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环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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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管理规则制度范本

环保部门管理规则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规范环保部门管理,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环保部门的各项工作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环保部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科学决策,公开透明;(四)高效廉洁,服务社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环保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二)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三)制定环境保护规范、标准、污染防治对策;(四)监督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特殊工程、特定区域、特定污染物;(五)确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区域和指标;(六)组织环境监测,调查处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纠纷;(七)组织环境科学和重大环境项目的研究,推广环境保护先进经验和技术;(八)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五条环保部门应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制度:(一)环境监测制度:建立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及时掌握环境状况。

(二)污染源管理制度:对污染源进行分类管理,对重点污染源实施重点监管。

(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重大建设项目、特殊工程、特定区域、特定污染物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四)排污许可证制度:对排放污染物单位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五)环境执法制度: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环境法律秩序。

(六)环境宣传教育制度: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七)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管理程序第六条环保部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管理:(一)环境监测:定期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及时掌握环境状况。

(二)污染源监管:对污染源进行分类管理,实施重点监管。

(三)环境影响评价:对重大建设项目、特殊工程、特定区域、特定污染物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单位环保制度范本

行政单位环保制度范本

行政单位环保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行政单位环保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全过程控制,推进环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保工作负总责,将环保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环保工作所需经费,组织实施环保重点工程,推进环保科技进步,提高环保工作水平。

第二章环保组织和职责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环保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保工作。

第六条环保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宣传和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组织环保教育和培训;(二)组织编制和实施环保规划,提出环保政策和措施;(三)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实施环境监测和评估;(四)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监督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五)负责环保执法监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六)负责环保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工作,推动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

第七条行政单位应当设立环保机构,明确环保工作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环保工作。

第三章环保管理和措施第八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明确环保目标和责任,将环保工作纳入业务管理和决策过程。

第九条行政单位应当制定环保规章制度,明确环保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防治污染措施。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检测,对污染源进行治理,确保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开展环保培训和演练。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推进环保科技进步,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第四章环保责任和追究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承担环保责任,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机关环境管理制度

机关环境管理制度

机关环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环境管理,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工作环境的改善,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包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机关环境管理是指对机关工作场所的环境进行管理和维护,包括对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公共区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机关环境管理应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五条机关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确定环境管理责任人,明确环境管理流程,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加强环境管理培训,定期进行环境管理评估,不断完善环境管理工作。

第二章环境管理要求第六条机关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光线充足,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

第七条机关应设置垃圾分类箱,保持垃圾分类,垃圾应定期清理,保持环境卫生。

第八条机关应保持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转,办公设备应进行定时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机关应加强空调设备的管理,保持空调设备的清洁和正常运转,提高空气质量,保证员工的健康。

第十条机关应加强绿化管理,定期修剪植物,保持绿化花草的健康生长,提高工作环境的舒适度。

第十一条机关应加强消防管理,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消防演练,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机关应加强电力管理,合理使用电力资源,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降低能源消耗。

第三章环境管理责任第十三条机关应设立环境管理部门,明确环境管理责任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四条环境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环境管理检查,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环境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机关领导应加强对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视,支持环境管理部门开展环境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管理氛围。

第十六条机关员工应严格遵守环境管理规定,自觉保护环境,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参与环境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机关应加强环境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对环境管理的认识,增强环境管理意识。

第四章环境管理流程第十八条机关环境管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环境管理计划制定:环境管理部门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环境管理计划,明确环境管理目标和任务。

生态环境局规章制度

生态环境局规章制度

生态环境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生态环境局是主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行政机关,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生态环境局的职责是: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推动生态环境立法,组织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第四条生态环境局按照法定职责和授权开展工作,依法行政,服务大局,保障公众利益。

第五条生态环境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

第六条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第七条生态环境局职工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忠实履行职责,勤恳工作,提高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二章生态环境规划第八条生态环境局应当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推动生态环境建设。

第九条生态环境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第十条生态环境规划要注重环境问题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有效推进。

第十一条生态环境规划要注重科学性和可行性,坚持以科学为基础,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以求真务实为要求。

第三章环境监测和评估第十二条生态环境局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信息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要及时有效,为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第四章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第十五条生态环境局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环保能力。

第十六条生态环境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关注环保问题,参与环保行动。

第十七条生态环境局要注重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群众性,切实提高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局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局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局机关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环境卫生质量,营造优美、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保障机关工作人员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环境卫生管理范围1. 局机关办公区域,包括办公楼、家属楼、食堂、宿舍等;2. 局机关周边绿化区域;3. 局机关停车场;4. 局机关临时活动场所。

三、环境卫生管理职责1. 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组织实施;2. 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环境卫生的具体管理工作;3. 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负直接责任;4.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环境卫生。

