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法制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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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场监管工作思路及措施

2024年市场监管工作思路及措施

2024年市场监管工作思路及措施
2024年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应该是:紧紧围绕国家经济发展大局,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法治建设,完善监管制度
1. 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法制建设,完善市场监管法规体系。

2. 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对市场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1. 推进智慧监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2. 强化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3. 加强协同监管,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三、突出重点领域,加强专项整治
1. 加强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1. 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2.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树立良好的市场监管形象。

五、强化社会共治,推动共建共享
1. 加强与消费者、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市场监管工作。

2.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认知和支持。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工作情况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工作情况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工作情况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2.23•【字号】•【施行日期】2022.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工作情况报告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静安区开启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建设新征程的起航之年。

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按照推进依法治区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定位,以全面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化为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2021年法治工作总结我局深入贯彻落实《静安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在落实“四责协同”机制的同时,把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情况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相关联。

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结构化、常态化、具体化,确保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围绕“深化改革、持续提升”主题,以法治保障为引领,全面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1.聚焦办事便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覆盖面,在食品、医疗器械等多领域努力拓展不断提高“网办率”和“全程网办率”,1200余户经营户通过“网办”完成新设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全面推广实行“两个免于提交”,前三季度共减少申请人提交材料25000余份;新设企业100%同步发放电子执照和电子印章,4700多户企业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并加大电子营业执照宣传力度,鼓励企业下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为推动企业登记管理电子化、实施大数据监管以及电子政务建设打好基础。

2.积极探索“好办”、“快办”服务,提高办事群众满意度。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监督员法制员管理制度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监督员法制员管理制度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监督员法制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系统法制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法制员,是指执法大队及基层所(以下简称单位)中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各执法大队及基层所应当根据本单位行政执法实际和人员配备情况,设1至2名专(兼)职法制员。

第四条法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热爱法制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二)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熟悉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三)取得《行政执法证》;(四)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五)经法制员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的。

第五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制员:(一)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的;(二)因违法行政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未满两年的;(三)其他不适合担任法制员的。

第六条法制员应由所在单位推荐,经局政策法规科审查确定。

第七条法制员履行以下职责:(一)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协助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二)落实上级机关执法监督制度,协助本单位建立、完善相关的执法监督制度;(三)对本单位制定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文件材料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四)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五)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核审、初审和审查;(六)对本条所列(三)、(四)、(五)项以外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和监督;(七)对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进行监督;(八)组织、协调、参与有关行政复议的答复以及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九)对办结案件的立卷工作进行监督;(十)法制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法制员履行职责时对本单位行政领导负责,业务工作接受所在行政机关法制机构的指导。

第九条各级执法机构应支持法制员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微机、法律书籍等办公设备及资料。

第十条基层所法制员可由符合条件的副所长兼任。

市场监管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市场监管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市场监管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2024年市场监管所工作总结尊敬的领导、同事们:在经过2024年的努力和奋斗之后,我们市场监管所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在过去一年中,我们始终以服务人民、保障市场秩序和推动经济发展为使命,积极履行职责,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一、加强监管力度,提升市场秩序我们以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了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

在全员动员下,我们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提升了市场秩序。

二、创新监管模式,促进经济发展我们坚持依法监管和科技监管相结合,推动了监管模式的创新。

通过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我们建立了全面的监管信息平台,提高了监管效能。

与此同时,我们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推动政府、企业、社会的共同参与,形成了良好的监管合力,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市场信心我们始终把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工作,加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我们加大了对虚假广告、不合理价格等影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了消费者权益维权工作,积极推动了公平交易和诚实守信的市场经营秩序,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我们深入推进干部职工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我们加强了培训教育,提高了全员的法律意识、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

通过转岗轮训、业务学习和外部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了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

2024年市场监管所工作计划新的一年已经到来,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地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工作,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继续为保障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加强监管力度,提升市场秩序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以“法治”强“监管” 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管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显成效

以“法治”强“监管” 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管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显成效

以“法治”强“监管”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管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显成效 ◎韩吴玲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责任 明晰化、考核评议科学化——这是河南省开封市市 场监管局在制定行政职权清单目录和行政职权运行 流程图过程中贯穿的原则。

2020年以来,开封市市 场监管局坚持把法治思维贯穿于市场监管工作始终, 把各项工作纳人法治化轨道,依法履行部门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提升拟职能力开封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 小组,定期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等 制度,对市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先由法制 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再提交党组集体讨论研究 决定,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该局稳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根据职能调整,及时梳 理核准权力清单769项,并制定了行政职权清单 目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确保依法行政工作 扎实开展。

为提升履职能力,开封市市场监管局举办了领 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全市系统综合执法能力提升 培训班等,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教授莅临授课;先后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知识产权保护、食品 安全监管等专题培训班13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 省市各类法律知识培训560余人次;借助全市行政 执法证换发工作之际,组织系统473名行政执法人 员参与了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和测试工 作,考试合格率100%。

