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考务管理制度
电大考试某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电大考试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电大考试,包括入学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结业考试等。
第三条公司电大考试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严谨、规范、高效原则;3. 服务于员工、服务于公司发展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电大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电大考试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电大考试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电大考试工作计划,组织实施;2. 确定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时间等;3. 制定考试规章制度,监督执行;4. 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 组织考试评卷、成绩公布等工作。
第六条电大考试办公室负责电大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七条电大考试办公室职责:1. 负责考试报名、准考证发放等工作;2. 组织监考、巡考等工作;3. 负责试卷的印刷、分发、回收等工作;4. 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公布等工作;5. 负责考试资料的管理、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第八条公司员工参加电大考试,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名。
第九条考生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 身份证明;2. 学历证明;3. 考试科目及专业选择;4. 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电大考试办公室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考生符合报名条件。
第四章考试实施第十一条电大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科目、时间、地点由电大考试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二条考试过程中,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
第十三条监考人员负责考场纪律维护,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电大考试办公室负责试卷的印刷、分发、回收等工作,确保试卷安全。
第五章成绩管理第十五条考试结束后,电大考试办公室组织评卷工作。
第十六条成绩评定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成绩公布后,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电大考试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第六章考试纪律与监督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电大考试纪律,不得作弊。
考试工作管理规定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考试是教学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
严格的、科学的考试是教学质量控制的关键。
为了使考试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重庆广播电视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一、考试工作准备1.考试计划和考试文件的拟发(1)学校教务处根据中央电大考试文件及我校各专业教学计划,拟定当期各专业使用中央电大统设课试卷科目和我校市(自)开课开考科目。
(2)能够借用中央电大统设科目试卷的市开课,原则上都使用中央电大试卷。
市开课需要命题的科目,由教务处据教学计划拟定,经分管校长批准,送教学处组织命题。
(3)中央电大统设课的考试,按中央电大考试工作文件的要求组织。
(4)市开课的考试时间,在中央电大当期考试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并确保不与该专业统设课的考试时间冲突。
(5)我校期末考试文件,由教务处拟定交校办公室于考试前六周下发。
2.考试报名与统计(1)学生期末考试报名由教学班在开学后第四周前到分校、工作站报名。
报名时分校、工作站应将学生该期所学必修课和选修课填在报名表上,并收缴有关费用。
报名册应依据学号的顺序(由小到大)造册。
(2)分校、工作站应于开学后第七周将所属各教学班的考试报名情况汇总,再统一到市校教务处完成该学期的考试报名工作,并及时交清有关费用。
(3)补学分考试的报名上半年报名时间为5月20—25日,下半年为11月20一25日。
在校学生统一到当地分校、工作站报名,由分校、工作站汇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教务处考务科办理补学分考试手续。
往届学生可直接到市校考务科报名。
应届毕业生补学分考试的考试科目和报名时间'届时由市校教务处行文通知。
(4)期末正考不及格的课程,学生可以参加该学期的期末补考。
(5)学生因故没有参加正考,可以向分校、工作站申请补考。
无故不参加正考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
(6)报名结束后,分校、工作站应将学生考试报名的科目、参考人数、考室设置数,所需试卷袋数,类型统计上报市校考务科,由考务科统一汇总。