四、环境卫生管理要求1. 日常保洁:(1)各办公室应保持室内整洁,桌面物品摆放整齐;(2)公共区域地面、楼梯、电梯等公共设施应保持清洁,无污垢、杂物;(3)食堂、宿舍等生活区域应保持干净、卫生,不留剩菜剩饭、废弃物;(4)绿化区域应定期修剪、浇水,保持绿植生长良好。

2. 分类投放垃圾:(1)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2)设置分类垃圾桶,明确标识,方便工作人员分类投放;(3)定期清理垃圾桶,保持垃圾桶清洁。

3. 病媒生物防治:(1)定期对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区域进行灭蚊、灭鼠、灭蟑螂等病媒生物防治;(2)发现病媒生物孳生地,及时进行处理。

4. 环境卫生检查:(1)局机关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本部门工作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奖惩措施1. 对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卫生问题的个人和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应及时修订本制度。

机关环保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环保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环保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机关环保工作,提高机关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环保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推行绿色办公,降低机关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第三条机关环保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环保工作负责。

第二章环保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建立健全环保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环保工作职责。

机关设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监督机关环保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要设立环保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环保工作。

环保管理员要具备一定的环保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接受环保培训。

第六条制定环保工作计划,明确环保工作目标和任务。

机关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总结环保工作。

第三章绿色办公与节能减排第七条推行绿色办公,减少纸张消耗,提倡电子文件和无纸化办公。

加强办公设备节能管理,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型设备。

第八条加强机关车辆管理,合理调配车辆,提高车辆利用率,减少公务用车。

鼓励机关工作人员低碳出行,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九条加强机关用电、用水、用气管理,实行分户计量、按需供应。

开展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条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

加强垃圾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减少垃圾填埋。

第四章环保宣传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和素养。

开展环保知识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环保技能。

第十二条利用机关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机关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环保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对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环保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机关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机关环保工作领导小组。

机关单位环境保护制度范本

机关单位环境保护制度范本

机关单位环境保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单位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境保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单位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

第三条机关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应当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机关单位应当设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机关单位应当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环节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主要包括:(一)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废弃物产生;(二)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三)建立健全污染物收集、处理和处置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四)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第八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四章环境保护责任第九条机关单位应当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条机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一条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关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定期对机关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未达到环境保护目标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机关单位违反本制度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3篇)

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3篇)

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改善机关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保障员工身体健康而制定。

二、责任和义务1. 机关负责人应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2. 各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员工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和整治工作,确保办公环境清洁卫生。

3.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保持个人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三、环境卫生管理措施1. 办公区域清洁a. 每天清晨开始工作前,员工应保持工作桌面整洁,把垃圾扔进指定垃圾桶。

b. 每周定期进行办公区域清洁,包括桌面、文件柜和地面的清理,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实施。

c. 定期对办公设备进行清洁和维护,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2. 垃圾分类处理a. 在办公区域设置垃圾分类桶,员工应根据垃圾分类要求将垃圾投放到相应桶中。

b. 定期清理垃圾桶,避免垃圾满溢和产生恶臭。

3. 室内通风a. 定期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减少细菌滋生。

b. 在空调使用期间,定期清洗空调过滤网,并定期进行空气消毒。

4. 办公室公共区域清洁a. 定期清扫公共区域的地面,保持地板干净整洁。

b. 定期清洁公共区域的公共设施,如洗手间、茶水间等,保持其卫生干净。

5. 员工个人卫生a. 全体员工应注重个人卫生,保持个人清洁,不懈怠于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b. 定期进行员工个人卫生培训,提高员工个人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

6. 病媒生物的防治a. 每天开展卫生清扫,包括地面、办公桌面和卫生间等区域,以预防病媒生物滋生。

b. 配备专用清洁用品,并定期检查和更换,以保证卫生清洁效果。

四、监督和责任追究1. 机关环境卫生检查由内部监察部门负责,并定期向机关负责人报告检查结果。

2. 对于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人员,将按照机关相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并纳入个人档案。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机关员工。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六、结束语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提升员工生活水平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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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检察院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单位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单位的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单位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低碳生活,从源头消灭污染物。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根据环境保护法,单位应设置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单位环保机构全面负责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单位环境状况,减少单位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单位与政府环保部
门的工作。

第五条建立单位环境保护网,有单位领导和单位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单位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单位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设置一名院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员,协助领导工作。

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七条单位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单位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单位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

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单位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

第九条在下达单位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第四章环保机构职责
第十条本单位环保机构职责:
1、在单位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单位本单位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
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4、组织单位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第五章奖励和惩罚
第十一条凡本单位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二条凡本单位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单位“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属单位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有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

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
境污染和扰民。

3、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4、机关楼内的会议室、多功能厅、餐厅、办公车辆和楼道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各个办公室,应严格控制吸烟,条件成熟的,应禁止吸烟,争创无烟办公室和无烟机关单位。

5、食堂做好隔油措施,并及时清理。

6、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菌素渗处理。

7、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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