此外,该局还组织执法人 员参加鼓楼区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不 定期参观学习市局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市廉政教育58责任编辑/施京京基地,通过学习教育,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治 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强化执法监督开封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 核制度实施细则》《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等 文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

系统 各直属机构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报送 市局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 过不得下达处理决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4.23•【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19年4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制定程序,保证规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场监管总局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市场监管总局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和翻译等,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制定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应当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制定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应当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

制定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应当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

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规章,在制定前、制定过程中和立法后评估中要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第四条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五条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但不得称“条例”、“通知”。

第六条市场监管总局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措施等事项范围内,对实施上述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的,一般应当制定规章。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11.13•【字号】济市监综发〔2019〕73号•【施行日期】2019.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对照《济南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济法办发〔2019〕6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为主线,通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创建目标按照《济南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济法办发〔2019〕6号)要求,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制度建设,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健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如期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三、重点工作(一)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

(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处,各相关处室配合)(二)加强市场监管。

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管理,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

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餐饮质量安全和药械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抓好“食安济南”品牌建设,食品抽检达到每千人七份,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市场监管局规章制度

市场监管局规章制度

市场监管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市场监管,提高市场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市场监管局是按照法定职责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的机构,负责市场监管工作。

第三条市场监管局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市场监管,防止市场垄断、欺诈和侵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经济发展。

第四条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件处理等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和产品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第五条市场监管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地处理市场监管相关事务,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市场监管局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等第三方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保证市场监管工作的专业化和科学化。

第七条市场监管局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严格执行监管规章制度,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八条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登记、备案等管理,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库,做好市场主体的分类管理。

第九条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

第十条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实施市场监督计划,开展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防止价格垄断、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主体的广告宣传行为进行监管,严禁虚假宣传、误导宣传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十四条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市场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市场风险的监测、评估和预警,及时处理市场风险事件。

第十五条市场监管局开展消费者维权工作,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指导和支持消费者维权行为。

第十六条市场监管局定期发布市场监管信息,加强市场监管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监管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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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法制工作安排
(一)做好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
开展法制培训工作,以培促学。

针对机构改革后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采取切合实际的方法和措施,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内容的法制培训
和业务培训。

重点做好《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管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培训工作。

通过法制宣传活动开展商事制度改革、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法规的普及宣传活动。

(二)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1、日常监督管理与案件查处,应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

对法律、法规、规
章明确规定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必须以书
面形式先行责令其(限期)改正;未予先行责令(限期)改正的,不得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给予罚款或其他
处罚的,应当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使用简易程序,制作现场检查、询问笔录,
收集必要的证据,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未予警告的,
不得给予罚款或其他处罚。

对责令改正的具体期限,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
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未作明确规定的,可根据整改事项的实
际需要自行规定,但期限的设定必须合理,限改期满后应有复查的文字记录。

机关科室(分局)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的上述行为,由机关科室(分局)负责责令整改(《安全监察指令书》)或警告以及整改复查,逾期不改需罚款或其他处罚的报稽查科。

稽查大队根据上级交办、其他机关转送、投诉举报、专项检查等进行调查
时发现上述行为时,由稽查大队负责责令整改或警告以及整改复查,逾期不改
需罚款或其他处罚的报稽查科。

2、做好案件核审工作,提高核审质量和效率。

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从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适用法律、程序及自由裁量等方面进行把关,提出核审意见,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案件不予通过核审。

结合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门的办案程序,探索统一和规范县市场监督管理
局的行政处罚程序和县局行政处罚案件操作规程及权限规定,调研并拟定行政
处罚示范案卷。

3、严格执行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各办案机构查处案件,要严格实行集
体讨论决定,形成书面记录入卷。

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案件,要按照程序组织
听证,并将形成的听证材料入卷。

对当事人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要充分听取当
事人的意见,合理的应予采纳。

市法制办等部门新版文书对告知进行了整合,
所有案件都告知有陈述和申辩权、举行听证权,请按文件要求执行。

4、规范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各办案机构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
量相关制度和要求,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避免宽严失当、同案不同罚。

5、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查封和扣押财物作出处理
意见,不得超期查封和扣押财物。

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该采取
行政强制措施的必须采取。

6、规范执法文书使用。

新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已于近期下发,请各单位立即使用。

同时要认真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提高案件终结报告和处罚文书的说理性,增强对处罚的事实认定、自由裁量理由、适用法律等方面的说理,增强执法透明度,减少执法争议。

(三)做好执法调研和信息报道工作
各单位结合机构改革后执法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要加强执法信息上报和宣传报道工作,将本单位执法和法制工作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等信息及时上报,加强执法宣传和交流。

下半年各分局及大队调研文章不不于1篇,信息上报每月不少于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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