电大考勤管理制度

电大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大学员的考勤管理,提高教学效果,加强学员学习监督,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注册在电大的学员。
第三条电大教务处负责考勤管理工作,学员应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考勤义务。
第四条考勤管理着眼于学员的学习过程和成果,旨在促进学员的学习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学员应认真履行考勤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经电大批准后实施,如有修订,由教务处负责发布并通知学员。
第二章考勤方式第七条学员应按照电大提供的学习计划,按时完成课程内容。
第八条电大设立考勤系统,学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确认学习状态。
第九条学员应及时上传学习作业和参与在线讨论,以证明学习过程和成果。
第十条学员需定期参加考试,以评估学习效果和掌握程度。
第十一条学员应按时提交学习进度报告,经教务处审核确认后方可继续学习。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二条学员如不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应提前向教务处请假,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学员请假应提供证明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后批准。
第十四条学员请假不得影响学习进度,如连续缺席达到规定次数,电大有权终止学员的学习资格。
第十五条学员迟到早退应记录在考勤系统中,如屡次迟到早退者,将影响学习评定。
第十六条学员在考试中作弊、抄袭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严重者将被取消学习资格。
第十七条学员对考勤管理有异议,应及时向教务处提出,经核实后进行处理。
第四章考勤奖惩第十八条学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表现突出者,将获得考勤奖励。
第十九条获得考勤奖励的学员将在学习成绩中加分,提高综合评定。
第二十条学员违反考勤管理制度,影响学习质量者,将受到考勤处罚。
第二十一条考勤处罚包括警告、扣分、停学等,严重者将被取消学习资格。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有关事项如有疑议,可咨询教务处进行解释。
第二十三条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教务处报告,以便调整学习安排。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或修订,将提前通知学员。
广播电视大学考务工作制度

广播电视大学考务工作制度考试工作是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评估和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检验学生学习效果、获取反馈信息、改进教学和教学管理的重要措施。
为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课程考核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课程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程。
一、考核的要求与形式1、采用多种媒体和和手段进行教学,开设统设必修课和选修课。
2、统设必修课考试采取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性考核是学习过程中的阶段性目标测试,由中央电大统一制定考核要求。
终结性考试是课程学习结束时的目标测试,由中央电大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评分标准。
3、凡统设必修课均由中央电大统一命题、统一时间。
选修课由省级电大进行命题,统一时间。
选修课由省级电大进行命题,统一安排时间考试,课程考核要做好总体设计,考核内容、要求及方式要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模式的要求,考核方式要适应于考核内容和考核要求。
4、课程考核要以考核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同时,要重视对学生综合能力的测试,考核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5、课程考核有闭卷、开卷考试,有笔试、口试和计算机无纸化考试等多种形式。
6、试卷的命题应严格按照国际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终结性考试试题的保密工作。
二、试卷的征订、印刷、分发及管理1、试卷征订要根据中央电大每学期的考试文件,把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印发给各专业并统计好各科试卷数,按要求统一报长春电大。
2、选修课试卷由省级电大负责印刷,选派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试卷监印工作,负责试卷印刷的全部工作,包括校对、保密等。
3、学校设置试卷保密室和专门保存试卷的铁柜,考试前试卷必须存入试卷保密室,保密室应安装双锁,钥匙由两名监护人员分别保管,切实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4、各专业的试卷在考试前一天由巡视员负责送到学校试卷保密室,考试结束后第二天送交长春电大,直到评卷结束,试卷仍需案保密要求管理。
电大考场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

考场纪律(一)考前十五分钟,考生凭《学生证》、《准考证或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规定的考场。
