源为主 电源和应急电源经过双电源互投后引 出。 及时操作 和处理 , 有 效地制止灾害 或事 故的蔓延 , 这时应 随 即投入 4 市 电 断 电 的转 换 时 间 及 应 急 照 明 持续 时 间 应急照明 。 转换时间根据实际工程及有关规范规定确定 。备用照 明的转换 1 应 急照 明 系统 重 要 性 时间不应 大于 5 s ; 疏散照 明的转换 时间不应大于 5 s ; 安全 照明的转 在工业和民用 建筑 中 , 安全照 明系统 已引起普遍重视 。在 紧急 换时 问不应大于 0 . 5 s 。对于疏散照明和备用 照明只要采用 自动转换 采 用 自动 启 情况下 , 保 障生产安全 , 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 同时可进行必 是 容 易 实 现 的 。即 使使 用 柴 油 发 电机 组 作 为 应 急 电源 , 要的操作 , 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 的必要设施 。应急 照明是 动 、 自动转 换 也 是 可 以实 现 的 。 对于安全照明 , 因转 换 时 间 为 0 . 5 s 极 所 以不 能 采 用 柴 油 发 电机 组 为 应 急 电源 , 也 不 能 用 荧 光 灯 做 为 现代公共建筑及工业建 筑的重要 安全设施 , 它 同人身安全 和建筑 物 短 , 安全紧密相关 。 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或其它灾难 , 电源 中断 时, 应急照 光源 , 必须用 瞬时点燃 的白炽灯且须 自动转换 。 明对人员疏散 、 消 防救援工作 , 对 重要 的生产 、 工作 的继续运行或 必 通常规定疏散照明持续工作时间不宜小于 3 0 mi n ,根据不 同要 求可分为 3 0 、 6 0 、 9 0 、 1 2 0 、 1 8 0 m i n 等 6个 档 次 。 备 用 照 明和 安 全 照 明 要 的操作处置 , 都有重要 的作用 。 2 应 急照 明 系统 分 类 的持续工作时 间应视使用场所的具体要求而定 。 5 应 急 照 明 系统 的设 计 应急 照明不 同于普通 照明 , 它包括 : 备用 照明 、 疏散照 明 、 安 全 照 明三 种 。 5 . 1 设计标准 各应 急灯具 宜设 置专用线路 , 中途不设置开关 。二线制和三线 备用照 明用在正常照明 电源发生故障时 , 为确保 正常活动继续 进行而设 的应急照 明部分。疏散照明在正常 电源发生故 障时 , 为使 制型应急灯具可统一接在专用电源上。 各专用电源的设 置应 和相应 其 电气连接应采用 人员能容易而准确无误地找到建筑物 出 口而设 的应急照明部分。 安 的防火规 范结合 。应急 电源与灯具分开放置 的, 全照 明在正常 电源发生故障时 , 为确保处 于潜 在危 险中人员的安全 耐高温电线 , 以满足防火要求 。 而设 的应 急照 明部分 。 根据应急照明的概念及应急照 明应设置的场 二线 制是 专用应急灯具常用接法 , 适用在应急灯 平时不作 照明 所, 我们很容易发现 : 应急照 明既要满足作为照 明的一般要求 , 又要 使用 , 待断 电后 , 应急灯 自动点 亮。也适用于微 功耗应急 灯平 时常 满足应急作用 的特殊要求 , 既 要 在 紧急 状 态 下 照 明 , 同 时 又 要 保 证 亮 , 待遇断 电后 , 转 为应急持续点亮。 常年 安装 在建 筑 物 内安 全 、 可靠 地处 于 良好 的 应 急 状 态 。 这 除 了选 三线制为应急灯最多的接法 , 可对应急灯具平 时的开或关进行 择合适 的光源 外 , 选择安 全 、 可靠 、 经久 、 耐用 的应 急照 明电源是至 控制 , 当外 电路断 电时不论开关处 于何种 状态 , 应急灯立 即点亮应 急。 关重 要 的 。 3 应 急 照 明 系 统 的 供 电 5 . 2 特定 区域 的平面设 计 在实际建筑工 程中 ,应急照 明电源 的选择应 根据建筑 物的层 楼梯间应 急照明设计 。《 民用建筑 电气设计规范》第 1 3 . 9 .1 2 “ 高层建筑 楼梯 间的应急照 明 ,宜 山应 急电源提 供专用 回 数、 规 模大小 、 复杂程度 、 建筑 内停 留和流动人员 的多少 、 建 筑物 内 条规定 : 的生产 和使 用特点 、 火灾危险程度及建 筑物的重要程度 , 以及其他 路 , 采用树干式供 电。 ” 此条文主要是考虑到楼梯间在建筑防火疏散 采用专用 回路树 干式 配电 , 与其他楼 层应急照 明分 应急电源的设 置情况等等 ,综合考虑并进行技术经 济分析 比较 , 选 中的重要地 位 , 择出最优的应 急照明电源 。 应 急照 明电源是 当正常电源不再提供正 开 回路 , 一是可使 楼梯间 的应急 照明不受各楼层 的影响 , 二是 楼梯 不论哪个楼层 着火 , 楼梯 间应急 常照明需要的最低亮度 的状态 , 即正常照明 电源 电压降为额定 电压 间 的应 急照明单独 回路单 独控 制 , 6 0 %以下 时 , 转换 到应 急照 明电源供 电。应 急照明电源大致可 以分 照 明都 应 强 制 点 亮 。 转角处疏散指示标 志设计 。灯光疏 散指示标 志应设置在疏散走 为 以下几种类型 : a . 来 自电力 网有效地与正常电源分开 的馈 电线路 。 种 电源 , 具有转换 时间短 ( 转换时间易满 足各 种情况下 的要求 ) , 持 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 1 . 0 m以下 的墙 面或地 面上 。灯光疏散指 0 m; 对 于袋型走道 , 不应大于 1 0 m; 在 走 续工作时间长 , 工作可靠 的特点 , 当具 有电网备用电源时 , 应首先利 示 标 志 的 间 距 不 应 大 于 2 用它做为应急照明电源。b . 柴油发电机组。停 电时 自启动时间约需 道转角 区, 不应 大于 1 . 0 m。实 际施工 图设计 中, 时常遇见 阴角 的地 而是开 门或玻璃等情况 , 无法安装疏散指不标 志 , 此情 1 5 s , 因此 只能做为疏散 照明和备用 照明的应 急照明电源 , 而不 能单 方不是墙体 , 独用于安全照明。c . 蓄电池组。灯 内 自带蓄 电池 即自带电源型应急 况 也可采用在 阳角装 设疏散指示标 志 , 参 照《 民用 建筑 电气设 计规 灯, 这种方式供 电可靠性高 , 转换迅速增 减方便 , 线 路故 障无 影响 , 范》 安装 间距 同样不 大于 1 . 0 m, 人员沿着第 一个疏散 指不标志走 到 这种设置方式在地下室 汽车 电池损坏影响面小 。缺点是投资大 , 持续照 明时间受容量 大小 的限 拐角时便可看到第二个疏散指不标志 , 制, 运行管理及 维护要求高 。d 。 组合 电源 : 即由以上任意两种以至三 库 的应 急疏散设计 中经常用到。 对于应急 照明 , 有些位置 可 以不必 常亮 , 如高层 住宅 步行楼梯 种 电源组合供 电方式 。 对于规模较大的高层建筑 和一些特别重要的 对于疏散 指示标志 , 除火灾时指不疏散方 向外 , 平时还有助于人 建筑仅采用 电网方式做应急照明 电源是不够 的, 这时就有 必要 配以 间。 们 熟悉建筑格局 、 寻找 通道 出口等 , 所 以疏散 指不灯 常亮 还是需 要 发 电机组或蓄 电池做为应急照明电源 的必要补充和加强 。 E D灯 具 , L E D应 急 灯 结 合 一 组合 电源方式具有两种 以上 电源 的优点 ,单方缺点可 以互补 。 的 。而 且 现 有 的 疏 散 指 示标 志 多采 用 L 虽然 投资较大 , 但 由于可 靠性高 , 在高层建筑 和一 些特别重要 的大 般照明功能及停 电紧急照 明功 能且 照明颜 色可依不同需求而设计 , 应急时间更长 、 适用性广 、 安装或更换容易等优点 。 型建筑 中仍普遍采用 。实践 中, 智 能应 急照明配电箱或分配电装置 具有节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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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系统设计说明
一、设置疏散照明的场所:
a.人员众多、密集的公共建筑(如大礼堂、大会堂、剧场、电影院、文化宫、体育场馆、大型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大中型商场、大型候车厅、候机楼及大型医院等;
b.大中型旅馆、大型餐厅等建筑;
c.高层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
d.人员众多的地下建筑(如地下铁道车站、地下旅馆、地下商场和地下娱乐场所等)和大面积无天然采光的建筑;
e.特别重要的、人员众多的大型工业厂房。
以下建筑物,如无特殊需要,可不设疏散照明:
a.高度在24m 以下的中小型非公共建筑;
b.9层及以下的普通住宅楼;