对号入座,将本人《学生证》、《准考证或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放在课桌上角,以便核验。
凡坐错考室、座位或未报考参加考试的考生,试卷一律作为废卷。
(二)考生入场只准带必要的文具,应将随身携带的书籍资料、草稿纸等自动放在考室外指定位置(开卷考除外)。
不准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BP机、移动电话)和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考生参加考试须着便装,禁止携带枪支武器和危险品进入考室。
(三)考生入座领到试卷后,必须先在试卷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学号(准考证号)、所属分校工作站及座位号等。
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或在密封线外填写姓名、学号(准考证号)的试卷一律作为废卷。
(四)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听力考试一旦开始,考生即停止进入考场),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方准交卷出场,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
考生同时应考二门以上课程,遇考试时间冲突,需在下一场留考的,必须服从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不得与本场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
(五)考生答卷只许用黑、蓝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除外)。
考生必须严格按试卷要求作答,不按规定要求作答的试卷一律作为废卷。
(六)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缺损及错印等情况可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请求换卷;试题字迹不清楚时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问题,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服从监考人员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卷;不准夹带、冒名或换卷;不准吸烟。
对于违反考场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纪考生处罚规定》处理。
(八)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和草稿纸离开考场。
长寿电大考试管理细则

长寿电大考试管理细则长寿电大考试管理细则为保证考试工作能严肃、顺利地进行,确保考试的质量,使考试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现根据《重庆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管理机构:1、根据上级电大的要求,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的考试工作。
2、根据上级电大有关规定,制定监考员工作责任制、监考员岗位责任制等各种规章制度,指导全校考风考纪工作。
二、试卷的报订、发放和保管。
1、每学期由负责考务工作的教师,根据市电大下发的考试文件对应开考的科目报订试卷,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订卷资料报送到市电大。
2、学校必须按市电大的规定的时间取卷、回卷。
取卷、回卷时必须有考试领导小组人员、考风考纪监督机构人员、保密员共同参与,专车护送,不得遗失或泄密。
如遇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
3、取卷、回卷时,考务人员、保密员必须认真检查每袋试卷的密封情况。
4、试卷取回后,要当场放在保密室中的保密柜,交由试卷保密员管理。
并由考务人员与保密员分别掌握锁钥,需经两人共同开启才能打开室、柜门。
5、试卷在开考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阅、拆装试卷。
6、监考老师必须在考试前30分钟到教务室签领试卷,并仔细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
7、监考教师必须在考试前5分钟才能当众开启试卷。
8、试卷开启后,监考老师在核对试卷科目、份数、页码准确无误后,才分发到考生座位上。
9、考试时间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监考老师及时回收试卷并认真清点。
10、考老师收卷后,迅速到考务室再清点试卷并按要求装订密封,并迅速把密封好的试卷交到考务处。
三、考场组织和管理㈠考场布置要求:1、每个试室一般安排30名考生,配备2名监考员,如超过30人,则需配备3名监考员。
每个最多考生人数不能超过45人。
2、试室必须是单人、单桌,并保持一定距离。
3、应在试室入口处张贴座位表,试室座位要学号顺序逐个编号并有标示。
每个试室应设置专门的物品存放桌,供考生存放书包、书籍等物品。
如何制定考务管理制度4.doc

如何制定考务管理制度4考务管理制度一、考务工作职责(一)向考生年在班级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电大关于考试工作的安排。
(二)依据考试文件精神,做好考务工作安排。
(三)及时向电大分校汇报考试报情况;做好试卷预定工作。
(四)配合考试领导机构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防止各类违纪现象的发生并对违纪考生的处理意见上意见上报分校。
(五)做好试卷的考前和考后保管以及考中的准确发放。
(六)考前,组织各类考务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及规定,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纪律教育。
(七)考后,进行告诫成绩分析,做好考试总结工作。
(八)负责做好考务档案的装订工作。
二、甘肃电大监考人员职责(一)监考教师必须参加考务会议,准确把握当次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二)监考教师在领试卷中若发现所领试卷与当日当次试卷不符者,有责任拒领,禁止拆封。
(三)监考人员于开考前十五分钟领土完整完试卷,开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前五分钟当众拆、分发试卷。
对密封异常的试卷,监考人员有权拒领。
(四)考试开始后,检查督促考生将姓名、学号(学生证号或准考证号)填写在试卷密封线内指定位置。
对开考后十分钟仍拒不填写姓名、学员的考生记入考场记录。
(五)开考后,持《考场安排与登分表》(简你登分表)爱个检查核实考生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无证件进入考场,应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点主考,同时记入考场记录。
(六)核实参加考试人数,于载考半小时后将实考、缺考人数及缺考考生姓名、学中填入考场记录,同时在《登分表》中将缺考考生成绩栏填上“缺考”字样。
(七)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发现考生违犯考场规则时,应立即制止,并如实将考生的姓名、学号及违纪情节记入考场记录,同时在《登分表》中将违纪考生的成绩栏填入“违纪”字样。
(八)监考人员不得解释题意呀对试题作任何修改,对试卷印刷错误或模糊不清的地方,经请不确认后再向考生说明。
(九)遵守考试纪律,不与考生攀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醒、暗示考生,更不得默许或参与考违纪。
电大考务会议内容

电大考务会议内容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来宾二、宣读考试安排三、监考人员培训1、流程佩带证件(提前15分钟)领卷(一袋一表)——进考场组织学生(安排座位,先多后少)——多次提醒学生关闭手机(放包或信封),并核对三证(身份证、学生证、考试通知单),指导学生签字——提前5分钟拆卷,核查试卷——铃响发卷——监考——铃响收卷——整理试卷(按座位号由小到大)装订——马静检查盖章——贴封条——交卷(一袋一表)刘阳2、试卷袋的填写和拆装①拆袋——注意备用舌头不要拆坏②填写(中央电大,新疆电大)依据“考场签到单”内容——填写包头(左侧)“试卷评阅登记表”,切记右侧“考场情况报告单”不填,保密号、应到人数、实考人数、类别、份数、考点代码、缺考考生座位号。
新疆电大“首考号末五位、考场保密号、新版、本科或开专、考场号、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考点代码”。
监考人员在考场签到单上签名。
签字,留考统一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④装订——按座位号顺序从小到大仔细检查,互不干扰,经工作人员检查盖章后,贴封条四、布置考场1、桌子一律反放,黑板擦干净,张贴,5行、5例(2张备用放在后面)3考场放28张桌子。
不蛇形贴号,从门口开始。
2、监考老师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监考,不得将监考表随意乱扔和告知学生,严禁徇私情替考,不许监考人员和考生聊天,打招呼。
3、考试期间,东西侧小门不开,一律走中间正门,东西楼道禁止通行,各班主任不得在考试期间让学生到办公室,红色警界线是禁区。
严禁非考试人员进入教学楼。
五、应急处理1、考试过程中,如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严禁态度恶劣和过激行为发生。
2、每个环节,严禁人情关,监外不监内,每个考场的卫生由当场监考老师负责。
3、值班人员对考生提前到校的,只能在开考前30分钟让学生进教学楼。
严禁考生带头巾进入考场。
考试期间不得穿制服和工作服,不得带枪支器械进考场.六、注意事项(2014年7月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新疆电大试卷袋没有备用舌头,拆卷时拆坏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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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大莱芜学院考务管理制度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是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客观真实地检测教与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随着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对考试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使考试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央电大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电大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试卷管理(一)试卷的征订1、试卷征订应按照省电大规定的时间,准确上报试卷征订单。
2、征订试卷应遵循“够用、节约”的原则。
3、应确定认真、负责的专职考务工作人员,杜绝漏报、错报现象。
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补报,考生可参加下一次考试。
(二)试卷的运送试卷必须按绝密件方式运送。
1、必须在省校规定的时间内,派专人(两人以上)、专车,持介绍信到省校考务科办理领卷手续。
试卷在运送途中必须有两人以上守护,做到人不离卷。
不得在途中随意停留,严禁携带试卷出入公共场所。
2、试卷确需邮寄的,必须以机要交通方式邮寄。
(三)试卷的领取1、领取试卷应严格履行交接手续,防止错乱。
领卷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应领取试卷的科目和袋数,核对无误并经交接双方签字后方可将试卷从保密室领出。