c.一般工业生产厂房。
二、应急照明系统布置和安装要求:
1、疏散标志灯的布置和安装要求
需要设置疏散照明的建筑物内,疏散标志灯的布置,应使疏散走道上或公共厅堂内的人员在任何位置都能看到最近的疏散标志(出口标志或指向标志),以引导其安全、快捷地达到和通过出口,疏散到安全地带。
只有灯光信号还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建筑物内,还应设置有音响
信号的疏散标志灯。
1.1出口标志灯的设置部位
1.1.1凡需要设置疏散照明的建筑物,应在以下部位设置出口标志灯:
a.建筑物内通向室外的正常出口和应急出口;
b.多层、高层建筑中各楼层通向疏散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闯前室的门口;楼梯间内不需要装设出口标志灯,但对层数较多的建筑,宜设置显示楼层层次的标志。
c.公共建筑中的大面积厅、堂、场、馆,如体育馆、剧场的观众厅以及会堂、展览馆及商场等通向疏散走道的出口。
1.1.2出口标志灯的安装要求
a.出口标志灯应安装在出口门的内侧,而不应装在朝室外或朝楼梯间的一侧,其标志面应朝向建筑物内的疏散走道。
b.出口标志灯应安装在出口门的上方或门的一边,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2~2.50m,若安装过高,则将在发生火灾时,易受烟雾影响而看不清。
c.出口标志灯宜装在墙上或顶棚下,可以明装,也可嵌墙暗装,应根据建筑内部装饰要求而定。
d.根据出口门和疏散走道的相对位置,可以装设双面有图形、文字的出口标志。
1.2指向标志灯的设置部位
1.2.1凡需要设置疏散照明的建筑物,应在以下部位设置标志灯:
a.疏散走道的直线段的任何位置离最近一个出口标志距离超过20m 时,应增设指向标志灯。
b.疏散走道因拐弯而使某些区段不能看见出口标志的,应在拐弯处设置指向标志灯。
1.2.2指向标志灯的安装要求
a.通常安装在疏散走道的侧面墙上,对于高度较低的走道,也可悬挂在顶棚下。
b.安装高度:装在墙上时,距地面不宜大于1m;悬挂在顶棚下时,距地面宜为2.20~2.50m。
当在墙上安装高度低于2m时,应为嵌墙暗装,标志灯突出墙面的尺寸不宜超过30mm,且突出墙面的各部分都应有平滑的表面和圆角,不得有尖锐的棱角或伸出的固定件,其材料应能承受机械损伤而不致碎裂。
c.指向标志一般用“箭头指示疏散方向,标志面宜与疏散走道平行;从视觉效果看,标志面宜与人的视线相垂直。
当在直线段走道侧装设指向标志时,两者的要求是矛盾的,此时应使疏散走道上的人员在规定的视距内能看清标志面。
2、疏散照明灯的布置布置和安装要求
2.1设置地点
a.建筑物内的疏散走道,特别是在走道的交叉口、拐弯处附近;
b.疏散楼梯间、高层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c.消防电梯的前室、客梯候梯厅、自动扶梯上方或侧上方;
d.疏散走道或楼梯间的火灾报警按钮、消防设施的附近;
e.人员密集的大型体育馆、剧场、影院、会堂博展馆、商场及候机厅内。
2.2装设要求
a.为提高疏散走道照明的照度均匀度,宜适当减小灯间距离,即装设光源功率较小、数量较多的灯具,并采用沿走道纵向具有宽配光的灯具。
b.疏散走道的灯具宜装设在顶棚下,当条件限制时,也可装在墙上。
疏散照明灯应与走道的正常照明统一布置,通常利用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作为疏散照明。
影剧院观众厅的走道,宜在距地面1m以下的墙上和观众坐席的侧面下方安装灯具,兼作演出时观众行走的走道照明,这类灯具应严格限制上射光。
c.可以利用指向标志灯和出口标志灯作为疏散照明的一部分,但应达到规定的照度要求。
d.灯具布置应使人员容易看到装在走道和楼梯间的消防报警按钮和消防设施。
三、应急照明系统供电方式:
1 正常电源故障,转换到应急电源供电的转换时间要求如下:
a.疏散照明不应大于1 5s。
有条件时,宜缩短转换时问。
b.安全照明不宜大于0.5s。
c.备用照明不应大于15s。
主要从必要的操作、处理及可能造成
事故、经济损失考虑,某些场所要求更短的转换时间,如商场中的收款台不宜大于1.5s;对于有严重危险的生产场所,应按其生产实际需要确定。
2 正常电源故障,由应急电源供电时,应急照明持续工作时间要求如下:
a.疏散照明不宜小于30min。
根据不同要求可分为30、45、60、90、120、180min等6档。