2、监考人员到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时,必须当面核对试卷科目、份数与监考安排是否相符,无误后履行交接手续。
试卷必须于开考时在考场内当众启封。
(四)试卷的保管1、设立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试卷保密室(或保密柜)。
保密室须加装防盗门窗,保卫措施严密。
2、试卷保密室须保持干燥清洁,严禁烟火,并注意检查电源、电器及消防设备情况。
3、试卷存放期间,必须有专人昼夜值守。
试卷保密室铁门及保险柜的钥匙要分别掌管,开启时须两人以上在场。
4、考试结束后,试卷当场装订密封,及时入库。
试卷入库或领用时,必须两人以上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5、试卷在考前属国家绝密级或机密级材料,只能由监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在考场当众拆封。
试卷在启用前,任何人都无权以任何理由启封。
6、一律不准在考前复印试卷。
由于特殊原因确需复印试卷的,须于考前报经省电大批准后,于开考后指派两人(有上级电大巡考员一人)在本校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复印单位复印试卷,并做好保密工作。
未经省电大批准自行复印的试卷不予评阅。
7、如发生试卷丢失或试题泄密情况,必须立即上报省校,同时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查明原因,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8、凡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电大学习者,不得参加试卷的接送、保管等工作。
二、报考及考场编排1、期未考试考场由省校考务科根据各学校报考数据统一编排、下发,我校必须按照省校下发的考场编排数据组织安排期末考试。
2、期末考试考场编排以课程为单元采取随机方式,分考点按每考场30名考生使用计算机进行编排,每考场考生座位号从01号至30号,不足30人为尾数考场。
考生一律按座位号入座考试。
3、注册视听生必修课程考试考场编排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注册视听生考试管理系统》;开放教育、统招生及注册视听生选修课程考试考场编排使用中央电大下发的《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网络版)》。
4、考试前40天将课程报考数据报送省校考务科,省校考务科据此统一编排全省电大期末考试的考场,并于考试前一个月将考场编排数据下发。
5、期末考试考场编排数据是学校组织考试、形成性考核和自开课成绩登录以及省校阅卷登分等考务工作的基本依据,一旦形成,任何人不得自行更改。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课程报考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期末考试。
三、考点、考场设置1、考点设置须坚持既相对集中、有效管理,又方便考生赴考的原则。
2、县级工作站设立考点需经学校考察、审批,然后向省校提出书面申请。
开放教育、注册视听生、统招生均可在经省校批准的考点组织考试。
补考、补学分考试一律在学校集中进行。
3、考点要具备良好的考试环境和条件,考场集中并与外界相对封闭。
考场的场地、桌椅、照明等基本条件要符合考试要求;考点要有符合条件的保密室(柜);计算机考试(网络考试)考场要具备相应的场地、设备条件。
4、考点应有相应的考试管理制度,对于考风不正、考纪不严、管理混乱的县级考点,经查实后,取消其考点资格。
未经批准擅自设点考试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5、各学校要与考点签订有关考风考纪责任状,以保证考点有良好的考风考纪。
6、考点应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每个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一至二人,负责整个考点的考试工作。
每个考场设监考员二至三人。
每个考点设考场外流动巡考若干人。
正、副主考和考试工作人员均须佩证上岗。
7、考点布置:(1)装点校门:考点要有醒目标志。
(2)校内张贴:考点内张贴标语。
在醒目位置张贴“考场示意图”、“考生守则”、“监考员职责”、“考试日程表”、“考场规则”、“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等;(3)警戒区(线):考试期间应有专人负责保卫工作,考点内必须设定警戒区(线),严禁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线)内;(4)设备检查:所有服务于考试的工具,如广播、电视、计算机、语音设备、电话、电铃、电灯、车辆等,在考试前要逐一进行检查,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8、考场布置:(1)考场须有良好的环境,应安全、安静、空气流通、光线充足,地面清洁。
(2)每个考场考生一般不超过30人,考生座位应单人、单桌、单行排列。
考桌反向摆设(翻盖课桌应加封条),间距80公分以上。
(3)考桌右上角粘贴座位号,考生对号入座。
(4)考场内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资料以及课桌内的废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地面须打扫干净。
9、考点要有专人负责司铃。
考试必须按统一时间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提前、推后、延长、缩短考试时间(按规定留考的除外)。
擅自更改考试时间者,考试一律无效,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设置考点办公室。
11、学校要在考试前一天对考点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严格的全面检查,条件和措施不符合要求的必须立即改正或另选考场,否则不准考试。