b.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的持续工作时间应视使用具体要求确定。
3。
应急照明电源的种类选用:
蓄电池组,可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a)灯内自带的蓄电池组,即自带电源型应急灯;
6.6 用蓄电池组作应急照明电源的技术要求和选用
6.6.1 灯内自带蓄电池组的技术要求
a.蓄电池应为全封闭、免维护的充电电池。
正常工作时的使用寿命不应少于4年,或全充放电循环不少于400次;采用铅酸电池时,不少于200次。
b.应带有蓄电池组的充电及变换、控制等器件。
c.蓄电池组再充电时间不应大于24h,且应有防止过充电保护环节。
d.从正常电源转换到电池组供电,光源接通5s时的光通量值不宜低于其额定光通量值的80%,或不低于制造厂在产品样本中给定的光通量值。
e.电池组放电到给定的持续工作时间终了时的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且应有防止过放电保护环节。
f.灯具应设有充电指示灯和试验按钮,正常电源侧应设短路保护。
四、应急照明线路敷设
7.2.1 不同环境场所的应急照明线路敷设,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7.2.2 正常照明线路发生故障时,不应影响应急照明的使用,其装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急照明线路与正常照明线路应分别单独敷设,不应穿在同一根管内。
b.应急照明线路不应与正常照明线路共用中性线。
当采用的配电系统的保护地线(PE线)不与中性线(N线)合为一根线时,保护地线(PE 线)可合用。
c.应急照明配电箱宜与正常照明配电箱分开设置,并设置在无火灾危险的场所。
7.2.3 疏散照明线路和5.4条d项确定的场所的备用照明线路,除应满足7.2.2条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照明分支线路应按防火分区划分,不宜跨越{而配电干线需跨越时,应采取隔热和防火措施。
b.线路不应穿过易燃场所,如可燃物品仓库。
c.线路可采用普通电线、电缆,但应穿金属管或难燃硬质塑料电线管保护。
暗敷时应敷设在非燃烧体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时应在金属管外壁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如刷丙烯酸乳胶
防火涂料。
d.线路采用阻燃型或耐热电缆时,可敷设在具有防火性能的电缆竖井、电缆隧道、电缆槽或电缆沟内,竖井、隧道和地沟壁、盖板等建筑构件应有和建筑物相同的耐火等级,竖井的门应为相应的防火门。
线路采用防火电缆或耐火电缆、电线时,可直接明敷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构件上,但耐火电缆、电线的耐火时间不应低于应急照明的持续时间。
e.电缆、电线穿过墙壁、楼板时,应采用金属管保护,管与墙、板间应封严,管内应采用非燃材料堵塞。
f.对于特别重要的建筑物,供电给应急照明的主要干线宜采用防火电缆。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的控制
五、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的控制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设计的基本要求是满足在火灾事故状态下,相关区域的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位能够在消防中心控制下,在切断正常照明后立即启动,并不得受开关的控制,以利于人员的直接疏散。
在工程设计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2.当应急照明系统采用独立供电式或集中电源供电方式时,在发生火灾时,可从消防控制室手动切断或通过报警系统联动切断着火层份区)专用应急照明供电回路配电箱电源,使该回路的应急照明灯具
自动点燃。
这种控制方式的优点是,无论灯具处于何种状态均能可靠点燃,且用电相对比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