四、成绩登录(一)职责分工省电大负责全省电大统设课程和省开课程试卷的登分,采用按考场不拆封登分方式;学校负责本学校及所属考点形成性考核成绩、自开课考试成绩和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成绩的登分。
(二)登分前准备阶段1、学校依据省校下发的期末考试数据和考场编排数据,录入形成性考核成绩及自开课考试成绩,并打印一式两份成绩册报省校教学处审核。
学校根据审核结果修改成绩盘,然后按期末考试文件规定的时间将形成性考核和自开课考试成绩盘报省校考务科。
2.省校考务科将学校上报的形成性考核和自开课考试成绩数据接收到教务管理系统软件中的登分系统。
(三)统一登分阶段1.登分期间省电大成立期末登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登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登分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确保登分工作顺利完成。
2.登分采取按考场不拆封的方式,每本试卷登录两遍,登分人员不得拆封试卷。
3.登分准备(1)确定登分场所及用于登分的计算机,专人专机,并做好登分系统安装和调试工作;(2)做好登分人员的岗前培训,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参加登分工作;(3)将学校上报的成绩数据接收到登分系统中;(4)进行试登分,检查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4.登分程序(1)登分工作人员到试卷保管组领取试卷,开启机器,进入登分系统;(2)按考场保密号进入每本试卷的登分界面,按考生座位号录入每位考生的成绩。
录入前,必须认真核对试卷上的科目名称和登分界面上显示的科目名称是否一致,若不一致,立即送交登分领导小组处理;录入后,登分人员须在试卷封面相应位置上签全名;(3)每本试卷必须交叉登录两遍,未按要求登录的试卷必须重新登录,并对有关登分人员给予批评和必要的处理。
确定试卷已全部登录完毕且无误后将试卷返还试卷库;(4)登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已登试卷进行抽查;(5)省校考务科统一处理作弊学生的考试成绩;(6)全部试卷成绩录入结束后,考务科进行期末考试成绩与形成性考核成绩的合成与统计。
(四)成绩校验及更正阶段1、省电大考务科以电子邮件或提供网上下载等方式向各学校发送期末考试成绩数据。
2、学校接收数据并向所属工作站(教学点)和学生公布期末考试成绩。
3、学校校验成绩,受理学生查分申请。
4、省电大考务科于开学后十个工作日内受理学校查分,更正登分中的差错。
5、查分结束后,考务科重新汇总、统计成绩数据,打印成绩册,由省校学籍管理部门和考务科分别存档,同时下发各学校,并向中央电大上报本次期末考试成绩数据。
6、省校考务科备份此次考试全部数据存档。
五、考试成绩管理考试成绩是学校进行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主要依据,也是反映学生在校学习情况的重要凭证,它直接涉及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和教务管理的工作质量,为切实做好考试成绩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考试成绩的构成:学生考试成绩(即综合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相加而成。
凡无形成性考核成绩者,期末考试成绩无效。
(二)学生考试成绩档案分为文字档案(成绩册)和电子档案(保存在广播电视大学网络版教务管理系统中)两种形式。
(三)省电大考务科负责全省电大考试成绩的认定、更正、发布,成绩数据的上报、下发及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四)省电大考务科指定专人负责考试成绩数据的管理与维护,成绩管理员在“网络版教务管理软件”中使用单一的管理权限。
(五)考试成绩的认定:1、每学期期末考试前,考务科负责接收学校上报的形成性考核、自开课考试等成绩数据,并导入省电大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期末登分系统。
2、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结束后,考务科负责接收各登分小组录入的成绩数据。
3、考务科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试成绩数据的合成、统计。
(六)考试成绩发布:期末登分结束后,考务科以电子邮件或提供网上下载等形式将成绩(含形成性考核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发送各学校,同时通过“山东电大在线”向学生提供网上成绩查询。
(七)学校下载成绩数据,并导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将考试成绩通知工作站(教学点)和学生。
(八)考试成绩的复查与更正:1、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异,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所在学校提出查分申请。
2、学校须对学生的个人查分申请进行审核,统一填写《山东电大查分登记表》,于新学期开学后十个工作日内携带学生个人查分申请(包括查分课程的考场号、座位号)到省校考务科集中办理查分手续。
3、须查阅考生试卷时,只核对卷面累分是否有误,对涉及评卷标准掌握上的宽严之差不予更动。
形成性考核成绩不予复查。
4、经复查成绩确需更动,由省校考务科负责在省校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试成绩的更正工作,同时向学校下发《山东电大查分通知单》。
各学校根据考务科下发的《山东电大查分通知单》通知考生,并完成考试成绩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内的更正工作。
(九)考试成绩数据的上报:查分工作结束后,确认本次考试成绩处理结束,经有关领导同意,考务科重新完成本次考试成绩数据的合成、统计,生成上报数据,在中央电大规定的时间内,将期末考试成绩数据上报中央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